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住房租赁】雄安租赁房新政带来哪些变化?一文看懂
在雄安新区租房子,可在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是雄安新区管委会近日印发的《关于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的。《指导意见》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规范租赁行为、加强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雄安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多元且保持增势
当前,雄安新区已进入大规模建设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步推进的重要时期,住房市场呈现新变化。目前,中央企业在雄安设立分支机构100多家,在新区注册的北京投资来源企业3700多家,外来人口加快流入,疏解转移人员、新区建设者和本地居民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多元且保持增势。
为提升疏解承载力,加快疏解转移产业落地和人口导入,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雄安新区从2020年起开始大力推进租赁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机构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寓两万多套。同时,容东片区安置住房已经回迁入住,预计有三分之一以上进入租赁市场。容西、雄东片区安置住房也将陆续交付,成为租赁房源的重要补充。
“租售同权”,新建片区住房项目按不低于30%比例配置“只租不售”租赁住房
根据《指导意见》,雄安鼓励发展租赁住房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同时推出“租售同权”等政策措施,对住房租赁的交易、备案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引导。其中,“租售同权”政策的推出让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让租房跟购房同样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落实“租售同权”,雄安新区在启动区、容东片区、雄安站枢纽片区等新建片区住房项目中,按照不低于30%比例配置“只租不售”租赁住房,确保在人口流入的重点地区始终保有一定规模的租赁住房。
据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雄安新区还建立了多元化租赁住房供给模式。房源筹集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在新建住房项目中配置一定比例机构租赁住房,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切实提高新区住房租赁组织化程度;二是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新建、存量盘活、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划建设一定体量的公寓,满足多元化租赁住房需求;四是回迁群众闲置的安置住房,据初步统计,已经完成回迁的容东片区安置住房约有三分之一以上进入租赁市场,有效增加了租赁住房供应。
同时,雄安新区将提高住房租赁市场机构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稳定租赁关系和租金水平,鼓励长期租赁行为,让群众安心租房。
此外,为帮助租房群体有效降低租金负担、提高生活质量,雄安新区支持将市民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也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指导意见》明确,承租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提取额在现行规定最高限额(13500元/年)基础上再提高30%,达到17550元/年,按新区当前租房价格平均水平来看,这一限额能够有效覆盖租房成本,对于租房群体,特别是收入不高的青年人、创业者,可明显减轻住房压力,保障安居乐业。
“双核验、双备案”、推出专有服务平台,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在规范住房租赁管理方面,雄安新区采取了“双核验、双备案”制度。
“双核验”指的是新区范围内住房租赁应进行人员、房源信息核验。房源信息发布前,须完成出租人身份、房屋所有权及房屋状态核验,核验通过方可对外发布。房屋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自然人)应当按照《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核对出租人身份、住房权属等信息,实地查看住房,并对所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双备案”则是指对新区范围内住房租赁企业(机构)、租赁合同进行备案管理。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开展业务前,应当向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备案,未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不得在新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租赁当事人在达成住房租赁交易后须进行租赁合同备案,备案信息同步共享给居住社区和公安部门。
为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合同使用《河北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为强化对住房租赁的服务和监管,雄安新区还开发了‘雄安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目前已具备上线条件。”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租赁平台整合了市场主体备案、房源发布、交易撮合、合同备案、租赁价格监测等业务功能,并通过加强和不动产、公安等部门政务平台对接,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和住房租赁业务全程线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此外,租赁平台通过收集汇聚的各类住房租赁数据,实现多类涉房数据融合、业务联动以及住房租赁市场的动态监测,及时了解租金价格和市场供需情况,有效预警租赁市场风险,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雄安新区正通过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租购并举、房住不炒的住房制度,建立“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的管理服务机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员和新区各类人员住房租赁需求,为建设“心向往之”的未来之城提供支撑。(来源:人民雄安网)
在雄安新区租房子,可在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是雄安新区管委会近日印发的《关于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的。《指导意见》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规范租赁行为、加强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雄安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多元且保持增势
当前,雄安新区已进入大规模建设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步推进的重要时期,住房市场呈现新变化。目前,中央企业在雄安设立分支机构100多家,在新区注册的北京投资来源企业3700多家,外来人口加快流入,疏解转移人员、新区建设者和本地居民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多元且保持增势。
为提升疏解承载力,加快疏解转移产业落地和人口导入,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雄安新区从2020年起开始大力推进租赁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机构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寓两万多套。同时,容东片区安置住房已经回迁入住,预计有三分之一以上进入租赁市场。容西、雄东片区安置住房也将陆续交付,成为租赁房源的重要补充。
“租售同权”,新建片区住房项目按不低于30%比例配置“只租不售”租赁住房
根据《指导意见》,雄安鼓励发展租赁住房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同时推出“租售同权”等政策措施,对住房租赁的交易、备案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引导。其中,“租售同权”政策的推出让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让租房跟购房同样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落实“租售同权”,雄安新区在启动区、容东片区、雄安站枢纽片区等新建片区住房项目中,按照不低于30%比例配置“只租不售”租赁住房,确保在人口流入的重点地区始终保有一定规模的租赁住房。
据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雄安新区还建立了多元化租赁住房供给模式。房源筹集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在新建住房项目中配置一定比例机构租赁住房,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营管理,切实提高新区住房租赁组织化程度;二是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新建、存量盘活、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划建设一定体量的公寓,满足多元化租赁住房需求;四是回迁群众闲置的安置住房,据初步统计,已经完成回迁的容东片区安置住房约有三分之一以上进入租赁市场,有效增加了租赁住房供应。
同时,雄安新区将提高住房租赁市场机构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稳定租赁关系和租金水平,鼓励长期租赁行为,让群众安心租房。
此外,为帮助租房群体有效降低租金负担、提高生活质量,雄安新区支持将市民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也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指导意见》明确,承租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提取额在现行规定最高限额(13500元/年)基础上再提高30%,达到17550元/年,按新区当前租房价格平均水平来看,这一限额能够有效覆盖租房成本,对于租房群体,特别是收入不高的青年人、创业者,可明显减轻住房压力,保障安居乐业。
“双核验、双备案”、推出专有服务平台,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在规范住房租赁管理方面,雄安新区采取了“双核验、双备案”制度。
“双核验”指的是新区范围内住房租赁应进行人员、房源信息核验。房源信息发布前,须完成出租人身份、房屋所有权及房屋状态核验,核验通过方可对外发布。房屋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自然人)应当按照《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核对出租人身份、住房权属等信息,实地查看住房,并对所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双备案”则是指对新区范围内住房租赁企业(机构)、租赁合同进行备案管理。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开展业务前,应当向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备案,未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不得在新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租赁当事人在达成住房租赁交易后须进行租赁合同备案,备案信息同步共享给居住社区和公安部门。
为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合同使用《河北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为强化对住房租赁的服务和监管,雄安新区还开发了‘雄安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目前已具备上线条件。”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租赁平台整合了市场主体备案、房源发布、交易撮合、合同备案、租赁价格监测等业务功能,并通过加强和不动产、公安等部门政务平台对接,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和住房租赁业务全程线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此外,租赁平台通过收集汇聚的各类住房租赁数据,实现多类涉房数据融合、业务联动以及住房租赁市场的动态监测,及时了解租金价格和市场供需情况,有效预警租赁市场风险,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雄安新区正通过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租购并举、房住不炒的住房制度,建立“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的管理服务机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员和新区各类人员住房租赁需求,为建设“心向往之”的未来之城提供支撑。(来源:人民雄安网)
【暖心扶持,让更多“专精特新”成为“小巨人”——聚焦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系列报道①】
编者按 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顶天立地的龙头大企业,也需要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生力军”“预备队”。中小企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是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6月13日,《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即日起,本报将推出系列报道,挖掘合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背后密码,全面展示合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最新脉动。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培育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00家、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20家,推动5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成为引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大力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行动计划》从企业引育、培育上市、“工赋”应用、补链强链等十大方面入手,“真金白银”扶持,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体现“真心真情”。
在引育专精特新企业方面,我市对引进、培育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库,量身定制上市辅导服务,对上市申请获北交所受理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当年成功上市的企业再奖励100万元。针对“工赋”应用,我市将建设“工赋合肥”综合赋能中心,为企业提供上云培训和供需对接,支持企业进行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改造升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在培育企业生态方面,我市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拓展融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同时,支持地方国有金融机构设立专精特新专项融资产品,鼓励企业通过政信贷融资,加强培优基金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对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力度。
此外,我市将分产业链梳理、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每条产业链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面开展大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推动供需双方就地链接。
在给予企业保障方面,我市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
对租赁国有标准化厂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予以优先安排,在亩均效益评价工作中予以加分、升档或保档。
据了解,我市还将为企业免费提供对标诊断、技术改造评估等服务。各类服务平台每年开展服务不少于200场、服务企业不少于2000家次。同时每年提供不少于100课时免费在线课程,加强与国内一流高等院校合作,组织开展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培训。
合肥“专精特新”成绩亮眼
近日,在瑶海区二十埠河雨水调蓄池内,环保水务智能巡检机器人在水面轨道上大显身手。通过智能巡检机器人控制平台,工作人员可实时监测池内动态状况,自动采集设备运行数据。这款机器人,就来自于合肥中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作为全国首家推出环保水务智能巡检机器人的企业,合肥中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环保产业迎来了高光时刻。”该公司董事长助理刘苏文介绍,公司近年来已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建立了一支40余人的技术研发团队。
近年来,我市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政策、人才、投融资等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培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1户,占全国1.3%,居省会城市第六位;培育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82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73户,评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37户,逐步形成“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五企共育的良好发展态势。
生产经营稳、创新能力强、专业程度高是我市专精特新企业的最大特点。2021年,6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户均实现营收5.59亿元,平均增长率达19.4%。同时,超七成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近四成企业拥有博士后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
芯碁微装生产的高端光刻装备在集成电路制版、晶圆级封装和3D封装等领域优势突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成为科创板“光刻机第一股”;万瑞冷电生产的深低温装备广泛应用于探月工程、散裂中子源、集成电路等国家重大科学领域,在低温真空泵和气体纯化器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从行业领域来看,合肥80%以上的“小巨人”企业属于制造业,在细分行业关键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计划新增100家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我市将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共享机制,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千企行’活动,引导各类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市经信局二级调研员王十朋表示,我市力争今年新增100家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左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冠军企业。
《行动计划》指出,要统筹兼顾“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我市将高标准、高质量承接省级《行动方案》的“规定动作”,细化量化所有条款,在培育“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亩均效益评价、培训交流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更大支持。
在“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方面,我市将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土地、融资等要素支持,同时注重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场化运营水平,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力,加快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
针对“短期补链”和“长期强链”,我市将突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与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的有机结合。聚焦重点产业链,遴选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供需双方就地链接,补齐产业链“薄弱缺”环节。
同时,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路径,通过实施“智改数转”、打造新型研发机构、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强化培育诊断等有力举措,增强产业链发展韧性和能级。(合肥日报)
编者按 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顶天立地的龙头大企业,也需要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生力军”“预备队”。中小企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是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6月13日,《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即日起,本报将推出系列报道,挖掘合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背后密码,全面展示合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最新脉动。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培育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00家、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20家,推动5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成为引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大力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行动计划》从企业引育、培育上市、“工赋”应用、补链强链等十大方面入手,“真金白银”扶持,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体现“真心真情”。
在引育专精特新企业方面,我市对引进、培育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库,量身定制上市辅导服务,对上市申请获北交所受理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当年成功上市的企业再奖励100万元。针对“工赋”应用,我市将建设“工赋合肥”综合赋能中心,为企业提供上云培训和供需对接,支持企业进行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改造升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在培育企业生态方面,我市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拓展融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同时,支持地方国有金融机构设立专精特新专项融资产品,鼓励企业通过政信贷融资,加强培优基金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对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力度。
此外,我市将分产业链梳理、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每条产业链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面开展大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推动供需双方就地链接。
在给予企业保障方面,我市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
对租赁国有标准化厂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予以优先安排,在亩均效益评价工作中予以加分、升档或保档。
据了解,我市还将为企业免费提供对标诊断、技术改造评估等服务。各类服务平台每年开展服务不少于200场、服务企业不少于2000家次。同时每年提供不少于100课时免费在线课程,加强与国内一流高等院校合作,组织开展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培训。
合肥“专精特新”成绩亮眼
近日,在瑶海区二十埠河雨水调蓄池内,环保水务智能巡检机器人在水面轨道上大显身手。通过智能巡检机器人控制平台,工作人员可实时监测池内动态状况,自动采集设备运行数据。这款机器人,就来自于合肥中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作为全国首家推出环保水务智能巡检机器人的企业,合肥中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环保产业迎来了高光时刻。”该公司董事长助理刘苏文介绍,公司近年来已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建立了一支40余人的技术研发团队。
近年来,我市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政策、人才、投融资等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培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1户,占全国1.3%,居省会城市第六位;培育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82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73户,评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37户,逐步形成“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五企共育的良好发展态势。
生产经营稳、创新能力强、专业程度高是我市专精特新企业的最大特点。2021年,6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户均实现营收5.59亿元,平均增长率达19.4%。同时,超七成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近四成企业拥有博士后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
芯碁微装生产的高端光刻装备在集成电路制版、晶圆级封装和3D封装等领域优势突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成为科创板“光刻机第一股”;万瑞冷电生产的深低温装备广泛应用于探月工程、散裂中子源、集成电路等国家重大科学领域,在低温真空泵和气体纯化器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从行业领域来看,合肥80%以上的“小巨人”企业属于制造业,在细分行业关键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计划新增100家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我市将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共享机制,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千企行’活动,引导各类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市经信局二级调研员王十朋表示,我市力争今年新增100家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左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冠军企业。
《行动计划》指出,要统筹兼顾“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我市将高标准、高质量承接省级《行动方案》的“规定动作”,细化量化所有条款,在培育“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亩均效益评价、培训交流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更大支持。
在“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方面,我市将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土地、融资等要素支持,同时注重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场化运营水平,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力,加快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
针对“短期补链”和“长期强链”,我市将突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与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的有机结合。聚焦重点产业链,遴选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供需双方就地链接,补齐产业链“薄弱缺”环节。
同时,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路径,通过实施“智改数转”、打造新型研发机构、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强化培育诊断等有力举措,增强产业链发展韧性和能级。(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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