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香港# 【10宗輸入!】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公布:截至12月16日零時,本港新增10宗確診個案,均為輸入個案。新增個案全部涉及變異病毒株感染,為6男4女,介乎24至76歲。同時,中心正調查一宗台灣確診的個案,涉一名51歲女病人,居梅窩銀礦灣路9號銀濤軒,為審慎起見,病人於潛伏期在港曾到訪的地點會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任何於指定期間曾身處相關指明地方內的人士,須在指定日子接受強制檢測。。。
【马恩国指「爆眼女」远走台湾是逃避相关刑责】在2019年修例风波中受伤的「爆眼女」,被爆出早于去年已离港赴台。据悉,警方正调查她是否涉嫌参与暴动,一旦有相关证据将发出通缉令。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该女子远走台湾,料是逃避相关刑责而「着草」。
据报道,马恩国表示,该名女子有刑事案在身,即其眼部受伤是否是由于警方导致,暂时仍未知案件调查结果,警方仍未就案件正式落案,假设其眼伤不是由警方引起,单单就她离开香港而言,没有任何刑责,所以她能自由离开香港。不过,据说现在警方正遁暴动罪方向调查,如果罪成便有可能最高10年监禁,如循简易条例罪成最高5年监禁;另外如少女对警方的指控不成立,则她可能被控浪费警力或报假案,亦要负上相应刑责,所以相信她的突然离开或与此有关。
针对「爆眼女」案件,法援署批出法援请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打官司。由于法援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律师,甚至聘用资深大律师,但最终就以纳税人的血汗钱「埋单」,且官司就算打输,夏博义都赚律师费。马恩国认为,夏博义最大的错误是把对当事人的利益凌驾在法律之上,因为夏博义一定有接触该份医疗文件,应将医疗文件披露。
马恩国解释,这次事件不是个人事件,亦不涉个人私稳问题,因为其指控涉及警队声誉,巿民亦有知情权,认为大律司公会可调查夏博义的行为,有否对客户责任高于对法律责任,其行为又有否令大律师蒙羞。(香港商报新闻客户端)
https://t.cn/A6VMdwYx
据报道,马恩国表示,该名女子有刑事案在身,即其眼部受伤是否是由于警方导致,暂时仍未知案件调查结果,警方仍未就案件正式落案,假设其眼伤不是由警方引起,单单就她离开香港而言,没有任何刑责,所以她能自由离开香港。不过,据说现在警方正遁暴动罪方向调查,如果罪成便有可能最高10年监禁,如循简易条例罪成最高5年监禁;另外如少女对警方的指控不成立,则她可能被控浪费警力或报假案,亦要负上相应刑责,所以相信她的突然离开或与此有关。
针对「爆眼女」案件,法援署批出法援请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打官司。由于法援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律师,甚至聘用资深大律师,但最终就以纳税人的血汗钱「埋单」,且官司就算打输,夏博义都赚律师费。马恩国认为,夏博义最大的错误是把对当事人的利益凌驾在法律之上,因为夏博义一定有接触该份医疗文件,应将医疗文件披露。
马恩国解释,这次事件不是个人事件,亦不涉个人私稳问题,因为其指控涉及警队声誉,巿民亦有知情权,认为大律司公会可调查夏博义的行为,有否对客户责任高于对法律责任,其行为又有否令大律师蒙羞。(香港商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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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女”据报已离港赴台湾警方正调查是否犯暴动罪】前年“修例风波”中受伤的“爆眼少女”,据报原来早于去年已离港赴台,其双眼炯炯有神,与送机的亲友谈笑自若。据悉,警方正调查她是否涉嫌参与暴动,一旦有相关证据将发出通缉令;亦有立法会议员指这宗受伤事件或有机会涉及煽动他人犯罪的情节。#香港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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