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萌,求助求助[抱一抱]
本人异地县城在编初中地理老师(离家很远工资特低),但是对这份编制很不满意,想要在职考研
择校的时候,在广西师范大学和南宁师范大学纠结,虽然我人也很菜,但是还是想选好一个确切的目标去努力,在职考研压力大,选好目标也很重要。
就想问一下列表的各位,或者有广西的同学,这两所学校,研究生毕业出来,在就业方面区别大么,是只看研究生学历还是也会挑选研究生的学校呢?因为看到好多人说南宁师大研究生认可度不高之类的(就是礼貌的问)[单身狗]
本人异地县城在编初中地理老师(离家很远工资特低),但是对这份编制很不满意,想要在职考研
择校的时候,在广西师范大学和南宁师范大学纠结,虽然我人也很菜,但是还是想选好一个确切的目标去努力,在职考研压力大,选好目标也很重要。
就想问一下列表的各位,或者有广西的同学,这两所学校,研究生毕业出来,在就业方面区别大么,是只看研究生学历还是也会挑选研究生的学校呢?因为看到好多人说南宁师大研究生认可度不高之类的(就是礼貌的问)[单身狗]
#无名出品[超话]##月薪8000买什么车# 月入8000买什么车,每个人情况不同,我觉得主要是看可支配收入吧。
如果按照我本人的情况,月入8000,的话,我可能会拿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工资来买车。这不,我昨晚就花一个月工资买了一台陆上公务舱。
我其实不太舍得花钱买不保值的东西,觉得一个月工资买车差不多了,所以就买了这台GL8。我本人的买车风格不太具有参考意义,只是分享一下不同的买车观念而已哈哈。
如果按照我本人的情况,月入8000,的话,我可能会拿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工资来买车。这不,我昨晚就花一个月工资买了一台陆上公务舱。
我其实不太舍得花钱买不保值的东西,觉得一个月工资买车差不多了,所以就买了这台GL8。我本人的买车风格不太具有参考意义,只是分享一下不同的买车观念而已哈哈。
#芜湖大江[超话]#【7月起 #芜湖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有调整# 上限5524元】
7月1日起,芜湖市开启办理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核定工作。记者获悉,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自然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23016元,不低于1500元。各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
为何会如此调整?具体月缴存额如何计算?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解读,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芜湖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2069元测算,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3016元(92069元÷12月×3倍),若职工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3016元时,缴存单位应以23016元作为缴存基数上限,较2021年度缴存基数上限20771元增加2245元;2022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5524元(23016元×12%×2),较2021年度月缴存额上限4986元增加538元。若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芜湖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时,缴存单位应以1500元作为缴存基数下限核定2022年度职工缴存基数;2022年度月缴存额下限为150元(1500元×5%×2)。
温馨提示:此次调整以网上办理为主,各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1月起职工缴存基数仍低于现行下限标准的单位,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整至现行下限标准。此次调整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缴存单位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后不再变更,同一单位职工应在同一月份办理。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时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并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
7月1日起,芜湖市开启办理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核定工作。记者获悉,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自然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23016元,不低于1500元。各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
为何会如此调整?具体月缴存额如何计算?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解读,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芜湖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2069元测算,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3016元(92069元÷12月×3倍),若职工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3016元时,缴存单位应以23016元作为缴存基数上限,较2021年度缴存基数上限20771元增加2245元;2022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5524元(23016元×12%×2),较2021年度月缴存额上限4986元增加538元。若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芜湖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时,缴存单位应以1500元作为缴存基数下限核定2022年度职工缴存基数;2022年度月缴存额下限为150元(1500元×5%×2)。
温馨提示:此次调整以网上办理为主,各缴存单位应于2022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1月起职工缴存基数仍低于现行下限标准的单位,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整至现行下限标准。此次调整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缴存单位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后不再变更,同一单位职工应在同一月份办理。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时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并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