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梳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怎么享?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实行加速折旧。这一规定没有行业限制,覆盖了包含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企业。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以下简称《公告》),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进一步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换代。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项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政策适用范围的背景
2014年起
对部分重点行业企业简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适用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于2014年、2015年两次下发文件,明确相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策内容:
一是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均允许按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二是上述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是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允许加速折旧;
四是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2018年起至2020年
对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一政策大幅度提高了此前出台的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上限,也没有行业限制,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企业均可依法享受。
2019年1月1日起
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扩围后哪些行业可享优惠
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适用范围为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和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除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外,其他行业均属于制造业的范畴。因此,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包括全部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制造业企业可享哪些优惠
《公告》将原适用于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但具体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内容没有调整,仍与原有政策保持一致,具体为:
一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是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需要强调的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该政策适用于所有行业企业,已经涵盖了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在此期间,制造业企业可适用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不再局限于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制造业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为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性,《公告》规定,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执行。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从其规定。
考虑到企业多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为增强确定性与可操作性,在具体判断企业所属行业时,可使用收入指标加以判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适用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范围
制造业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对于“新购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掌握:
一是取得方式。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将自行建造也纳入享受优惠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实际也是购进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看作是“购进”的。
二是购进时点。除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外,其余制造业企业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掌握: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三是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指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因此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优惠
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在预缴申报时,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预估,先行享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比例,则一并进行调整。
享受优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于2018年制发了《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3号),修订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新的办理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因此,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无需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归集和留存备查资料即可。
《公告》发布前未能享受优惠的咋办
对于《公告》发布前,制造业企业未能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一是可在以后月(季)预缴申报时汇总填入预缴申报表计算享受;
二是可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统一计算享受。
亏损企业是否可以选择不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按现行政策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因为亏损,选择不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恰恰可能是出于整个生产经营周期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这也体现了政策设计是保证企业能切切实实享受到红利,而非追求短期政策效应。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实行加速折旧。这一规定没有行业限制,覆盖了包含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企业。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以下简称《公告》),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进一步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换代。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项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政策适用范围的背景
2014年起
对部分重点行业企业简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适用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于2014年、2015年两次下发文件,明确相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策内容:
一是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均允许按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二是上述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是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允许加速折旧;
四是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2018年起至2020年
对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一政策大幅度提高了此前出台的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上限,也没有行业限制,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企业均可依法享受。
2019年1月1日起
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扩围后哪些行业可享优惠
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适用范围为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和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除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外,其他行业均属于制造业的范畴。因此,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包括全部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制造业企业可享哪些优惠
《公告》将原适用于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但具体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内容没有调整,仍与原有政策保持一致,具体为:
一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是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需要强调的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该政策适用于所有行业企业,已经涵盖了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在此期间,制造业企业可适用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不再局限于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制造业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为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性,《公告》规定,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执行。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从其规定。
考虑到企业多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为增强确定性与可操作性,在具体判断企业所属行业时,可使用收入指标加以判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适用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范围
制造业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对于“新购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掌握:
一是取得方式。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将自行建造也纳入享受优惠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实际也是购进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看作是“购进”的。
二是购进时点。除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外,其余制造业企业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掌握: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三是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指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因此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优惠
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在预缴申报时,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预估,先行享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比例,则一并进行调整。
享受优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于2018年制发了《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3号),修订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新的办理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因此,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无需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归集和留存备查资料即可。
《公告》发布前未能享受优惠的咋办
对于《公告》发布前,制造业企业未能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一是可在以后月(季)预缴申报时汇总填入预缴申报表计算享受;
二是可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统一计算享受。
亏损企业是否可以选择不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按现行政策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因为亏损,选择不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恰恰可能是出于整个生产经营周期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这也体现了政策设计是保证企业能切切实实享受到红利,而非追求短期政策效应。
#国务院35项举措力促体育消费 扫清体育产业经营障碍#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次强调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体育消费再迎利好,居民健身和跑步有望更方便。
9月17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再次强调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意见》提出十个方面共35项利好措施,刺激体育消费和体育产业发展。
体育产业发展的标杆性文件“国务院46号文件”快满五周年,最新《意见》在体育产业的市场化改革方面再向前一步,并且在鼓励体育消费的基础配套方面也提出了系列便民措施。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裕雄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意见》在产业发展载体上也有新的提法,除了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和管理,还提出了探索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在体育消费方面提出了确定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另外,46号文件更重在顶层设计,最新版的《意见》在保持46号文件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重在解决具体困难、扫清发展障碍,包括解决融资难问题、体育设施用地难、办赛难、场馆运营成本高盈利难等问题,通过部门联动,切实解决当前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意见》提到,开展促进体育消费试点。以体育产业规划、城市体育用地供给、社区体育设施配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等为条件,确定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一家知名外资体育公司中国区负责人, 2019年是他们在中国体育版图布局的重要年份,他们正在和中国的政府部门及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引进一些国际化赛事在一些城市落地。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地方政府对体育赛事和相关产业规划的积极性很高,每个城市体育定位和特性都不一样,地方政府比较愿意跟知名体育企业合作。目前他们正做一些地方政府和国际体育资源的对接,优质的赛事资源和消费内容还是有很大需求。
以马拉松赛事为例,2018年全国举办800人以上马拉松及相关赛事共1581场,其中中国田径协会认证赛事339场,全国马拉松累计参赛人次583万,285个地级市举办马拉松比赛,截至目前中国共有17个马拉松获标牌赛事。
2019年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和县级市的马拉松赛事,比赛当天几乎相当于一场城市的狂欢节,地方政府对赛事重视程度普遍较高,在安保和医疗资源的人力配置上,甚至超过国外很多知名赛事。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完善体育配套基础设施的政策。其中颇受关注的是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各地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
《意见》还提到,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
同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
体育消费新刺激
近年来,国人对体育消费的热情超出想象,小众专业赛事也有了越来越多的受众。
咪咕平台的一位技术负责人,咪咕善跑拿下了波士顿马拉松等世界顶级马拉松赛事的直播权,让他们比较意外的是,波士顿马拉松这种并不那么大众化的顶级赛事的直播,居然会有如此多的观众,赛事直播刚开始就突然涌入大批量用户。
《意见》对全面体育消费也提出了便利政策,其中包括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行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根据不同项目、年龄段特点,制定专业和业余统一的等级标准,培养健身技能,增强体育消费粘性,激活健身培训市场。
互联网健身品牌乐刻运动相关负责人,《意见》中提到要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对体育消费来说是利好。乐刻以小型24小时健身房的方式在全国八个城市已经铺了500家,包含社区店、商圈店、园区店等,该《意见》的发布,相信未来能有更多契合的场地出现,一起努力践行“全民健身”。
直击产业瓶颈
对于体育产业来说,《意见》在46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为体育产业发展扫清障碍,重点强调了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发展潜能。《意见》称,深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各协会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资源、培训项目等,符合条件的都要通过公开方式交由市场主体承办。鼓励将赛事活动承办权、场馆运营权等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次强调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体育消费再迎利好,居民健身和跑步有望更方便。
9月17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再次强调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意见》提出十个方面共35项利好措施,刺激体育消费和体育产业发展。
体育产业发展的标杆性文件“国务院46号文件”快满五周年,最新《意见》在体育产业的市场化改革方面再向前一步,并且在鼓励体育消费的基础配套方面也提出了系列便民措施。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裕雄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意见》在产业发展载体上也有新的提法,除了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和管理,还提出了探索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在体育消费方面提出了确定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另外,46号文件更重在顶层设计,最新版的《意见》在保持46号文件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重在解决具体困难、扫清发展障碍,包括解决融资难问题、体育设施用地难、办赛难、场馆运营成本高盈利难等问题,通过部门联动,切实解决当前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意见》提到,开展促进体育消费试点。以体育产业规划、城市体育用地供给、社区体育设施配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等为条件,确定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一家知名外资体育公司中国区负责人, 2019年是他们在中国体育版图布局的重要年份,他们正在和中国的政府部门及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引进一些国际化赛事在一些城市落地。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地方政府对体育赛事和相关产业规划的积极性很高,每个城市体育定位和特性都不一样,地方政府比较愿意跟知名体育企业合作。目前他们正做一些地方政府和国际体育资源的对接,优质的赛事资源和消费内容还是有很大需求。
以马拉松赛事为例,2018年全国举办800人以上马拉松及相关赛事共1581场,其中中国田径协会认证赛事339场,全国马拉松累计参赛人次583万,285个地级市举办马拉松比赛,截至目前中国共有17个马拉松获标牌赛事。
2019年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和县级市的马拉松赛事,比赛当天几乎相当于一场城市的狂欢节,地方政府对赛事重视程度普遍较高,在安保和医疗资源的人力配置上,甚至超过国外很多知名赛事。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完善体育配套基础设施的政策。其中颇受关注的是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各地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
《意见》还提到,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
同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
体育消费新刺激
近年来,国人对体育消费的热情超出想象,小众专业赛事也有了越来越多的受众。
咪咕平台的一位技术负责人,咪咕善跑拿下了波士顿马拉松等世界顶级马拉松赛事的直播权,让他们比较意外的是,波士顿马拉松这种并不那么大众化的顶级赛事的直播,居然会有如此多的观众,赛事直播刚开始就突然涌入大批量用户。
《意见》对全面体育消费也提出了便利政策,其中包括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行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根据不同项目、年龄段特点,制定专业和业余统一的等级标准,培养健身技能,增强体育消费粘性,激活健身培训市场。
互联网健身品牌乐刻运动相关负责人,《意见》中提到要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对体育消费来说是利好。乐刻以小型24小时健身房的方式在全国八个城市已经铺了500家,包含社区店、商圈店、园区店等,该《意见》的发布,相信未来能有更多契合的场地出现,一起努力践行“全民健身”。
直击产业瓶颈
对于体育产业来说,《意见》在46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为体育产业发展扫清障碍,重点强调了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发展潜能。《意见》称,深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各协会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资源、培训项目等,符合条件的都要通过公开方式交由市场主体承办。鼓励将赛事活动承办权、场馆运营权等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8个问答,带你读懂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适用范围新政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以下简称《公告》),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税务总局就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背景是什么?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实行加速折旧。这一规定没有行业限制,覆盖了包含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企业。
为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换代,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对部分重点行业企业简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适用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于2014年、2015年两次下发文件,明确相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策内容:一是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均允许按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二是上述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三是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允许加速折旧;四是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自2018年起至2020年,对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一政策大幅度提高了此前出台的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上限,也没有行业限制,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企业均可依法享受。
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的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公告》,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目前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包括哪些?
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适用范围为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和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除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外,其他行业均属于制造业的范畴。因此,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包括全部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哪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公告》将原适用于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但具体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内容没有调整,仍与原有政策保持一致,具体为:一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二是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需要强调的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该政策适用于所有行业企业,已经涵盖了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在此期间,制造业企业可适用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不再局限于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制造业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为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性,《公告》规定,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7)》执行。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从其规定。
考虑到企业多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为增强确定性与可操作性,在具体判断企业所属行业时,可使用收入指标加以判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制造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的范围是什么?
制造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对于“新购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掌握:一是取得方式。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将自行建造也纳入享受优惠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实际也是购进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看作是“购进”的。二是购进时点。除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外,其余制造业企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掌握: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三是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指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因此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适用加速折旧政策。
制造业企业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吗?
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在预缴申报时,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预估,先行享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比例,则一并进行调整。
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于2018年制发了《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3号),修订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新的办理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因此,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无需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归集和留存备查资料即可。
《公告》发布前未能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应如何处理?
对于《公告》发布前,制造业企业未能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一是可在以后月(季)预缴申报时汇总填入预缴申报表计算享受;二是可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统一计算享受。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以下简称《公告》),将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税务总局就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背景是什么?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实行加速折旧。这一规定没有行业限制,覆盖了包含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企业。
为鼓励企业扩大投资,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换代,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对部分重点行业企业简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适用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于2014年、2015年两次下发文件,明确相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策内容:一是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均允许按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二是上述行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三是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允许加速折旧;四是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自2018年起至2020年,对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一政策大幅度提高了此前出台的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上限,也没有行业限制,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企业均可依法享受。
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的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公告》,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目前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包括哪些?
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适用范围为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和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除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外,其他行业均属于制造业的范畴。因此,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包括全部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哪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公告》将原适用于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但具体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内容没有调整,仍与原有政策保持一致,具体为:一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二是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需要强调的是,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该政策适用于所有行业企业,已经涵盖了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在此期间,制造业企业可适用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不再局限于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制造业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为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性,《公告》规定,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7)》执行。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从其规定。
考虑到企业多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为增强确定性与可操作性,在具体判断企业所属行业时,可使用收入指标加以判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制造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的范围是什么?
制造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对于“新购进”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掌握:一是取得方式。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将自行建造也纳入享受优惠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实际也是购进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看作是“购进”的。二是购进时点。除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外,其余制造业企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应是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掌握: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三是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指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因此企业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适用加速折旧政策。
制造业企业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吗?
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企业在预缴申报时,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预估,先行享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比例,则一并进行调整。
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有效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于2018年制发了《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3号),修订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新的办理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因此,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无需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归集和留存备查资料即可。
《公告》发布前未能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应如何处理?
对于《公告》发布前,制造业企业未能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一是可在以后月(季)预缴申报时汇总填入预缴申报表计算享受;二是可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统一计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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