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陕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企业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杜绝侥幸心理,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化解。”近期,榆林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导组带领专家对辖区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限时整改要求。
这是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缩影。
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今年是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2020年以来,陕西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完善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1年,全省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在“十三五”期间连续下降的基础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分别下降25.92%、16.15%。
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挂图作战聚力攻坚
“开展三年行动,就是要把地区和行业领域最大风险找出来,把防范控制的底线划出来,把有力管用的措施拎出来。”6月13日,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处长惠建和表示。
据了解,2020年陕西省出台《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国务院安委会明确的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9个专项方案和陕西省自主实施的8个专项方案。
“这也就是说,除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9个国务院安委会明确的行业领域外,陕西省增加了旅游、特种设备、校园、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医疗卫生、农林牧渔等8个领域的专项整治,既突出了陕西省重点,又保证了全省各行业领域同步行动。”惠建和告诉记者。
在整治领域方面,西安市增加了城市管理、城市供水领域;延安市增加了城市运行、地质灾害领域;榆林市增加了油气集输管线、工矿商贸领域;韩城市增加了城镇燃气领域……各地还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整治领域,将《实施方案》细化实化。
2020年242项、2021年247项、2022年244项,省安委会逐年梳理出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跟踪督办等内容,挂图作战夯实各方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为及时掌握三年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陕西省于2021年9月至11月开展中期效果评估,组织专家深入各市(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抽查暗访,达到了以评促建、以查促改的目的。
三年行动既遵循既定任务要求,又结合社会形势丰富内容。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大事要事多。为此,陕西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三年行动一体推进。
排查整治重点领域 破解安全发展难题
“请靠边停车接受检查。”6月10日上午,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市场沟临时检查点发现一辆出租车未悬挂号牌,随即将其拦下。经查问,该出租车驾驶员为逃避电子监控抓拍,故意将机动车号牌卸下放在后备箱内。了解情况后,民警将驾驶员移交至支队办案中心依法进行处罚。
当天,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出租车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共设立临时检查点16处,查处出租车各类违法行为180余起。
奔着问题去,才能探索出事故防范的实招硬招;盯住难题改,才能破解安全发展的堵点难点。三年行动中,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问题隐患629979项,整改591197项。
2021年3月16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宝鸡市渭滨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宝鸡氮肥厂旧址,在一家公司生产车间外,发现地下埋有6个储存罐。经核查,确定储存罐内是甲醛,这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条件。
“厂区周边有多处居民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现场下发处置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暂停使用违法储存的甲醛,并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一个多月后,渭滨区应急管理局对此案进行“回头看”,该公司已将储存的甲醛全部清理。
同时,渭滨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把严格监管执法贯穿三年行动始终,倒逼企业落实问题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2021年,省安委办成立12个执法组,在全省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异地交叉执法行动,推动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陕西省是煤矿大省,煤矿领域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以三年行动为契机,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不断提档升级,煤矿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黄陵矿业公司4处矿井6个工作面全部实现智能化采煤,建成应用了60套智能巡检机器人,实现矿井固定生产场所“无人值守、无人巡视”,累计减少岗位用工500余人。此外,该公司在陕煤集团内部率先完成了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平台涵盖“一通三防”、水文地质等15个子模块,实现了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和预测预警。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防范事故消除隐患
防范事故、消除隐患的源头在企业。《实施方案》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重点专题之一。
6月17日,记者来到华润万家超市西安明光路店,只见人员出入通道两侧墙面上贴着一张张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店长禹江涛说:“我们用不同颜色反映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将每处风险点展示出来,引起员工注意。”
在西安市,华润万家超市在全部门店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对门店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梳理,形成“两个清单”,并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对每处风险点制定管控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到人。
西安市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对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筑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两重“防火墙”。目前,该项工作覆盖重点领域企业1500余家。
从2020年起,西安市安委办连续3年对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今年以来,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以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投入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省各地采取多种有效举措,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培训教育、安全承诺等工作措施。
这是陕西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缩影。
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今年是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2020年以来,陕西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完善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1年,全省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在“十三五”期间连续下降的基础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分别下降25.92%、16.15%。
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挂图作战聚力攻坚
“开展三年行动,就是要把地区和行业领域最大风险找出来,把防范控制的底线划出来,把有力管用的措施拎出来。”6月13日,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处长惠建和表示。
据了解,2020年陕西省出台《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国务院安委会明确的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9个专项方案和陕西省自主实施的8个专项方案。
“这也就是说,除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9个国务院安委会明确的行业领域外,陕西省增加了旅游、特种设备、校园、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医疗卫生、农林牧渔等8个领域的专项整治,既突出了陕西省重点,又保证了全省各行业领域同步行动。”惠建和告诉记者。
在整治领域方面,西安市增加了城市管理、城市供水领域;延安市增加了城市运行、地质灾害领域;榆林市增加了油气集输管线、工矿商贸领域;韩城市增加了城镇燃气领域……各地还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整治领域,将《实施方案》细化实化。
2020年242项、2021年247项、2022年244项,省安委会逐年梳理出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跟踪督办等内容,挂图作战夯实各方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为及时掌握三年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陕西省于2021年9月至11月开展中期效果评估,组织专家深入各市(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抽查暗访,达到了以评促建、以查促改的目的。
三年行动既遵循既定任务要求,又结合社会形势丰富内容。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大事要事多。为此,陕西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三年行动一体推进。
排查整治重点领域 破解安全发展难题
“请靠边停车接受检查。”6月10日上午,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市场沟临时检查点发现一辆出租车未悬挂号牌,随即将其拦下。经查问,该出租车驾驶员为逃避电子监控抓拍,故意将机动车号牌卸下放在后备箱内。了解情况后,民警将驾驶员移交至支队办案中心依法进行处罚。
当天,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出租车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共设立临时检查点16处,查处出租车各类违法行为180余起。
奔着问题去,才能探索出事故防范的实招硬招;盯住难题改,才能破解安全发展的堵点难点。三年行动中,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问题隐患629979项,整改591197项。
2021年3月16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宝鸡市渭滨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宝鸡氮肥厂旧址,在一家公司生产车间外,发现地下埋有6个储存罐。经核查,确定储存罐内是甲醛,这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条件。
“厂区周边有多处居民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现场下发处置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暂停使用违法储存的甲醛,并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一个多月后,渭滨区应急管理局对此案进行“回头看”,该公司已将储存的甲醛全部清理。
同时,渭滨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把严格监管执法贯穿三年行动始终,倒逼企业落实问题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2021年,省安委办成立12个执法组,在全省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异地交叉执法行动,推动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陕西省是煤矿大省,煤矿领域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以三年行动为契机,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不断提档升级,煤矿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黄陵矿业公司4处矿井6个工作面全部实现智能化采煤,建成应用了60套智能巡检机器人,实现矿井固定生产场所“无人值守、无人巡视”,累计减少岗位用工500余人。此外,该公司在陕煤集团内部率先完成了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平台涵盖“一通三防”、水文地质等15个子模块,实现了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和预测预警。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防范事故消除隐患
防范事故、消除隐患的源头在企业。《实施方案》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重点专题之一。
6月17日,记者来到华润万家超市西安明光路店,只见人员出入通道两侧墙面上贴着一张张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店长禹江涛说:“我们用不同颜色反映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将每处风险点展示出来,引起员工注意。”
在西安市,华润万家超市在全部门店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对门店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梳理,形成“两个清单”,并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对每处风险点制定管控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到人。
西安市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对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筑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两重“防火墙”。目前,该项工作覆盖重点领域企业1500余家。
从2020年起,西安市安委办连续3年对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今年以来,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以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投入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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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超话]#巜山西离石莲花街道办马茂庄社区清核资,清化收工作系欺骗蒙骗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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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离石区莲花街道办马茂庄社区清核资,清化收工作系欺骗蒙骗马茂庄群众的违法乱纪腐败案,
在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街办马茂庄社区开展的所谓清核资,清化收工作是一起欺骗蒙骗马茂庄群众的违法形为。
按照有关规章,成立马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程序是;
(一),对马茂庄村集体资产资源等进行清查,
(二)对清查后的资产等进行登记造册,审核,
(三)对登记造册的马茂庄村集体资产资源在马茂庄公开公示,至少七天,群众无异议后,进行确权。
(四)进行马茂庄村集体资产折量入股,确立马茂庄村集体资产股民身份,并公开公示。
(五)由马茂庄村全体股民或(三分之二以上)召开股民大会,成立马茂庄村股民大会及工作委员会,
(六)由股民选举产生股民代表,或由股民(超半数以上)直选产生马茂庄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
(七)由理事产生马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及法人代表
(八)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在离石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登记,
(九)成立后的马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等领取股权证,
(十)填写股权证相关内容,如股民姓名,占马茂庄村合作社股权比例,
加盖理事长名章签名等,
而马茂庄村(社区)却是"大逆施行"实行由马茂庄村(社区)少数人掌握话语者"操纵"将属于马茂庄村(社区)股民的"真正权利",任由所谓的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代表行驶属于"马茂庄村股民的权利。
一个由马茂庄村(社区)股民决定的"村社区事务",完全违背"原则",演变成由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代表参与操作的事务,。
将由马茂庄村(社区)股民决定的事任由少数人违规违纪操纵,侵害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真正权利人"马茂庄村股民的权益。
而且是在马茂庄村无任何资产公布下,
在马茂庄村未确立股民公布公示下,
未召开任何股权会议下,
于2020年由非马茂庄村干部(第一书记)梁志明任马茂庄村经济合作社法人,
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事务是属于全体马茂庄股民的事务,而不是马茂庄村(社区)干部的事务,
马茂庄村(社区)干部不是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的"干部",无权自行产生,规定理事,理事会,理事长等,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形为。
更不是马茂庄村(社区)代表的事务,马茂庄村(社区)代表不是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的"代表",无权自行选举产生马茂庄村合作社理事,监事,理事长等,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形为,
马茂庄村(社区)代表不是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股民代表",无权选举产生对合作社事务起"决定权"的事项,
马茂庄村(社区)财务代表不了马茂庄村合作社财务,合作社财务属独立自主,自行经营核算,
马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受马茂庄社区主管,
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事务是属于全体马茂庄股民,应由马茂庄合作股民来决定,来参与,
马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由马茂庄村股民为主成立的合作经济,话语权,决策权者是全体股民,
而马茂庄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代表行使的是村(社区)事务,二者根夲不是一回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自治经济,属全体股民享有,
而马茂庄合作社事务却成为马茂庄村(社区)少数话语者的"公司",任由这些人操作,
而马茂庄群众受少数人的蒙骗,对自己的"权利"一无所知,对自己的"享有的权利"不懂的,更不珍惜,任由少数人"摆弄"是一起严重违法乱纪,暗箱操纵的腐败事件。
马茂庄村集体合作社是股民(股东)一夲"糊涂帐"?????
合作社资产不明,一夲"糊涂帐"??????
没股民,无资产,任由少数人操纵,怎么就会有了法人代表????成立了马茂庄村合作社??????
山西省离石区莲花街道办马茂庄社区清核资,清化收工作,及所谓成立的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系欺骗蒙骗马茂庄群众的违法乱纪,任由少数人操纵的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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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离石区莲花街道办马茂庄社区清核资,清化收工作系欺骗蒙骗马茂庄群众的违法乱纪腐败案,
在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街办马茂庄社区开展的所谓清核资,清化收工作是一起欺骗蒙骗马茂庄群众的违法形为。
按照有关规章,成立马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程序是;
(一),对马茂庄村集体资产资源等进行清查,
(二)对清查后的资产等进行登记造册,审核,
(三)对登记造册的马茂庄村集体资产资源在马茂庄公开公示,至少七天,群众无异议后,进行确权。
(四)进行马茂庄村集体资产折量入股,确立马茂庄村集体资产股民身份,并公开公示。
(五)由马茂庄村全体股民或(三分之二以上)召开股民大会,成立马茂庄村股民大会及工作委员会,
(六)由股民选举产生股民代表,或由股民(超半数以上)直选产生马茂庄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
(七)由理事产生马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及法人代表
(八)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在离石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登记,
(九)成立后的马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等领取股权证,
(十)填写股权证相关内容,如股民姓名,占马茂庄村合作社股权比例,
加盖理事长名章签名等,
而马茂庄村(社区)却是"大逆施行"实行由马茂庄村(社区)少数人掌握话语者"操纵"将属于马茂庄村(社区)股民的"真正权利",任由所谓的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代表行驶属于"马茂庄村股民的权利。
一个由马茂庄村(社区)股民决定的"村社区事务",完全违背"原则",演变成由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代表参与操作的事务,。
将由马茂庄村(社区)股民决定的事任由少数人违规违纪操纵,侵害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真正权利人"马茂庄村股民的权益。
而且是在马茂庄村无任何资产公布下,
在马茂庄村未确立股民公布公示下,
未召开任何股权会议下,
于2020年由非马茂庄村干部(第一书记)梁志明任马茂庄村经济合作社法人,
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事务是属于全体马茂庄股民的事务,而不是马茂庄村(社区)干部的事务,
马茂庄村(社区)干部不是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的"干部",无权自行产生,规定理事,理事会,理事长等,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形为。
更不是马茂庄村(社区)代表的事务,马茂庄村(社区)代表不是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的"代表",无权自行选举产生马茂庄村合作社理事,监事,理事长等,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形为,
马茂庄村(社区)代表不是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股民代表",无权选举产生对合作社事务起"决定权"的事项,
马茂庄村(社区)财务代表不了马茂庄村合作社财务,合作社财务属独立自主,自行经营核算,
马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受马茂庄社区主管,
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事务是属于全体马茂庄股民,应由马茂庄合作股民来决定,来参与,
马茂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由马茂庄村股民为主成立的合作经济,话语权,决策权者是全体股民,
而马茂庄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代表行使的是村(社区)事务,二者根夲不是一回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自治经济,属全体股民享有,
而马茂庄合作社事务却成为马茂庄村(社区)少数话语者的"公司",任由这些人操作,
而马茂庄群众受少数人的蒙骗,对自己的"权利"一无所知,对自己的"享有的权利"不懂的,更不珍惜,任由少数人"摆弄"是一起严重违法乱纪,暗箱操纵的腐败事件。
马茂庄村集体合作社是股民(股东)一夲"糊涂帐"?????
合作社资产不明,一夲"糊涂帐"??????
没股民,无资产,任由少数人操纵,怎么就会有了法人代表????成立了马茂庄村合作社??????
山西省离石区莲花街道办马茂庄社区清核资,清化收工作,及所谓成立的马茂庄村股份合作社系欺骗蒙骗马茂庄群众的违法乱纪,任由少数人操纵的腐败案件。
祖逖的闻鸡起舞、中流击楫的故事家喻户晓。祖逖死后,其弟祖约代为平西将军、豫州刺史,领祖逖之众,负责守卫东晋的北部边境,并在平叛王敦之乱做出了功绩。祖家是北方大族,名辈不下于尚书令卞壸、车骑将军郗鉴等人。但在晋明帝临死时,卞、郗均为顾命大臣,祖约不得预明帝顾命为恨,对朝廷深怀不满。后与苏峻联合起来,以诛执政庾亮为名举兵反晋,几乎把都城建康烧成焦土。 https://t.cn/RxBs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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