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钱钟书的女儿钱瑗因洗衣服被邻居打了一耳光,他62岁的妻子杨绛立即冲上去还手,被邻居夫妇抓住肩膀按在地上,提起来,又摔下,最后狠狠扔到一堆木架上。钱钟书听到动静,拿着一块厚木板,对着男邻居劈头就打。
1937年,钱钟书和杨绛的钱瑗在英国牛津出生,望着可爱的女儿,钱钟书高兴地说:“圆圆是我毕生的杰作。”
杨绛曾经问过钱钟书“要不要再生一个”。钱钟书回答,不要了,我不想把自己的爱分割给第二个孩子,我要全部留给她。
在钱瑗1岁多的时候,钱钟书夫妇接到了清华大学的邀请,诚邀他们回国担任教授。就这样,懵懵懂懂的钱瑗跟着父母踏上了回国之旅。
钱瑗从小就爱看书,两岁的时候,她只要一看到父母在看书,就会上手去抢,也不管能不能看懂。后来钱钟书夫妇为了自己能够安安静静地看本书,就给两岁的钱瑗买了丁尼生全集。
15岁那年夏天钱瑗因为身体不好,只能暂时休学了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她经常拿杨绛的外语原文书来读,对于那时候的钱瑗来说,读外语原文书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即使这样,她也读得津津有味。
钱钟书一家三口的生活朴素而简单,充满的学术氛围。晚饭后,一家三口,围坐在书中前,一人一本书,便是钱钟书家最常见的景象。
而爱读书好读书的钱瑗考入了北京师范大学。
在北京师范大学就读时,钱瑗遇到了自己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男人。
当时,钱瑗加入了自己感兴趣的美工队。美工队里都是一些非常有才华的同龄人,而王德一更是其中的“领头羊”。
王德一并不是很帅气,但是他的成绩非常优异,常常得到优等。受父母的爱情所影响,钱瑗最欣赏的也是这样的男子。
在确定恋情之后,钱瑗带着王德一回到了家中。
本以为会受到爱女心切的父亲的呵斥和拒绝,但没想到钱钟书的反应很是反常,他见到了王德一的那一刻,感受到了此人很是老实,这样的男人自然是不会欺负自己的女儿。
毕业后,钱瑗和王德一都选择留校当老师,两人结婚后和父母一起住在社科宿舍。
宿舍一共四个房间,一间用作钱钟书的书房,一间是老两口的卧室,另外一间则是女儿钱瑗与女婿王德居住,剩余的一个小房子,则隔开作为了厨房与厕所。
他们一家四口生活非常幸福,而且杨绛和钱钟书也十分喜欢自己的女婿,总是让自己的女婿在工作之余回家吃饭。
但是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在1966年特殊期间,钱瑗的王德一被安上了不实的罪名,在此期间不停的被批斗,并且让他供出自己的同伙,他不愿意让无辜的人被诬陷,最终选择在暖气管上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杨绛和钱钟书难逃厄运,成为了掺沙子人选,为了监视她们一家人的行踪,他们本来就不大的宿舍搬来了一家不速之客,就是邻居林非一家。
为了邻居和睦相处,杨绛忍受了原本私密空间的厕所和厨房变为公用,还主动示好。年老体弱的杨绛却要帮助林非妻子赵凤翔带孩子,还承担了把摇窝抬上楼的体力活,但是对方却并不领情。
那时一家人都对钱媛丈夫去世的事情避开不谈,杨绛为了不让女儿伤心,于是挨个去拜托邻居,请求他们不要在女儿面前提及此事。
但是林非夫妇听完后,敷衍地答应着杨绛,转头就跑去问钱媛:“怎么没见你丈夫啊,你来这这么久他都不来看看你吗?”
后来他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竟然还幸灾乐祸,背地里更是经常管钱瑗叫“臭寡妇”。
有一次,钱瑗雇了个洗衣工到家里洗衣服。结果,林非的妻子赵翔凤看到后,也要洗,并要求洗衣工先给她洗。
钱瑗觉得赵翔凤不讲理,所以不答应。谁知,赵翔凤说钱瑗不是好人,说完突然伸手给了钱瑗一耳光。
杨绛向来疼爱钱瑗,看到有人打孩子,她也不顾身体瘦弱,冲上去和赵翔凤撕扯在了一起。钱瑗拉不开,赶紧出门去找居委会主任。
由于杨绛个子小,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此时,两个纠扯不休的女人的丈夫都听闻了外面的动静,也加入了这场斗殴之中。
钱钟书从书房赶来,抄起一根木棒狠狠地打向林非,林非不甘示弱,用拳头砸向钱钟书。
最后钱瑗带着居委会的人赶来,才调平了这场风波。
可是如同赵凤翔发泄在文章中的怨气一样,对于这场败仗,林非夫妇一直耿耿于怀。
钱钟书夫妻都老了,这样的打架斗殴事件哪里敢再来一次,面对林非夫妇的人身威胁,他们只能忍让,搬到钱瑗的校区宿舍居住。
后来钱媛生病住院时,钱钟书也已经卧床不起,已经过了耄耋之年的杨绛,每天都要奔波于两处,照顾丈夫和女儿。
1997年的一天,钱瑗已经处于弥留之际,见女儿非常不舍,杨绛忍着眼泪跟她说:“宝,安心睡觉,我和你爸爸都祝福你睡好。”
对于打架这件事,杨绛和钱钟书都不愿意提起。钱钟书觉得打架是非常掉架子的事情,但是当妻女受到欺时,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如果说钱钟书和杨绛教给过钱瑗什么,那大概就是“爱”吧。钱瑗可以说是在钱钟书和杨绛的爱里泡大的。
1937年,钱钟书和杨绛的钱瑗在英国牛津出生,望着可爱的女儿,钱钟书高兴地说:“圆圆是我毕生的杰作。”
杨绛曾经问过钱钟书“要不要再生一个”。钱钟书回答,不要了,我不想把自己的爱分割给第二个孩子,我要全部留给她。
在钱瑗1岁多的时候,钱钟书夫妇接到了清华大学的邀请,诚邀他们回国担任教授。就这样,懵懵懂懂的钱瑗跟着父母踏上了回国之旅。
钱瑗从小就爱看书,两岁的时候,她只要一看到父母在看书,就会上手去抢,也不管能不能看懂。后来钱钟书夫妇为了自己能够安安静静地看本书,就给两岁的钱瑗买了丁尼生全集。
15岁那年夏天钱瑗因为身体不好,只能暂时休学了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她经常拿杨绛的外语原文书来读,对于那时候的钱瑗来说,读外语原文书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即使这样,她也读得津津有味。
钱钟书一家三口的生活朴素而简单,充满的学术氛围。晚饭后,一家三口,围坐在书中前,一人一本书,便是钱钟书家最常见的景象。
而爱读书好读书的钱瑗考入了北京师范大学。
在北京师范大学就读时,钱瑗遇到了自己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男人。
当时,钱瑗加入了自己感兴趣的美工队。美工队里都是一些非常有才华的同龄人,而王德一更是其中的“领头羊”。
王德一并不是很帅气,但是他的成绩非常优异,常常得到优等。受父母的爱情所影响,钱瑗最欣赏的也是这样的男子。
在确定恋情之后,钱瑗带着王德一回到了家中。
本以为会受到爱女心切的父亲的呵斥和拒绝,但没想到钱钟书的反应很是反常,他见到了王德一的那一刻,感受到了此人很是老实,这样的男人自然是不会欺负自己的女儿。
毕业后,钱瑗和王德一都选择留校当老师,两人结婚后和父母一起住在社科宿舍。
宿舍一共四个房间,一间用作钱钟书的书房,一间是老两口的卧室,另外一间则是女儿钱瑗与女婿王德居住,剩余的一个小房子,则隔开作为了厨房与厕所。
他们一家四口生活非常幸福,而且杨绛和钱钟书也十分喜欢自己的女婿,总是让自己的女婿在工作之余回家吃饭。
但是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在1966年特殊期间,钱瑗的王德一被安上了不实的罪名,在此期间不停的被批斗,并且让他供出自己的同伙,他不愿意让无辜的人被诬陷,最终选择在暖气管上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杨绛和钱钟书难逃厄运,成为了掺沙子人选,为了监视她们一家人的行踪,他们本来就不大的宿舍搬来了一家不速之客,就是邻居林非一家。
为了邻居和睦相处,杨绛忍受了原本私密空间的厕所和厨房变为公用,还主动示好。年老体弱的杨绛却要帮助林非妻子赵凤翔带孩子,还承担了把摇窝抬上楼的体力活,但是对方却并不领情。
那时一家人都对钱媛丈夫去世的事情避开不谈,杨绛为了不让女儿伤心,于是挨个去拜托邻居,请求他们不要在女儿面前提及此事。
但是林非夫妇听完后,敷衍地答应着杨绛,转头就跑去问钱媛:“怎么没见你丈夫啊,你来这这么久他都不来看看你吗?”
后来他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竟然还幸灾乐祸,背地里更是经常管钱瑗叫“臭寡妇”。
有一次,钱瑗雇了个洗衣工到家里洗衣服。结果,林非的妻子赵翔凤看到后,也要洗,并要求洗衣工先给她洗。
钱瑗觉得赵翔凤不讲理,所以不答应。谁知,赵翔凤说钱瑗不是好人,说完突然伸手给了钱瑗一耳光。
杨绛向来疼爱钱瑗,看到有人打孩子,她也不顾身体瘦弱,冲上去和赵翔凤撕扯在了一起。钱瑗拉不开,赶紧出门去找居委会主任。
由于杨绛个子小,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此时,两个纠扯不休的女人的丈夫都听闻了外面的动静,也加入了这场斗殴之中。
钱钟书从书房赶来,抄起一根木棒狠狠地打向林非,林非不甘示弱,用拳头砸向钱钟书。
最后钱瑗带着居委会的人赶来,才调平了这场风波。
可是如同赵凤翔发泄在文章中的怨气一样,对于这场败仗,林非夫妇一直耿耿于怀。
钱钟书夫妻都老了,这样的打架斗殴事件哪里敢再来一次,面对林非夫妇的人身威胁,他们只能忍让,搬到钱瑗的校区宿舍居住。
后来钱媛生病住院时,钱钟书也已经卧床不起,已经过了耄耋之年的杨绛,每天都要奔波于两处,照顾丈夫和女儿。
1997年的一天,钱瑗已经处于弥留之际,见女儿非常不舍,杨绛忍着眼泪跟她说:“宝,安心睡觉,我和你爸爸都祝福你睡好。”
对于打架这件事,杨绛和钱钟书都不愿意提起。钱钟书觉得打架是非常掉架子的事情,但是当妻女受到欺时,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如果说钱钟书和杨绛教给过钱瑗什么,那大概就是“爱”吧。钱瑗可以说是在钱钟书和杨绛的爱里泡大的。
#天官赐福[超话]#婚后小游戏
花城认认真真练了半天的字,略带紧张的交给谢怜检查:“哥哥,怎么样?”
谢怜接过端详了半天,勉强全部认出花城写的是什么字,是他之前给花城写的道德经范本,虽然字迹还是龙飞凤舞,但不难看出下笔者已经在尽力控制,起码能看出来写的是什么了。
为了不打击花城的积极性,谢怜道:“三郎,写的不错,有进步,继续努力,假以时日,定能有所成。”
有了殿下的认可,鬼王脸上原本的紧张顷刻间烟消云散,换上了得意又勾人的笑,狐狸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他一手揽过谢怜抱入怀中,下巴搭在谢怜的肩颈处蹭了蹭:“那哥哥答应三郎的奖励.........”
谢怜就知道,花城一好好练字就有什么主意在等着他,但还是顺着问道:“三郎想要什么奖励?”
花城:“哥哥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谢怜:“什么游戏?”
花城:“还是摇骰子比大小,赢家可以摸输家任何一个部位半刻钟,如何?”
谢怜面上一热,心道:这是什么啊........我身上还有哪你没摸过.....倒是花城身上,他只有情迷意乱的时候胡乱摸过,还没有仔细看过,倒也不是不行,但嘴上还是道:“这我如何比得过三郎,三郎的纵运之术无人可比。”
花城:“我可以将运气分给哥哥一半,哥哥可以的,我教过哥哥的。”花城顿了顿,叼住谢怜的耳垂轻轻的磨着,蛊惑道:“哥哥难道忘了,那三郎再教哥哥一次?”
谢怜想起上次花城是怎么当着众鬼的面一本正经的教他摇骰子,就觉得头顶冒烟,满口答应着:“这....好吧,那三郎我们快玩吧。”别磨了....
花城低低笑道:“哥哥怎么这么急?”
谢怜脸更红了,争辩道:“没...我没有。”
花城手一翻就变出了骰盅,也分给了谢怜一半气运,“哥哥要比大还是比小?”
谢怜:“比大吧。”
花城把骰盅递给谢怜:“哥哥先请。”
谢怜摇出了一个六和一个五,不禁感慨道花城的运气果然好用,但是按照花城本身的运气来讲,肯定是两个六吧。
花城覆上谢怜的手摇了两下,打开一看,一个三和一个四,这让谢怜觉得不可思议,他居然赢了。
花城还是一脸的笑容:“愿赌服输,哥哥想摸哪里都可以。”
花城双手一摊一副任君采颉绝不反抗的模样把谢怜逗笑了,要摸哪里,谢怜还真没想好,万一摸了不该摸的受苦的还不是他自己,鬼王可是会狠狠报复的。
花城仿佛看出了他心中所想,举着双手投降道:“哥哥想摸哪里都可以,三郎绝不报复。”
谢怜半信半疑道:“那我要.........要三郎变小,我要捏三郎小时候的脸。”
花城满带笑容的脸一下就垮了,“哥哥.......”哥哥就这么喜欢小时候那张皮吗?
谢怜看着花城垮掉的脸顿时觉得扳回一局,“三郎,愿赌服输。”
“好吧。”花城不情不愿的变回了小时候奶团子的皮,谢怜两眼放光的把小花城抱入怀中,对着脸又捏又揉,半刻钟很快就到了,谢怜末了还在奶团子脸上亲了一口,由衷的夸道:“真可爱。”
花城平时并不喜欢变成这张皮,只有把人欺负狠了后在哄谢怜的时候才偶尔变成这样,所以就算是谢怜也很少见到,他恋恋不舍的放开小团子,小团子重新变回花城,本局结束。
新的一局开始,谢怜摇出了两个五点,花城摇出了一个二一个三,又是谢怜赢了。
谢怜道:“那我还要捏小团子的脸。”
花城道:“哥哥,一个地方只能摸一次,哥哥换一个吧。”
如果说除了小花城的脸,谢怜还想摸花城哪里,那肯定是花城的腹肌了,花城的身材绝佳,猿臂蜂腰,八块腹肌,线条流畅优美,看上去就让人觉得结实有力,当然也确实很有力,他早就感受过了。
花城看着谢怜不说话却一直盯着他的腹部看,像是明白了什么,嘴角勾起,缓缓解开领口往两边拉了拉,声音轻易便勾了谢怜的魂:“哥哥,喜欢吗?哥哥想看就看,想摸就摸,都是哥哥的。”
谢怜也不知道自己的手是怎么放上去的,只记得花城一拉开衣服他就被延期的美景晃了眼,移不开视线,这样的身材连他也要羡慕上几分,谢怜从小练武,虽然也有腹肌,但却因为身型的原因练不出这样壮硕又带着野气的肌肉,手下的肌肉线条沟壑分明,凹凸有致,形状完美,让谢怜爱不释手,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衣服几乎完全扯开了,腰带还系在腰间,再往下扯不动了。
花城被谢怜摸的气息紊乱,呼吸渐渐加重,直到谢怜的手越来越往下,从衣服里面卡进了腰带,花城早已被摸的浑身发热,微凉的手指触摸让他忍不住发出一声喘息,“哥哥,再不停下的话,我可要忍不住了。”
喜欢吗,喜欢就写后续[doge]
花城认认真真练了半天的字,略带紧张的交给谢怜检查:“哥哥,怎么样?”
谢怜接过端详了半天,勉强全部认出花城写的是什么字,是他之前给花城写的道德经范本,虽然字迹还是龙飞凤舞,但不难看出下笔者已经在尽力控制,起码能看出来写的是什么了。
为了不打击花城的积极性,谢怜道:“三郎,写的不错,有进步,继续努力,假以时日,定能有所成。”
有了殿下的认可,鬼王脸上原本的紧张顷刻间烟消云散,换上了得意又勾人的笑,狐狸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他一手揽过谢怜抱入怀中,下巴搭在谢怜的肩颈处蹭了蹭:“那哥哥答应三郎的奖励.........”
谢怜就知道,花城一好好练字就有什么主意在等着他,但还是顺着问道:“三郎想要什么奖励?”
花城:“哥哥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谢怜:“什么游戏?”
花城:“还是摇骰子比大小,赢家可以摸输家任何一个部位半刻钟,如何?”
谢怜面上一热,心道:这是什么啊........我身上还有哪你没摸过.....倒是花城身上,他只有情迷意乱的时候胡乱摸过,还没有仔细看过,倒也不是不行,但嘴上还是道:“这我如何比得过三郎,三郎的纵运之术无人可比。”
花城:“我可以将运气分给哥哥一半,哥哥可以的,我教过哥哥的。”花城顿了顿,叼住谢怜的耳垂轻轻的磨着,蛊惑道:“哥哥难道忘了,那三郎再教哥哥一次?”
谢怜想起上次花城是怎么当着众鬼的面一本正经的教他摇骰子,就觉得头顶冒烟,满口答应着:“这....好吧,那三郎我们快玩吧。”别磨了....
花城低低笑道:“哥哥怎么这么急?”
谢怜脸更红了,争辩道:“没...我没有。”
花城手一翻就变出了骰盅,也分给了谢怜一半气运,“哥哥要比大还是比小?”
谢怜:“比大吧。”
花城把骰盅递给谢怜:“哥哥先请。”
谢怜摇出了一个六和一个五,不禁感慨道花城的运气果然好用,但是按照花城本身的运气来讲,肯定是两个六吧。
花城覆上谢怜的手摇了两下,打开一看,一个三和一个四,这让谢怜觉得不可思议,他居然赢了。
花城还是一脸的笑容:“愿赌服输,哥哥想摸哪里都可以。”
花城双手一摊一副任君采颉绝不反抗的模样把谢怜逗笑了,要摸哪里,谢怜还真没想好,万一摸了不该摸的受苦的还不是他自己,鬼王可是会狠狠报复的。
花城仿佛看出了他心中所想,举着双手投降道:“哥哥想摸哪里都可以,三郎绝不报复。”
谢怜半信半疑道:“那我要.........要三郎变小,我要捏三郎小时候的脸。”
花城满带笑容的脸一下就垮了,“哥哥.......”哥哥就这么喜欢小时候那张皮吗?
谢怜看着花城垮掉的脸顿时觉得扳回一局,“三郎,愿赌服输。”
“好吧。”花城不情不愿的变回了小时候奶团子的皮,谢怜两眼放光的把小花城抱入怀中,对着脸又捏又揉,半刻钟很快就到了,谢怜末了还在奶团子脸上亲了一口,由衷的夸道:“真可爱。”
花城平时并不喜欢变成这张皮,只有把人欺负狠了后在哄谢怜的时候才偶尔变成这样,所以就算是谢怜也很少见到,他恋恋不舍的放开小团子,小团子重新变回花城,本局结束。
新的一局开始,谢怜摇出了两个五点,花城摇出了一个二一个三,又是谢怜赢了。
谢怜道:“那我还要捏小团子的脸。”
花城道:“哥哥,一个地方只能摸一次,哥哥换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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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看着谢怜不说话却一直盯着他的腹部看,像是明白了什么,嘴角勾起,缓缓解开领口往两边拉了拉,声音轻易便勾了谢怜的魂:“哥哥,喜欢吗?哥哥想看就看,想摸就摸,都是哥哥的。”
谢怜也不知道自己的手是怎么放上去的,只记得花城一拉开衣服他就被延期的美景晃了眼,移不开视线,这样的身材连他也要羡慕上几分,谢怜从小练武,虽然也有腹肌,但却因为身型的原因练不出这样壮硕又带着野气的肌肉,手下的肌肉线条沟壑分明,凹凸有致,形状完美,让谢怜爱不释手,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衣服几乎完全扯开了,腰带还系在腰间,再往下扯不动了。
花城被谢怜摸的气息紊乱,呼吸渐渐加重,直到谢怜的手越来越往下,从衣服里面卡进了腰带,花城早已被摸的浑身发热,微凉的手指触摸让他忍不住发出一声喘息,“哥哥,再不停下的话,我可要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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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二十一》大结局:我初恋的名字是罗希度,瞬间让我泪崩了
近日,《二十五二十一》迎来大结局,白易辰罗希度最终分手……
剧名的意思原来是男主二十五岁,女主二十一岁的时候正式分手!
最后的彩蛋内容,当白易辰忘记密码时提示问题:
我初恋的名字是?答案:罗希度!这个结局我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治愈了。
罗希度:我因为你学会了爱情,明白了离别,谢谢你,我全心全意爱过你……再见白易辰
白易辰:只要和你在一起,即使一无所有,也仿佛拥有了一切,
你要让我明白,什么是完美的幸福……再见罗希度
终究是白易辰食言了,他们没能永远在一起。
看完大结局,接受了这个结局。
很多人说为什么女二男二异地都可以在一起,男女主不可以,
可是他们都是不一样的人啊,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决定,过着不一样的人生。
这剧展现年少时的恋爱两种不一样的结局,一种圆满,一种可惜,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数据统计,会不会大部分是可惜的呢?
编剧没有让这部剧成为真的童话,把现实留给了男女主角,
也好像一开始就没有要隐瞒,开始就告诉了观众女儿姓金,
只是我太希望他们在一起了不愿面对现实,即使看了结局,
我都还是觉得他们俩好般配,这不是一个好结局。
却是放到现实最有可能出现的结局。
他们俩真正分手的那天花开得好漂亮,天气也好好的感觉,
至少那天好好的告别了,很多人分手都不能好好的告别来着。
并没有觉得烂尾了,我觉得正是这样,青春都是有遗憾的!
没有事事完美的,电视剧让大家的期待值升高,
但艺术源于生活,现实中遗憾还是更多的!!!!
因为有过一段刻苦铭心的初恋,最终结局分开的。
我觉得是最真实的,初恋就是在错的时空遇见启蒙自己恋爱观的人,
那当然这个人你肯定永远无法忘记,
最好的是,我们都互相惦记对方,祝福对方。这部剧真的太好看了。
我们遗憾的是:那么美好的爱情还是分开了。
这部剧浓墨重彩地再现了主人公的爱情而略过了后面的故事;
对中年的罗希度来说,她认为年少时让人感动的爱情和友情只是美好的幻想,
又让观众再伤心一次。
她要分手能够理解。她在大半年的期待、等待、失落的循环中,慢慢变得不再敢抱有期望。
刚开始的时候,他忙,她等,她会准备两张票,
还能立刻收起失落,也会默默支持他的工作。
她的加油对他不起作用了,
同时他的爱不允许他把自己的压力、痛苦、脆弱也和她一起分担。
她虽然痛苦,但还是坚定地分手了。
仅仅是做朋友的时候,她允许他不打招呼就消失大半年,
然后远远送去可能不会被听到的鼓励;
成为恋人之后,两个人以前的相处就不合适了,
她想分担他的纠结、痛苦与脆弱,而他却沉默、无话可说。
看得我也好生气!还是好遗憾啊。如果她也像他一样坚定,如果两个人能够再沟通。
现实中的白易辰一生未娶。到中年的时候,曾经的白衣少年与少女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现在可能是爱情最冲动最美好的时候了,即使以后我们也会把它视为一个美好的“幻想”。
人生就是那样的吧,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尽如人意。
希度和易辰真的很可惜。但是剧里也有很多比他们这条线的ending更加绚烂的呀。
我真的需要更多这类型的剧情来狠狠地治愈我。
一部本来很可能成为现象级的剧,却硬生生搞成这样,权度恩你真的没有心!
谁懂最后一集我哭得有多惨,眼泪都快流干了。
所有人最后都成了,升琬和弟弟时隔十年都成了,
甚至女主女二都快成一对了,就男女主be了!!!
我好像知道为什么选南柱赫和金泰梨当男女主了,他俩都是be美学的男女主啊,
《耀眼》和《阳光先生》,可惜编剧写不好be美学还硬搞个be,
高不成低不就,既想写罗曼蒂克爱情,又想兼顾青春伤痛文学,可惜四不像。
我不理解的be美学,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强行be的。
但是如果代入现实生活,人们好像和初恋不能一辈子在一起是人生常态。
所以才都寄希望于小甜剧,希望自己磕的cp能一直在一起吧。
真正正确的人是会出现在彼此的未来里的,我一直坚信这个观点。
不会成为彼此的绊脚石,两个人是会一起上进一起奋斗的。
当白易辰和罗希度都不能在彼此身上得到能量的时候,及时止损或许是最好的。
近日,《二十五二十一》迎来大结局,白易辰罗希度最终分手……
剧名的意思原来是男主二十五岁,女主二十一岁的时候正式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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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恋的名字是?答案:罗希度!这个结局我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治愈了。
罗希度:我因为你学会了爱情,明白了离别,谢谢你,我全心全意爱过你……再见白易辰
白易辰:只要和你在一起,即使一无所有,也仿佛拥有了一切,
你要让我明白,什么是完美的幸福……再见罗希度
终究是白易辰食言了,他们没能永远在一起。
看完大结局,接受了这个结局。
很多人说为什么女二男二异地都可以在一起,男女主不可以,
可是他们都是不一样的人啊,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决定,过着不一样的人生。
这剧展现年少时的恋爱两种不一样的结局,一种圆满,一种可惜,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数据统计,会不会大部分是可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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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像一开始就没有要隐瞒,开始就告诉了观众女儿姓金,
只是我太希望他们在一起了不愿面对现实,即使看了结局,
我都还是觉得他们俩好般配,这不是一个好结局。
却是放到现实最有可能出现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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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那天好好的告别了,很多人分手都不能好好的告别来着。
并没有觉得烂尾了,我觉得正是这样,青春都是有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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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艺术源于生活,现实中遗憾还是更多的!!!!
因为有过一段刻苦铭心的初恋,最终结局分开的。
我觉得是最真实的,初恋就是在错的时空遇见启蒙自己恋爱观的人,
那当然这个人你肯定永远无法忘记,
最好的是,我们都互相惦记对方,祝福对方。这部剧真的太好看了。
我们遗憾的是:那么美好的爱情还是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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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年的罗希度来说,她认为年少时让人感动的爱情和友情只是美好的幻想,
又让观众再伤心一次。
她要分手能够理解。她在大半年的期待、等待、失落的循环中,慢慢变得不再敢抱有期望。
刚开始的时候,他忙,她等,她会准备两张票,
还能立刻收起失落,也会默默支持他的工作。
她的加油对他不起作用了,
同时他的爱不允许他把自己的压力、痛苦、脆弱也和她一起分担。
她虽然痛苦,但还是坚定地分手了。
仅仅是做朋友的时候,她允许他不打招呼就消失大半年,
然后远远送去可能不会被听到的鼓励;
成为恋人之后,两个人以前的相处就不合适了,
她想分担他的纠结、痛苦与脆弱,而他却沉默、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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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的白易辰一生未娶。到中年的时候,曾经的白衣少年与少女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现在可能是爱情最冲动最美好的时候了,即使以后我们也会把它视为一个美好的“幻想”。
人生就是那样的吧,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尽如人意。
希度和易辰真的很可惜。但是剧里也有很多比他们这条线的ending更加绚烂的呀。
我真的需要更多这类型的剧情来狠狠地治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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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懂最后一集我哭得有多惨,眼泪都快流干了。
所有人最后都成了,升琬和弟弟时隔十年都成了,
甚至女主女二都快成一对了,就男女主be了!!!
我好像知道为什么选南柱赫和金泰梨当男女主了,他俩都是be美学的男女主啊,
《耀眼》和《阳光先生》,可惜编剧写不好be美学还硬搞个be,
高不成低不就,既想写罗曼蒂克爱情,又想兼顾青春伤痛文学,可惜四不像。
我不理解的be美学,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强行be的。
但是如果代入现实生活,人们好像和初恋不能一辈子在一起是人生常态。
所以才都寄希望于小甜剧,希望自己磕的cp能一直在一起吧。
真正正确的人是会出现在彼此的未来里的,我一直坚信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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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白易辰和罗希度都不能在彼此身上得到能量的时候,及时止损或许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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