湖南长沙,一女子来到男同事家中摘梨,结果被树上掉下的梨砸中了左眼眶。后经鉴定,左眼为10级伤残。男同事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4000元后,反被女子起诉索赔13万元。(来源:九派新闻)
黎先生就是那个男同事,他的家中有个很大的梨园,每年梨子成熟时,黎先生都会摘一些送给同事。今年的梨子也都成熟了,黎先生的女同事刘某就准备去现摘一些,于是就叫上了另一个女同事朱某一起前往黎先生的梨园。
由于刘某事先并未与黎先生打过招呼,所以黎先生不在家,由其妻子黄女士招待了刘某和朱某。黄女士带着刘某和朱某参观了梨园,过程中黄某提醒了二人小心被梨子砸到。随后,黄女士就拿上了竹篙,按照刘某和朱某的要求,打了一些梨。
梨子打完后,刘某就在地上开始捡梨子。可当刘某捡完梨抬头向上看时,树上正好掉下一个梨,砸中了刘某的左眼。黄女士见刘某的眼睛被砸得红红的,便把黎先生叫了回来,带着刘某去卫生院治疗,可医生检查过后说不需要住院。后黄女士为刘某简单地处理了一下。
十几天后,刘某的左眼并未有好转,反而越来越疼,于是她去大医院接受了治疗。刘某在医院住了半个月,花了1万多元,但眼睛还是没能治好,最终被砸的眼睛被鉴定为10级伤残。
黎先生出于同事的关怀,垫付了4000元医疗费,可刘某却认为是黎先生的梨子砸伤了自己,黎先生应该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刘某便将黎先生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
黎先生感到冤枉,自己送了那么多梨给刘某,一分钱没收不说,刘某受了伤,自己还垫付了4000元。可到头来还要被刘某索赔13万余元,这一果园的梨子全卖了,才值多少钱啊?
在一审庭审中,刘某一方表示:
1、梨园存在防护措施做得不到位的情况,才导致梨子砸到了刘某的眼睛。
2、《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林木致损类纠纷采用的是推定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黎先生一方要证明自己没有错过,才能免责。
3、黎先生一方只带刘某去了一次卫生院,之后就没有再管了,导致刘某的眼睛损伤加重,黎先生一方应当为此负责到底。
综上,黎先生一方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黎先生一方辩称:
1、黎先生与刘某都是同事,刘某主动要来摘梨,黎先生没有收一分钱,这属于好意施惠行为。
好意施惠是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使另一方接受恩惠,以增进情谊的行为。常见的有:搭便车、帮人免费接送孩子、请人吃饭喝酒等。
2、梨子是意外掉落的,并非人为故意打落。
好意施惠原则上不受民法调整,但如果施惠人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受惠人损害的,施惠人应当承担责任。
而本案中,黄女士打了一些梨后,就和朱某在一旁聊天。刘某一个人捡梨时,就被掉下来的梨砸中,这属于意外。而且黄女士一开始就提醒过,要当心被梨砸到。
因此,黄女士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还要黎先生一方对刘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
3、梨子砸中刘某后,黄女士第一时间通知了黎先生。黎先生急急忙忙回到家,带着刘某就去了卫生院检查,可医生表示没事,不需要住院。黎先生又不懂医术,他只能听医生的。
之后黄女士帮刘某简单的处理了下。
这里能说明,黎先生一方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实施了积极的救助行为。
综上,黎先生一方无需为刘某的损伤承担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黎先生一方实施的好意施惠行为,既增进了同事之间的友情,也有利于社会和谐和人际交往。
在黎先生一方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要求他们对于刘某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于情于法都不应当予以支持。
故判决驳回了刘某的诉请。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刘某等人相约来黎先生的梨园打梨,刘某意外被梨砸伤,这不应适用《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的林木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而应采用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
故二审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诉请,维持了一审判决。
最后,其实大家都不希望看到,本来是没有错的,却硬被找点错出来。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好人心寒,让坏人猖獗。
我们希望看到更多,如本案一样,不和稀泥,讲事实、摆道理、弘扬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判决,也只有这样的判决,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长沙头条##女子同事家摘梨被砸 索赔13万遭驳回#
黎先生就是那个男同事,他的家中有个很大的梨园,每年梨子成熟时,黎先生都会摘一些送给同事。今年的梨子也都成熟了,黎先生的女同事刘某就准备去现摘一些,于是就叫上了另一个女同事朱某一起前往黎先生的梨园。
由于刘某事先并未与黎先生打过招呼,所以黎先生不在家,由其妻子黄女士招待了刘某和朱某。黄女士带着刘某和朱某参观了梨园,过程中黄某提醒了二人小心被梨子砸到。随后,黄女士就拿上了竹篙,按照刘某和朱某的要求,打了一些梨。
梨子打完后,刘某就在地上开始捡梨子。可当刘某捡完梨抬头向上看时,树上正好掉下一个梨,砸中了刘某的左眼。黄女士见刘某的眼睛被砸得红红的,便把黎先生叫了回来,带着刘某去卫生院治疗,可医生检查过后说不需要住院。后黄女士为刘某简单地处理了一下。
十几天后,刘某的左眼并未有好转,反而越来越疼,于是她去大医院接受了治疗。刘某在医院住了半个月,花了1万多元,但眼睛还是没能治好,最终被砸的眼睛被鉴定为10级伤残。
黎先生出于同事的关怀,垫付了4000元医疗费,可刘某却认为是黎先生的梨子砸伤了自己,黎先生应该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刘某便将黎先生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
黎先生感到冤枉,自己送了那么多梨给刘某,一分钱没收不说,刘某受了伤,自己还垫付了4000元。可到头来还要被刘某索赔13万余元,这一果园的梨子全卖了,才值多少钱啊?
在一审庭审中,刘某一方表示:
1、梨园存在防护措施做得不到位的情况,才导致梨子砸到了刘某的眼睛。
2、《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林木致损类纠纷采用的是推定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黎先生一方要证明自己没有错过,才能免责。
3、黎先生一方只带刘某去了一次卫生院,之后就没有再管了,导致刘某的眼睛损伤加重,黎先生一方应当为此负责到底。
综上,黎先生一方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黎先生一方辩称:
1、黎先生与刘某都是同事,刘某主动要来摘梨,黎先生没有收一分钱,这属于好意施惠行为。
好意施惠是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使另一方接受恩惠,以增进情谊的行为。常见的有:搭便车、帮人免费接送孩子、请人吃饭喝酒等。
2、梨子是意外掉落的,并非人为故意打落。
好意施惠原则上不受民法调整,但如果施惠人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受惠人损害的,施惠人应当承担责任。
而本案中,黄女士打了一些梨后,就和朱某在一旁聊天。刘某一个人捡梨时,就被掉下来的梨砸中,这属于意外。而且黄女士一开始就提醒过,要当心被梨砸到。
因此,黄女士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还要黎先生一方对刘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
3、梨子砸中刘某后,黄女士第一时间通知了黎先生。黎先生急急忙忙回到家,带着刘某就去了卫生院检查,可医生表示没事,不需要住院。黎先生又不懂医术,他只能听医生的。
之后黄女士帮刘某简单的处理了下。
这里能说明,黎先生一方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实施了积极的救助行为。
综上,黎先生一方无需为刘某的损伤承担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黎先生一方实施的好意施惠行为,既增进了同事之间的友情,也有利于社会和谐和人际交往。
在黎先生一方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要求他们对于刘某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于情于法都不应当予以支持。
故判决驳回了刘某的诉请。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刘某等人相约来黎先生的梨园打梨,刘某意外被梨砸伤,这不应适用《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的林木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而应采用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
故二审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诉请,维持了一审判决。
最后,其实大家都不希望看到,本来是没有错的,却硬被找点错出来。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好人心寒,让坏人猖獗。
我们希望看到更多,如本案一样,不和稀泥,讲事实、摆道理、弘扬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判决,也只有这样的判决,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长沙头条##女子同事家摘梨被砸 索赔13万遭驳回#
【#政法娃眼中的爸妈#│ 支持我的警察爸爸】□孙渲诒
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派出所民警,他中等个子,大大的眼睛,浓密的黑发中有一道长8厘米的月牙形伤疤在左后脑部,那是为了救一对母子被坏人砍了一刀留下的。
他每天的工作很多,在家里的时间很少,干得最多的事就是“接电话”,似乎有做不完的工作。
有一年寒假,妈妈出差前把我送到了爸爸所在的派出所。爸爸一直忙到夜里11点左右,刚到寝室脱下棉袄准备睡觉,报警电话又响了。爸爸接完电话又快速穿好衣服准备出警。
我睁大眼睛望着爸爸,爸爸亲切地说:“你自己一个人先睡觉,不要害怕,爸爸现在要出警。”我只好点点头说:“外面冷,多穿点衣服,小心着凉,天黑开车慢一点,要注意安全。”
等爸爸的过程中,我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等我醒来时爸爸还没回来,这时天都快亮了。我心里很着急,这时爸爸回来了。我大声叫着:“爸爸,你终于回来了!”爸爸用冰凉的手摸了摸我的脸,温柔地说:“爸爸这不是回来了嘛,你睡着了吗?”我用力地点头,认真地说:“我睡着了,没有害怕。”
爸爸除了正常上班以外,双休日要值班,过年、过节也要值班。我觉得爸爸工作很辛苦,而且还有危险,可爸爸却说:“当警察就是为人民服务,舍小家保大家,无私奉献才是一名合格的警察。”
当警察真辛苦,可一想到能给大家的生活带来安宁,我们一家都很支持爸爸的工作。
(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杰/整理)⑮
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派出所民警,他中等个子,大大的眼睛,浓密的黑发中有一道长8厘米的月牙形伤疤在左后脑部,那是为了救一对母子被坏人砍了一刀留下的。
他每天的工作很多,在家里的时间很少,干得最多的事就是“接电话”,似乎有做不完的工作。
有一年寒假,妈妈出差前把我送到了爸爸所在的派出所。爸爸一直忙到夜里11点左右,刚到寝室脱下棉袄准备睡觉,报警电话又响了。爸爸接完电话又快速穿好衣服准备出警。
我睁大眼睛望着爸爸,爸爸亲切地说:“你自己一个人先睡觉,不要害怕,爸爸现在要出警。”我只好点点头说:“外面冷,多穿点衣服,小心着凉,天黑开车慢一点,要注意安全。”
等爸爸的过程中,我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等我醒来时爸爸还没回来,这时天都快亮了。我心里很着急,这时爸爸回来了。我大声叫着:“爸爸,你终于回来了!”爸爸用冰凉的手摸了摸我的脸,温柔地说:“爸爸这不是回来了嘛,你睡着了吗?”我用力地点头,认真地说:“我睡着了,没有害怕。”
爸爸除了正常上班以外,双休日要值班,过年、过节也要值班。我觉得爸爸工作很辛苦,而且还有危险,可爸爸却说:“当警察就是为人民服务,舍小家保大家,无私奉献才是一名合格的警察。”
当警察真辛苦,可一想到能给大家的生活带来安宁,我们一家都很支持爸爸的工作。
(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杰/整理)⑮
灵魂画手记录一个噩梦:
这是一个阳台,ABCDE都是坏人,欺负图中左二(没写编号简称Z)。其中ABC为男,DEZ为女(其实好像在里面性别没太大关系但梦里就是这样,尊重原梦)。ABCDE欺负Z的过程中Z奋起反抗把ABCD都推下阳台,然后E就意识到Z反抗推人下去所以跟Z抵抗想把Z推下去而不是被Z推下去(不知道怎么表达就这样)。Z为了不要被推下去就自己翻到阳台外沿蹲下去,这样以阳台内视角就会以为Z已经掉下去了。后面Z安全了就从外沿站起来,结果转头一看刚刚已经被推下去的D也上来了,Z问D:你不是下去了你怎么也上来了?然后画面变成远景,其实D不是自己上来的而是被“推”上来的,而她头上有两个黑色阴影以及最右边一个单独的阴影真是ABC三人的
然后我就给吓醒了[摊手]
这是一个阳台,ABCDE都是坏人,欺负图中左二(没写编号简称Z)。其中ABC为男,DEZ为女(其实好像在里面性别没太大关系但梦里就是这样,尊重原梦)。ABCDE欺负Z的过程中Z奋起反抗把ABCD都推下阳台,然后E就意识到Z反抗推人下去所以跟Z抵抗想把Z推下去而不是被Z推下去(不知道怎么表达就这样)。Z为了不要被推下去就自己翻到阳台外沿蹲下去,这样以阳台内视角就会以为Z已经掉下去了。后面Z安全了就从外沿站起来,结果转头一看刚刚已经被推下去的D也上来了,Z问D:你不是下去了你怎么也上来了?然后画面变成远景,其实D不是自己上来的而是被“推”上来的,而她头上有两个黑色阴影以及最右边一个单独的阴影真是ABC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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