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贵州省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工作安排来了】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我省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招生对象有哪些?报名程序是怎样的?通知详情一起来看↓↓↓
一、充分认识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的重要性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是缓解和扭转我省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的需要。各地、各单位要站在贵州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努力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我省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深入了解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的有关政策
少干计划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专项计划之一,严格执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少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22年教育部下达博士生计划1000人(不分配到省),硕士生招生计划4500人,其中贵州省323人。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三、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生源地在贵州的少数民族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以及在国务院公布的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上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在职考生 。
四、资格审查、报名程序及办理时间
(一)资格审查
考生登录“贵州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审查平台”注册后提交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访问地址是:https://t.cn/A6MpKoWf。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统一在网上提交审查,不需要到现场办理。办理资格审查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考生: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户口信息户主页和本人页照片;
(3)学生证钢印页照片;
(4)就读学校教务或学生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格式自拟,须写明姓名、性别、籍贯或入校前所在省份、民族、入校及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
●往届非在职考生:往届非在职考生户籍必须在贵州省内,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4)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档案在省内的考生需上传由贵州省内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仍在毕业学校的考生需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档案管理证明(格式自拟,须写明入校前生源地、民族、入校及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
●在职考生:在职少数民族考生户籍、档案必须在贵州省内,汉族考生档案必须在国务院公布的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自拟,汉族考生还需注明工作年限),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二)报名流程
●报考硕士研究生流程:
(1)资格审查办理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领取校验码及《考生登记表》:在省内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登陆审查平台,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和领取校验码。需在省外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到考点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校验码。校验码与身份证号绑定,只能使用一次,请谨慎填报。
(3)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t.cn/R0MX2XH,)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确定报考学校、专业等信息后,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填入各项信息及校验码。考生在报考时应当仔细浏览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各报考点公告,按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应届、往届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填写为贵州省教育厅。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应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省外考点报考的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考信息无效。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5)参加考试:考生持准考证到各考点参加考试。
●报考博士研究生流程:
(1)资格审查办理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除工作日外,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2)领取《考生登记表》:报考博士研究生不需要校验码,资格审查通过后,在审查平台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根据招生单位招生简章要求,与招生单位直接联系办理报名手续。
五、签订定向协议书
2022年5月20日后,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院校已盖章,在职考生还需单位盖章),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办理。如考生无法亲自到场办理,请由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双方亲笔签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原件,院校已盖章,在职考生还需单位盖章,考生亲笔签名)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办理。不接受任何复印件、传真件或扫描打印件。
六、注意事项
(一)实行网上报名后,报考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证件及资料、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省教育厅在进行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对报考考生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不负责校验,对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报名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社会影响不负任何法律和行政责任。经资格审查无误后,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考生身份存疑可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51-85285513。考生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查实,将电话通知本人及报考学校,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在职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在签订定向协议书的时候,一并提交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到定向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定向地区就业,不得违约,如未在上述8省就业的,不可转走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考生在报名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所报考专业在西部8省是否容易就业,慎重决定是否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不得违约。
(四)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教育部及相关招生单位文件和简章(https://t.cn/RxkOr8y)。
联 系 人: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联系电话:0851—85285464
通知全文:https://t.cn/A6MpKoWc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我省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招生对象有哪些?报名程序是怎样的?通知详情一起来看↓↓↓
一、充分认识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的重要性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是缓解和扭转我省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的需要。各地、各单位要站在贵州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努力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我省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深入了解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的有关政策
少干计划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专项计划之一,严格执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少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22年教育部下达博士生计划1000人(不分配到省),硕士生招生计划4500人,其中贵州省323人。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三、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生源地在贵州的少数民族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以及在国务院公布的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上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在职考生 。
四、资格审查、报名程序及办理时间
(一)资格审查
考生登录“贵州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审查平台”注册后提交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访问地址是:https://t.cn/A6MpKoWf。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统一在网上提交审查,不需要到现场办理。办理资格审查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考生: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户口信息户主页和本人页照片;
(3)学生证钢印页照片;
(4)就读学校教务或学生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格式自拟,须写明姓名、性别、籍贯或入校前所在省份、民族、入校及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
●往届非在职考生:往届非在职考生户籍必须在贵州省内,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4)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档案在省内的考生需上传由贵州省内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仍在毕业学校的考生需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档案管理证明(格式自拟,须写明入校前生源地、民族、入校及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
●在职考生:在职少数民族考生户籍、档案必须在贵州省内,汉族考生档案必须在国务院公布的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自拟,汉族考生还需注明工作年限),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二)报名流程
●报考硕士研究生流程:
(1)资格审查办理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领取校验码及《考生登记表》:在省内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登陆审查平台,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和领取校验码。需在省外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到考点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校验码。校验码与身份证号绑定,只能使用一次,请谨慎填报。
(3)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t.cn/R0MX2XH,)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确定报考学校、专业等信息后,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填入各项信息及校验码。考生在报考时应当仔细浏览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各报考点公告,按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应届、往届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填写为贵州省教育厅。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应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省外考点报考的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考信息无效。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其报考信息无效。
(5)参加考试:考生持准考证到各考点参加考试。
●报考博士研究生流程:
(1)资格审查办理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除工作日外,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2)领取《考生登记表》:报考博士研究生不需要校验码,资格审查通过后,在审查平台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根据招生单位招生简章要求,与招生单位直接联系办理报名手续。
五、签订定向协议书
2022年5月20日后,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院校已盖章,在职考生还需单位盖章),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办理。如考生无法亲自到场办理,请由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双方亲笔签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原件,院校已盖章,在职考生还需单位盖章,考生亲笔签名)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办理。不接受任何复印件、传真件或扫描打印件。
六、注意事项
(一)实行网上报名后,报考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证件及资料、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省教育厅在进行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对报考考生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不负责校验,对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报名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社会影响不负任何法律和行政责任。经资格审查无误后,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考生身份存疑可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51-85285513。考生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查实,将电话通知本人及报考学校,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在职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在签订定向协议书的时候,一并提交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到定向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定向地区就业,不得违约,如未在上述8省就业的,不可转走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考生在报名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所报考专业在西部8省是否容易就业,慎重决定是否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不得违约。
(四)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教育部及相关招生单位文件和简章(https://t.cn/RxkOr8y)。
联 系 人: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联系电话:0851—85285464
通知全文:https://t.cn/A6MpKoWc
一文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要求
基本条件:
(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以下申报主体给予优先、重点扶持。
1.项目所在地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或优势地区、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湘江战役主要贡献县、距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县(市、区)。
2.项目所在地为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优先扶持。扶贫开发重点县申报项目,可适当降低申报条件,给予优先扶持。项目实施地点为贫困村的优先支持。
3.入选国家和广西农业品牌目录的品牌产品、企业和获得绿色、有机、地标或登记的农产品,给予优先扶持;对富硒农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4.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5.申报主体为近3年获得国家、自治区表彰的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自治区级以上示范社称号的农民合作组织、自治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益农信息社,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业企业,给予优先扶持。
6.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有较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或与村集体经济发展联系密切,村民或村集体增收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7.以往年度获得的各级财政部门补助资金能够规范使用,实施的项目如期完成,并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优先扶持。
(二)存在以下情形不予扶持。
1.因对所管辖申报项目把关不严,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变更。
2.所生产的产品抽检发现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3.近三年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罚,且整改未达到要求。
4.项目实施主体被纳入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尚处在惩戒期内。
其他要求: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均可以申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均可以申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均可以申报。乡镇快速检测由各县(市、区)汇总后申报。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各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批和第二批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申报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县可以申报。
(五)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创建。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申报,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有固定办公和检测场所,办公用房和检测用房面积不少于40㎡,有相应的监管和检测人员。申报项目应提供场所实地照片和人员名单。
(六)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由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
(七)“三品一标”认证补贴。补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登记证书的主体以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三品一标”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的单位,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统一申报。
(八)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各单位按自治区本级2021年全区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下达的计划数及相关监测通报完成兽药残留监控抽送样、执法监督等任务,全区14个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市行政执法支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均可申报。
(九)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2020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任务进行申报。
(十)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各市参照2020年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任务申报。
优惠政策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区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均承担任务,不申报项目视同自筹资金完成工作任务。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区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均承担任务,并按自治区下达的监督抽查任务开展工作,不申报项目视同自筹资金完成工作任务。各市种植业监督抽查任务100个、经费14万元;畜牧业监督抽查包括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瘦肉精”专项监测和县级快检,请各市按照2020年经费标准和任务量申报2021年监督抽查工作经费(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每个样品265元、“瘦肉精”监测每个样品215元、县级快检每个县1万元),渔业监督抽查按每个样品2500元测算。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全区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涉农乡镇和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均承担任务,并按自治区下达的监测任务开展检验检测,不申报项目视同自筹资金完成工作任务。补助标准为种植业县级农产品快速检测每个县2.1万元,种植业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每个乡镇0.6万元,渔业县级快速检测每个县0.5万元。种植类农产品定量检测费用每个样品1400元,畜牧产品风险监测(定量检测)每个样品2600元。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计划安排13个县,每个县补助40万元;计划安排1个市,补助200万元。
(五)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创建。计划安排4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补助20万元左右,每个市至少完成3个乡镇创建任务。
(六)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计划安排3个县,每个县补贴150万元。
(七)“三品一标”认证补贴。
1.无公害农产品:第1个产品补贴1万元,第2个产品补贴0.3万元,第3个以上每个产品补贴0.2万元,5万元封顶。
2.绿色食品:第1个产品补贴2万元,第2个产品补贴0.3万元,第3个以上产品0.2万元,5万元封顶。
3.有机食品: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初审上报,第1个产品补贴2万元,第2个产品补贴0.3万元,第3个以上每个产品0.2万元,5万元封顶。另外,国外有机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补贴2万元(如有机食品是加工产品,以加工产品为补贴对象)。
4.农产品地理标志:每个产品补贴4.2万元。
5.原料基地、发展园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各补贴6万元。
(八)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根据各市所承担的任务数量安排补助资金,每个市补助1万元。不申报项目视同自筹资金完成工作任务
(九)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按照各县(市、区)所承担的监测点位数及采样任务数安排补助资金,全区监测点位数4584个,采集样品量6101个,每个样品664元。
(十)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根据各市监测任务数量安排经费,每个市补助1-2万元。不申报项目的视同不需要自治区给予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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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基本条件:
(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以下申报主体给予优先、重点扶持。
1.项目所在地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或优势地区、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湘江战役主要贡献县、距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县(市、区)。
2.项目所在地为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优先扶持。扶贫开发重点县申报项目,可适当降低申报条件,给予优先扶持。项目实施地点为贫困村的优先支持。
3.入选国家和广西农业品牌目录的品牌产品、企业和获得绿色、有机、地标或登记的农产品,给予优先扶持;对富硒农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4.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5.申报主体为近3年获得国家、自治区表彰的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自治区级以上示范社称号的农民合作组织、自治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益农信息社,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业企业,给予优先扶持。
6.项目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有较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或与村集体经济发展联系密切,村民或村集体增收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7.以往年度获得的各级财政部门补助资金能够规范使用,实施的项目如期完成,并且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优先扶持。
(二)存在以下情形不予扶持。
1.因对所管辖申报项目把关不严,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变更。
2.所生产的产品抽检发现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3.近三年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罚,且整改未达到要求。
4.项目实施主体被纳入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尚处在惩戒期内。
其他要求: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均可以申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均可以申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均可以申报。乡镇快速检测由各县(市、区)汇总后申报。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各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批和第二批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申报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县可以申报。
(五)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创建。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申报,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有固定办公和检测场所,办公用房和检测用房面积不少于40㎡,有相应的监管和检测人员。申报项目应提供场所实地照片和人员名单。
(六)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由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
(七)“三品一标”认证补贴。补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登记证书的主体以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三品一标”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的单位,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统一申报。
(八)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各单位按自治区本级2021年全区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下达的计划数及相关监测通报完成兽药残留监控抽送样、执法监督等任务,全区14个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市行政执法支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均可申报。
(九)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2020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任务进行申报。
(十)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各市参照2020年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任务申报。
优惠政策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区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均承担任务,不申报项目视同自筹资金完成工作任务。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区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均承担任务,并按自治区下达的监督抽查任务开展工作,不申报项目视同自筹资金完成工作任务。各市种植业监督抽查任务100个、经费14万元;畜牧业监督抽查包括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瘦肉精”专项监测和县级快检,请各市按照2020年经费标准和任务量申报2021年监督抽查工作经费(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每个样品265元、“瘦肉精”监测每个样品215元、县级快检每个县1万元),渔业监督抽查按每个样品2500元测算。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例行)监测。全区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涉农乡镇和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均承担任务,并按自治区下达的监测任务开展检验检测,不申报项目视同自筹资金完成工作任务。补助标准为种植业县级农产品快速检测每个县2.1万元,种植业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每个乡镇0.6万元,渔业县级快速检测每个县0.5万元。种植类农产品定量检测费用每个样品1400元,畜牧产品风险监测(定量检测)每个样品2600元。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计划安排13个县,每个县补助40万元;计划安排1个市,补助200万元。
(五)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创建。计划安排4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补助20万元左右,每个市至少完成3个乡镇创建任务。
(六)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计划安排3个县,每个县补贴150万元。
(七)“三品一标”认证补贴。
1.无公害农产品:第1个产品补贴1万元,第2个产品补贴0.3万元,第3个以上每个产品补贴0.2万元,5万元封顶。
2.绿色食品:第1个产品补贴2万元,第2个产品补贴0.3万元,第3个以上产品0.2万元,5万元封顶。
3.有机食品: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初审上报,第1个产品补贴2万元,第2个产品补贴0.3万元,第3个以上每个产品0.2万元,5万元封顶。另外,国外有机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补贴2万元(如有机食品是加工产品,以加工产品为补贴对象)。
4.农产品地理标志:每个产品补贴4.2万元。
5.原料基地、发展园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各补贴6万元。
(八)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根据各市所承担的任务数量安排补助资金,每个市补助1万元。不申报项目视同自筹资金完成工作任务
(九)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按照各县(市、区)所承担的监测点位数及采样任务数安排补助资金,全区监测点位数4584个,采集样品量6101个,每个样品664元。
(十)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根据各市监测任务数量安排经费,每个市补助1-2万元。不申报项目的视同不需要自治区给予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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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蛋白质摄入生存剂量是30克--50克,就是说低于这个剂量,你不可能是健康的,只可能是各种疾病都有机会,而70--80克,属于要获得最低级别的健康所需要的基本量,至于非常健康、非常强壮、长寿、高体质水平需求量,暂时还没标准,没有标准,是说这么健康的人不多,数据很难采集。
一个一两重的鸡蛋(50克),含蛋白质7克!这种鸡蛋已经很罕见了。蛋轻了,蛋白质含量也低了,现在的说法是一个鸡蛋大约含蛋白质3.5克,按照这个计算,必须每天吃20个鸡蛋,加100克红烧肉,大约有79克蛋白质!接近可以活着健康的底线。
这20个鸡蛋+100g的肉,还需要消化吸收,能消化,还不一定能够吸收,能够吸收,还不能够全部被利用,如果一个人消化水平极高,也会有20%以上难以被消化。
这样的蛋白质摄入量,你做到了多少?你的孩子呢?父母呢?
补充蛋白质粉,不仅是明智的、必要的,而且是经济的!更何况,我们还应付压力,面对环境变化,各种损害,需要蛋白质的支持,来形成酵素、荷尔蒙、抗体、免疫细胞、新陈代谢!
别以为,你真的可以通过注意食物而改善健康,你注意不到哪去,很难真正实施改善计划。https://t.cn/A6bjSfIH
一个一两重的鸡蛋(50克),含蛋白质7克!这种鸡蛋已经很罕见了。蛋轻了,蛋白质含量也低了,现在的说法是一个鸡蛋大约含蛋白质3.5克,按照这个计算,必须每天吃20个鸡蛋,加100克红烧肉,大约有79克蛋白质!接近可以活着健康的底线。
这20个鸡蛋+100g的肉,还需要消化吸收,能消化,还不一定能够吸收,能够吸收,还不能够全部被利用,如果一个人消化水平极高,也会有20%以上难以被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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