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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有幸 生于华夏
感谢国家 感谢政府
感谢不顾严寒
深夜送菜志愿者
收到的不是一份菜
而是沉甸甸的爱心
冬已去,春可期
愿我们一起努力
早日抗疫成功
加油,我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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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要去比较每个小区的菜品如何,想想每一袋沉甸甸菜,从始发地经过多人分拣,打包,装车,几万份,几十万份,经过大卡车运输,再由多名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加班加点挨家挨户送到住户家里,送完可能已经凌晨2点多了每一份菜都很新鲜,在西安疫情如此严峻的情况下,我们真的太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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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厂与居民区仅一路之隔!江苏灌南港被指环评造假
时至今日,李雷才得知灌南港本不该建在刘庄村。
2019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灌南港里建了几家砂石厂。刘庄村村民李雷一家经常在深夜听到机器破碎石块的声音。他不解的是,灌南港厂区与居民区只有一路之隔,为什么可以建砂石厂。
在探寻原因过程中,李雷意外发现,灌南港实际位置在环评报告所示位置约3公里外,涉嫌环评造假。更令他不解的是,环评民意调查不问刘庄村村民,却去征询其他村村民意见。
此外,刘庄村多名村民反映,灌南港内多家砂石厂存在噪声、扬尘污染。
2021年10月上旬,记者走访发现,灌南港厂区内多处砂石物料露天堆放。其中一家砂石厂进料口紧贴灌河防洪堤,不远处的地泵就在防洪堤上。在灌南港附近,另有多家企业圈占防洪堤。多名村民向记者证实,灌南港环评未征集他们意见。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表示,灌南港环评位置和实际位置均在刘庄村,未发生过变更。
噪声扰民
深受噪声和扬尘困扰的,不止李雷家。“砂石厂有时加班生产,从晚上8点到早晨,吵得人没法睡觉。”刘庄村村民杨世勋说,“窗户根本没法开,一开就进灰尘,鼻孔里都是灰。穿颜色亮一点的衣服,上面的灰尘很明显。”
还有村民因无法忍受搬了家,报了警。“警察来说说会好点儿,过后还是老样子。”村民称,他们之所以有此遭遇,是因为附近的灌南港内多了几家砂石厂。
村民口中的灌南港为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河国际)所有。据当地媒体报道,2019年底,灌河国际将厂内闲置土地租赁给4家砂石厂。砂石厂物料露天堆放,现场扬尘明显,未见洒水车、雾炮机和洗轮设备,砂石运输车辆车身也未覆盖。
灌河国际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公司确实把场地租给了4家砂石厂。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灌河国际及其厂区内两家砂石厂均被环保部门处罚过。灌河国际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两家砂石厂违反环评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2021年10月上旬,记者在灌河国际厂区门前看到货车陆续进出。出厂货车装着砂石,车身无一苫盖。村民称,平日里车辆驶过厂区门前道路时,“灰大得睁不开眼。”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运输砂石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灌河国际厂区内部设有围挡,围挡内有厂房、生产设备及砂石堆料。绕行厂区一周,记者发现,有些砂石堆料做了苫盖,有些则没有,还有一些散落着绿色防尘网。紧邻灌河国际的连云港和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港建材)也存在堆料露天堆放未苫盖情况。
“露天堆场基本上是要盖的,因为有一个操作过程,装车或装船要掀开,生产过程中,铲子往前推又要掀开。”和港建材相关负责人杨怀德说,“我们产品出来是经过水洗的,没有粉尘。”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021年4月,因堆放、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石子、沙等物料环节,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和港建材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和港建材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到,机制砂存放于堆场,堆场为封闭式建筑,不设置露天原料仓,项目码头区域也不设置露天原料堆场。
对此,杨怀德称,和港建材一期项目堆场是全封闭的,不够用,正在完善,二期项目堆场不是全封闭的,尚未投用。记者在厂区内看到大片砂石堆料露天堆放,且未苫盖,现场未见车船装货和机器作业。
灌南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王一新表示,如果环评要求建封闭式堆场,那就不能露天堆放,即使周边有围挡也不可以。
环评“造假”
杨世勋说,媒体曝光后,砂石厂装了隔音墙,声音比以前小点儿,但治标不治本。在刘庄村村民看来,灌河国际厂区内的4家砂石厂之所以对他们生活造成这么大影响,是因为距离太近。
灌南港是灌河国际连云港港灌河港区九队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2011年开始建设。其2013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9队,灌河下游左岸凹岸段”。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表示,灌南港环评位置和实际位置均在刘庄村,未发生过变更。其提供的土地证也显示为刘庄村。
李雷质疑灌南港涉嫌环评造假,“明明其位置是在刘庄村境内,给造假挪到了约3公里外。”
2003年开始实施的环评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地点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刘庄村多名村民表示,灌南港环评并未征求他们意见。记者注意到,灌南港环评民意调查人员中无刘庄村村民。
灌南港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到,综合考虑卫生及噪声防护需求,在厂界外设置200米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禁止建设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若按实际位置做环评,无法达到200米的防护距离要求,可能面临几十户村民拆迁的成本。”李雷说。
记者在现场实际测量发现,灌河国际厂界距离居民区约50米,名为江苏俊昇置业有限公司的砂石厂依厂界而建。俊昇置业隔壁在建的水泥厂厂界距离最近居民区只有十几米。
选址冲突
更令村民们担忧的是,灌河国际东侧水泥厂今年5月份也开始施工建设了。村民拍摄的照片记录了水泥厂开挖围墙根基沟和打桩现场。杨世勋说:“水泥厂施工打桩,吵得睡不着觉。”他担心,水泥厂与居民区距离太近,项目建成后,扬尘和噪声污染会更加严重。
灌南县政府官网公示信息显示,江苏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新材料)位于灌南县临港产业园区灌河国际东侧地块,拟建年生产100万吨超细粉及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10月上旬,记者来到该水泥厂时,现场正在施工。裸露的土地上堆放着数十根地桩,打桩设备正在作业。
该公司负责人说:“地址不是我们选的,是政府给找的。当时周边有几户村民离得近,都在拆迁范围内。现在企业没有获得施工许可证,尚未施工。”
上述水泥厂2021年4月的环评提到,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承诺,厂界外50米范围内8户居民住宅于2021年10月开始拆迁。然而,距离水泥厂厂界十几米的两户村民告诉记者,他们至今没听说要拆迁,附近村民家也未见拆迁迹象。
对此,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称,旭腾新材料原计划10月实现竣工投产,因未取得施工许可一直未开工建设,目前只允许进行土地平整和试桩,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投产前完成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
李雷认为,根据2012年8月开始实施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上述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应为300米。该标准已被2021年6月起实施的《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替代。多名业内人士介绍,按照现有规定,企业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虽无最低限制,但要根据《导则》测算。
王一新表示,砂石厂、水泥厂等建材项目布局,一方面根据《导则》测算安全防护距离,另一方面应远离聚集的居民区。“这类企业噪声和粉尘污染比较大,一般选址在比较空旷的地方。”
村民们质疑,灌河国际及其周边规划建设建材厂是否合理。11月9日,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回复称,由于历史原因,产业区部分企业与住宅区相距较近,新引进项目需严格控制卫生防护距离。近期附近部分居民反映砂石厂生产扬尘和噪音污染,目前灌南县生态环境局及临港产业区已下达整改通知,砂石厂现已停产整改。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报告书》)已于2019年4月二次公示。“《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周期较长,部分数据过期需补测,至今尚未取得审批意见。”王一新表示,“正常情况下,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指导建设项目。但在规划环评取得审批意见前,只要建设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也可以引进,我们这边都是这么上的。”
2020年1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指出,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是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重要依据。
在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嘉看来,根据环评法要求,无论有无负面清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未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则缺乏依据,无法通过,不能开工建设。“实际上,由于规划环评审批周期较长,一些地方在规划环评通过前就已经引进建设项目了。”
圈占堤防
灌河沿岸分布着多家砂石企业。在杨世勋看来,当地砂石企业聚集,与灌河密不可分。
《灌南县志(1984-2005)》记载,灌南境内河流众多,利通航,特别是灌河,万吨海轮可长驱直入。灌南向来有“洪水走廊”之称,加之常受台风潮汐影响,极易发生旱涝灾害。灌河在排涝泄洪、航运方面发挥一定工程效益,对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几年,围绕灌河治理,灌南县出台一系列举措。2018年,灌南县取缔一批严重影响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非法码头,建设一批符合规划的砂石集散中心。
2019年,和港建材成立,灌河国际厂区内4家砂石厂在此建厂。同年,灌河堤顶防汛道路工程竣工,灌南县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程通过验收,确定有堤防的河道,以修侧后的堤脚线向河道外侧平移5米为管理范围。
然而,当地村民反映,灌河沿岸多家企业圈占防洪堤,影响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去年,有媒体报道称,灌河国际厂区内3家砂石厂因影响堤坝安全被灌南县水利局责令整改。记者走访发现,灌河国际、和港建材、江苏延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展金属)和江苏海中洲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中洲船业)等灌河沿岸企业,存在圈占防洪堤问题。
在和港建材厂区内防洪堤背水坡,记者看到植被大面积枯黄或消失,只有几株灌木及其周边草丛依然葱茏。植被消失区域地面,机器作业痕迹清晰可见。防洪堤临水坡部分植被被掀开,泥土裸露。《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堤坝、渠道上扒口、取土、挖坑和毁坏块石护坡、林木草皮,禁止擅自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圈围墙、堆放物料、埋设管道或者兴建其他建筑物。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必须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设施和建筑物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县(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厂区内防洪大堤我们不可能改动。”和港建材相关负责人杨怀德表示,拓宽防洪堤背水坡,打造绿化景观的想法已经灌南县水利局同意,“如果水利上不允许,那我恢复原状。”改动防洪堤临水坡,作为施工便道,是与灌南县水利局签订了滩涂占用协议,码头建好会恢复原貌。
一家砂石厂进料口,紧贴灌河国际厂区内防洪堤,不远处有个地泵建在防洪堤上。临水坡植被被掀开,泥土裸露。
灌南县水利局11月10日回复称,没有批准和港建材修建景观,经实地查看,也未见其修建。和港建材在施工期损坏部分防洪堤,目前已整改到位。灌河国际厂区内地磅紧靠防洪堤北侧,目前已责令企业自行拆除;砂石厂进料口紧贴防洪堤,较防洪堤高,对防洪安全无不良影响。
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授高玉琴表示,圈占防洪堤破坏了建筑物整体稳定性,可能造成堤防渗透变形,甚至引发溃堤。“植被系统可以减缓雨水和洪水对坡体的冲击力,起到固坡防护作用,破坏堤坡植被会降低堤防稳定性。”
海中洲船业作业区与灌河隔着一个土堆,土堆上零星散落着防汛沙袋。船厂工作人员称,防洪堤位于厂区内。隔壁的连云港美尔美图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美图船业)作业区与灌河隔着水泥台。船厂工作人员表示,防洪堤不在厂区内。对于防洪堤位置,该工作人员说:“它建在该建的地方。”
灌南县水利局表示,海中洲船业厂区在防洪墙前方,土堆临时保护厂区安全;美尔美图船业厂区在防洪墙后方,水泥台为防洪墙,可以保证防洪安全。
江苏延展金属圈占的防洪堤上,敷设着8根管道,其中3根管道连接着一台机器。管道两端分别是厂区和灌河。王一新表示,该行为存在偷排嫌疑。
灌南县水利局称,延展金属厂区未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无需进行防洪影响评价。经现场检查,其在厂区灌河堤两端设置大门和堤顶上敷设跨堤汛期排涝临时管道,均未取得批复,不影响大堤安全。目前已责令企业限期拆除。
多名专家认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合规需结合防洪影响评价判定。灌南县水利局表示,由于多种原因,不便提供上述企业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李雷、杨世勋、王一新均化名
来源:人民网
时至今日,李雷才得知灌南港本不该建在刘庄村。
2019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灌南港里建了几家砂石厂。刘庄村村民李雷一家经常在深夜听到机器破碎石块的声音。他不解的是,灌南港厂区与居民区只有一路之隔,为什么可以建砂石厂。
在探寻原因过程中,李雷意外发现,灌南港实际位置在环评报告所示位置约3公里外,涉嫌环评造假。更令他不解的是,环评民意调查不问刘庄村村民,却去征询其他村村民意见。
此外,刘庄村多名村民反映,灌南港内多家砂石厂存在噪声、扬尘污染。
2021年10月上旬,记者走访发现,灌南港厂区内多处砂石物料露天堆放。其中一家砂石厂进料口紧贴灌河防洪堤,不远处的地泵就在防洪堤上。在灌南港附近,另有多家企业圈占防洪堤。多名村民向记者证实,灌南港环评未征集他们意见。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表示,灌南港环评位置和实际位置均在刘庄村,未发生过变更。
噪声扰民
深受噪声和扬尘困扰的,不止李雷家。“砂石厂有时加班生产,从晚上8点到早晨,吵得人没法睡觉。”刘庄村村民杨世勋说,“窗户根本没法开,一开就进灰尘,鼻孔里都是灰。穿颜色亮一点的衣服,上面的灰尘很明显。”
还有村民因无法忍受搬了家,报了警。“警察来说说会好点儿,过后还是老样子。”村民称,他们之所以有此遭遇,是因为附近的灌南港内多了几家砂石厂。
村民口中的灌南港为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河国际)所有。据当地媒体报道,2019年底,灌河国际将厂内闲置土地租赁给4家砂石厂。砂石厂物料露天堆放,现场扬尘明显,未见洒水车、雾炮机和洗轮设备,砂石运输车辆车身也未覆盖。
灌河国际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公司确实把场地租给了4家砂石厂。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灌河国际及其厂区内两家砂石厂均被环保部门处罚过。灌河国际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两家砂石厂违反环评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2021年10月上旬,记者在灌河国际厂区门前看到货车陆续进出。出厂货车装着砂石,车身无一苫盖。村民称,平日里车辆驶过厂区门前道路时,“灰大得睁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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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堆场基本上是要盖的,因为有一个操作过程,装车或装船要掀开,生产过程中,铲子往前推又要掀开。”和港建材相关负责人杨怀德说,“我们产品出来是经过水洗的,没有粉尘。”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021年4月,因堆放、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石子、沙等物料环节,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和港建材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和港建材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到,机制砂存放于堆场,堆场为封闭式建筑,不设置露天原料仓,项目码头区域也不设置露天原料堆场。
对此,杨怀德称,和港建材一期项目堆场是全封闭的,不够用,正在完善,二期项目堆场不是全封闭的,尚未投用。记者在厂区内看到大片砂石堆料露天堆放,且未苫盖,现场未见车船装货和机器作业。
灌南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王一新表示,如果环评要求建封闭式堆场,那就不能露天堆放,即使周边有围挡也不可以。
环评“造假”
杨世勋说,媒体曝光后,砂石厂装了隔音墙,声音比以前小点儿,但治标不治本。在刘庄村村民看来,灌河国际厂区内的4家砂石厂之所以对他们生活造成这么大影响,是因为距离太近。
灌南港是灌河国际连云港港灌河港区九队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2011年开始建设。其2013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9队,灌河下游左岸凹岸段”。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表示,灌南港环评位置和实际位置均在刘庄村,未发生过变更。其提供的土地证也显示为刘庄村。
李雷质疑灌南港涉嫌环评造假,“明明其位置是在刘庄村境内,给造假挪到了约3公里外。”
2003年开始实施的环评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地点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刘庄村多名村民表示,灌南港环评并未征求他们意见。记者注意到,灌南港环评民意调查人员中无刘庄村村民。
灌南港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到,综合考虑卫生及噪声防护需求,在厂界外设置200米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禁止建设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若按实际位置做环评,无法达到200米的防护距离要求,可能面临几十户村民拆迁的成本。”李雷说。
记者在现场实际测量发现,灌河国际厂界距离居民区约50米,名为江苏俊昇置业有限公司的砂石厂依厂界而建。俊昇置业隔壁在建的水泥厂厂界距离最近居民区只有十几米。
选址冲突
更令村民们担忧的是,灌河国际东侧水泥厂今年5月份也开始施工建设了。村民拍摄的照片记录了水泥厂开挖围墙根基沟和打桩现场。杨世勋说:“水泥厂施工打桩,吵得睡不着觉。”他担心,水泥厂与居民区距离太近,项目建成后,扬尘和噪声污染会更加严重。
灌南县政府官网公示信息显示,江苏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新材料)位于灌南县临港产业园区灌河国际东侧地块,拟建年生产100万吨超细粉及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10月上旬,记者来到该水泥厂时,现场正在施工。裸露的土地上堆放着数十根地桩,打桩设备正在作业。
该公司负责人说:“地址不是我们选的,是政府给找的。当时周边有几户村民离得近,都在拆迁范围内。现在企业没有获得施工许可证,尚未施工。”
上述水泥厂2021年4月的环评提到,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承诺,厂界外50米范围内8户居民住宅于2021年10月开始拆迁。然而,距离水泥厂厂界十几米的两户村民告诉记者,他们至今没听说要拆迁,附近村民家也未见拆迁迹象。
对此,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称,旭腾新材料原计划10月实现竣工投产,因未取得施工许可一直未开工建设,目前只允许进行土地平整和试桩,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投产前完成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
李雷认为,根据2012年8月开始实施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上述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应为300米。该标准已被2021年6月起实施的《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替代。多名业内人士介绍,按照现有规定,企业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虽无最低限制,但要根据《导则》测算。
王一新表示,砂石厂、水泥厂等建材项目布局,一方面根据《导则》测算安全防护距离,另一方面应远离聚集的居民区。“这类企业噪声和粉尘污染比较大,一般选址在比较空旷的地方。”
村民们质疑,灌河国际及其周边规划建设建材厂是否合理。11月9日,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回复称,由于历史原因,产业区部分企业与住宅区相距较近,新引进项目需严格控制卫生防护距离。近期附近部分居民反映砂石厂生产扬尘和噪音污染,目前灌南县生态环境局及临港产业区已下达整改通知,砂石厂现已停产整改。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报告书》)已于2019年4月二次公示。“《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周期较长,部分数据过期需补测,至今尚未取得审批意见。”王一新表示,“正常情况下,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指导建设项目。但在规划环评取得审批意见前,只要建设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也可以引进,我们这边都是这么上的。”
2020年1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指出,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是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重要依据。
在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嘉看来,根据环评法要求,无论有无负面清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未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则缺乏依据,无法通过,不能开工建设。“实际上,由于规划环评审批周期较长,一些地方在规划环评通过前就已经引进建设项目了。”
圈占堤防
灌河沿岸分布着多家砂石企业。在杨世勋看来,当地砂石企业聚集,与灌河密不可分。
《灌南县志(1984-2005)》记载,灌南境内河流众多,利通航,特别是灌河,万吨海轮可长驱直入。灌南向来有“洪水走廊”之称,加之常受台风潮汐影响,极易发生旱涝灾害。灌河在排涝泄洪、航运方面发挥一定工程效益,对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几年,围绕灌河治理,灌南县出台一系列举措。2018年,灌南县取缔一批严重影响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非法码头,建设一批符合规划的砂石集散中心。
2019年,和港建材成立,灌河国际厂区内4家砂石厂在此建厂。同年,灌河堤顶防汛道路工程竣工,灌南县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程通过验收,确定有堤防的河道,以修侧后的堤脚线向河道外侧平移5米为管理范围。
然而,当地村民反映,灌河沿岸多家企业圈占防洪堤,影响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去年,有媒体报道称,灌河国际厂区内3家砂石厂因影响堤坝安全被灌南县水利局责令整改。记者走访发现,灌河国际、和港建材、江苏延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展金属)和江苏海中洲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中洲船业)等灌河沿岸企业,存在圈占防洪堤问题。
在和港建材厂区内防洪堤背水坡,记者看到植被大面积枯黄或消失,只有几株灌木及其周边草丛依然葱茏。植被消失区域地面,机器作业痕迹清晰可见。防洪堤临水坡部分植被被掀开,泥土裸露。《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堤坝、渠道上扒口、取土、挖坑和毁坏块石护坡、林木草皮,禁止擅自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圈围墙、堆放物料、埋设管道或者兴建其他建筑物。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必须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设施和建筑物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县(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厂区内防洪大堤我们不可能改动。”和港建材相关负责人杨怀德表示,拓宽防洪堤背水坡,打造绿化景观的想法已经灌南县水利局同意,“如果水利上不允许,那我恢复原状。”改动防洪堤临水坡,作为施工便道,是与灌南县水利局签订了滩涂占用协议,码头建好会恢复原貌。
一家砂石厂进料口,紧贴灌河国际厂区内防洪堤,不远处有个地泵建在防洪堤上。临水坡植被被掀开,泥土裸露。
灌南县水利局11月10日回复称,没有批准和港建材修建景观,经实地查看,也未见其修建。和港建材在施工期损坏部分防洪堤,目前已整改到位。灌河国际厂区内地磅紧靠防洪堤北侧,目前已责令企业自行拆除;砂石厂进料口紧贴防洪堤,较防洪堤高,对防洪安全无不良影响。
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授高玉琴表示,圈占防洪堤破坏了建筑物整体稳定性,可能造成堤防渗透变形,甚至引发溃堤。“植被系统可以减缓雨水和洪水对坡体的冲击力,起到固坡防护作用,破坏堤坡植被会降低堤防稳定性。”
海中洲船业作业区与灌河隔着一个土堆,土堆上零星散落着防汛沙袋。船厂工作人员称,防洪堤位于厂区内。隔壁的连云港美尔美图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美图船业)作业区与灌河隔着水泥台。船厂工作人员表示,防洪堤不在厂区内。对于防洪堤位置,该工作人员说:“它建在该建的地方。”
灌南县水利局表示,海中洲船业厂区在防洪墙前方,土堆临时保护厂区安全;美尔美图船业厂区在防洪墙后方,水泥台为防洪墙,可以保证防洪安全。
江苏延展金属圈占的防洪堤上,敷设着8根管道,其中3根管道连接着一台机器。管道两端分别是厂区和灌河。王一新表示,该行为存在偷排嫌疑。
灌南县水利局称,延展金属厂区未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无需进行防洪影响评价。经现场检查,其在厂区灌河堤两端设置大门和堤顶上敷设跨堤汛期排涝临时管道,均未取得批复,不影响大堤安全。目前已责令企业限期拆除。
多名专家认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合规需结合防洪影响评价判定。灌南县水利局表示,由于多种原因,不便提供上述企业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李雷、杨世勋、王一新均化名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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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新增“育儿假”,夫妻都有!
近日,育儿假该怎么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多个省份拟新增“育儿假”
11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对外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该《修正草案》增加了一条作为修正后的第三十三条:“夫妻抚育0-3岁子女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双方各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海南拟新增“育儿假”
9月底向社会征求意见
今年9月29日,海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征求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正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该公告指出,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该厅将海南省卫健委报请海南省政府审议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0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目前,已经过了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该《修正草案》还要经过修正、审议等程序后,才会最终向社会公布。
每年夫妻各10天育儿假
或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
该《修正草案》提出,夫妻抚育0-3岁子女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双方各 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另外,女职工哺乳时间、哺乳假,育儿假假期重合的,应当只享受其中一种假期。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那么
哪些情况才符合
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呢?
该《修正草案》指出:将原《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调整为修正后的第十七条,其中将原来“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改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另外,夫妻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子女中有残疾,经有关部门依法鉴定属于三级以上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因子女死亡现存两个子女以内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村居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不含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且夫妻双方工作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育三个子女都是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建立健全支持婴儿照护服务体系
减轻家庭育儿成本
该《修正草案》指出:建立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在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减轻家庭育儿成本。鼓励各市县政府建设公立型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
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公立型幼儿园建立幼儿托班。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以区域为单位建立育儿指导中心,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此外,该《修正草案》增加了一条关于优生优育服务的内容,具体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优生优育、病残筛查、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另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有相应科室负责承担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并接受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
记者走访:海口市民盼望“育儿假”实施 “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好奶娃
对于备受关注的“育儿假”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海口市民,他们都期待着“育儿假”能早日实施,其中鼓励用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育儿假”,很多市民希望能具体落到实处,希望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或激励机制,让用人单位愿意给予职工“育儿假”。
在《修正草案》中,海南给出了两个选择:每年给予双方各 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采访中,有部分市民觉得“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很好,也有部分市民更青睐“每天1小时的育儿时间”,尤其是女性市民。她们表示,这样可以提前下班回家看娃。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目前海口一些企事业单位也有给女职工提前1小时下班回家“奶娃”的情况,对此,该女职工觉得单位的做法很人性化,特别是还在哺乳期的女性,更是希望能早一点回家见到孩子。
律师点评:“育儿假”鼓励夫妻优生优育 落实需处理好劳动关系
对于“育儿假”的实施,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罗思章表示,全国各地拟新增“育儿假”,是在鼓励年轻夫妻优生优育、抚育孩子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因为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敢生,该《修正草案》也是响应国家三孩政策的配套措施。
其中,海南提出每年一对夫妻可以有10天的育儿假,或者说是任意一方每天有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这些举措对夫妻带小孩有很大的保障,值得点赞。
罗思章律师表示,在执行过程中,员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方面也要处理好,目前员工的假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紧张,在经济发展迅猛的情况下,很多单位存在“加班时间多,休假的时间少”的情况,有很多员工甚至连法定的假期都没有。
为此,罗思章律师表示,育儿假的执行过程中,应强化监管和保障,让措施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员工实实在在地享受到“育儿假”,同时对于如何休假也要灵活掌握;另外,年轻夫妻也要把“育儿假”期实实在在地用到育儿方面,而不是用这个假期来休息或者做别的事情,从而鼓励年轻人优生优育,更好地抚育子女健康成长。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海南拟新增“育儿假”,夫妻都有!
近日,育儿假该怎么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多个省份拟新增“育儿假”
11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对外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该《修正草案》增加了一条作为修正后的第三十三条:“夫妻抚育0-3岁子女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双方各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海南拟新增“育儿假”
9月底向社会征求意见
今年9月29日,海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征求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正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该公告指出,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该厅将海南省卫健委报请海南省政府审议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0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目前,已经过了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该《修正草案》还要经过修正、审议等程序后,才会最终向社会公布。
每年夫妻各10天育儿假
或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
该《修正草案》提出,夫妻抚育0-3岁子女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双方各 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另外,女职工哺乳时间、哺乳假,育儿假假期重合的,应当只享受其中一种假期。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那么
哪些情况才符合
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呢?
该《修正草案》指出:将原《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调整为修正后的第十七条,其中将原来“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改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另外,夫妻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子女中有残疾,经有关部门依法鉴定属于三级以上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因子女死亡现存两个子女以内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村居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不含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且夫妻双方工作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育三个子女都是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建立健全支持婴儿照护服务体系
减轻家庭育儿成本
该《修正草案》指出:建立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在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减轻家庭育儿成本。鼓励各市县政府建设公立型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
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公立型幼儿园建立幼儿托班。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以区域为单位建立育儿指导中心,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此外,该《修正草案》增加了一条关于优生优育服务的内容,具体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优生优育、病残筛查、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另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有相应科室负责承担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并接受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
记者走访:海口市民盼望“育儿假”实施 “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好奶娃
对于备受关注的“育儿假”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海口市民,他们都期待着“育儿假”能早日实施,其中鼓励用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育儿假”,很多市民希望能具体落到实处,希望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或激励机制,让用人单位愿意给予职工“育儿假”。
在《修正草案》中,海南给出了两个选择:每年给予双方各 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采访中,有部分市民觉得“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很好,也有部分市民更青睐“每天1小时的育儿时间”,尤其是女性市民。她们表示,这样可以提前下班回家看娃。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目前海口一些企事业单位也有给女职工提前1小时下班回家“奶娃”的情况,对此,该女职工觉得单位的做法很人性化,特别是还在哺乳期的女性,更是希望能早一点回家见到孩子。
律师点评:“育儿假”鼓励夫妻优生优育 落实需处理好劳动关系
对于“育儿假”的实施,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罗思章表示,全国各地拟新增“育儿假”,是在鼓励年轻夫妻优生优育、抚育孩子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因为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敢生,该《修正草案》也是响应国家三孩政策的配套措施。
其中,海南提出每年一对夫妻可以有10天的育儿假,或者说是任意一方每天有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这些举措对夫妻带小孩有很大的保障,值得点赞。
罗思章律师表示,在执行过程中,员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方面也要处理好,目前员工的假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紧张,在经济发展迅猛的情况下,很多单位存在“加班时间多,休假的时间少”的情况,有很多员工甚至连法定的假期都没有。
为此,罗思章律师表示,育儿假的执行过程中,应强化监管和保障,让措施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员工实实在在地享受到“育儿假”,同时对于如何休假也要灵活掌握;另外,年轻夫妻也要把“育儿假”期实实在在地用到育儿方面,而不是用这个假期来休息或者做别的事情,从而鼓励年轻人优生优育,更好地抚育子女健康成长。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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