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武安:长期破坏生态盗采资源,每天获利上百万元谁是保护伞
日前,河北省邯郸武安市矿山镇白鹿寺村民反映:自己村北山上有几家露天采矿的企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露天开采矿产资源。有的企业有加工厂就近加工,有的没有加工厂就把矿卖到其他企业加工,据说每家每天收入大几十万元。挖矿的企业旁边还有几个大型加工企业粉尘满天飞,污染大气环境非常严重,特别是最近河北省大气污染黄色预警期间该地的采矿生产依然没有停止。这些企业老板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大都给乡里、市里有关系,政府监管部门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啊!为了核实群众反映是否属实,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
在矿山镇白鹿寺村记者使用无人机对群众反映的村北大山进行了拍摄取证,无人机起飞后远远就看到原本植被茂盛的大山已经被挖的面目全非,从东向西连绵几千米的山头上分布了5个采矿点,山体大部分都被挖完,采挖所剩的废渣废石四处丢弃。个别采挖点开采面已经几百米高,在其中两个采挖点旁边有两个加工厂,加工厂原本蓝色的厂房顶部和四周都已经污染的成为白色。
经查阅相关部门官网,记者没有找到这几家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和《环评》等手续,为了核实该山上5个采挖点是否合法,记者对政府监管部门进行了采访。
矿山镇政府
一位副镇长告知记者:“山上面没有干啊!我们马上去看一下上面的情况。”
武安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局长告知记者:你们说的那个地方不是我们武安市的地盘,那属于沙河市的,原先那属于我们武安,解放前作为陪嫁给了人家沙河市了。
武安市生态环境局
张姓中队长告知:经过他核实上面有4家采矿企业属于武安市的,另外一家是沙河市的。目前生态环境局已经责令企业停产,下一步就是对他们进行处罚,当前武安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经扣押企业多台挖机,至于是否属于盗采是由国土部门查处。他们没有给你们说好吗?他们说已经摆平了啊!
2019年06月份,河北省召开全省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河北省委副书记赵一德在会上强调,要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自然资源规范管理和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河北省副省长李谦出席并作工作部署。
赵一德强调,开展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是河北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历史使命、必须完成的紧迫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专项整治。
赵一德提出,要以最有效的举措抓好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排查,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监督举报,用好纪检监察、巡视巡查、审计检查等方面成果,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底数。聚焦重点发力,集中整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房地产、旅游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占用耕地、削山造地开发建设、私采滥挖等违法违规问题。注重综合施策,坚持依法治理与教育引导结合,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结合,运用信息技术与改进干部作风结合,做到先党员干部再普通群众,先突破难点再面上展开,先自查自纠再严查严处,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突出标本兼治,以“零容忍”态度整治老问题、严防新问题,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水平。
到此,记者就纳闷了,生态环境局告知5家企业有4家是武安市的为什么自然资源局局长告知都不是武安的?如果企业合法,为何自然资源局会扣押企业的挖机?如果企业合法,那么职能部门为何将企业叫停?此处多家几十台挖机,上百辆运输车辆往外运输,大白天大量超载运输车辆从矿山镇政府门口过就没有引起注意吗?作为监管部门就真的看不见吗?记者如果不反映此处破坏生态盗采资源,难道作为监管部门就不去执法吗?难道真像群众反映那样监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吗?环保法、矿产资源法在你们眼里就是儿戏吗?
目前,群众反映该处还在继续开采。请武安市各职能部门没有提供出这几家企业的任何相关手续,对于该处盗采资源和严重破坏生态一事,记者将持续关注。
日前,河北省邯郸武安市矿山镇白鹿寺村民反映:自己村北山上有几家露天采矿的企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露天开采矿产资源。有的企业有加工厂就近加工,有的没有加工厂就把矿卖到其他企业加工,据说每家每天收入大几十万元。挖矿的企业旁边还有几个大型加工企业粉尘满天飞,污染大气环境非常严重,特别是最近河北省大气污染黄色预警期间该地的采矿生产依然没有停止。这些企业老板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大都给乡里、市里有关系,政府监管部门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啊!为了核实群众反映是否属实,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
在矿山镇白鹿寺村记者使用无人机对群众反映的村北大山进行了拍摄取证,无人机起飞后远远就看到原本植被茂盛的大山已经被挖的面目全非,从东向西连绵几千米的山头上分布了5个采矿点,山体大部分都被挖完,采挖所剩的废渣废石四处丢弃。个别采挖点开采面已经几百米高,在其中两个采挖点旁边有两个加工厂,加工厂原本蓝色的厂房顶部和四周都已经污染的成为白色。
经查阅相关部门官网,记者没有找到这几家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和《环评》等手续,为了核实该山上5个采挖点是否合法,记者对政府监管部门进行了采访。
矿山镇政府
一位副镇长告知记者:“山上面没有干啊!我们马上去看一下上面的情况。”
武安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局长告知记者:你们说的那个地方不是我们武安市的地盘,那属于沙河市的,原先那属于我们武安,解放前作为陪嫁给了人家沙河市了。
武安市生态环境局
张姓中队长告知:经过他核实上面有4家采矿企业属于武安市的,另外一家是沙河市的。目前生态环境局已经责令企业停产,下一步就是对他们进行处罚,当前武安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经扣押企业多台挖机,至于是否属于盗采是由国土部门查处。他们没有给你们说好吗?他们说已经摆平了啊!
2019年06月份,河北省召开全省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河北省委副书记赵一德在会上强调,要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自然资源规范管理和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河北省副省长李谦出席并作工作部署。
赵一德强调,开展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是河北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历史使命、必须完成的紧迫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专项整治。
赵一德提出,要以最有效的举措抓好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排查,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监督举报,用好纪检监察、巡视巡查、审计检查等方面成果,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底数。聚焦重点发力,集中整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房地产、旅游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占用耕地、削山造地开发建设、私采滥挖等违法违规问题。注重综合施策,坚持依法治理与教育引导结合,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结合,运用信息技术与改进干部作风结合,做到先党员干部再普通群众,先突破难点再面上展开,先自查自纠再严查严处,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突出标本兼治,以“零容忍”态度整治老问题、严防新问题,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水平。
到此,记者就纳闷了,生态环境局告知5家企业有4家是武安市的为什么自然资源局局长告知都不是武安的?如果企业合法,为何自然资源局会扣押企业的挖机?如果企业合法,那么职能部门为何将企业叫停?此处多家几十台挖机,上百辆运输车辆往外运输,大白天大量超载运输车辆从矿山镇政府门口过就没有引起注意吗?作为监管部门就真的看不见吗?记者如果不反映此处破坏生态盗采资源,难道作为监管部门就不去执法吗?难道真像群众反映那样监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吗?环保法、矿产资源法在你们眼里就是儿戏吗?
目前,群众反映该处还在继续开采。请武安市各职能部门没有提供出这几家企业的任何相关手续,对于该处盗采资源和严重破坏生态一事,记者将持续关注。
“超市卖的酱腌菜不合格,食监局为何不罚5万?”广东中山,一男子到超市购买了几种不一样的酱腌菜后,向食监局举报称自己购买的是不合格食品。食监局作出不处罚决定后,男子不服,遂将食监局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广东中山中级人民法院)
事实比较清楚,周先生晚饭过后,独自一人到一超市内,挑选了三款四川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酱腌菜各一包,其中包括有规格均为330g/瓶的开味菜、娃娃菜、爽口菜。
事后周先生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以其购买到三款与执行标准四川泡菜不相符的酱腌菜为由,向食监局举报。
食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超市进行核实,并依法对被举报食品进行抽检。后经检验,周先生所述三款酱腌菜,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产品。
事后食监局作出不处罚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将检验结果以及不处罚决定,告知了周先生。
但周先生认为食监局的答复,没有科学依据、行业标准和法律规范,也不符合人们的日常认知。
因此周先生将食监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食监局重新检验后,将正确的结果告知于其,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虽然本案是由周先生提起的诉讼,但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故适用的是《行政诉讼法》,即举证责任在于食监局一方。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拿出证据以及相关法律依据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法庭上,周先生再次强调其质疑的是,为什么这三款酱腌菜不执行国标或行标,而要执行四川泡菜的标准。
食监局举证称:
首先,根据四川泡菜的标准,四川泡菜属于盐渍菜。
依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及《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盐渍菜属于酱腌菜,所以四川泡菜属于酱腌菜的一种,该产品标示为“酱腌菜”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其次,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60条规定,企业所执行及标示的标准都由企业自行选择,而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网站关于《四川省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标准目录》公告,四川泡菜(DB51/T975-2009)为现行有效的标准。
基于上述依据下,出于审慎调查的原则,同时对周先生举报的三款食品,进行了针对标签的抽检,后经检验,结果为符合要求。
综上,食监局认为,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很明显,本案被告食监局作出不处罚决定是有理有据,且也抽检复核过的。即超市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8条第(三)款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最终,一、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均认为,食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故驳回周先生的全部诉讼。一、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周先生承担。
最后,大家认为周先生的举报用意是为了什么呢?欢迎大家讨论!
(案例来源:广东中山中级人民法院)
事实比较清楚,周先生晚饭过后,独自一人到一超市内,挑选了三款四川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酱腌菜各一包,其中包括有规格均为330g/瓶的开味菜、娃娃菜、爽口菜。
事后周先生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以其购买到三款与执行标准四川泡菜不相符的酱腌菜为由,向食监局举报。
食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超市进行核实,并依法对被举报食品进行抽检。后经检验,周先生所述三款酱腌菜,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产品。
事后食监局作出不处罚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将检验结果以及不处罚决定,告知了周先生。
但周先生认为食监局的答复,没有科学依据、行业标准和法律规范,也不符合人们的日常认知。
因此周先生将食监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食监局重新检验后,将正确的结果告知于其,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虽然本案是由周先生提起的诉讼,但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故适用的是《行政诉讼法》,即举证责任在于食监局一方。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拿出证据以及相关法律依据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法庭上,周先生再次强调其质疑的是,为什么这三款酱腌菜不执行国标或行标,而要执行四川泡菜的标准。
食监局举证称:
首先,根据四川泡菜的标准,四川泡菜属于盐渍菜。
依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及《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盐渍菜属于酱腌菜,所以四川泡菜属于酱腌菜的一种,该产品标示为“酱腌菜”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其次,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60条规定,企业所执行及标示的标准都由企业自行选择,而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网站关于《四川省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标准目录》公告,四川泡菜(DB51/T975-2009)为现行有效的标准。
基于上述依据下,出于审慎调查的原则,同时对周先生举报的三款食品,进行了针对标签的抽检,后经检验,结果为符合要求。
综上,食监局认为,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很明显,本案被告食监局作出不处罚决定是有理有据,且也抽检复核过的。即超市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8条第(三)款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最终,一、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均认为,食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故驳回周先生的全部诉讼。一、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周先生承担。
最后,大家认为周先生的举报用意是为了什么呢?欢迎大家讨论!
#甘肃身边事# 【人报甘头条 | 优化营商环境,兰州出“十”招】日前,《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2号)》印发执行。据悉,此次兰州市推出了“十条措施”,涉及小到用水用电用气便利事项,大到登记财产、政府采购投标、企业开办等事项,这也是我市落实强省会战略,推动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打造公平高效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
措施一:全面推行“小兰帮办”服务
升级“小兰帮办”基层治理平台,构建一体化联动体系。推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户籍等领域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的形式向基层延伸,实现为民服务事项“不来即享、基层可办”。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置专职代办窗口,配备专职帮办代办队伍,对进入窗口自行办理的事项主动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填资料等帮办服务,对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众提供上门代办服务。
措施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加快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受理条件、材料要件等46个要素统一的标准化建设。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动态发布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要件”,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加快政务网与国家级、省级统建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打通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数据壁垒”,实现政务事项“一网通办”。
措施三:提升用水便利度
通过“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实现报装、过户、查询、缴费等业务网上办理。对一级用户免计量装置费。实行用水外线工程容缺受理和承诺备案制,报装环节由6个压缩至2个;供水报装无外线工程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措施四:提升用电便利度
通过网上国网App、“甘快办”实现报装、过户、查询、缴费等业务网上办理。居民客户实行预约办电,具备装表条件的当天装表接电;不具备装表条件的由6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客户办电时间由18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答复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探索推广非永久性用电客户提供设施租赁服务试点。
措施五:提升用气便利度
通过“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微信公众号、“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蓝牙卡充值”小程序实现燃气查询、报装、缴费等业务网上办理。实行用气红线外工程容缺受理和承诺备案制,燃气报装无外线工程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燃气接入非居民用户工程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居民用户工程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措施六: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
企业登记财产实行容缺受理,小微企业办理登记财产业务免收登记费;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实行“合并办理”;双预告设立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实行“受理即登簿”;抵押权注销等7项业务实行“即来即办、即时办结”;商品房转移等13项业务实行“分钟办”。企业登记财产业务办理环节由5个压缩至1个,办理时间由3-5个工作日压缩至4小时,一般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措施七: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
推行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制,以承诺函代替相关的资质文件。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中小企业采购市场份额预留比例由44%提高至60%,中小微企业中标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由30%提高至50%。全面公开采购评审报告、履约验收情况和支付进度,对超过400万元和面向社会公众购买服务的项目标前全面公开采购需求。建立兰州市政府采购标讯服务平台,实现全国政府采购项目标讯一站式搜索,省内标讯定制推送。
措施八: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范围
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逐步向纳税缴费、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拓展。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
措施九:精心指导企业信用修复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在“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在“信用中国”网站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推送至省级复审。
措施十: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市本级企业开办环节由3个压缩至2个,企业开办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人民日报客户端甘肃频道)
措施一:全面推行“小兰帮办”服务
升级“小兰帮办”基层治理平台,构建一体化联动体系。推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户籍等领域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的形式向基层延伸,实现为民服务事项“不来即享、基层可办”。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置专职代办窗口,配备专职帮办代办队伍,对进入窗口自行办理的事项主动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填资料等帮办服务,对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众提供上门代办服务。
措施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加快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受理条件、材料要件等46个要素统一的标准化建设。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动态发布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要件”,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加快政务网与国家级、省级统建业务办理系统对接,打通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数据壁垒”,实现政务事项“一网通办”。
措施三:提升用水便利度
通过“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实现报装、过户、查询、缴费等业务网上办理。对一级用户免计量装置费。实行用水外线工程容缺受理和承诺备案制,报装环节由6个压缩至2个;供水报装无外线工程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措施四:提升用电便利度
通过网上国网App、“甘快办”实现报装、过户、查询、缴费等业务网上办理。居民客户实行预约办电,具备装表条件的当天装表接电;不具备装表条件的由6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客户办电时间由18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答复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探索推广非永久性用电客户提供设施租赁服务试点。
措施五:提升用气便利度
通过“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微信公众号、“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蓝牙卡充值”小程序实现燃气查询、报装、缴费等业务网上办理。实行用气红线外工程容缺受理和承诺备案制,燃气报装无外线工程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燃气接入非居民用户工程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居民用户工程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措施六: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
企业登记财产实行容缺受理,小微企业办理登记财产业务免收登记费;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实行“合并办理”;双预告设立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实行“受理即登簿”;抵押权注销等7项业务实行“即来即办、即时办结”;商品房转移等13项业务实行“分钟办”。企业登记财产业务办理环节由5个压缩至1个,办理时间由3-5个工作日压缩至4小时,一般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措施七: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
推行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制,以承诺函代替相关的资质文件。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中小企业采购市场份额预留比例由44%提高至60%,中小微企业中标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由30%提高至50%。全面公开采购评审报告、履约验收情况和支付进度,对超过400万元和面向社会公众购买服务的项目标前全面公开采购需求。建立兰州市政府采购标讯服务平台,实现全国政府采购项目标讯一站式搜索,省内标讯定制推送。
措施八: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范围
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逐步向纳税缴费、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拓展。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
措施九:精心指导企业信用修复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在“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在“信用中国”网站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推送至省级复审。
措施十: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市本级企业开办环节由3个压缩至2个,企业开办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人民日报客户端甘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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