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醋蛋# 泰谦堂醋蛋归元液工作原理:
就是把肠道,血液,肝脏,肾脏,及细胞的毒素都排干净了,身体各个器官恢复正常的工作。体内没有多余的脂肪,垃圾,延缓了衰老,净化了身体,人也就变得更加年轻,有气质!再次向朋友们强调一下:.醋蛋归元液酵素不是保健品,更不是药品,它仅仅是一款老少皆宜的功效型食疗偏方、通过排五脏六腑、血液毒素垃圾、修复营养细胞,改善内循环,还你健康体魄!
泰谦堂醋蛋归元液,净化了我们的血液,疏通了我们的血管,补充人体所需要的营养,做到了 血液干净、血液流通正常、血液营养充足。病根不存在了人自然就健康了。
对泰谦堂醋蛋归元液最中肯的评价就是“既有西药的速度又有中药的宽度,软坚散结,通调百病,阴阳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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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痛苦(代后记)
曹文轩
《青铜葵花》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无疑是另一种声音。它进行的是一种逆向的思考。它是对苦难与痛苦的确定,也是对苦难与痛苦的诠释。
苦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它包括了自然的突然袭击、人类野蛮本性*的发作、个人心灵世界的急风暴雨等。我们每天都在目睹与耳闻这些苦难。当非洲难民在尘土飞扬的荒原上一路倒毙一路迁徙的时候;当东南亚的海啸在人们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以十分短暂的时间吞噬了那么多的生命,将一个好端端的世界弄得面目全非的时候;当阿尔卑斯山发生大雪崩将人的一片欢笑顿时掩埋于雪下的时候;当中国煤矿连连发生瓦斯爆炸,一团团生命之火消灭于数万年的黑暗之中的时候……我们难道还会以为这个世界就只有欢乐与幸福吗?其实,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那些零星的、琐碎的却又是无边无际、无所不在的心灵痛苦,更是深入而持久的。坎坷、跌落、失落、波折、破灭、沦陷、被抛弃、被扼杀、雪上加霜、漏船偏遇顶风浪……这差不多是每一个人的一生写照。
然而,我们却要忘却。
我们陷入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先乐呵乐呵再说的轻薄的享乐主义。
这种享乐主义,是我们在面对苦难、痛苦时的怯懦表现,是一种对生命缺乏深刻体验与理解的必然选择。而我们对此却没有丝毫的反思。不仅如此,我们还为这种享乐主义寻找到了许多借口。当下中国,在一片“苦啊”的叹息声中,开始了对快乐的疯狂吮吸。我们看到的景象,大概是那个宣扬享乐主义的西方都望尘莫及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世界沉沦于一派轻飘的、浮泛的、没有任何精神境界的欢愉之中。欢乐,欢乐,再欢乐,欢乐到死。
追求快乐,是无可非议的,更是无罪的。问题是:这种忘却苦难的快乐,在苦难突然降临之际,究竟有多大的对抗力量?它只是一种享乐主义,而不是一种乐观主义——乐观主义,是一种深刻认识苦难之后的快乐,那才是一种真正的、有质量的快乐。
由于我们忽视了苦难的必然性*,忽视了苦难对于我们生命的价值,忽视了我们在面对苦难时的风度,忽视了我们对苦难的哲理性*的理解,因此,当苦难来临时,我们只能毫无风度地叫苦连天,我们只能手足无措、不堪一击。有些苦难,其实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一些无法回避的元素。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这些苦难结伴而行,就像美丽的宝石必经熔岩的冶炼与物质的爆炸一样。
在这样一个语境中,当一个孩子因为某种压力而选择轻生时,我们看到,这个看上去很深刻、很人性*化的社会,急急忙忙地、毫不犹豫地从各个方面开始对造成这个孩子悲剧的社会进行检讨,甚至是谴责。我们从没有看到过有一个人站出来对这个孩子承受苦难的能力进行哪怕一点点的反思。我们无意为这个社会辩护,无意为这个教育制度辩护——这个社会、这个教育制度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甚至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但将任何问题往社会身上一推,往教育制度上一推,难道就是完全合理的吗?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种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检讨,不也应包括对这个孩子对苦难的理解与承受能力的培养的检讨吗?
由于我们对民主、自由、快乐的偏狭理解,我们喜欢不分是非地充当“快乐人生”代言人的角色*。我们为那些不能承担正常苦难的孩子鸣冤叫屈,然后一味地为他们制造快乐的天堂。当谈到儿童文学时,我们说:儿童文学就是给孩子带来快乐的文学。十多年前,我就纠正过这个显然不怎么可靠的定义,我说:儿童文学是给孩子带来快感的文学,这里的快感包括喜剧快感,也包括悲剧快感——后者在有些时候甚至比前者还要重要。安徒生的作品,大部分是悲剧性*的,是忧伤的,苦难的,痛苦的,但也是美的。由于一种不可靠的理念传播于整个社会,导致了我们对安徒生当下意义的否定,甚至发展到有人要往安徒生的脸上吐口水。我在想:在纪念安徒生诞辰200周年的今天,我实在不知道全世界到底还有多少人要向安徒生的脸上吐口水?看样子,这事情大概也就是发生在中国——一个享乐主义风行的世界。殊不知,这正是我们对苦难缺乏认识而对快乐又抱了一种浮浅见解的有力证据。
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苦难绝非是从今天才开始的。今天的孩子,用不着为自己的苦难大惊小怪,更不要以为只是从你们这里开始才有苦难与痛苦的。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的历史,而且这个历史还将继续延伸下去。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时的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
就在我写完《青铜葵花》后不久,我读到了罗曼·罗兰的一段文字:
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味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青铜葵花》要告诉孩子们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曹文轩
《青铜葵花》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无疑是另一种声音。它进行的是一种逆向的思考。它是对苦难与痛苦的确定,也是对苦难与痛苦的诠释。
苦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它包括了自然的突然袭击、人类野蛮本性*的发作、个人心灵世界的急风暴雨等。我们每天都在目睹与耳闻这些苦难。当非洲难民在尘土飞扬的荒原上一路倒毙一路迁徙的时候;当东南亚的海啸在人们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以十分短暂的时间吞噬了那么多的生命,将一个好端端的世界弄得面目全非的时候;当阿尔卑斯山发生大雪崩将人的一片欢笑顿时掩埋于雪下的时候;当中国煤矿连连发生瓦斯爆炸,一团团生命之火消灭于数万年的黑暗之中的时候……我们难道还会以为这个世界就只有欢乐与幸福吗?其实,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那些零星的、琐碎的却又是无边无际、无所不在的心灵痛苦,更是深入而持久的。坎坷、跌落、失落、波折、破灭、沦陷、被抛弃、被扼杀、雪上加霜、漏船偏遇顶风浪……这差不多是每一个人的一生写照。
然而,我们却要忘却。
我们陷入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先乐呵乐呵再说的轻薄的享乐主义。
这种享乐主义,是我们在面对苦难、痛苦时的怯懦表现,是一种对生命缺乏深刻体验与理解的必然选择。而我们对此却没有丝毫的反思。不仅如此,我们还为这种享乐主义寻找到了许多借口。当下中国,在一片“苦啊”的叹息声中,开始了对快乐的疯狂吮吸。我们看到的景象,大概是那个宣扬享乐主义的西方都望尘莫及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世界沉沦于一派轻飘的、浮泛的、没有任何精神境界的欢愉之中。欢乐,欢乐,再欢乐,欢乐到死。
追求快乐,是无可非议的,更是无罪的。问题是:这种忘却苦难的快乐,在苦难突然降临之际,究竟有多大的对抗力量?它只是一种享乐主义,而不是一种乐观主义——乐观主义,是一种深刻认识苦难之后的快乐,那才是一种真正的、有质量的快乐。
由于我们忽视了苦难的必然性*,忽视了苦难对于我们生命的价值,忽视了我们在面对苦难时的风度,忽视了我们对苦难的哲理性*的理解,因此,当苦难来临时,我们只能毫无风度地叫苦连天,我们只能手足无措、不堪一击。有些苦难,其实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一些无法回避的元素。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这些苦难结伴而行,就像美丽的宝石必经熔岩的冶炼与物质的爆炸一样。
在这样一个语境中,当一个孩子因为某种压力而选择轻生时,我们看到,这个看上去很深刻、很人性*化的社会,急急忙忙地、毫不犹豫地从各个方面开始对造成这个孩子悲剧的社会进行检讨,甚至是谴责。我们从没有看到过有一个人站出来对这个孩子承受苦难的能力进行哪怕一点点的反思。我们无意为这个社会辩护,无意为这个教育制度辩护——这个社会、这个教育制度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甚至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但将任何问题往社会身上一推,往教育制度上一推,难道就是完全合理的吗?事实上,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种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检讨,不也应包括对这个孩子对苦难的理解与承受能力的培养的检讨吗?
由于我们对民主、自由、快乐的偏狭理解,我们喜欢不分是非地充当“快乐人生”代言人的角色*。我们为那些不能承担正常苦难的孩子鸣冤叫屈,然后一味地为他们制造快乐的天堂。当谈到儿童文学时,我们说:儿童文学就是给孩子带来快乐的文学。十多年前,我就纠正过这个显然不怎么可靠的定义,我说:儿童文学是给孩子带来快感的文学,这里的快感包括喜剧快感,也包括悲剧快感——后者在有些时候甚至比前者还要重要。安徒生的作品,大部分是悲剧性*的,是忧伤的,苦难的,痛苦的,但也是美的。由于一种不可靠的理念传播于整个社会,导致了我们对安徒生当下意义的否定,甚至发展到有人要往安徒生的脸上吐口水。我在想:在纪念安徒生诞辰200周年的今天,我实在不知道全世界到底还有多少人要向安徒生的脸上吐口水?看样子,这事情大概也就是发生在中国——一个享乐主义风行的世界。殊不知,这正是我们对苦难缺乏认识而对快乐又抱了一种浮浅见解的有力证据。
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苦难绝非是从今天才开始的。今天的孩子,用不着为自己的苦难大惊小怪,更不要以为只是从你们这里开始才有苦难与痛苦的。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的历史,而且这个历史还将继续延伸下去。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时的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
就在我写完《青铜葵花》后不久,我读到了罗曼·罗兰的一段文字:
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味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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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城.建公司公然违约有悖商业道德 事实证据确凿请F院纠正!
商业道德是市场经济的灵Hun,遵守商业道德是促J市场创新和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民营企业在面对由疫情带来的难题中已经是夹缝中生存,再遇到了合作方的背信弃德无异于雪上加霜。湖北大冶就存在着这样一家公司,随着租赁市场的升温而反悔房屋租赁合约内容、坐地起价,给投zi方带来了不可计量的损失。
我是湖北叁*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义*冰,按合同约定我司由股东江西铂*特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百分之五十一于2021年7月20日设立,作为本项目的驻当地执行管.理公司,主营宴会业务。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我们守F经.营、诚信合作,为了这次发展业务,我们叁*鼎公司排除万难筹备工作,有异地投zi,有返乡创业,甚至有倾其所有,mai房子来进行这一次的规划投zi,所有投zi人都对此项目的投zi规划付出zui大的努力。但未曾想却遭到了租赁商的背叛和F院的误判。
白纸黑字写明合同各项事宜 双方达成协议
2021年3月27日,与大冶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民营企业,下称城*建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城*建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前将租赁地交我司,租期自2022年3月27日至2035年3月26日,共13年。2021年3月27日至2022年3月26日为装修免租期。租金17元/平方米,半年缴纳一次,首期租金缴纳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合同总金额为二千四百万余元。同时约定,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的,应付违约金人m币200万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合同签订后,我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城*建公司付保Z金人m币50万元,且为推进项目,已对外签订装修合同1186万余元、装饰设计合同16.3万元、婚庆技术合作合同60万元、电梯合同14.88万元、消防合同43.8万元,空调设计合同42万元,并交纳各项合同预付款44.49万元,余下款项将随时面临诉讼风险。
大冶城*建公司因租赁市场升温后违背商业道德 弃协议于不顾
我司在YI情期间、市场低迷之际,与城*建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随着租赁市场的升温,城*建公司遂以21元/平方米的J格将该房屋另租于他人,通过违约,大冶城*建公司可从中获利高达600万余元。城*建公司以各种借口拒绝交付出租房屋并阻止我司施工,期间长达5个月,我司多次请求履行合同均被拒绝,城*建公司无一次主动正面磋商。城*建公司这种行为严重违背合同与商业道德!
我司依F提起su讼 但F院判决结果令我们大失所望
我司认为,合同签订后,大冶城*建公司产生了一系列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约定,城*建公司应当退还我司已付的50万元履约保Z金,并赔偿我司200万元违约金,对我司因筹备项目签订对外合同的部分债务183.58万元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司根据F律相关规定提起su讼。然而一审F官李某青的判决令我们大失所望。
F院支持双方解除合同,城*建公司退还50万保Z金,未认定被告城*建公司违约,认定我司违约。该判决罔顾事实、颠倒是非,具体判决如下:
第.一,F院认定我司未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并将施工图纸送交相关部门审he及办.理施工许可证,导致城*建公司阻止我司进场施工,属我司违反F律F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约定。我司认为,出租方的基本义务是交付出租房屋,大冶城*建拒绝交付出租房屋已构成根本违约。另外,合同约定开工前将装修方案及施工图报城*建公司书面审he后上报市住建局装饰、消防等部门批准。我司于2021年8月已将资料提交至城*建公司,至今城*建公司未出具任何书面审he意见,只以各种借口拖延拒绝。无奈我司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至住建局装饰部,已获取施工许可证,大冶城*建公司依然阻止我方进场施工。F院该认定既不符合本案的事实,也违背了基本的法律常识。
第.二,F院以我司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的时间节点,认定我司将无法在免租期内试营业,推断我司预期违约。我司认为(1)企业的运营,本该属于自.己的内部规划,yi情不稳定的当下,我司做出合理调整,Fen期实施项目实属正常策划。作为出租方城*建公司与F院如此关注,令人不解;(2)装修工作重要独..立区域完工,我司便可分区进行婚前策划、婚纱摄影、户外及部分室内典礼、婚宴预订等多项试营业项目。F院仅仅通过简.单分析就判定我方无法完成试营业,该推断逻辑错误。我司试营业情况并不损害出租人的房屋租金,又何谈预期违约?欲加之罪,明显有失公允!
第三,F院以我司于2021年9月17日未及时交纳租金,属于违约。我司之所以未及时交纳租金,完全是因为大冶城*建公司违约在先,我们的行为是履行抗辩权,是保护自身合F权益的合F行为。大冶城*建公司连zui基本的出租义务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单价都处在城*建公司的调整计划之中,如此巨大的投zi,作为任何一个投zi人都会谨慎防备。F院如此判定,完全不遵从事情本质原由。
第四,F院认定我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大冶城*建公司将房屋另租他人。此条判定系事实认定错误,我司提交的2022年2月12日与大冶城*建公司董事长叶某林的谈话录音中,叶某林明确阐述与黄**的洽谈细节,商务内容详细至地点、人物、时间,以及表达双方已经明确达成21元/平方等多项合作条款。而且此事实在我司于2022年2月16日与黄**谈话录音中,黄**也同样阐述此事实,如同一辙。如此闭环的证据链都不足以证实事实。对比之下,大冶城*建公司在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单方面以所谓我司口头承诺2021年10月1日试营业为理由,推断我司预期违约,却被采纳。公道何在?!
我司多次争取合作无果 基本诉求也被驳回
资金积压,项目搁置,这是所有投zi人zui忧心的事情,万般争取均在大冶城*建公司背信弃德之下拒绝,我司终只求能挽回损失,另寻商机,然而请求赔付金额都不足大冶城*建公司通过违约所获利益的一半,却被一审法官李某青驳回,实属寒心。
综上所述,我司认为我们的合F权益得到了Q犯,相关人员将合F的我司诬判成违约方,公平公正何在?因此,特请相关部门介入此事,帮我们争取我们的合fa权益,还我们一个公道,恭请广大群众一起监督,还大冶市一个好的经商环境!!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商业道德是市场经济的灵Hun,遵守商业道德是促J市场创新和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民营企业在面对由疫情带来的难题中已经是夹缝中生存,再遇到了合作方的背信弃德无异于雪上加霜。湖北大冶就存在着这样一家公司,随着租赁市场的升温而反悔房屋租赁合约内容、坐地起价,给投zi方带来了不可计量的损失。
我是湖北叁*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义*冰,按合同约定我司由股东江西铂*特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百分之五十一于2021年7月20日设立,作为本项目的驻当地执行管.理公司,主营宴会业务。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我们守F经.营、诚信合作,为了这次发展业务,我们叁*鼎公司排除万难筹备工作,有异地投zi,有返乡创业,甚至有倾其所有,mai房子来进行这一次的规划投zi,所有投zi人都对此项目的投zi规划付出zui大的努力。但未曾想却遭到了租赁商的背叛和F院的误判。
白纸黑字写明合同各项事宜 双方达成协议
2021年3月27日,与大冶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民营企业,下称城*建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城*建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前将租赁地交我司,租期自2022年3月27日至2035年3月26日,共13年。2021年3月27日至2022年3月26日为装修免租期。租金17元/平方米,半年缴纳一次,首期租金缴纳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合同总金额为二千四百万余元。同时约定,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的,应付违约金人m币200万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合同签订后,我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城*建公司付保Z金人m币50万元,且为推进项目,已对外签订装修合同1186万余元、装饰设计合同16.3万元、婚庆技术合作合同60万元、电梯合同14.88万元、消防合同43.8万元,空调设计合同42万元,并交纳各项合同预付款44.49万元,余下款项将随时面临诉讼风险。
大冶城*建公司因租赁市场升温后违背商业道德 弃协议于不顾
我司在YI情期间、市场低迷之际,与城*建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随着租赁市场的升温,城*建公司遂以21元/平方米的J格将该房屋另租于他人,通过违约,大冶城*建公司可从中获利高达600万余元。城*建公司以各种借口拒绝交付出租房屋并阻止我司施工,期间长达5个月,我司多次请求履行合同均被拒绝,城*建公司无一次主动正面磋商。城*建公司这种行为严重违背合同与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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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院支持双方解除合同,城*建公司退还50万保Z金,未认定被告城*建公司违约,认定我司违约。该判决罔顾事实、颠倒是非,具体判决如下:
第.一,F院认定我司未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并将施工图纸送交相关部门审he及办.理施工许可证,导致城*建公司阻止我司进场施工,属我司违反F律F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约定。我司认为,出租方的基本义务是交付出租房屋,大冶城*建拒绝交付出租房屋已构成根本违约。另外,合同约定开工前将装修方案及施工图报城*建公司书面审he后上报市住建局装饰、消防等部门批准。我司于2021年8月已将资料提交至城*建公司,至今城*建公司未出具任何书面审he意见,只以各种借口拖延拒绝。无奈我司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至住建局装饰部,已获取施工许可证,大冶城*建公司依然阻止我方进场施工。F院该认定既不符合本案的事实,也违背了基本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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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多次争取合作无果 基本诉求也被驳回
资金积压,项目搁置,这是所有投zi人zui忧心的事情,万般争取均在大冶城*建公司背信弃德之下拒绝,我司终只求能挽回损失,另寻商机,然而请求赔付金额都不足大冶城*建公司通过违约所获利益的一半,却被一审法官李某青驳回,实属寒心。
综上所述,我司认为我们的合F权益得到了Q犯,相关人员将合F的我司诬判成违约方,公平公正何在?因此,特请相关部门介入此事,帮我们争取我们的合fa权益,还我们一个公道,恭请广大群众一起监督,还大冶市一个好的经商环境!!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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