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航今冬释出1700趟积分航班!兑换门槛也大幅降低】
(墨尔本百大生活群加群主️cn2mel3)
为了安抚积攒了大量积分的常旅客,澳航(Qantas)宣布今冬将在澳洲境内推出1700多趟“积分航班”。
尽管积分兑换的大部分需求集中在国际航线,但澳航还是希望能够常旅客们一个机会来消耗掉一些积分,探索自己的“后花园”。
还有一个额外福利:常旅客们兑换相关航线经济舱客座所需的积分减少30%,这些航线主要是从州府城市到乡镇目的地。
因此,从墨尔本到Mount Gambier或布里斯班到Proserpine的单程航班只需要5600分,外加27澳元起的税费和航空公司手续费。
从堪培拉到凯恩斯或从珀斯到黄金海岸需要12,600分,加上税费和航空公司收费,分别为69澳元和41澳元。
其他一些航线包括悉尼至Byron Bay、悉尼至乌鲁鲁、布里斯班至Tamworth、布里斯班至霍巴特、阿德莱德至Newcastle和墨尔本至Townsville。
总共有近13万个经典奖励座位供常旅客争夺,预订开放至5月15日。而所有航班都将在8月执飞。
澳航忠诚度部门首席执行官沃斯(Olivia Wirth)说,常旅客最爱的积分消费方式已然是兑换航班。她说:“自大流行开始以来,我们看到对乡镇地区的旅游需求大幅增加,这些积分航班将帮助数以万计的常旅客在今年冬天重新发现澳洲乡镇地区。”
“这些积分航班将有助于在8月期间促进全澳各地的旅游业,同时方便这些乡镇地区的居民探索都市生活。”
这是澳航第一次推出国内航线的积分兑换,该航空以前只供常旅客兑换主要的国际航线。
然而,目前海外旅行需求与疫情前的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澳航现在的运力约为2019年的40%,而国内航线的运力则达到疫情前的105%。
国际运力预计将在下财年攀升至70%以上,然后在2023年底或2024年初恢复到大流行前的100%。
据估计,澳航常旅客在大流行期间即使无法搭乘飞机,也通过信用卡消费、购物和给汽车加油等活动积累了数十亿的积分。
新的国内航线积分兑换计划是一些列旨在帮助常旅客消耗积分余额的最新举措,此前的措施包括“用积分参加拍卖”,以及邀请特定常旅客用积分兑换为他们量身定制的高价商品。
澳航拥有超过1300万名常旅客会员,这是澳洲最大的忠诚度计划,超过了Woolworths Rewards、维珍澳洲(Virgin Australia)的Velocity以及Coles的FlyBuys。
沃斯曾强调,正是因为澳航拥有大量常旅客而且会员参与度很高,所以它有能力“改变会员的行为”。为此,澳航向会员提出挑战,要求他们通过一系列旨在造福环境的行动达到“绿色等级”,如乘坐碳抵消航班、向可持续发展项目捐款和预订生态友好型酒店。
#澳大利亚##墨尔本##猫本在线##澳洲##悉尼##珀斯##阿德莱德##布里斯班##吉朗##塔斯马尼亚##塔斯在线#澳大利亚#
(墨尔本百大生活群加群主️cn2mel3)
为了安抚积攒了大量积分的常旅客,澳航(Qantas)宣布今冬将在澳洲境内推出1700多趟“积分航班”。
尽管积分兑换的大部分需求集中在国际航线,但澳航还是希望能够常旅客们一个机会来消耗掉一些积分,探索自己的“后花园”。
还有一个额外福利:常旅客们兑换相关航线经济舱客座所需的积分减少30%,这些航线主要是从州府城市到乡镇目的地。
因此,从墨尔本到Mount Gambier或布里斯班到Proserpine的单程航班只需要5600分,外加27澳元起的税费和航空公司手续费。
从堪培拉到凯恩斯或从珀斯到黄金海岸需要12,600分,加上税费和航空公司收费,分别为69澳元和41澳元。
其他一些航线包括悉尼至Byron Bay、悉尼至乌鲁鲁、布里斯班至Tamworth、布里斯班至霍巴特、阿德莱德至Newcastle和墨尔本至Townsville。
总共有近13万个经典奖励座位供常旅客争夺,预订开放至5月15日。而所有航班都将在8月执飞。
澳航忠诚度部门首席执行官沃斯(Olivia Wirth)说,常旅客最爱的积分消费方式已然是兑换航班。她说:“自大流行开始以来,我们看到对乡镇地区的旅游需求大幅增加,这些积分航班将帮助数以万计的常旅客在今年冬天重新发现澳洲乡镇地区。”
“这些积分航班将有助于在8月期间促进全澳各地的旅游业,同时方便这些乡镇地区的居民探索都市生活。”
这是澳航第一次推出国内航线的积分兑换,该航空以前只供常旅客兑换主要的国际航线。
然而,目前海外旅行需求与疫情前的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澳航现在的运力约为2019年的40%,而国内航线的运力则达到疫情前的105%。
国际运力预计将在下财年攀升至70%以上,然后在2023年底或2024年初恢复到大流行前的100%。
据估计,澳航常旅客在大流行期间即使无法搭乘飞机,也通过信用卡消费、购物和给汽车加油等活动积累了数十亿的积分。
新的国内航线积分兑换计划是一些列旨在帮助常旅客消耗积分余额的最新举措,此前的措施包括“用积分参加拍卖”,以及邀请特定常旅客用积分兑换为他们量身定制的高价商品。
澳航拥有超过1300万名常旅客会员,这是澳洲最大的忠诚度计划,超过了Woolworths Rewards、维珍澳洲(Virgin Australia)的Velocity以及Coles的FlyBuys。
沃斯曾强调,正是因为澳航拥有大量常旅客而且会员参与度很高,所以它有能力“改变会员的行为”。为此,澳航向会员提出挑战,要求他们通过一系列旨在造福环境的行动达到“绿色等级”,如乘坐碳抵消航班、向可持续发展项目捐款和预订生态友好型酒店。
#澳大利亚##墨尔本##猫本在线##澳洲##悉尼##珀斯##阿德莱德##布里斯班##吉朗##塔斯马尼亚##塔斯在线#澳大利亚#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好心市民凌晨送迷路小伙回家】5月6日凌晨1点多,市民占立志下班回家途中,在谈山立交桥下发现一名年轻的男子,对方一副迷路的样子。
问及名字和家庭信息,对方一概不知,只知道说是白沙人。占立志有点不放心,干脆骑着摩托车,将小伙子带到单位。
到了单位宿舍后,占立志给他买了一堆零食,又让他洗了澡,给他穿上自己的衣服和鞋子,将小伙子收拾得干净清爽。为了帮助小伙子尽快找到家,占立志拨打了110,等民警来了后,经过查询,证实这名小伙子是阳新县白沙镇人。
随后,占立志和民警一起将小伙子送到阳新,交给白沙派出所。白沙警方经过查证,小伙子姓董,今年24岁。随后,民警将其送回家。
占立志从阳新赶回单位,已是6日早晨5点多。
今年56岁的占立志是黄石大冶湖高新区供电中心一名普通员工,也是下陆区与爱同行义工协会的一名义工。2013年,他向西藏曲松县的贫困学生捐款5000元。从2013年到现在,占立志全家已为贫困家庭捐资助学13万多元。
问及名字和家庭信息,对方一概不知,只知道说是白沙人。占立志有点不放心,干脆骑着摩托车,将小伙子带到单位。
到了单位宿舍后,占立志给他买了一堆零食,又让他洗了澡,给他穿上自己的衣服和鞋子,将小伙子收拾得干净清爽。为了帮助小伙子尽快找到家,占立志拨打了110,等民警来了后,经过查询,证实这名小伙子是阳新县白沙镇人。
随后,占立志和民警一起将小伙子送到阳新,交给白沙派出所。白沙警方经过查证,小伙子姓董,今年24岁。随后,民警将其送回家。
占立志从阳新赶回单位,已是6日早晨5点多。
今年56岁的占立志是黄石大冶湖高新区供电中心一名普通员工,也是下陆区与爱同行义工协会的一名义工。2013年,他向西藏曲松县的贫困学生捐款5000元。从2013年到现在,占立志全家已为贫困家庭捐资助学13万多元。
“你家梨子掉下来砸伤我眼睛,该赔我13万元!”湖南长沙,女子刘某到工友家摘梨,工友妻子帮忙用竹竿打,掉下的梨子砸伤刘某眼睛,刘某把工友告到法院,索要赔偿134803.6元。近日,该案二审作出判决。(案例来源:长沙中级人法院)
刘某说:1、当天是案外人朱某想吃梨,让刘某骑摩托带她去,两人才去的,刘某自己不吃梨。
2、事发后,刘某眼睛流血不止,反复要求去医院检查,但工友黎某的妻子黄某没有带她去,只是用毛巾敷在刘某受伤处,导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加重了损害后果。
3.该案是林木损害事件,林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证明有免责事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本案是黎某妻子故意打梨造成损害,属于采摘果实袭击他人的情形,黎某应当承担责任。
黎某辩称:
1.当天刘某想吃梨子治疗咳嗽,才约着朱某一起到黎某家中。
2.梨子掉下时,妻子黄某已停止打梨,刘某被梨子砸伤眼睛属于意外事件。
3.事发后,黄某给黎某打电话,黎某骑着摩托赶回家,立即带刘某去镇上的卫生院治疗,医生没有建议刘某住院治疗。
4.黄某打梨是应刘某的要求,按照刘某的打梨方式打梨,是好意施惠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
刘某与黎某曾经是工友。2020年8月25日,刘某与案外人朱某听说黎某家的老梨树结果子了,就相约到黎某家摘梨。
次日,刘某与朱某一起到了黎某家,黎某不在,他的妻子黄某和小孩在。刘某、朱某说要摘梨,黄某同意了。因为梨树比较高。黄某拿出竹竿帮两人打梨,两人在梨树旁边捡。
梨树的北面是祖屋,南面是鱼塘。刘某说:“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掉落几个梨子后,朱某说够了,黄某就没继续打,与朱某在一边聊天。
刘某说,自己当时背朝着两人站着,突然被一颗掉下的梨子砸伤左眼,不知道黄某是不是还在打梨。
黄某为刘某做了简单的处理,后来刘某觉得左眼疼痛、视力下降,8月28日到医院治疗,住院15天。后来,刘某自己委托法医做了司法鉴定,认定左眼构成十级伤残。
另外,事故发生后,黎某向刘某支付了4000元医疗费。
法院认为:黎某配偶黄某应刘某与案外人朱某请求,用竹篙将自家梨树的梨子打落并赠与刘某与朱某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当地相邻和睦、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
黄某与刘某、朱某之间并无法定或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伙伴到黎某家,请求黎某家人黄某为其二人打梨,理应对梨子掉落引发的危险性有充分的认知,并加以防范。
退一步讲,即使黄某应刘某等人请求,在梨树旁边有人的情况下用竹篙打梨,可能存在一定过错,然而,黄某的该过错与刘某的受伤没有因果关系。因为根据刘某陈述,当时黄某已经停止用竹篙打梨,该危险行为已经停止,而后刘某才被掉落的梨子砸伤。黄某的打梨行为至多与刘某被梨子砸伤有一定程度的关联,但两者并不存在侵权责任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刘某主张黎某或其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均难以支持。
且从安全保障义务的角度来讲,黎某及其家人也已尽到了一个善良诚信的管理者应尽的注意义务,其对损害事实不具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好意施惠是一种做好事的行为,发扬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准则,在施好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要求施好人对于受惠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情于法都不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本案中黎某对于刘某受伤并不存在过错,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拾梨过程中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刘某被掉落的梨子砸伤属于意外事件,刘某要求黎某对其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既无法律依据,又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故不予支持,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行为;该行为对好意施惠人不形成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好意施惠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无需对受惠人因好意施惠所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刘某与案外人朱某相约去黎某家的梨树摘梨,黎某的配偶黄某将梨子打落并免费赠与属于好意施惠行为。黄某一开始打梨是朝着无人的池塘方向,在刘某提出“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之后,才改变打梨方向,黄某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不存在重大过失,黄某也没有伤害刘某的故意,黄某及其配偶黎某对刘某的伤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黎某虽然是梨树的所有人,但本案的事故是因刘某、朱某、黄某三人相约打梨引起的,不应适用林木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仍应当适用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某说:1、当天是案外人朱某想吃梨,让刘某骑摩托带她去,两人才去的,刘某自己不吃梨。
2、事发后,刘某眼睛流血不止,反复要求去医院检查,但工友黎某的妻子黄某没有带她去,只是用毛巾敷在刘某受伤处,导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加重了损害后果。
3.该案是林木损害事件,林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证明有免责事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本案是黎某妻子故意打梨造成损害,属于采摘果实袭击他人的情形,黎某应当承担责任。
黎某辩称:
1.当天刘某想吃梨子治疗咳嗽,才约着朱某一起到黎某家中。
2.梨子掉下时,妻子黄某已停止打梨,刘某被梨子砸伤眼睛属于意外事件。
3.事发后,黄某给黎某打电话,黎某骑着摩托赶回家,立即带刘某去镇上的卫生院治疗,医生没有建议刘某住院治疗。
4.黄某打梨是应刘某的要求,按照刘某的打梨方式打梨,是好意施惠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
刘某与黎某曾经是工友。2020年8月25日,刘某与案外人朱某听说黎某家的老梨树结果子了,就相约到黎某家摘梨。
次日,刘某与朱某一起到了黎某家,黎某不在,他的妻子黄某和小孩在。刘某、朱某说要摘梨,黄某同意了。因为梨树比较高。黄某拿出竹竿帮两人打梨,两人在梨树旁边捡。
梨树的北面是祖屋,南面是鱼塘。刘某说:“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掉落几个梨子后,朱某说够了,黄某就没继续打,与朱某在一边聊天。
刘某说,自己当时背朝着两人站着,突然被一颗掉下的梨子砸伤左眼,不知道黄某是不是还在打梨。
黄某为刘某做了简单的处理,后来刘某觉得左眼疼痛、视力下降,8月28日到医院治疗,住院15天。后来,刘某自己委托法医做了司法鉴定,认定左眼构成十级伤残。
另外,事故发生后,黎某向刘某支付了4000元医疗费。
法院认为:黎某配偶黄某应刘某与案外人朱某请求,用竹篙将自家梨树的梨子打落并赠与刘某与朱某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当地相邻和睦、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
黄某与刘某、朱某之间并无法定或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伙伴到黎某家,请求黎某家人黄某为其二人打梨,理应对梨子掉落引发的危险性有充分的认知,并加以防范。
退一步讲,即使黄某应刘某等人请求,在梨树旁边有人的情况下用竹篙打梨,可能存在一定过错,然而,黄某的该过错与刘某的受伤没有因果关系。因为根据刘某陈述,当时黄某已经停止用竹篙打梨,该危险行为已经停止,而后刘某才被掉落的梨子砸伤。黄某的打梨行为至多与刘某被梨子砸伤有一定程度的关联,但两者并不存在侵权责任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刘某主张黎某或其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均难以支持。
且从安全保障义务的角度来讲,黎某及其家人也已尽到了一个善良诚信的管理者应尽的注意义务,其对损害事实不具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好意施惠是一种做好事的行为,发扬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准则,在施好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要求施好人对于受惠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情于法都不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本案中黎某对于刘某受伤并不存在过错,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拾梨过程中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刘某被掉落的梨子砸伤属于意外事件,刘某要求黎某对其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既无法律依据,又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故不予支持,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行为;该行为对好意施惠人不形成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好意施惠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无需对受惠人因好意施惠所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刘某与案外人朱某相约去黎某家的梨树摘梨,黎某的配偶黄某将梨子打落并免费赠与属于好意施惠行为。黄某一开始打梨是朝着无人的池塘方向,在刘某提出“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之后,才改变打梨方向,黄某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不存在重大过失,黄某也没有伤害刘某的故意,黄某及其配偶黎某对刘某的伤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黎某虽然是梨树的所有人,但本案的事故是因刘某、朱某、黄某三人相约打梨引起的,不应适用林木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仍应当适用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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