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
你也许会熟悉这样一群人:他也许是你的同事,默默承担压力,努力给家人更好的生活;他也许是你常去的小吃店的老板,从早到晚忙碌,想给孩子幸福的未来。但是,当非法集资诱惑出现……或许有人会存在侥幸心理:“就投一次?”从而也让非法集资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所以,他们真的能守住血汗钱甚至得到高额利息吗?下面的案例将告诉我们答案。
案情简介
2016年2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张某某在任某公司负责人期间,在无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招揽从业人员,采取口口相传、媒体宣传、推介会等形式,以投资理财为由,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并许以高额利息,线下签订多种理财合同手段,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人民币15470000元。至案发,未返还金额高达289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宣传方式,以高息利诱为手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非法吸收资金,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一审宣判后,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二)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九条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
犯集资诈骗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说法
高额利息是场梦,勿让钱财变成空。当前,非法集资形式层出不穷,且根据时政热点不断变换花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通过许诺回报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实际上,绝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在参与非法集资后,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此,对大家进行温馨提示:一定要理性对待理财、投资项目,多一份怀疑,少一分侥幸。切莫被名不副实的“皮包”公司和所谓“高回报”忽悠掉入非法集资陷阱。如若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及时劝告身边的人不要上当受骗,并积极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通过防范非法集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公众合法权益。守护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你也许会熟悉这样一群人:他也许是你的同事,默默承担压力,努力给家人更好的生活;他也许是你常去的小吃店的老板,从早到晚忙碌,想给孩子幸福的未来。但是,当非法集资诱惑出现……或许有人会存在侥幸心理:“就投一次?”从而也让非法集资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所以,他们真的能守住血汗钱甚至得到高额利息吗?下面的案例将告诉我们答案。
案情简介
2016年2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张某某在任某公司负责人期间,在无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招揽从业人员,采取口口相传、媒体宣传、推介会等形式,以投资理财为由,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并许以高额利息,线下签订多种理财合同手段,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人民币15470000元。至案发,未返还金额高达289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宣传方式,以高息利诱为手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非法吸收资金,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一审宣判后,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二)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九条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
犯集资诈骗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说法
高额利息是场梦,勿让钱财变成空。当前,非法集资形式层出不穷,且根据时政热点不断变换花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通过许诺回报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实际上,绝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在参与非法集资后,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此,对大家进行温馨提示:一定要理性对待理财、投资项目,多一份怀疑,少一分侥幸。切莫被名不副实的“皮包”公司和所谓“高回报”忽悠掉入非法集资陷阱。如若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及时劝告身边的人不要上当受骗,并积极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通过防范非法集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公众合法权益。守护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关晓彤工作室发布声明#关晓彤工作室发布声明!关于关晓彤奶茶店一事!工作室方也做出了回应
【网友评论】:
1、我真的呵呵
2、笑了 就想问她爸入股了吗 什么叫未参与经营
3、笑死 ……
4、你问问谁信!!
5、甩锅好手
6、没有参与只赚钱
7、你们要抓的是鲁迅,跟我周树人有什么关系了?
8、意思是她爸入股跟她没关系是吧是这意思吗
9、她不是说,她有参加味道把控吗?没出事就是店长出了事就没关系了
10、平时疯狂圈钱,一到关键时刻就立马撇清关系,这就是内娱
以上为网友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态度
【网友评论】:
1、我真的呵呵
2、笑了 就想问她爸入股了吗 什么叫未参与经营
3、笑死 ……
4、你问问谁信!!
5、甩锅好手
6、没有参与只赚钱
7、你们要抓的是鲁迅,跟我周树人有什么关系了?
8、意思是她爸入股跟她没关系是吧是这意思吗
9、她不是说,她有参加味道把控吗?没出事就是店长出了事就没关系了
10、平时疯狂圈钱,一到关键时刻就立马撇清关系,这就是内娱
以上为网友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态度
河南村镇银行案的幕后公司,水太深了……
最近两个月,河南上热搜的次数太多,基本都是一个案子带出来的。
1、4月19日,一家深圳的银行服务商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紧急报告,说是四家河南村镇银行出现大面积投诉、发生严重挤兑。
这事很大,涉及金额400亿、储户接近百万,与此同时,社交媒体上开始不断出现河南几家村镇银行取不出钱的帖子,线上存的,线下取不了,外地的储户,都取不了。
同日,公安开始介入调查。
2、自己的存款出了问题自然操心,很多人纷纷奔赴河南讨说法,结果前不久就爆出了河南储户红码事件,红码让这些人出不了车站,到不了银行,想讨说法?没门。
即使一些身在外地的储户也不能幸免,有些人扫了“储户沟通群”中的场所码,结果健康码立即变红。
医疗卫生管理工具是否可以任性应用到其他领域?这成了大家的槽点。
6月16日,河南开始调查红码。
3、6月18日,调查了2个月的警方发布了一些信息,结论是,这几个村镇银行背后的河南新财富集团,“自2011年以来,以实控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
这个河南新财富今年2月已经注销了;
实控人吕某已经跑了;
他是怎么搞到这400亿的呢?是靠着真银行的手续做了个假系统,你以为存银行了,实际一分也没有。
所以大家肯定有一些基本的疑问:
1、用真银行的手续做个假系统,这真是吕某手段高超还是有人合谋?
2、这400亿到底去哪了?
3、红码事件背后,到底是谁在害怕?能用出这样的手段,一般临时工干不了。
4、按警方调查结果,这个河南新财富的严重犯罪居然持续了11年,之前咋能做到不露痕迹的呢?要知道,金融可是监管最严格的行业。
不得不说,这个河南新财富真是庙小妖风大。
它成立于2011年,显名股东俩人,但真正做主的是实控人吕某。
这个吕某真名吕奕,1974年出生,老家在河南南阳,国籍是塞浦路斯的,他非常低调,最近这几年在必须露面的时候,他自称利比里亚驻中国商务投资代表,塞浦路斯阿芙罗赛达投资集团董事长。
这人一直在金融业里混,主要业务就是在搞贷款,早些年,搞点贷款还是比较困难的,需要关系铁,吕奕在这行混得风生水起,能量可想而知。
因为他对贷款业务门清,所以他很清楚怎么才能利益最大化。
他先是成了一家高速开发公司,2003年拿下了一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和收费权,虽然最近这些年越来越多的民企不断参与到高速建设中,但当时还真不多,吕奕怎么做到的?不知道。
修高速可是个大投资,他有这实力吗?
不着急,他把这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做了个抵押,从银行贷了23亿,修高速没花这么多钱,剩下的就是他的第一桶金了。
这是什么操作?经典版的空手套白狼。
有了钱干吗呢?
主要有两个流向:
1、经过数年经营,他成了“河南古董第一人”。
人们对他啥印象呢?
都说他是一个在“海里”有硬关系、喜欢翡翠的大哥,他号称自己有很多绝世珍宝,总估值应该超过6000亿,还说自己安排了不少国宝在海外的展览。
很多人都对他的说法深信不疑,因为他时不时就把人请到一个摆满了翡翠的房间,随手送人价格不菲的玉器,出手阔绰,所以这些人听说储户取不出来的钱只有400亿时,根本不相信吕大哥还不起。
2、他成立了河南新财富集团,专注于买银行。
不过吕奕行事谨慎,他到底控制了多少家村镇银行没有明确说法,少的说有4家,多的猜测说有13家。
为啥这么乱呢?
因为无论是在新财富集团还是在这些银行的股东名单里,居然都没有吕奕的名字。人们只是在官方的披露里,才看到了吕奕的名字。
神秘吧。
吕奕入股村镇银行,肯定不是为了发展小微贷款,现在分析看,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更方便的从银行搞钱,毕竟他以前主要靠搞关系拿贷款,成本不低。
比如2018年有个判决书,罕见的提到了吕奕。当时郑州银行副行长乔均安被判刑,判决书披露,吕奕为寻求贷款,向乔均安行贿2300多万。两人还一起做起了吃息差的生意,由乔均安负责搞定银行批准,吕奕借款后再放贷给其他公司。
再比如2017年,吕奕用那条高速路50%的股份为抵押,向恒丰银行申请贷款35亿。当时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亲自对这笔贷款开了绿灯,直到蔡落马,这笔贷款也没有归还。
这个蔡国华更不是个省油的灯,对一些大额贷款,好处费张嘴要6亿,报销敢报3亿,可以想像,吕奕的成本绝对不低。
如果自己能控制银行,那绝对会方便很多。
但开始的时候,这些银行能控制的钱也不太多,为啥呢?
因为这些村镇银行规模都不大,他们吸收存款本来就没啥竞争力,但是2015年,机会变了。
当时,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推的保本理财产品,背后就是银行,这对各地的村镇银行可是个大好事,因为以前他们只能面对几个村、几个乡、几个县,现在能面对全国了。
再后来,银行保本理财的收益率不断下滑、p2p爆雷不断,很多人都在寻找靠谱的保本理财,这可美了这些小银行,直接开出4.9%的利率,这可太有诱惑力了,再加上各大平台玩命鼓吹,村镇银行过了几年好日子。
两年时间,互联网存款规模上万亿,有很多村镇银行85%的储蓄额都来自于互联网,金额爆棚。
只是这个产品触动了监管红线,在2021年被全面叫停了,平台也不能卖这些存款产品了,储户流失很严重,为了能继续揽储,这些村镇银行也是花样百出。
平台不行了,那就自己开发小程序,一些中介手里还有名单,那就继续给一些储户发短信,计息方式也日益复杂,快赶上电商的满减了。
但是谁也想不到,这个吕奕能整个假系统出来搞钱。
2022年2月,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因受贿被逮捕,据说吕奕被要求协助调查,出来后,吕奕就去了美国。
Image
吕奕为啥能整个假系统出来耐人寻味,如果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狂想,系统上线那么长的时间里,其他股东居然无知无觉,这很神奇。
几家村镇银行都是由许昌农商行控股,这个许昌农商行的股东也不寻常。
天眼查上,许昌农商行的大股东是德亿田农资,但是根据裁判文书,德亿田的大部分股份是代持的;最近,阿里拍卖上许昌农商行的股权拍卖,被执行人华轩实业,也不在银行的公开股东名单中。
在公开的76个股东中,有25个股东都有失信、被执行或者限制高消费的记录,而此前,还有许昌农商行的高管正在被通缉。
另外根据股权出质信息,将股权做过质押的隐形股东就有10几个,能有几个还钱还真不好说。
银行的股东这么复杂、问题这么多,这不多见。现在只能期待河南的诸多调查组能给大家一个答案了。
至于吕奕,据说他在纽约有一家新媒体公司,2014年还以NGO身份得到了美国联邦税务局的免税待遇,他在美时,就以该媒体理事长的身份混迹于华人圈子,估计这也是给自己安排的一条后路吧。
这么个货色,真能让他这么优哉游哉下去吗?
最近两个月,河南上热搜的次数太多,基本都是一个案子带出来的。
1、4月19日,一家深圳的银行服务商向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紧急报告,说是四家河南村镇银行出现大面积投诉、发生严重挤兑。
这事很大,涉及金额400亿、储户接近百万,与此同时,社交媒体上开始不断出现河南几家村镇银行取不出钱的帖子,线上存的,线下取不了,外地的储户,都取不了。
同日,公安开始介入调查。
2、自己的存款出了问题自然操心,很多人纷纷奔赴河南讨说法,结果前不久就爆出了河南储户红码事件,红码让这些人出不了车站,到不了银行,想讨说法?没门。
即使一些身在外地的储户也不能幸免,有些人扫了“储户沟通群”中的场所码,结果健康码立即变红。
医疗卫生管理工具是否可以任性应用到其他领域?这成了大家的槽点。
6月16日,河南开始调查红码。
3、6月18日,调查了2个月的警方发布了一些信息,结论是,这几个村镇银行背后的河南新财富集团,“自2011年以来,以实控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
这个河南新财富今年2月已经注销了;
实控人吕某已经跑了;
他是怎么搞到这400亿的呢?是靠着真银行的手续做了个假系统,你以为存银行了,实际一分也没有。
所以大家肯定有一些基本的疑问:
1、用真银行的手续做个假系统,这真是吕某手段高超还是有人合谋?
2、这400亿到底去哪了?
3、红码事件背后,到底是谁在害怕?能用出这样的手段,一般临时工干不了。
4、按警方调查结果,这个河南新财富的严重犯罪居然持续了11年,之前咋能做到不露痕迹的呢?要知道,金融可是监管最严格的行业。
不得不说,这个河南新财富真是庙小妖风大。
它成立于2011年,显名股东俩人,但真正做主的是实控人吕某。
这个吕某真名吕奕,1974年出生,老家在河南南阳,国籍是塞浦路斯的,他非常低调,最近这几年在必须露面的时候,他自称利比里亚驻中国商务投资代表,塞浦路斯阿芙罗赛达投资集团董事长。
这人一直在金融业里混,主要业务就是在搞贷款,早些年,搞点贷款还是比较困难的,需要关系铁,吕奕在这行混得风生水起,能量可想而知。
因为他对贷款业务门清,所以他很清楚怎么才能利益最大化。
他先是成了一家高速开发公司,2003年拿下了一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和收费权,虽然最近这些年越来越多的民企不断参与到高速建设中,但当时还真不多,吕奕怎么做到的?不知道。
修高速可是个大投资,他有这实力吗?
不着急,他把这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做了个抵押,从银行贷了23亿,修高速没花这么多钱,剩下的就是他的第一桶金了。
这是什么操作?经典版的空手套白狼。
有了钱干吗呢?
主要有两个流向:
1、经过数年经营,他成了“河南古董第一人”。
人们对他啥印象呢?
都说他是一个在“海里”有硬关系、喜欢翡翠的大哥,他号称自己有很多绝世珍宝,总估值应该超过6000亿,还说自己安排了不少国宝在海外的展览。
很多人都对他的说法深信不疑,因为他时不时就把人请到一个摆满了翡翠的房间,随手送人价格不菲的玉器,出手阔绰,所以这些人听说储户取不出来的钱只有400亿时,根本不相信吕大哥还不起。
2、他成立了河南新财富集团,专注于买银行。
不过吕奕行事谨慎,他到底控制了多少家村镇银行没有明确说法,少的说有4家,多的猜测说有13家。
为啥这么乱呢?
因为无论是在新财富集团还是在这些银行的股东名单里,居然都没有吕奕的名字。人们只是在官方的披露里,才看到了吕奕的名字。
神秘吧。
吕奕入股村镇银行,肯定不是为了发展小微贷款,现在分析看,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更方便的从银行搞钱,毕竟他以前主要靠搞关系拿贷款,成本不低。
比如2018年有个判决书,罕见的提到了吕奕。当时郑州银行副行长乔均安被判刑,判决书披露,吕奕为寻求贷款,向乔均安行贿2300多万。两人还一起做起了吃息差的生意,由乔均安负责搞定银行批准,吕奕借款后再放贷给其他公司。
再比如2017年,吕奕用那条高速路50%的股份为抵押,向恒丰银行申请贷款35亿。当时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亲自对这笔贷款开了绿灯,直到蔡落马,这笔贷款也没有归还。
这个蔡国华更不是个省油的灯,对一些大额贷款,好处费张嘴要6亿,报销敢报3亿,可以想像,吕奕的成本绝对不低。
如果自己能控制银行,那绝对会方便很多。
但开始的时候,这些银行能控制的钱也不太多,为啥呢?
因为这些村镇银行规模都不大,他们吸收存款本来就没啥竞争力,但是2015年,机会变了。
当时,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推的保本理财产品,背后就是银行,这对各地的村镇银行可是个大好事,因为以前他们只能面对几个村、几个乡、几个县,现在能面对全国了。
再后来,银行保本理财的收益率不断下滑、p2p爆雷不断,很多人都在寻找靠谱的保本理财,这可美了这些小银行,直接开出4.9%的利率,这可太有诱惑力了,再加上各大平台玩命鼓吹,村镇银行过了几年好日子。
两年时间,互联网存款规模上万亿,有很多村镇银行85%的储蓄额都来自于互联网,金额爆棚。
只是这个产品触动了监管红线,在2021年被全面叫停了,平台也不能卖这些存款产品了,储户流失很严重,为了能继续揽储,这些村镇银行也是花样百出。
平台不行了,那就自己开发小程序,一些中介手里还有名单,那就继续给一些储户发短信,计息方式也日益复杂,快赶上电商的满减了。
但是谁也想不到,这个吕奕能整个假系统出来搞钱。
2022年2月,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因受贿被逮捕,据说吕奕被要求协助调查,出来后,吕奕就去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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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奕为啥能整个假系统出来耐人寻味,如果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狂想,系统上线那么长的时间里,其他股东居然无知无觉,这很神奇。
几家村镇银行都是由许昌农商行控股,这个许昌农商行的股东也不寻常。
天眼查上,许昌农商行的大股东是德亿田农资,但是根据裁判文书,德亿田的大部分股份是代持的;最近,阿里拍卖上许昌农商行的股权拍卖,被执行人华轩实业,也不在银行的公开股东名单中。
在公开的76个股东中,有25个股东都有失信、被执行或者限制高消费的记录,而此前,还有许昌农商行的高管正在被通缉。
另外根据股权出质信息,将股权做过质押的隐形股东就有10几个,能有几个还钱还真不好说。
银行的股东这么复杂、问题这么多,这不多见。现在只能期待河南的诸多调查组能给大家一个答案了。
至于吕奕,据说他在纽约有一家新媒体公司,2014年还以NGO身份得到了美国联邦税务局的免税待遇,他在美时,就以该媒体理事长的身份混迹于华人圈子,估计这也是给自己安排的一条后路吧。
这么个货色,真能让他这么优哉游哉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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