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如来灭度一百年后的分蘖
文/孙玺龙
根据佛陀关于“正法余有五百年;相似像法出世,正法则灭”的预记,在古印度,佛教大体经历了正法、像法、末法等三个历史时期。
正法时期共计546年,分为根本佛教、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等三个阶段。其中,佛在世说法的46年,佛弟子尊佛为法根法本,为根本佛教时期。
在佛灭后的二百多年里,僧众和睦,传承《阿含经》,奉持佛教原样不变,为原始佛教时期。佛灭后二百多年至五百年间,僧众分裂为部派佛教时期,虽然后期有了相似法、像法滋生蔓延的迹象,但是这一时期,四圣谛还是“正法要”,《阿含经》还是正法本,尚未受到恶意贬低和像法取代,仍然属于正法时期。
佛灭五百年后,佛教进入了五百年的像法主导时期。佛灭一千年以后,像法又被末法所取代。
在古印度早期佛教史上,围绕《阿含经》发生过四次重大结集。根据律典记载,佛灭后一百一十多年,发生了第二次大结集。
那时候,佛教僧众形成了两大派系,一派是专弘《阿含经》的,以摩偷罗和罽宾为中心的阿难系,也叫法师系;一派是侧重戒学的,以优禅尼和毗舍离为中心的优波离系,也叫律师系。阿难系的三藏比丘耶舍陀,见优波离系比丘擅行十事,如手持大金钵,从拘萨罗到毗舍离挨户乞钱等,违背了如来禁戒,出面劝阻反遭驱逐,遂联络摩偷罗的三菩伽长老,三菩伽联络达嚫国、阿槃提国(首都优禅尼)的阿难弟子,并请出萨寒若国通达《阿含经》的大阿含师梨婆达多长老,组织阿难系上座比丘七百人共赴毗舍离,与跋耆国耶斯那律师召集的一两万比丘一起,在婆利迦园开会重温律制,依经依律议决十事非法,最终统一了认识,使“十事罪如法灭竟”。
这次结集用了八个月,最大特点是提取“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也就是将圣典中的戒经与已有的条规戒本合起来,统编为独立的律藏,传今的各部派律典即由此辗转传抄增减而来。北传律典称这次结集是“论比尼法”“集法毗尼”“毗尼经者,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七百结集律藏”,统称“七百结集”或“集法”。
南传称此次结集为“律结集”“七百比丘集毗尼…一切法及毗尼藏尽出…于八月日(满240日)得集竟”,统称“第二集法藏”或“七百犍度”。毗尼另译毗奈耶,也称法,即法律、戒律。因此,这次结集的重点就是编订律藏。
在提取戒经编辑律典的同时,《阿含经》母本也被一分为四。初次结集时,短篇或杂篇,中篇、长篇以及增一型篇幅的经文都有了,但是并未分作四部经。
现在“文句长者集为长阿含,中者集为中阿含,杂者集为杂阿含,一增乃至百增集为增一阿含”等等,一部经变成了四部经,于是便有了北传四阿含经。
其中,《杂阿含经》50卷(缺失二卷待考),带来梵本并译出者,南朝宋国求那跋陀罗,中天竺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别译杂阿含经》20卷,失译人名,疑似前经撮要故为别部,或曰与南传相应部有偈品相当。
《长阿含经》22卷,口诵者后秦佛陀耶舍,北印度罽宾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汉译者竺佛念,凉州人。
《中阿含经》60卷;《增一阿含经》50卷,初译者均为苻秦昙摩难提。再译与校改者系东晋僧伽提婆,瞿昙氏,北印度罽宾人,学通三藏,所用梵本系“罽宾沙门僧伽罗叉执梵本”。
总的来看,《增含》问题相对较多,少数内容相互矛盾,《中含》《长含》次之,《杂含》问题最少,祖本色彩最浓,最受学界推崇。律典形成较晚,演变较大,不少问题与圣典有出入。《杂含》《中含》据信为说一切有部传本。《长含》系法藏部传本,《增含》系有部分支根本说一切有部传本,受大乘佛教影响较多。四阿含均属阿难系传本,虽经长期流变,分作北传南传、四部五部,存在“次序紊乱”,混进一些杂质,但是瑕不掩瑜,所谓金盆打了分量还在,经典的精髓和原始风貌基本保全下来是无疑的。
根据圣典记载,佛在生前两次嘱托阿难,要把如来法脉传承下去,不要断绝。第一次是在王舍城东弥萨罗。佛对阿难说:“我今为汝转相继法,汝亦当复转相继法,莫令佛种断。”“我今以是无上法殷勤嘱累汝,莫增减我法…我前后所说法尽嘱累汝。”
第二次是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同时嘱托了大迦叶。佛说:“我今持此法付授迦叶及阿难比丘。所以然者,吾今年老已向八十,然如来不久当取灭度,今持法宝付嘱二人,善念诵持使不断绝,流布世间…经法无令脱失。是故迦叶、阿难,吾今付授汝,嘱累汝此法宝,无令缺减。”嘱托他们在佛灭后结集佛经,传布后世,保留佛法火种,不要使之熄灭!
遍观阿含圣典,受佛嘱托者只此二人。后来在首次大结集时也是这样,大迦叶主持大会,恳请阿难“于大众中集此法”。阿难一人主诵,复述出了包括“契经一藏律二藏,阿毗昙经为三藏,方等大乘义玄邃,及诸契经为杂藏”在内的毕生所闻全部法要。
整个过程没有提到其他人,包括优波离。所谓优波离诵出律典之事,只是后来写造律典者的一家之言,根本没有圣典依据,这是必须澄清的事实。从记载的差异上就能看出,律典晚于圣典,两者不是同时结集的。
例如圣典记载,释尊成佛12年后开始制戒,如佛言:“我今如来出现于世,十二年中无有瑕秽,以生犯律之人,转有二百五十戒。”律典有说“成佛五年”制戒等等。圣典记载佛于2月8日中夜涅槃,十五日火化。南传《善见律》称佛“二月十五日平旦时入无余涅槃”,将火化日讹为涅槃日。果真出自同一场法会,不会出现两种声音。
很显然,首次结集并未形成独立的律典,原因在于佛灭前经过三十多年的每月说戒,早已形成完备的戒本,佛与弟子说过的有关戒律方面的经论,统由阿难诵出,戒本又是现成的,不需要再作结集。如各部律典的记载,僧众一致认为,佛已经制定的戒律不可更改,佛未制定的戒律不再制定,所以初次结集的唯一成果只有一部《阿含经》。这也是为什么佛灭一百多年后,僧众要发动二次结集的原因,原因就是没有独立的律典,所以二次结集才是律典或律藏的结集。
文/孙玺龙
根据佛陀关于“正法余有五百年;相似像法出世,正法则灭”的预记,在古印度,佛教大体经历了正法、像法、末法等三个历史时期。
正法时期共计546年,分为根本佛教、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等三个阶段。其中,佛在世说法的46年,佛弟子尊佛为法根法本,为根本佛教时期。
在佛灭后的二百多年里,僧众和睦,传承《阿含经》,奉持佛教原样不变,为原始佛教时期。佛灭后二百多年至五百年间,僧众分裂为部派佛教时期,虽然后期有了相似法、像法滋生蔓延的迹象,但是这一时期,四圣谛还是“正法要”,《阿含经》还是正法本,尚未受到恶意贬低和像法取代,仍然属于正法时期。
佛灭五百年后,佛教进入了五百年的像法主导时期。佛灭一千年以后,像法又被末法所取代。
在古印度早期佛教史上,围绕《阿含经》发生过四次重大结集。根据律典记载,佛灭后一百一十多年,发生了第二次大结集。
那时候,佛教僧众形成了两大派系,一派是专弘《阿含经》的,以摩偷罗和罽宾为中心的阿难系,也叫法师系;一派是侧重戒学的,以优禅尼和毗舍离为中心的优波离系,也叫律师系。阿难系的三藏比丘耶舍陀,见优波离系比丘擅行十事,如手持大金钵,从拘萨罗到毗舍离挨户乞钱等,违背了如来禁戒,出面劝阻反遭驱逐,遂联络摩偷罗的三菩伽长老,三菩伽联络达嚫国、阿槃提国(首都优禅尼)的阿难弟子,并请出萨寒若国通达《阿含经》的大阿含师梨婆达多长老,组织阿难系上座比丘七百人共赴毗舍离,与跋耆国耶斯那律师召集的一两万比丘一起,在婆利迦园开会重温律制,依经依律议决十事非法,最终统一了认识,使“十事罪如法灭竟”。
这次结集用了八个月,最大特点是提取“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也就是将圣典中的戒经与已有的条规戒本合起来,统编为独立的律藏,传今的各部派律典即由此辗转传抄增减而来。北传律典称这次结集是“论比尼法”“集法毗尼”“毗尼经者,诸经中与毗尼相应者”“七百结集律藏”,统称“七百结集”或“集法”。
南传称此次结集为“律结集”“七百比丘集毗尼…一切法及毗尼藏尽出…于八月日(满240日)得集竟”,统称“第二集法藏”或“七百犍度”。毗尼另译毗奈耶,也称法,即法律、戒律。因此,这次结集的重点就是编订律藏。
在提取戒经编辑律典的同时,《阿含经》母本也被一分为四。初次结集时,短篇或杂篇,中篇、长篇以及增一型篇幅的经文都有了,但是并未分作四部经。
现在“文句长者集为长阿含,中者集为中阿含,杂者集为杂阿含,一增乃至百增集为增一阿含”等等,一部经变成了四部经,于是便有了北传四阿含经。
其中,《杂阿含经》50卷(缺失二卷待考),带来梵本并译出者,南朝宋国求那跋陀罗,中天竺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别译杂阿含经》20卷,失译人名,疑似前经撮要故为别部,或曰与南传相应部有偈品相当。
《长阿含经》22卷,口诵者后秦佛陀耶舍,北印度罽宾人,婆罗门出身,博通三藏;汉译者竺佛念,凉州人。
《中阿含经》60卷;《增一阿含经》50卷,初译者均为苻秦昙摩难提。再译与校改者系东晋僧伽提婆,瞿昙氏,北印度罽宾人,学通三藏,所用梵本系“罽宾沙门僧伽罗叉执梵本”。
总的来看,《增含》问题相对较多,少数内容相互矛盾,《中含》《长含》次之,《杂含》问题最少,祖本色彩最浓,最受学界推崇。律典形成较晚,演变较大,不少问题与圣典有出入。《杂含》《中含》据信为说一切有部传本。《长含》系法藏部传本,《增含》系有部分支根本说一切有部传本,受大乘佛教影响较多。四阿含均属阿难系传本,虽经长期流变,分作北传南传、四部五部,存在“次序紊乱”,混进一些杂质,但是瑕不掩瑜,所谓金盆打了分量还在,经典的精髓和原始风貌基本保全下来是无疑的。
根据圣典记载,佛在生前两次嘱托阿难,要把如来法脉传承下去,不要断绝。第一次是在王舍城东弥萨罗。佛对阿难说:“我今为汝转相继法,汝亦当复转相继法,莫令佛种断。”“我今以是无上法殷勤嘱累汝,莫增减我法…我前后所说法尽嘱累汝。”
第二次是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同时嘱托了大迦叶。佛说:“我今持此法付授迦叶及阿难比丘。所以然者,吾今年老已向八十,然如来不久当取灭度,今持法宝付嘱二人,善念诵持使不断绝,流布世间…经法无令脱失。是故迦叶、阿难,吾今付授汝,嘱累汝此法宝,无令缺减。”嘱托他们在佛灭后结集佛经,传布后世,保留佛法火种,不要使之熄灭!
遍观阿含圣典,受佛嘱托者只此二人。后来在首次大结集时也是这样,大迦叶主持大会,恳请阿难“于大众中集此法”。阿难一人主诵,复述出了包括“契经一藏律二藏,阿毗昙经为三藏,方等大乘义玄邃,及诸契经为杂藏”在内的毕生所闻全部法要。
整个过程没有提到其他人,包括优波离。所谓优波离诵出律典之事,只是后来写造律典者的一家之言,根本没有圣典依据,这是必须澄清的事实。从记载的差异上就能看出,律典晚于圣典,两者不是同时结集的。
例如圣典记载,释尊成佛12年后开始制戒,如佛言:“我今如来出现于世,十二年中无有瑕秽,以生犯律之人,转有二百五十戒。”律典有说“成佛五年”制戒等等。圣典记载佛于2月8日中夜涅槃,十五日火化。南传《善见律》称佛“二月十五日平旦时入无余涅槃”,将火化日讹为涅槃日。果真出自同一场法会,不会出现两种声音。
很显然,首次结集并未形成独立的律典,原因在于佛灭前经过三十多年的每月说戒,早已形成完备的戒本,佛与弟子说过的有关戒律方面的经论,统由阿难诵出,戒本又是现成的,不需要再作结集。如各部律典的记载,僧众一致认为,佛已经制定的戒律不可更改,佛未制定的戒律不再制定,所以初次结集的唯一成果只有一部《阿含经》。这也是为什么佛灭一百多年后,僧众要发动二次结集的原因,原因就是没有独立的律典,所以二次结集才是律典或律藏的结集。
【#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是如何套现的#?】
@第一财经 :6月20日上午,当第一财经记者赶往总部位于郑州的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新财富集团”)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一楼的大门处,张贴着禹州市公安局于4月25日张贴的封条。
“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6月18日在官网发布公告称。
“现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许昌市公安局也对外发布警情通报称。第一财经之前报道过,警情通报中提及的“吕某”真名为吕奕。
第一财经调查发现,河南新财富集团对于金融机构的渗透,并不局限于村镇银行,还包括一些城商行、农商行。这些银行的股权成为质押贷款的主体,成了吕奕从各金融机构套取资金的工具。概括起来就是:拿着自己持有的A银行的股权,到同样自己持股的B银行去抵押贷款,从而完成套现。
交叉渗透
曾在河南新财富集团下属某公司任职的王麟(化名)告诉第一财经,由吕奕实际控制的影子公司多达上百家,而且,这些影子公司,有着鲜明的特点。
王麟总结,吕奕布局的这些影子公司大致有以下特点: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其他数十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兼任着B公司、C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Y公司的大股东,到了D公司、F公司,又会摇身一变成为小股东,而且,这些影子公司之间,又会层层穿透、交叉持股。但有一点最为明显,就是吕奕只在幕后,他的名字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些公司。
以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为例,第一财经初步统计发现,在该银行15名股东中,与河南新财富集团存在关联关系的,便至少有5家。
而宋都农商行的高管名单中,则至少活跃着三名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有着关联关系的高管:吕虎,宋都农商行董事,其持有河南新银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而河南新银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则是河南新财富集团;乔永纲,宋都农商行董事,工商信息显示,其不仅担任着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还同时在其他7家公司持有股份,2020年3月,由乔永纲担任执行董事并持股63.4%的河南盈福祥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205.0512万股宋都农商行股权,质押给了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新财富集团另一名高管,也在宋都农商行董事担任董事。
“外人(如果)不知内情,可能很难发现其中的联系,但其实我们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在河南新财富集团任职期间,开始有高管找到王麟,希望他出任某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王麟担心风险,最终选择了离职。但他发现,河南新财富集团的业务模式,已经开始成型:找钱参股银行,然后,再把钱从参股银行套出来,高利放贷给其他企业。到了后期,随着直接控制的银行股权越来越多,河南新财富集团甚至直接介入了某些银行的高管任命、董事会成员选举等。
就这样,通过不断参股、质押,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实控人吕奕,开始不断渗透国内多家城商行、农商行,后期,伴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吕奕又开始盯上了村镇银行,并依靠多家影子公司,参股同一家村镇银行,在某些村镇银行形成了具有话语权的股东地位,最终具备了操作甚至控制这些村镇银行的基础。
质押套现
那么,吕奕是如何把已经入股到银行的股金,再次从银行套出的?第一财经记者循着王麟的指点,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是两家同时由吕奕实际控制的“影子公司”,两家公司同时出现在河南汝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汝南农商行”)的股东名单中。
其中,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45万人民币,持有汝南农商行1.79658%股权;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90万人民币,持有汝南农商行3.59316%股权。
不过,两家公司的股金,很快从另一家农商行被“套”了出来。
天眼查信息显示,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1800万股汝南农商行股权,被质押给了河南尉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尉氏农商行”);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持有的900万股汝南农商行股权,则被质押给了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蔡农商行”)。透过股权关系可以发现,尉氏农商行和上蔡农商行的股东中,同样闪现着吕奕所控影子公司的关联公司及相关自然人的身影。
实际上,汝南农商行的188名股东中,与河南新财富集团存在关联的“影子公司”,并非只有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与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丰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丰加公司”)也是汝南农商行股东,持有汝南农商行股权。
丰加公司共有两名股东,分别为陈守永持股95%、袁天真持股5%。
天眼查信息显示,陈守永同时为16家企业的股东或高管,袁天真则同时为17家企业的股东或高管,而且,陈守永、袁天真两人,还同时出现在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其中,陈守永持股90%,袁天真持股10%。
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吕奕承认,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均是由自己实际控制、经营的公司,这一点,也得到了河南新财富集团财务部工作人员付某的证明。
河南丰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先后质押给了三家农商行,其中,被质押给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下称“汴京农商行”)的,有900万股,被质押给汝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有1175万股。汴京农商行的股东中也闪现吕奕所控关联方的影子。
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为开封宋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宋都农商行”)股东,其持有的宋都农商行1899.2896万股股权,于2020年3月被质押给了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杞县农商行”)。
同时“潜伏”在宋都农商行,还有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郑州尚安”),其持有宋都农商行7.82%股权。
天眼查信息显示,这是河南新财富集团的另一家关联公司。新财富集团的大股东兼法人代表余泽峰,曾长期在郑州尚安担任高管。2019年11月,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400万股宋都农商行股权,质押给了河南通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许农商行”)。
为了获取更多融资,2013年时,郑州尚安的两名显名股东朱建伟、王勇,甚至还曾试图把自己持有的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质押给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财经进一步查询发现,无论是通许农商行,还是杞县农商行,这些向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放贷的农商行,其中不少股东的背后,也都活跃着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影子公司的身影。将其持有的某家机构的股权,抵押至其影子股东埋伏的银行,套取出现金,这是吕奕所控公司的惯常手法。
取道信托
除了把持有的部分银行股权质押给其他参股银行,吕奕还会直接以这些“影子公司”的名义,从其他银行直接贷款。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刑事判决书显示,吕奕曾分别以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于2007年至2013年间,先后分别向郑州银行申请贷款,“每个公司当时大概有几千万元贷款,(应该)都是乔均安(郑州银行时任副行长)经手批的,”吕奕述称,为此,他曾先后向乔均安行贿数千万元。
目前,乔均安已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郑州银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则回复第一财经称,吕奕以上述公司名义在郑州银行的贷款状态,目前均为“结清”状态,尚未出现逾期状况。
不过,记者查询发现,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从杞县农商行借出的大部分借款,由于未能及时偿还,杞县农商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金额为4395.63万元。
此外,将持有的银行股权抵押给信托公司,进而获得贷款资金,同样是河南新财富集团的融资方式之一。
第一财经此前曾报道称,2016年及2018年,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旗下“影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开封恒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开封恒亚”)便曾先后将许昌农商行2015.86万股及6314.14万股股权分别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至今显示为有效质押。
此外,上述提及的由吕奕实际控制的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也曾于2016年8月,将其持有9360万股的洛阳银行股权,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在此前后,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还曾试图将其持有的3696万股河北银行股权,质押给国通信托。
同样为吕奕所控制的开封市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曾参股的河南佳森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河南佳森”),则由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怀远农商行”)提供质押担保,先后从从渤海信托获得信托贷款共计4.8亿元。最终,由于河南佳森公司迟迟未能归还贷款本金,怀远农商行将其告上了法庭。
@第一财经 :6月20日上午,当第一财经记者赶往总部位于郑州的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新财富集团”)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一楼的大门处,张贴着禹州市公安局于4月25日张贴的封条。
“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6月18日在官网发布公告称。
“现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许昌市公安局也对外发布警情通报称。第一财经之前报道过,警情通报中提及的“吕某”真名为吕奕。
第一财经调查发现,河南新财富集团对于金融机构的渗透,并不局限于村镇银行,还包括一些城商行、农商行。这些银行的股权成为质押贷款的主体,成了吕奕从各金融机构套取资金的工具。概括起来就是:拿着自己持有的A银行的股权,到同样自己持股的B银行去抵押贷款,从而完成套现。
交叉渗透
曾在河南新财富集团下属某公司任职的王麟(化名)告诉第一财经,由吕奕实际控制的影子公司多达上百家,而且,这些影子公司,有着鲜明的特点。
王麟总结,吕奕布局的这些影子公司大致有以下特点: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其他数十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兼任着B公司、C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Y公司的大股东,到了D公司、F公司,又会摇身一变成为小股东,而且,这些影子公司之间,又会层层穿透、交叉持股。但有一点最为明显,就是吕奕只在幕后,他的名字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些公司。
以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为例,第一财经初步统计发现,在该银行15名股东中,与河南新财富集团存在关联关系的,便至少有5家。
而宋都农商行的高管名单中,则至少活跃着三名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有着关联关系的高管:吕虎,宋都农商行董事,其持有河南新银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而河南新银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则是河南新财富集团;乔永纲,宋都农商行董事,工商信息显示,其不仅担任着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还同时在其他7家公司持有股份,2020年3月,由乔永纲担任执行董事并持股63.4%的河南盈福祥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205.0512万股宋都农商行股权,质押给了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新财富集团另一名高管,也在宋都农商行董事担任董事。
“外人(如果)不知内情,可能很难发现其中的联系,但其实我们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在河南新财富集团任职期间,开始有高管找到王麟,希望他出任某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王麟担心风险,最终选择了离职。但他发现,河南新财富集团的业务模式,已经开始成型:找钱参股银行,然后,再把钱从参股银行套出来,高利放贷给其他企业。到了后期,随着直接控制的银行股权越来越多,河南新财富集团甚至直接介入了某些银行的高管任命、董事会成员选举等。
就这样,通过不断参股、质押,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实控人吕奕,开始不断渗透国内多家城商行、农商行,后期,伴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吕奕又开始盯上了村镇银行,并依靠多家影子公司,参股同一家村镇银行,在某些村镇银行形成了具有话语权的股东地位,最终具备了操作甚至控制这些村镇银行的基础。
质押套现
那么,吕奕是如何把已经入股到银行的股金,再次从银行套出的?第一财经记者循着王麟的指点,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是两家同时由吕奕实际控制的“影子公司”,两家公司同时出现在河南汝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汝南农商行”)的股东名单中。
其中,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45万人民币,持有汝南农商行1.79658%股权;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90万人民币,持有汝南农商行3.59316%股权。
不过,两家公司的股金,很快从另一家农商行被“套”了出来。
天眼查信息显示,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1800万股汝南农商行股权,被质押给了河南尉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尉氏农商行”);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持有的900万股汝南农商行股权,则被质押给了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蔡农商行”)。透过股权关系可以发现,尉氏农商行和上蔡农商行的股东中,同样闪现着吕奕所控影子公司的关联公司及相关自然人的身影。
实际上,汝南农商行的188名股东中,与河南新财富集团存在关联的“影子公司”,并非只有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与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丰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丰加公司”)也是汝南农商行股东,持有汝南农商行股权。
丰加公司共有两名股东,分别为陈守永持股95%、袁天真持股5%。
天眼查信息显示,陈守永同时为16家企业的股东或高管,袁天真则同时为17家企业的股东或高管,而且,陈守永、袁天真两人,还同时出现在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其中,陈守永持股90%,袁天真持股10%。
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吕奕承认,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均是由自己实际控制、经营的公司,这一点,也得到了河南新财富集团财务部工作人员付某的证明。
河南丰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先后质押给了三家农商行,其中,被质押给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下称“汴京农商行”)的,有900万股,被质押给汝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有1175万股。汴京农商行的股东中也闪现吕奕所控关联方的影子。
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为开封宋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宋都农商行”)股东,其持有的宋都农商行1899.2896万股股权,于2020年3月被质押给了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杞县农商行”)。
同时“潜伏”在宋都农商行,还有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郑州尚安”),其持有宋都农商行7.82%股权。
天眼查信息显示,这是河南新财富集团的另一家关联公司。新财富集团的大股东兼法人代表余泽峰,曾长期在郑州尚安担任高管。2019年11月,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400万股宋都农商行股权,质押给了河南通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许农商行”)。
为了获取更多融资,2013年时,郑州尚安的两名显名股东朱建伟、王勇,甚至还曾试图把自己持有的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质押给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财经进一步查询发现,无论是通许农商行,还是杞县农商行,这些向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放贷的农商行,其中不少股东的背后,也都活跃着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影子公司的身影。将其持有的某家机构的股权,抵押至其影子股东埋伏的银行,套取出现金,这是吕奕所控公司的惯常手法。
取道信托
除了把持有的部分银行股权质押给其他参股银行,吕奕还会直接以这些“影子公司”的名义,从其他银行直接贷款。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刑事判决书显示,吕奕曾分别以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于2007年至2013年间,先后分别向郑州银行申请贷款,“每个公司当时大概有几千万元贷款,(应该)都是乔均安(郑州银行时任副行长)经手批的,”吕奕述称,为此,他曾先后向乔均安行贿数千万元。
目前,乔均安已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郑州银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则回复第一财经称,吕奕以上述公司名义在郑州银行的贷款状态,目前均为“结清”状态,尚未出现逾期状况。
不过,记者查询发现,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从杞县农商行借出的大部分借款,由于未能及时偿还,杞县农商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金额为4395.63万元。
此外,将持有的银行股权抵押给信托公司,进而获得贷款资金,同样是河南新财富集团的融资方式之一。
第一财经此前曾报道称,2016年及2018年,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旗下“影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开封恒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开封恒亚”)便曾先后将许昌农商行2015.86万股及6314.14万股股权分别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至今显示为有效质押。
此外,上述提及的由吕奕实际控制的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也曾于2016年8月,将其持有9360万股的洛阳银行股权,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在此前后,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还曾试图将其持有的3696万股河北银行股权,质押给国通信托。
同样为吕奕所控制的开封市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曾参股的河南佳森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河南佳森”),则由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怀远农商行”)提供质押担保,先后从从渤海信托获得信托贷款共计4.8亿元。最终,由于河南佳森公司迟迟未能归还贷款本金,怀远农商行将其告上了法庭。
【#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如何套现#?】
@第一财经 :6月20日上午,当第一财经记者赶往总部位于郑州的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新财富集团”)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一楼的大门处,张贴着禹州市公安局于4月25日张贴的封条。
“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6月18日在官网发布公告称。
“现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许昌市公安局也对外发布警情通报称。第一财经之前报道过,警情通报中提及的“吕某”真名为吕奕。
第一财经调查发现,河南新财富集团对于金融机构的渗透,并不局限于村镇银行,还包括一些城商行、农商行。这些银行的股权成为质押贷款的主体,成了吕奕从各金融机构套取资金的工具。概括起来就是:拿着自己持有的A银行的股权,到同样自己持股的B银行去抵押贷款,从而完成套现。
交叉渗透
曾在河南新财富集团下属某公司任职的王麟(化名)告诉第一财经,由吕奕实际控制的影子公司多达上百家,而且,这些影子公司,有着鲜明的特点。
王麟总结,吕奕布局的这些影子公司大致有以下特点: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其他数十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兼任着B公司、C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Y公司的大股东,到了D公司、F公司,又会摇身一变成为小股东,而且,这些影子公司之间,又会层层穿透、交叉持股。但有一点最为明显,就是吕奕只在幕后,他的名字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些公司。
以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为例,第一财经初步统计发现,在该银行15名股东中,与河南新财富集团存在关联关系的,便至少有5家。
而宋都农商行的高管名单中,则至少活跃着三名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有着关联关系的高管:吕虎,宋都农商行董事,其持有河南新银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而河南新银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则是河南新财富集团;乔永纲,宋都农商行董事,工商信息显示,其不仅担任着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还同时在其他7家公司持有股份,2020年3月,由乔永纲担任执行董事并持股63.4%的河南盈福祥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205.0512万股宋都农商行股权,质押给了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新财富集团另一名高管,也在宋都农商行董事担任董事。
“外人(如果)不知内情,可能很难发现其中的联系,但其实我们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在河南新财富集团任职期间,开始有高管找到王麟,希望他出任某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王麟担心风险,最终选择了离职。但他发现,河南新财富集团的业务模式,已经开始成型:找钱参股银行,然后,再把钱从参股银行套出来,高利放贷给其他企业。到了后期,随着直接控制的银行股权越来越多,河南新财富集团甚至直接介入了某些银行的高管任命、董事会成员选举等。
就这样,通过不断参股、质押,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实控人吕奕,开始不断渗透国内多家城商行、农商行,后期,伴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吕奕又开始盯上了村镇银行,并依靠多家影子公司,参股同一家村镇银行,在某些村镇银行形成了具有话语权的股东地位,最终具备了操作甚至控制这些村镇银行的基础。
质押套现
那么,吕奕是如何把已经入股到银行的股金,再次从银行套出的?第一财经记者循着王麟的指点,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是两家同时由吕奕实际控制的“影子公司”,两家公司同时出现在河南汝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汝南农商行”)的股东名单中。
其中,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45万人民币,持有汝南农商行1.79658%股权;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90万人民币,持有汝南农商行3.59316%股权。
不过,两家公司的股金,很快从另一家农商行被“套”了出来。
天眼查信息显示,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1800万股汝南农商行股权,被质押给了河南尉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尉氏农商行”);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持有的900万股汝南农商行股权,则被质押给了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蔡农商行”)。透过股权关系可以发现,尉氏农商行和上蔡农商行的股东中,同样闪现着吕奕所控影子公司的关联公司及相关自然人的身影。
实际上,汝南农商行的188名股东中,与河南新财富集团存在关联的“影子公司”,并非只有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与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丰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丰加公司”)也是汝南农商行股东,持有汝南农商行股权。
丰加公司共有两名股东,分别为陈守永持股95%、袁天真持股5%。
天眼查信息显示,陈守永同时为16家企业的股东或高管,袁天真则同时为17家企业的股东或高管,而且,陈守永、袁天真两人,还同时出现在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其中,陈守永持股90%,袁天真持股10%。
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吕奕承认,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均是由自己实际控制、经营的公司,这一点,也得到了河南新财富集团财务部工作人员付某的证明。
河南丰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先后质押给了三家农商行,其中,被质押给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下称“汴京农商行”)的,有900万股,被质押给汝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有1175万股。汴京农商行的股东中也闪现吕奕所控关联方的影子。
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为开封宋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宋都农商行”)股东,其持有的宋都农商行1899.2896万股股权,于2020年3月被质押给了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杞县农商行”)。
同时“潜伏”在宋都农商行,还有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郑州尚安”),其持有宋都农商行7.82%股权。
天眼查信息显示,这是河南新财富集团的另一家关联公司。新财富集团的大股东兼法人代表余泽峰,曾长期在郑州尚安担任高管。2019年11月,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400万股宋都农商行股权,质押给了河南通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许农商行”)。
为了获取更多融资,2013年时,郑州尚安的两名显名股东朱建伟、王勇,甚至还曾试图把自己持有的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质押给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财经进一步查询发现,无论是通许农商行,还是杞县农商行,这些向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放贷的农商行,其中不少股东的背后,也都活跃着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影子公司的身影。将其持有的某家机构的股权,抵押至其影子股东埋伏的银行,套取出现金,这是吕奕所控公司的惯常手法。
取道信托
除了把持有的部分银行股权质押给其他参股银行,吕奕还会直接以这些“影子公司”的名义,从其他银行直接贷款。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刑事判决书显示,吕奕曾分别以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于2007年至2013年间,先后分别向郑州银行申请贷款,“每个公司当时大概有几千万元贷款,(应该)都是乔均安(郑州银行时任副行长)经手批的,”吕奕述称,为此,他曾先后向乔均安行贿数千万元。
目前,乔均安已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郑州银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则回复第一财经称,吕奕以上述公司名义在郑州银行的贷款状态,目前均为“结清”状态,尚未出现逾期状况。
不过,记者查询发现,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从杞县农商行借出的大部分借款,由于未能及时偿还,杞县农商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金额为4395.63万元。
此外,将持有的银行股权抵押给信托公司,进而获得贷款资金,同样是河南新财富集团的融资方式之一。
第一财经此前曾报道称,2016年及2018年,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旗下“影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开封恒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开封恒亚”)便曾先后将许昌农商行2015.86万股及6314.14万股股权分别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至今显示为有效质押。
此外,上述提及的由吕奕实际控制的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也曾于2016年8月,将其持有9360万股的洛阳银行股权,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在此前后,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还曾试图将其持有的3696万股河北银行股权,质押给国通信托。
同样为吕奕所控制的开封市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曾参股的河南佳森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河南佳森”),则由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怀远农商行”)提供质押担保,先后从从渤海信托获得信托贷款共计4.8亿元。最终,由于河南佳森公司迟迟未能归还贷款本金,怀远农商行将其告上了法庭。
@第一财经 :6月20日上午,当第一财经记者赶往总部位于郑州的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新财富集团”)时,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一楼的大门处,张贴着禹州市公安局于4月25日张贴的封条。
“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6月18日在官网发布公告称。
“现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许昌市公安局也对外发布警情通报称。第一财经之前报道过,警情通报中提及的“吕某”真名为吕奕。
第一财经调查发现,河南新财富集团对于金融机构的渗透,并不局限于村镇银行,还包括一些城商行、农商行。这些银行的股权成为质押贷款的主体,成了吕奕从各金融机构套取资金的工具。概括起来就是:拿着自己持有的A银行的股权,到同样自己持股的B银行去抵押贷款,从而完成套现。
交叉渗透
曾在河南新财富集团下属某公司任职的王麟(化名)告诉第一财经,由吕奕实际控制的影子公司多达上百家,而且,这些影子公司,有着鲜明的特点。
王麟总结,吕奕布局的这些影子公司大致有以下特点: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其他数十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兼任着B公司、C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Y公司的大股东,到了D公司、F公司,又会摇身一变成为小股东,而且,这些影子公司之间,又会层层穿透、交叉持股。但有一点最为明显,就是吕奕只在幕后,他的名字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些公司。
以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为例,第一财经初步统计发现,在该银行15名股东中,与河南新财富集团存在关联关系的,便至少有5家。
而宋都农商行的高管名单中,则至少活跃着三名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有着关联关系的高管:吕虎,宋都农商行董事,其持有河南新银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而河南新银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则是河南新财富集团;乔永纲,宋都农商行董事,工商信息显示,其不仅担任着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还同时在其他7家公司持有股份,2020年3月,由乔永纲担任执行董事并持股63.4%的河南盈福祥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205.0512万股宋都农商行股权,质押给了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新财富集团另一名高管,也在宋都农商行董事担任董事。
“外人(如果)不知内情,可能很难发现其中的联系,但其实我们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在河南新财富集团任职期间,开始有高管找到王麟,希望他出任某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王麟担心风险,最终选择了离职。但他发现,河南新财富集团的业务模式,已经开始成型:找钱参股银行,然后,再把钱从参股银行套出来,高利放贷给其他企业。到了后期,随着直接控制的银行股权越来越多,河南新财富集团甚至直接介入了某些银行的高管任命、董事会成员选举等。
就这样,通过不断参股、质押,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实控人吕奕,开始不断渗透国内多家城商行、农商行,后期,伴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吕奕又开始盯上了村镇银行,并依靠多家影子公司,参股同一家村镇银行,在某些村镇银行形成了具有话语权的股东地位,最终具备了操作甚至控制这些村镇银行的基础。
质押套现
那么,吕奕是如何把已经入股到银行的股金,再次从银行套出的?第一财经记者循着王麟的指点,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是两家同时由吕奕实际控制的“影子公司”,两家公司同时出现在河南汝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汝南农商行”)的股东名单中。
其中,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45万人民币,持有汝南农商行1.79658%股权;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90万人民币,持有汝南农商行3.59316%股权。
不过,两家公司的股金,很快从另一家农商行被“套”了出来。
天眼查信息显示,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1800万股汝南农商行股权,被质押给了河南尉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尉氏农商行”);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持有的900万股汝南农商行股权,则被质押给了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蔡农商行”)。透过股权关系可以发现,尉氏农商行和上蔡农商行的股东中,同样闪现着吕奕所控影子公司的关联公司及相关自然人的身影。
实际上,汝南农商行的188名股东中,与河南新财富集团存在关联的“影子公司”,并非只有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与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丰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丰加公司”)也是汝南农商行股东,持有汝南农商行股权。
丰加公司共有两名股东,分别为陈守永持股95%、袁天真持股5%。
天眼查信息显示,陈守永同时为16家企业的股东或高管,袁天真则同时为17家企业的股东或高管,而且,陈守永、袁天真两人,还同时出现在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其中,陈守永持股90%,袁天真持股10%。
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吕奕承认,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均是由自己实际控制、经营的公司,这一点,也得到了河南新财富集团财务部工作人员付某的证明。
河南丰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先后质押给了三家农商行,其中,被质押给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下称“汴京农商行”)的,有900万股,被质押给汝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有1175万股。汴京农商行的股东中也闪现吕奕所控关联方的影子。
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为开封宋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宋都农商行”)股东,其持有的宋都农商行1899.2896万股股权,于2020年3月被质押给了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杞县农商行”)。
同时“潜伏”在宋都农商行,还有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郑州尚安”),其持有宋都农商行7.82%股权。
天眼查信息显示,这是河南新财富集团的另一家关联公司。新财富集团的大股东兼法人代表余泽峰,曾长期在郑州尚安担任高管。2019年11月,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400万股宋都农商行股权,质押给了河南通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许农商行”)。
为了获取更多融资,2013年时,郑州尚安的两名显名股东朱建伟、王勇,甚至还曾试图把自己持有的郑州尚安商贸有限公司,质押给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财经进一步查询发现,无论是通许农商行,还是杞县农商行,这些向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放贷的农商行,其中不少股东的背后,也都活跃着河南新财富集团及其影子公司的身影。将其持有的某家机构的股权,抵押至其影子股东埋伏的银行,套取出现金,这是吕奕所控公司的惯常手法。
取道信托
除了把持有的部分银行股权质押给其他参股银行,吕奕还会直接以这些“影子公司”的名义,从其他银行直接贷款。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刑事判决书显示,吕奕曾分别以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于2007年至2013年间,先后分别向郑州银行申请贷款,“每个公司当时大概有几千万元贷款,(应该)都是乔均安(郑州银行时任副行长)经手批的,”吕奕述称,为此,他曾先后向乔均安行贿数千万元。
目前,乔均安已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郑州银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则回复第一财经称,吕奕以上述公司名义在郑州银行的贷款状态,目前均为“结清”状态,尚未出现逾期状况。
不过,记者查询发现,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从杞县农商行借出的大部分借款,由于未能及时偿还,杞县农商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金额为4395.63万元。
此外,将持有的银行股权抵押给信托公司,进而获得贷款资金,同样是河南新财富集团的融资方式之一。
第一财经此前曾报道称,2016年及2018年,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旗下“影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开封恒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开封恒亚”)便曾先后将许昌农商行2015.86万股及6314.14万股股权分别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至今显示为有效质押。
此外,上述提及的由吕奕实际控制的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也曾于2016年8月,将其持有9360万股的洛阳银行股权,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在此前后,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还曾试图将其持有的3696万股河北银行股权,质押给国通信托。
同样为吕奕所控制的开封市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曾参股的河南佳森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河南佳森”),则由安徽怀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怀远农商行”)提供质押担保,先后从从渤海信托获得信托贷款共计4.8亿元。最终,由于河南佳森公司迟迟未能归还贷款本金,怀远农商行将其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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