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圆瑛大师 著
第五卷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
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讲义
福州鼓山涌泉禅寺圆瑛弘
悟着受法弟子明旸日新敬校
辰二 开其未开 分二 巳初 蹑前悟与未悟 二 正破和合俱非 今初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此蹑前文,当机述意:‘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而佛先其所急,与释迷闷,今了知真见见于见精之时,真见已离自体中一分妄,非是带妄之见矣,则迷闷已释;此当开其未开,谓阿难言:汝虽先前已悟,本觉妙明真心,双超妄情,分别计度,而非因缘性,非自然性。而犹未明下属未悟。以因缘、自然,佛已开示,故得先悟。如是本觉妙心,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此理实犹未明,故不得不再为开示也。若说觉性,是和合生,则与离一切相相背;若说非和合有,则与即一切法相背,故下正明非和合,及非不和合之义。初蹑前悟与未悟竟。
巳二 正破和合俱非 分二 午初先破和合 二 破非和合 午初又分二 未初 总举妄惑 二 别为破斥 今初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前破因缘等,皆约前尘而破,以见离尘不显故;今破和合,亦以前尘为问。故佛云: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情计,疑见性为和合而有,此诚不当。观犹以二字,有责怪意,和合上加妄想二字,以真见本无和合,妄想情计,妄计和合。诸因缘性一句,以和合与因缘相关,故兼言之;自生疑惑,即是妄想。
证菩提心,和合起者:此二句按定错计。上句即指真见,以真见为能证菩提之因地心,此心为如来密因,由来不变,岂属和合起者?故不应自生疑惑。初总举妄惑竟。
未二 别为破斥 分二 申初 破和 二 破合 今初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此仍用见精者,以真见、见精无别体故。因二妄既剖,故加妙净二字,以此见虽然处染,毕竟不染,其清净本体,由来不变,故曰:‘妙净’。为与明和等,即以前尘为问也。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
首句牒定,下以名、义、体、相四意破之。先约相破。杂即和也,凡言和者,必有二物,相投不分,方成和义。故难云:且汝观见明相,正当明相现前之时,何处杂和汝见耶? 见相可辨,杂何形像者:见精属内心,明相属外境,如果杂和为一,亦应可辨;如朱与面粉二物杂和,则朱失其红,面失其白,成为非红非白之色,今见相二者杂和,究竟作何色相耶?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二约义破。凡言和者,必有二物,先相离而后相即,方成和义。难云:见与明相和后,毕竟还是见耶?非是见耶?若和后明相非是见者,应无所属,云何而能见明!此非离也。若和后明相即是见者,相既成见,应不能自见其相,若仍见其相,云何以见自见其见?此非即也。如是观察,则和义不成。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
三约体破。凡言和者,必二体各不圆满,方可相和。难云:必其见性圆满,何处可以再和明相?若使明相圆满,不合更容见与之和?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
四约名破。凡言和者,必二物不同,而后相和,既和当失本名。难云:若见性与明相,未杂之时,见是见,明是明,有情之见性,必异于无情之明相,杂和之后,则必失彼见性明相,本有之名字,而见当非见,明应非明;如水土相和,则失彼水土本名,转名为泥矣。杂和既失明相见性之本名,则说见性和明相者非义矣。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以明例余,彼暗与通塞,非和之义,亦复如是。初破和竟。
申二 破合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
此破合。凡言合者,如盖与函相合附,而不离也。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此正破明合。若与明合者,如圆盖合于圆函,附而不离,至于暗时,暗生明灭,见与明合,自必随明以俱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既不合暗,云何而能见暗? 若见暗时,不与暗合者:恐防谬计,不必暗合,而能见暗。故破云:若见暗之时,不必定与暗合,依旧与明合,而能见暗者,则不合能见,合应不见,汝见与明合者,应当见暗,而非见明矣!
云何明合,了明非暗。此归正破。既与明合,应非见明,云何现前,与明合时,了知是明非暗也?明暗是二,见性是一,明、暗有生灭,见性无去来,岂可说合耶?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以上可以例知,故云亦复如是。初破和合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圆瑛大师 著
第五卷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
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讲义
福州鼓山涌泉禅寺圆瑛弘
悟着受法弟子明旸日新敬校
辰二 开其未开 分二 巳初 蹑前悟与未悟 二 正破和合俱非 今初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此蹑前文,当机述意:‘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而佛先其所急,与释迷闷,今了知真见见于见精之时,真见已离自体中一分妄,非是带妄之见矣,则迷闷已释;此当开其未开,谓阿难言:汝虽先前已悟,本觉妙明真心,双超妄情,分别计度,而非因缘性,非自然性。而犹未明下属未悟。以因缘、自然,佛已开示,故得先悟。如是本觉妙心,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此理实犹未明,故不得不再为开示也。若说觉性,是和合生,则与离一切相相背;若说非和合有,则与即一切法相背,故下正明非和合,及非不和合之义。初蹑前悟与未悟竟。
巳二 正破和合俱非 分二 午初先破和合 二 破非和合 午初又分二 未初 总举妄惑 二 别为破斥 今初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前破因缘等,皆约前尘而破,以见离尘不显故;今破和合,亦以前尘为问。故佛云: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情计,疑见性为和合而有,此诚不当。观犹以二字,有责怪意,和合上加妄想二字,以真见本无和合,妄想情计,妄计和合。诸因缘性一句,以和合与因缘相关,故兼言之;自生疑惑,即是妄想。
证菩提心,和合起者:此二句按定错计。上句即指真见,以真见为能证菩提之因地心,此心为如来密因,由来不变,岂属和合起者?故不应自生疑惑。初总举妄惑竟。
未二 别为破斥 分二 申初 破和 二 破合 今初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此仍用见精者,以真见、见精无别体故。因二妄既剖,故加妙净二字,以此见虽然处染,毕竟不染,其清净本体,由来不变,故曰:‘妙净’。为与明和等,即以前尘为问也。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
首句牒定,下以名、义、体、相四意破之。先约相破。杂即和也,凡言和者,必有二物,相投不分,方成和义。故难云:且汝观见明相,正当明相现前之时,何处杂和汝见耶? 见相可辨,杂何形像者:见精属内心,明相属外境,如果杂和为一,亦应可辨;如朱与面粉二物杂和,则朱失其红,面失其白,成为非红非白之色,今见相二者杂和,究竟作何色相耶?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二约义破。凡言和者,必有二物,先相离而后相即,方成和义。难云:见与明相和后,毕竟还是见耶?非是见耶?若和后明相非是见者,应无所属,云何而能见明!此非离也。若和后明相即是见者,相既成见,应不能自见其相,若仍见其相,云何以见自见其见?此非即也。如是观察,则和义不成。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
三约体破。凡言和者,必二体各不圆满,方可相和。难云:必其见性圆满,何处可以再和明相?若使明相圆满,不合更容见与之和?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
四约名破。凡言和者,必二物不同,而后相和,既和当失本名。难云:若见性与明相,未杂之时,见是见,明是明,有情之见性,必异于无情之明相,杂和之后,则必失彼见性明相,本有之名字,而见当非见,明应非明;如水土相和,则失彼水土本名,转名为泥矣。杂和既失明相见性之本名,则说见性和明相者非义矣。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以明例余,彼暗与通塞,非和之义,亦复如是。初破和竟。
申二 破合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
此破合。凡言合者,如盖与函相合附,而不离也。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此正破明合。若与明合者,如圆盖合于圆函,附而不离,至于暗时,暗生明灭,见与明合,自必随明以俱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既不合暗,云何而能见暗? 若见暗时,不与暗合者:恐防谬计,不必暗合,而能见暗。故破云:若见暗之时,不必定与暗合,依旧与明合,而能见暗者,则不合能见,合应不见,汝见与明合者,应当见暗,而非见明矣!
云何明合,了明非暗。此归正破。既与明合,应非见明,云何现前,与明合时,了知是明非暗也?明暗是二,见性是一,明、暗有生灭,见性无去来,岂可说合耶?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以上可以例知,故云亦复如是。初破和合竟。
当今居士护法,
不择道场之道风,
僧伽之轨范,
行持之严谨;
与僧则不以法相见,
而以情相牵。
来寺消遣或拜拜之时,
欲与僧为俗友,
美其名曰护法,实则破法。
不仰三宝之德,
不求法义之玄妙,
不知佛门礼仪之进退,
又如何能真正了知佛法的事理?
—— 界诠法师
不择道场之道风,
僧伽之轨范,
行持之严谨;
与僧则不以法相见,
而以情相牵。
来寺消遣或拜拜之时,
欲与僧为俗友,
美其名曰护法,实则破法。
不仰三宝之德,
不求法义之玄妙,
不知佛门礼仪之进退,
又如何能真正了知佛法的事理?
—— 界诠法师
不以相见佛者。是菩萨信解通达无相法。作是念。
一切若无相 一切即有相
寂灭是无相 即为是有相
若观无相法 无相即为相
若言修无相 即非修无相
若舍诸贪着 名之为无相
取是舍贪相 则为无解脱
凡以有取故 因取而有舍
谁取取何事 名之以为舍
取者所用取 及以可取法
共离俱不有 是皆名寂灭
若法相因成 是即为无性
若无有性者 此即无有相
若法无有性 此即无相者
云何言无性 即为是无相
若用有与无 亦遮亦应听
虽言心不着 是则无有过
何处先有法 而后不灭者
何处先有然 而后有灭者
是有相寂灭 同无相寂灭
是故寂灭语 及寂灭语者
先亦非寂灭 亦非不寂灭
亦非寂不寂 非非寂不寂
[心]⛅️
一切若无相 一切即有相
寂灭是无相 即为是有相
若观无相法 无相即为相
若言修无相 即非修无相
若舍诸贪着 名之为无相
取是舍贪相 则为无解脱
凡以有取故 因取而有舍
谁取取何事 名之以为舍
取者所用取 及以可取法
共离俱不有 是皆名寂灭
若法相因成 是即为无性
若无有性者 此即无有相
若法无有性 此即无相者
云何言无性 即为是无相
若用有与无 亦遮亦应听
虽言心不着 是则无有过
何处先有法 而后不灭者
何处先有然 而后有灭者
是有相寂灭 同无相寂灭
是故寂灭语 及寂灭语者
先亦非寂灭 亦非不寂灭
亦非寂不寂 非非寂不寂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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