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身边事#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济宁农行新增贷款投放17.8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济宁市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因不能正常开工、物流受阻、原材料和产成品运输不及时、招工难等因素,导致产品滞销、库存高企、无现金流收入、资金链紧张,有的出现欠息或收回再贷困难。农业银行济宁分行主动扛起社会责任,牢记使命担当,特殊时期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帮助企业转“危”为“机”。
梁山农行为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需求量极大,农业银行济宁分行认真落实当地政府、各监管部门和上级行工作要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积极联系济宁市国家级、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逐一对接需求,开启绿色服务通道应贷尽贷,并给予利率优惠,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生产融资需求。
山东星地新材料股份公司日生产无纺布30吨,可做成1000万只口罩。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该企业承接大量医疗用品生产订单,从大年初三开始全体职工加班生产,两条生产线24小时不停机,目前已生产无纺布产品215吨,陆续发往河南郑州等地用于制作口罩及隔离衣等医用物资。
梁山农行为山东科汇伟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授信500万元,放款100万。 刘武华 摄
为保障防疫物资生产,山东星地新材料股份公司急需流动资金,得知企业融资需求以后,农行济宁分行迅速与企业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制定信贷方案,当日完成贷款审批,次日进行放款操作,2月7日上午,成功为其发放贷款1000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农业银行济宁分行积极对接邹城市人民医院及兖矿新里程医院,安排专人多次到两家医院上门收集资料,为两家医院分别提报5000万元授信方案。
2月11日,农行济宁分行成功为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发放了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该笔贷款为增量授信、增量贷款,有效缓解了企业当前购买原材料资金短缺问题,保证了企业最大产能生产防疫物资。
2月17日,农行济宁分行安排专人与山东奔腾漆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双人面签,为企业发放了1450万元贷款。
“多亏了农行的这1300万,保证了我们在春节和疫情期间现金流的充足,确保了公司蔬菜收储不受影响。”济宁市蔬菜批发市场魏经理说。
位于济宁市安居镇的济宁市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经营着济宁市当地最大的蔬菜集散市场,市场占有份额接近50%。为保证春节和疫情期间蔬菜供应,维持蔬菜价格稳定,农业银行济宁分行组成专业服务团队,积极对接企业资金需求,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简化信贷作业流程,在春节放假前夕,实现当天审批、当天放款1300万,确保疫情期间蔬菜等民生物资供应。
嘉祥农行联合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贷前审批工作。 张成志 摄
为助推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快速发展,农行济宁分行吃透、用活、用足上级行惠农产品政策,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信贷支持力度,在春耕复耕期间,大力推广“强村贷”惠农信贷产品。
2月23日,泗水星村镇龙大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功在农行获批“强村贷”50万元,成为济宁地区该项政策的最先受益者。龙大种植专业合作社经理张有民介绍,该社成立于2009年12月,属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目前合作社成员达160人,经营耕地面积1375亩,种植有小麦、玉米、花生、火龙果、蔬菜等产品,春耕期间需要购置一批农作物新品种和有机化肥,泗水县农行信贷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克服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种种不便,一日三餐在外自行解决,加班加点完成了50万元的贷款投放。
据悉,面对2020年春季疫情不利影响,在狠抓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加快“强村贷”产品推广,农行济宁分行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与组织部门、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沟通合作,逐户走访对接,对于村党支部评定等级较高、产业发展成熟、销售渠道稳定合作社进行精准营销信贷支持。该行协同财政局联合开展调查,现场整理贷款材料,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合理优化环节流程,实现了贷款发放的“质效”统一。目前,农行济宁分行辖属微山、鱼台、曲阜等15家一级支行已对接“强村贷”资金需求2500余万元,正陆续实现投放。
崔先生是嘉祥县仲山镇陶官屯村的生猪养殖专业户,从事生猪养殖、销售多年,有较好的生猪养殖经验,经营稳健,经营效益较好,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480万元,净利润40万元,目前经营场所1400平方米,生猪存栏150余头。
疫情防控期间,农行济宁分行工作人员坚持到岗为企业发放贷款。马亚娜 摄
近日,随着天气转暖,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好转,崔先生想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经营收益,计划购进一批猪仔和饲料,但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他报着试试看的想法向农行嘉祥县支行个人贷款集中生产经营中心提出了贷款申请。该行接到客户需求后,开通“生猪行业客户绿色通道”,对该笔贷款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审批、优先放款,从2月28日业务申请到3月5日发放仅一周时间,为崔先生办理了40万元的生猪生产贷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据悉,该笔贷款是全市首笔农户建档生猪产业“惠农e贷”。
针对疫情对养殖户带来的不利影响,农行泗水县支行专门组织人员深入村户了解情况,目前已为全县20家养殖大户投放信贷资金1000多万元,解决养殖户购置种苗和饲料的资金难题。
伴随济宁当地各类企业的陆续复工,为充分解决中小企业在复工期间的资金难问题,农行济宁分行以线上信贷业务为引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减少疫情期间不必要接触,截至3月8日,该行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7.8亿元,有力支持了济宁当地企业快速复工复产,尽快恢复社会经济秩序。
梁山农行为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需求量极大,农业银行济宁分行认真落实当地政府、各监管部门和上级行工作要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积极联系济宁市国家级、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逐一对接需求,开启绿色服务通道应贷尽贷,并给予利率优惠,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生产融资需求。
山东星地新材料股份公司日生产无纺布30吨,可做成1000万只口罩。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该企业承接大量医疗用品生产订单,从大年初三开始全体职工加班生产,两条生产线24小时不停机,目前已生产无纺布产品215吨,陆续发往河南郑州等地用于制作口罩及隔离衣等医用物资。
梁山农行为山东科汇伟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授信500万元,放款100万。 刘武华 摄
为保障防疫物资生产,山东星地新材料股份公司急需流动资金,得知企业融资需求以后,农行济宁分行迅速与企业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制定信贷方案,当日完成贷款审批,次日进行放款操作,2月7日上午,成功为其发放贷款1000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农业银行济宁分行积极对接邹城市人民医院及兖矿新里程医院,安排专人多次到两家医院上门收集资料,为两家医院分别提报5000万元授信方案。
2月11日,农行济宁分行成功为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发放了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该笔贷款为增量授信、增量贷款,有效缓解了企业当前购买原材料资金短缺问题,保证了企业最大产能生产防疫物资。
2月17日,农行济宁分行安排专人与山东奔腾漆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双人面签,为企业发放了1450万元贷款。
“多亏了农行的这1300万,保证了我们在春节和疫情期间现金流的充足,确保了公司蔬菜收储不受影响。”济宁市蔬菜批发市场魏经理说。
位于济宁市安居镇的济宁市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经营着济宁市当地最大的蔬菜集散市场,市场占有份额接近50%。为保证春节和疫情期间蔬菜供应,维持蔬菜价格稳定,农业银行济宁分行组成专业服务团队,积极对接企业资金需求,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简化信贷作业流程,在春节放假前夕,实现当天审批、当天放款1300万,确保疫情期间蔬菜等民生物资供应。
嘉祥农行联合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贷前审批工作。 张成志 摄
为助推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快速发展,农行济宁分行吃透、用活、用足上级行惠农产品政策,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信贷支持力度,在春耕复耕期间,大力推广“强村贷”惠农信贷产品。
2月23日,泗水星村镇龙大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功在农行获批“强村贷”50万元,成为济宁地区该项政策的最先受益者。龙大种植专业合作社经理张有民介绍,该社成立于2009年12月,属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目前合作社成员达160人,经营耕地面积1375亩,种植有小麦、玉米、花生、火龙果、蔬菜等产品,春耕期间需要购置一批农作物新品种和有机化肥,泗水县农行信贷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克服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种种不便,一日三餐在外自行解决,加班加点完成了50万元的贷款投放。
据悉,面对2020年春季疫情不利影响,在狠抓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加快“强村贷”产品推广,农行济宁分行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与组织部门、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沟通合作,逐户走访对接,对于村党支部评定等级较高、产业发展成熟、销售渠道稳定合作社进行精准营销信贷支持。该行协同财政局联合开展调查,现场整理贷款材料,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合理优化环节流程,实现了贷款发放的“质效”统一。目前,农行济宁分行辖属微山、鱼台、曲阜等15家一级支行已对接“强村贷”资金需求2500余万元,正陆续实现投放。
崔先生是嘉祥县仲山镇陶官屯村的生猪养殖专业户,从事生猪养殖、销售多年,有较好的生猪养殖经验,经营稳健,经营效益较好,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480万元,净利润40万元,目前经营场所1400平方米,生猪存栏150余头。
疫情防控期间,农行济宁分行工作人员坚持到岗为企业发放贷款。马亚娜 摄
近日,随着天气转暖,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好转,崔先生想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经营收益,计划购进一批猪仔和饲料,但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他报着试试看的想法向农行嘉祥县支行个人贷款集中生产经营中心提出了贷款申请。该行接到客户需求后,开通“生猪行业客户绿色通道”,对该笔贷款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审批、优先放款,从2月28日业务申请到3月5日发放仅一周时间,为崔先生办理了40万元的生猪生产贷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据悉,该笔贷款是全市首笔农户建档生猪产业“惠农e贷”。
针对疫情对养殖户带来的不利影响,农行泗水县支行专门组织人员深入村户了解情况,目前已为全县20家养殖大户投放信贷资金1000多万元,解决养殖户购置种苗和饲料的资金难题。
伴随济宁当地各类企业的陆续复工,为充分解决中小企业在复工期间的资金难问题,农行济宁分行以线上信贷业务为引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减少疫情期间不必要接触,截至3月8日,该行各项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7.8亿元,有力支持了济宁当地企业快速复工复产,尽快恢复社会经济秩序。
【二十条措施最新解读!政策内容、起止时间、咨询电话都已公布![话筒]】#江西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二十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20条措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20条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内容、起止时间、咨询电话都已公布!
你想了解的,全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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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在赣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实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融资白名单制,支持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
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人民银行总行通知停止,存量专项再贷款于自然到期后收回。操作流程:白名单包括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和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全国性重点企业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后,提供给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发送至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9家全国性银行进行对接。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由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经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报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后,发送至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进行对接。企业可主动向9家全国性银行和3家地方法人银行咨询是否纳入白名单。
支持额度:每个企业授信额度不超出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江西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附图1)
2.对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各地可从价格调节基金或其他可用财力中给予一定补助,在项目安排等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1
关于财政贴息:
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之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操作流程:重点保障企业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后,可凭2020年1月1日后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地财政部门将企业申请信息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汇总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财政厅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省财政贴息资金在向企业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同时一并拨付。
支持额度:贴息金额以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和企业实际贷款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财政厅牵头,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附图2)
2
关于价格调节基金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自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视疫情影响情况而定。操作流程:由企业自主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补助标准,由市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各设区市给予政策倾斜。具体操作流程由各设区市制定。
支持额度:补助资金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确定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项目安排支持额度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附图3)
3.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协调解决设备、原辅料、人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实际困难。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发生的实际投入,纳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解除后,继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操作流程:关于项目审批手续补办,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105家企业可先行实施扩产项目建设,并向各设区市工信局报送项目信息,由省工信厅确认后,按项目审批流程补办相关手续。关于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105家企业项目信息报至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商当地财政局审核分类,报请省工信厅商省财政厅审核确认。
支持额度:在1月10日至2月7日,企业实施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并实际投入生产的企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80%的补贴;在2月8日至2月20日实施的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50%的补贴。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配合。(附图4)
4.全省药品补充申请、再注册收费标准和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降低30%。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在出台新的收费政策之前长期有效。操作流程:企业直接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申请,申办程序和手续不变。
支持额度:下调收费标准30%,即: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分别由0.54万元、2.59万元下降至0.378万元、1.81万元;药品再注册费由2.44万元下降至1.708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费由7.81万元下降至5.467万元;变更注册费由3.27万元下降至2.289万元;延续注册费由3.24万元下降至2.268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省财政厅配合。(附图5)
5.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稳妥处置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碍交通等行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续和程序。对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或有关成员单位统一调拨转运的重要生活物资等保障车辆,疫情期间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至疫情解除之日。操作流程:遇到上述阻断交通情况,可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或打12328电话投诉,当地政府应立即恢复通行。关于通行证办理,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有关成员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后,承运单位自行打印;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卫生健康、工信部门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相关企业自行打印。对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省交通运输厅通知相关收费站保障通行;涉及跨省运输的,协调车辆目的地省份交通运输部门放行。
支持额度:以实际执行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附图6)
6.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1
关于减免租金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三个月内。申请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操作流程:承租企业向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则由其审核批准;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由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牵头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各有关出租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具体组织实施。(附图7)
2
关于创业载体扶持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到疫情解除后3个月截止。操作流程: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分别向所在设区市的工信、科技、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给予减免租金额补贴、培训补贴等支持。
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由省科技厅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附图8)
7.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及时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可视企业情况长期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执行期间至2021年12月31日。操作流程: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江西省电子税务局(https://t.cn/A6PN4cpF)、手机APP、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税费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等渠道进行预约。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为备案类优惠事项,由纳税人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享受。因疫情原因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房产税20万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30万元以下的,由县级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房产税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由设区市税务机关办理。
支持额度:优惠额度根据纳税人办税实际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税务局牵头负责,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附图9)
8.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在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延期期间不征收滞纳金。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还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2月份法定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其他政策暂无截止时间。操作流程: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对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通过上述网络和有关电话预约。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包括经核准延长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提出申请,经核准后自申报纳税期限起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申报,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向省税务局转报,省税务局及时予以办理,延期申报纳税期限和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内不征收滞纳金。
支持额度:上述事项没有任何费用。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江西省税务局牵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附图10)
9.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确保2020年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三农”领域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应予以展期或续贷。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长期坚持;部分政策自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20〕29号”文印发之日起执行。操作流程:引导和督促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贷款投放,特别是提高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进一步引导广大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https://t.cn/A6PuOAFZ)和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s://t.cn/A6PuOAFh)申请贷款,鼓励省级重点企业优先向承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的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进贤农商行申请贷款;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安排银行机构撮合对接企业贷款需求;银行机构在收到融资申请后将尽快处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企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企业如遭遇不合理抽贷、断贷、压贷,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邮箱:jrbydc@163.com)。
支持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由申请企业与银行机构协商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等配合。(附图11)
https://t.cn/A6PuXeM1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20条措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20条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内容、起止时间、咨询电话都已公布!
你想了解的,全都有!
⬇️
1.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在赣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实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融资白名单制,支持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
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人民银行总行通知停止,存量专项再贷款于自然到期后收回。操作流程:白名单包括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和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全国性重点企业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后,提供给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发送至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9家全国性银行进行对接。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由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经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报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后,发送至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进行对接。企业可主动向9家全国性银行和3家地方法人银行咨询是否纳入白名单。
支持额度:每个企业授信额度不超出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江西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附图1)
2.对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各地可从价格调节基金或其他可用财力中给予一定补助,在项目安排等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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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贴息:
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之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操作流程:重点保障企业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后,可凭2020年1月1日后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地财政部门将企业申请信息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汇总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财政厅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省财政贴息资金在向企业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同时一并拨付。
支持额度:贴息金额以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和企业实际贷款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财政厅牵头,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附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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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价格调节基金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自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视疫情影响情况而定。操作流程:由企业自主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补助标准,由市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各设区市给予政策倾斜。具体操作流程由各设区市制定。
支持额度:补助资金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确定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项目安排支持额度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附图3)
3.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协调解决设备、原辅料、人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实际困难。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发生的实际投入,纳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解除后,继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操作流程:关于项目审批手续补办,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105家企业可先行实施扩产项目建设,并向各设区市工信局报送项目信息,由省工信厅确认后,按项目审批流程补办相关手续。关于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105家企业项目信息报至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商当地财政局审核分类,报请省工信厅商省财政厅审核确认。
支持额度:在1月10日至2月7日,企业实施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并实际投入生产的企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80%的补贴;在2月8日至2月20日实施的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50%的补贴。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配合。(附图4)
4.全省药品补充申请、再注册收费标准和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降低30%。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在出台新的收费政策之前长期有效。操作流程:企业直接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申请,申办程序和手续不变。
支持额度:下调收费标准30%,即: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分别由0.54万元、2.59万元下降至0.378万元、1.81万元;药品再注册费由2.44万元下降至1.708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费由7.81万元下降至5.467万元;变更注册费由3.27万元下降至2.289万元;延续注册费由3.24万元下降至2.268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省财政厅配合。(附图5)
5.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稳妥处置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碍交通等行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续和程序。对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或有关成员单位统一调拨转运的重要生活物资等保障车辆,疫情期间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至疫情解除之日。操作流程:遇到上述阻断交通情况,可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或打12328电话投诉,当地政府应立即恢复通行。关于通行证办理,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有关成员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后,承运单位自行打印;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卫生健康、工信部门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相关企业自行打印。对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省交通运输厅通知相关收费站保障通行;涉及跨省运输的,协调车辆目的地省份交通运输部门放行。
支持额度:以实际执行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附图6)
6.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1
关于减免租金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三个月内。申请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操作流程:承租企业向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则由其审核批准;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由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牵头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各有关出租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具体组织实施。(附图7)
2
关于创业载体扶持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到疫情解除后3个月截止。操作流程: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分别向所在设区市的工信、科技、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给予减免租金额补贴、培训补贴等支持。
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由省科技厅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附图8)
7.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及时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可视企业情况长期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执行期间至2021年12月31日。操作流程: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江西省电子税务局(https://t.cn/A6PN4cpF)、手机APP、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税费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等渠道进行预约。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为备案类优惠事项,由纳税人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享受。因疫情原因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房产税20万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30万元以下的,由县级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房产税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由设区市税务机关办理。
支持额度:优惠额度根据纳税人办税实际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税务局牵头负责,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附图9)
8.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在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延期期间不征收滞纳金。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还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2月份法定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其他政策暂无截止时间。操作流程: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对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通过上述网络和有关电话预约。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包括经核准延长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提出申请,经核准后自申报纳税期限起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申报,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向省税务局转报,省税务局及时予以办理,延期申报纳税期限和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内不征收滞纳金。
支持额度:上述事项没有任何费用。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江西省税务局牵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附图10)
9.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确保2020年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三农”领域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应予以展期或续贷。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长期坚持;部分政策自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20〕29号”文印发之日起执行。操作流程:引导和督促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贷款投放,特别是提高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进一步引导广大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https://t.cn/A6PuOAFZ)和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s://t.cn/A6PuOAFh)申请贷款,鼓励省级重点企业优先向承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的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进贤农商行申请贷款;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安排银行机构撮合对接企业贷款需求;银行机构在收到融资申请后将尽快处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企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企业如遭遇不合理抽贷、断贷、压贷,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邮箱:jrbydc@163.com)。
支持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由申请企业与银行机构协商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等配合。(附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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