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公积金取消贷款间隔12个月限制#【取消两次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限制!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调整相关政策】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7号)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精神要求,为支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提升消费信心和购买力,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如下:
一、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即:
(一)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已经结清全部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
(二)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30%;
(三)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以上(含)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缴存职工家庭有1笔(含)以上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 倍执行。
三、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四、支持公积金补息贷款。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开展省直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
五、本通知未做出规定的,按照省直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via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即:
(一)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已经结清全部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
(二)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30%;
(三)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以上(含)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缴存职工家庭有1笔(含)以上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 倍执行。
三、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四、支持公积金补息贷款。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开展省直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
五、本通知未做出规定的,按照省直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via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西安住建局回应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取消#:可尊重卖方意愿】#西安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已取消# 7月4日,针对西安市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是否已取消的问题,7月4日,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5月28日西安市发布《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促进二手住房流通。目前部分中介平台在显示二手房价格时可尊重卖方意愿挂牌二手房价格,也可参照成交参考价挂牌。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西安市此前已发布两批次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目前暂停发布参考价,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不断优化。据西安当地中介反馈,当前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已不再作为主要标准之一。 (澎湃新闻)
【#西安住建局回应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取消#:可尊重卖方意愿】#西安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已取消#
7月4日,针对西安市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是否已取消的问题,7月4日,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5月28日西安市发布相关法规中提到促进二手住房流通。目前部分中介平台在显示二手房价格时可尊重卖方意愿挂牌二手房价格,也可参照成交参考价挂牌。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西安市此前已发布两批次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目前暂停发布参考价,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不断优化。据西安当地中介反馈,当前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已不再作为主要标准之一。 (澎湃新闻)
7月4日,针对西安市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是否已取消的问题,7月4日,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5月28日西安市发布相关法规中提到促进二手住房流通。目前部分中介平台在显示二手房价格时可尊重卖方意愿挂牌二手房价格,也可参照成交参考价挂牌。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西安市此前已发布两批次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目前暂停发布参考价,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不断优化。据西安当地中介反馈,当前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已不再作为主要标准之一。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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