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100亩!六安市球拍广场西侧地块第三季度出让!】关于农业银行拆迁地块(皋城路以南、球拍西路以西、大雁河以东),根据正在编制的国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性成果,该地块初步规划为居住用地。
该地块前身是农业银行六安分行总部大楼,大楼始建于1990年前后,1992正式营业办公,历经30年发展,已于2021年6月份爆破拆除。
目前该地块是净地状态,四周都用围挡。根据六安今年的供地计划,该地块计划将于第3季度以居住的性质出让。
这宗地本身妥妥的市中心,皋城广场、人民公园、大型商业全围绕在此,此外教育配套还有田家炳中学和皋城中学,生活非常便利。
via六安第一楼市
该地块前身是农业银行六安分行总部大楼,大楼始建于1990年前后,1992正式营业办公,历经30年发展,已于2021年6月份爆破拆除。
目前该地块是净地状态,四周都用围挡。根据六安今年的供地计划,该地块计划将于第3季度以居住的性质出让。
这宗地本身妥妥的市中心,皋城广场、人民公园、大型商业全围绕在此,此外教育配套还有田家炳中学和皋城中学,生活非常便利。
via六安第一楼市
【奋勇争先,西宁推动一季度开门红】虎年伊始,西宁市各区以“开局即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干劲力争取得一季度工作开门红,作风建设、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广大党员干部你争我赶、奋勇争先,正以虎虎生威的劲头为虎年工作开新局。
城东区:一季度全区预计可开工13项
城东区立足“一品两融”发展定位,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以高质量项目建设奋力夺取首季开门红。
坚持项目为王,紧盯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谋划储备了100项强基础、补短板、增后劲、利长远的区级建设项目。
激发市场活力。春节假期,城东区以“河湟盛宴,青味年货”为主题,深入开展“年货节”活动,对全区各领域优质商圈、商家、商品资源、活动信息分批次做线上营销推广,推荐400余户商户参加“年货节”活动。发出“城东区2021产品营销指导白皮书”,以民族特色为切入点,指导开展首届户外直播等各类直播带货活动,假期经济“带货”效应明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城东区初步建立网上并联审批,区级集中审批事项网办率达到100%,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87.6%。积极打通政务服务数据壁垒,结合窗口办理与自助服务,以“商圈就近办理、社区联动服务”为工作路径,服务范围覆盖周边个体1815家、企业905家,实现与企业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可代办”。
一季度全区预计可开工13项,投资预计2.5亿元。充分发挥项目督导机制优势,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探索税务信息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路径,逐步健全闭环机制,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城中区:一季度投资支撑项目25项
城中区狠抓项目建设,抓实抓细项目储备、项目开工、项目进度、项目服务以及项目入库各项工作,集中梳理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和难题;狠抓招商引资,重点围绕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基建”项目,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科技含量项目以及会展经济、数字经济、文创产业等新兴领域项目,开展集群式产业链招商;狠抓营商环境,以“一门、一号、一网、一窗、一次”改革为抓手,通过设立“办不成”集中受理窗口、纪委监督岗等措施,努力打造企业点赞、群众满意的营商环境。
目前,城中区科学谋划年度重点项目五十多项,总投资60.67亿元。资金已到位项目共计25项,总投资36.22亿元,主要包括城中区元堡子片区棚户区改造、城中区人民医院、城中区综合体育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建设项目,计划于3月底前全面复工建设,并形成投资。中区一季度投资支撑项目共25项,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5项,主要包括元堡子片区棚户区改造、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整治等建设项目;新建项目10项,主要包括总寨镇易地搬迁新村提档升级、妇幼保健院业务能力提升、清洁小流域治理等建设项目。
城西区:谋划储备重点项目89项
城西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政策体系、服务体系,抓实“一号工程”,着力推动现代金融、现代商贸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升级,引导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兴产业与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联动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高地建设行稳致远。
认真谋划储备项目,围绕绿色生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谋划储备2022年项目89项,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66项(新建项目48项,续建项目18项),总投资35.44亿元,社会投资类项目共23项。
围绕做大经济总量,坚持综合施策、全面发力,推动第三产业向结构更优、层次更高、效益更好迈进。注重质效提升。构建以数字化、智能化、全业态商圈为中心的现代商贸发展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喜欢里花园街、月星环球港等新商圈。推动力盟、王府井·大象城等现有商圈提质升级,集聚大型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等商业主力高端业态。丰富业态布局。依托京东(青海)数字经济产业园,大力推动博雅金融广场等新建楼宇投入运营,探索更多楼宇运营模式。加大对平台经济和跨境电商的支持力度,持续对接重庆大龙网跨境电商入驻事宜,不断拓展本地产品输出渠道。突出消费驱动。以全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为契机,发挥现有特色步行街的辐射带动作用,引进一批知名品牌旗舰店、体验店,全力促进传统商圈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区域性高端消费中心。
城北区:一季度开复工项目35项
城北区聚焦以项目带动发展,抢抓发展机遇,从打基础、利长远出发,在完善产业布局、增进民生福祉、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征集了120项重点项目,其中确定实施重点项目54项,年度计划投资约20亿元。
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推进新民村新村建设、城北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北区片区道路优化提升改造等项目,改善辖区群众居住条件。“一老一小”方面,推进山川学校改扩建、城北区青少年实践基地、城北区老年活动中心、城北区第二幼儿园等项目,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医疗卫生方面,加快推动城北区中医院、青海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健康研究与临床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服务水平。
预计一季度开复工项目35项,其中:西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青海老年大学等29项续建项目将全部复工。朝阳西路改扩建工程、马坊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等6个项目将开工建设。
湟中区:聚焦打造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今年,湟中区将聚焦打造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的目标,加快城乡协同规划、建设、管理,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在城乡建设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高起点编制城镇规划。湟中区将完成鲁沙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抓好重点地段、重要节点、城市街道设计,形成规划“一张蓝图”。统筹编制拦隆口镇、共和镇等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支持上新庄、西堡、甘河滩、多巴等城郊镇与中心城区、工业园区联动发展,主动承接主城区产业功能外溢,增强节点乡镇支撑能力,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发展新格局。
高标准建设中心城镇。以“城市合伙人”的方式,稳妥推进鲁沙尔城市更新。启动主干道拓宽工程,推动市民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14个老旧小区,为打造“一城青山半城湖”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继续实施拦隆口旧城改造,建成田家寨美丽城镇,开工建设共和美丽城镇项目。加快多巴交通枢纽站建设,改扩建公路212公里。
高水平推进城市管理。组建城管“铁骑中队”,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推动生活垃圾污水全收集、全运输、全处理等。(西海全媒体记者 芦舜 燕卓 季蓉 马小玮 郭红霞)
城东区:一季度全区预计可开工13项
城东区立足“一品两融”发展定位,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以高质量项目建设奋力夺取首季开门红。
坚持项目为王,紧盯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谋划储备了100项强基础、补短板、增后劲、利长远的区级建设项目。
激发市场活力。春节假期,城东区以“河湟盛宴,青味年货”为主题,深入开展“年货节”活动,对全区各领域优质商圈、商家、商品资源、活动信息分批次做线上营销推广,推荐400余户商户参加“年货节”活动。发出“城东区2021产品营销指导白皮书”,以民族特色为切入点,指导开展首届户外直播等各类直播带货活动,假期经济“带货”效应明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城东区初步建立网上并联审批,区级集中审批事项网办率达到100%,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87.6%。积极打通政务服务数据壁垒,结合窗口办理与自助服务,以“商圈就近办理、社区联动服务”为工作路径,服务范围覆盖周边个体1815家、企业905家,实现与企业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可代办”。
一季度全区预计可开工13项,投资预计2.5亿元。充分发挥项目督导机制优势,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探索税务信息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路径,逐步健全闭环机制,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城中区:一季度投资支撑项目25项
城中区狠抓项目建设,抓实抓细项目储备、项目开工、项目进度、项目服务以及项目入库各项工作,集中梳理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和难题;狠抓招商引资,重点围绕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基建”项目,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科技含量项目以及会展经济、数字经济、文创产业等新兴领域项目,开展集群式产业链招商;狠抓营商环境,以“一门、一号、一网、一窗、一次”改革为抓手,通过设立“办不成”集中受理窗口、纪委监督岗等措施,努力打造企业点赞、群众满意的营商环境。
目前,城中区科学谋划年度重点项目五十多项,总投资60.67亿元。资金已到位项目共计25项,总投资36.22亿元,主要包括城中区元堡子片区棚户区改造、城中区人民医院、城中区综合体育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建设项目,计划于3月底前全面复工建设,并形成投资。中区一季度投资支撑项目共25项,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5项,主要包括元堡子片区棚户区改造、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整治等建设项目;新建项目10项,主要包括总寨镇易地搬迁新村提档升级、妇幼保健院业务能力提升、清洁小流域治理等建设项目。
城西区:谋划储备重点项目89项
城西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政策体系、服务体系,抓实“一号工程”,着力推动现代金融、现代商贸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升级,引导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兴产业与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联动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高地建设行稳致远。
认真谋划储备项目,围绕绿色生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谋划储备2022年项目89项,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66项(新建项目48项,续建项目18项),总投资35.44亿元,社会投资类项目共23项。
围绕做大经济总量,坚持综合施策、全面发力,推动第三产业向结构更优、层次更高、效益更好迈进。注重质效提升。构建以数字化、智能化、全业态商圈为中心的现代商贸发展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喜欢里花园街、月星环球港等新商圈。推动力盟、王府井·大象城等现有商圈提质升级,集聚大型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等商业主力高端业态。丰富业态布局。依托京东(青海)数字经济产业园,大力推动博雅金融广场等新建楼宇投入运营,探索更多楼宇运营模式。加大对平台经济和跨境电商的支持力度,持续对接重庆大龙网跨境电商入驻事宜,不断拓展本地产品输出渠道。突出消费驱动。以全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为契机,发挥现有特色步行街的辐射带动作用,引进一批知名品牌旗舰店、体验店,全力促进传统商圈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区域性高端消费中心。
城北区:一季度开复工项目35项
城北区聚焦以项目带动发展,抢抓发展机遇,从打基础、利长远出发,在完善产业布局、增进民生福祉、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征集了120项重点项目,其中确定实施重点项目54项,年度计划投资约20亿元。
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推进新民村新村建设、城北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北区片区道路优化提升改造等项目,改善辖区群众居住条件。“一老一小”方面,推进山川学校改扩建、城北区青少年实践基地、城北区老年活动中心、城北区第二幼儿园等项目,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医疗卫生方面,加快推动城北区中医院、青海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健康研究与临床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服务水平。
预计一季度开复工项目35项,其中:西钢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青海老年大学等29项续建项目将全部复工。朝阳西路改扩建工程、马坊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等6个项目将开工建设。
湟中区:聚焦打造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今年,湟中区将聚焦打造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的目标,加快城乡协同规划、建设、管理,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在城乡建设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高起点编制城镇规划。湟中区将完成鲁沙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抓好重点地段、重要节点、城市街道设计,形成规划“一张蓝图”。统筹编制拦隆口镇、共和镇等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支持上新庄、西堡、甘河滩、多巴等城郊镇与中心城区、工业园区联动发展,主动承接主城区产业功能外溢,增强节点乡镇支撑能力,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发展新格局。
高标准建设中心城镇。以“城市合伙人”的方式,稳妥推进鲁沙尔城市更新。启动主干道拓宽工程,推动市民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14个老旧小区,为打造“一城青山半城湖”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继续实施拦隆口旧城改造,建成田家寨美丽城镇,开工建设共和美丽城镇项目。加快多巴交通枢纽站建设,改扩建公路212公里。
高水平推进城市管理。组建城管“铁骑中队”,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推动生活垃圾污水全收集、全运输、全处理等。(西海全媒体记者 芦舜 燕卓 季蓉 马小玮 郭红霞)
上海临港新片区建筑低碳建设导则(试行)
01目标定位
低碳建设导则是在研究临港新片区全局定位和规划建设特点基础上,结合已有的绿色生态城区低碳规划建设经验,从建筑、区域环境、能源资源等方面进行编制,通过适当提高绿色建筑星级、大力推行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建筑、太阳能光伏等一系列绿色低碳建设指标体系和技术措施,来推进城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环境品质,优化能源利用,创建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绿色低碳发展的新城标杆。
02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范围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主要使用对象包括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中参与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开发单位、建设单位等。
本导则作为集成汇聚的指引性文件,提供给管理部门作为其开展工作的指导手册。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各阶段,依据各项指标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其中强制性措施为必须实施的措施,推荐性措施为根据用地与项目具体情况实施。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的内容,应当按照国家、上海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03建设原则
依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国函〔2017〕14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上海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沪建建材〔2021〕694 号)、《上海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沪建建材〔2020〕494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沪自贸临管委〔2021〕695号),本导则遵循以下原则:
(一) 对标国际先进案例、借鉴国内实践经验
(二) 注重多元主体参与
(三) 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
(四) 分区分类管控
(五) 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低碳建设和管理
04总体要求
(一)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新标准。临港新片区新建建筑(包含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m2)、示范区(滴水湖核心片区及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范围内的民用建筑(除高能耗建筑外,如实验室、数据中心等)、超高层建筑、地块标志性建筑、具有影响力的建筑、环境敏感地块建筑及其他有必要提高绿色标准的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二)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区(滴水湖核心片区及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m2)、其他民用建筑(除高能耗建筑外,如实验室、数据中心等)执行《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且通过超低能耗认定。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鼓励试点实施零能耗或者产能建筑试点示范。
(三)全面推进健康建筑建设。所有住宅类项目以及政府投资的教育类、医疗类、体育类等项目应执行《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 02-2021,且健康建筑的星级满足本导则中的控制指标要求。
(四)大力推广安装与建筑一体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采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等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新建政府机关、 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50%,依据《上海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沪建建材〔2021〕694 号)文执行。
(五)全面采用装配化建造方式。新建建筑(含工业建筑)均应实施装配式建筑,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者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沪建建材〔2019〕97号)文执行。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中大力推进装配式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
(六)着力推动建筑全生命周期BIM技术应用。新建建筑要求在设计、施工阶段全面应用BIM技术,鼓励建设单位建立基于BIM的运营管理平台,在运营阶段应用BIM技术,推动BIM技术应用由建造阶段向运维管理延伸,实现技术的全生命周期应用。
(七)强化建筑能效管理水平。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设置能耗分项分类计量系统,实现能耗数据实时监测和远程传输,并应纳入绿色建筑验收的专项内容;针对重点用能建筑、能耗超过同类型能耗定额的建筑及其他确有必要进行能源审计的建筑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强化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根据集中能源站分布情况,能够利用集中能源供应的建筑均应接入。
(八)推动绿色建材和利废建材产品使用。在供应能力有保障的条件下且在满足安全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至少采用3种绿色建材,政府与国企投资新建项目、绿色生态城区内新建项目,预拌混凝土材料100%采用绿色建材;新建建筑采用利废建材种类应不低于2种。
(九)完善绿色建筑验收机制。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或者完工验收的,应当包括绿色建筑专项内容。竣工验收或者完工验收的,应当包括绿色建筑专项内容。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完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包括绿色建筑验收的相关内容,依据《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文执行。
(十)推广绿色施工,完善低碳交付机制。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包括节能、节水、节材等实施内容。制定绿色低碳专项使用手册,建立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
05控制指标要求
(一)区域划分
本导则依据临港新片区发展的规划定位,将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划分为示范区、重点区、普适区,在普适区要求基础上,对重点区和示范区提出更高的建设要求。
1. 示范区
主要包括滴水湖核心片区及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示范区域内的项目原则上应对标国际一流或上海市核心区域最高标准建设,同时不得低于设置的建设标准。
2. 重点区
主要包括万祥、书院、泥城、芦潮港等社区中心、综合产业片区(除ZH-02单元外)、先进智造片区、新兴产业片区等片区的集中居住区。重点区项目应在满足设置的功能要素基础上,对标国内或上海先进标准建设,同时不得低于设置的建设标准。
3. 普适区
除示范区、重点区以外的区域。普适区项目应以设置的功能要素为导向,适当融入其他辅助功能,同时不得低于设置的建设标准。
示范区和重点区区域,管委会根据发展需求适时调整。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本文由言一知识产权服务(上海)有限公司Amelie双双整理
01目标定位
低碳建设导则是在研究临港新片区全局定位和规划建设特点基础上,结合已有的绿色生态城区低碳规划建设经验,从建筑、区域环境、能源资源等方面进行编制,通过适当提高绿色建筑星级、大力推行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建筑、太阳能光伏等一系列绿色低碳建设指标体系和技术措施,来推进城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环境品质,优化能源利用,创建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绿色低碳发展的新城标杆。
02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范围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主要使用对象包括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中参与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开发单位、建设单位等。
本导则作为集成汇聚的指引性文件,提供给管理部门作为其开展工作的指导手册。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各阶段,依据各项指标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其中强制性措施为必须实施的措施,推荐性措施为根据用地与项目具体情况实施。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的内容,应当按照国家、上海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03建设原则
依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国函〔2017〕14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上海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沪建建材〔2021〕694 号)、《上海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沪建建材〔2020〕494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沪自贸临管委〔2021〕695号),本导则遵循以下原则:
(一) 对标国际先进案例、借鉴国内实践经验
(二) 注重多元主体参与
(三) 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
(四) 分区分类管控
(五) 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低碳建设和管理
04总体要求
(一)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新标准。临港新片区新建建筑(包含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m2)、示范区(滴水湖核心片区及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范围内的民用建筑(除高能耗建筑外,如实验室、数据中心等)、超高层建筑、地块标志性建筑、具有影响力的建筑、环境敏感地块建筑及其他有必要提高绿色标准的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二)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区(滴水湖核心片区及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m2)、其他民用建筑(除高能耗建筑外,如实验室、数据中心等)执行《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且通过超低能耗认定。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鼓励试点实施零能耗或者产能建筑试点示范。
(三)全面推进健康建筑建设。所有住宅类项目以及政府投资的教育类、医疗类、体育类等项目应执行《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 02-2021,且健康建筑的星级满足本导则中的控制指标要求。
(四)大力推广安装与建筑一体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采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等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新建政府机关、 学校、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50%,依据《上海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沪建建材〔2021〕694 号)文执行。
(五)全面采用装配化建造方式。新建建筑(含工业建筑)均应实施装配式建筑,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或者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沪建建材〔2019〕97号)文执行。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中大力推进装配式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
(六)着力推动建筑全生命周期BIM技术应用。新建建筑要求在设计、施工阶段全面应用BIM技术,鼓励建设单位建立基于BIM的运营管理平台,在运营阶段应用BIM技术,推动BIM技术应用由建造阶段向运维管理延伸,实现技术的全生命周期应用。
(七)强化建筑能效管理水平。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设置能耗分项分类计量系统,实现能耗数据实时监测和远程传输,并应纳入绿色建筑验收的专项内容;针对重点用能建筑、能耗超过同类型能耗定额的建筑及其他确有必要进行能源审计的建筑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强化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根据集中能源站分布情况,能够利用集中能源供应的建筑均应接入。
(八)推动绿色建材和利废建材产品使用。在供应能力有保障的条件下且在满足安全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新建建筑应至少采用3种绿色建材,政府与国企投资新建项目、绿色生态城区内新建项目,预拌混凝土材料100%采用绿色建材;新建建筑采用利废建材种类应不低于2种。
(九)完善绿色建筑验收机制。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或者完工验收的,应当包括绿色建筑专项内容。竣工验收或者完工验收的,应当包括绿色建筑专项内容。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完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包括绿色建筑验收的相关内容,依据《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文执行。
(十)推广绿色施工,完善低碳交付机制。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包括节能、节水、节材等实施内容。制定绿色低碳专项使用手册,建立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
05控制指标要求
(一)区域划分
本导则依据临港新片区发展的规划定位,将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划分为示范区、重点区、普适区,在普适区要求基础上,对重点区和示范区提出更高的建设要求。
1. 示范区
主要包括滴水湖核心片区及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示范区域内的项目原则上应对标国际一流或上海市核心区域最高标准建设,同时不得低于设置的建设标准。
2. 重点区
主要包括万祥、书院、泥城、芦潮港等社区中心、综合产业片区(除ZH-02单元外)、先进智造片区、新兴产业片区等片区的集中居住区。重点区项目应在满足设置的功能要素基础上,对标国内或上海先进标准建设,同时不得低于设置的建设标准。
3. 普适区
除示范区、重点区以外的区域。普适区项目应以设置的功能要素为导向,适当融入其他辅助功能,同时不得低于设置的建设标准。
示范区和重点区区域,管委会根据发展需求适时调整。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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