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朋友的睡前故事[超话]##睡前故事##infp#
来听infp讲睡前故事啦!(叉腰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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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夫人窗前的花》文/INFP的秘密花园
“今天早上,又有蜜蜂飞到屋里来了。”
早餐时间,兔子夫人对她的丈夫说。

兔子先生戴着一副笨笨的琥珀眼镜,接过夫人递来的咖啡,眼神没有离开手中的报纸。
他随口回答:“那就安个纱窗吧。今天下班,我去拜托隔壁的年轻兔子。”

听了这话,兔子夫人却发起脾气。
她哼了一声,重重地把餐具放在盘子上,气鼓鼓地说:
“不用了,我自己去。”

说完,她就跑回屋里,关上门。
兔子先生惊讶地望着房门,提高声音,问:“你不吃了?这饭还没动多少呢。”

兔子夫人尖利的嗓音从门缝里蹿出来:
“去上你的班吧!”

这叫兔子先生摸不着头脑。
不过,他耸了耸肩,只把它当作是春天动物的生理反应,卷起报纸,整整领带,就拎着皮包上班去了。

兔子先生在一家报社上班。但是,他不是编辑,也不是作家。
他的工作是为总编辑整理每日的来信,按照内容分门别类。这日渐养成了他严谨乃至刻板的性格。

一天的工作就在重复单调的拆信、收信中度过。

兔子先生的每一天几乎都是如此。
等到下班铃一响,兔子先生就又拎起皮包,不紧不慢地踏上回家的路。

只不过,今天他在路上碰见山羊邻居。山羊为了炫耀自己的新车,非要载他一程。兔子先生因此到家早了一些。

终于辞别夸夸其谈的邻居,他刚刚松了口气,推门一看,又差点背过气去——

他竟然看见自己的夫人,和隔壁年轻的小兔崽子站在一起,有说有笑。
那该死的公兔手里——还拿着一朵花?

听见他进门,两只兔子立刻转过头来。

兔子夫人看见他,立即收起笑容,冷淡地躲到屋里去了。
那只年轻小兔子见她走了,也无所谓地耸耸肩,随手捏着失去用处的花朵,走向门口。

“纱窗装好了,先生。您的夫人付过钱了。”
小兔子边走边说,那事不关己的模样让兔子先生气得牙痒痒。

兔子先生忍无可忍,一把将花从他手里夺过来,重重摔在地上。

“别给我摆脸色!”
他揪起小兔子的领子,压低声音咆哮:“你这个无耻的家伙,我会让你后悔的!”

小兔子却讶异地瞪大了眼。不过,他很快想通其中的误会,笑了笑。

“我对您或者尊夫人都不感兴趣。”
他轻松地拿开兔子先生的手,一边说:
“不过,比起嫉妒别的动物,您是否应该找找自身的原因呢?”

说完,他就扬长而去。
徒留兔子先生对着掉在地上的花朵,陷入苦闷的沉思。他身上,究竟有什么原因?……

又过了一会儿,兔子夫人从房里出来,准备做晚饭。
可是,一看见躺在地上的花朵,她便尖叫一声,小心翼翼地将它捡起来,拭去灰尘。

兔子先生看了,心里颇不是滋味,便说道:
“不就是一朵花,别人给的,就这么值得爱惜吗?”

兔子夫人震惊地望着丈夫,眼中渐渐盈起泪水。
紧接着,她的表情从惊怒转为悲哀,最后望了兔子先生一眼,便抱着花朵,又钻回房间去了。

那一眼中的深深失望,让兔子先生惊慌失措起来。
他虽然仍不知自己有什么不对,却再也顾不上置气,连忙跟进她屋里。一进门,就被一本厚厚的书砸了一脸。

“你走开!”兔子夫人哭泣着叫喊,“别再来见我!”

相处了这么多年,他怎会不知夫人只是在说气话。
兔子先生揉着被眼镜框硌疼的鼻梁,顾不上整理仪表,赶紧定睛翻看这本书:

原来,这是他当初追求夫人时做的。
每年春天,他都会收集森林里每一种花,做成美丽的干花,夹在书里。她也正是被他这种坚持不懈的情意感动,才开始同他恋爱,最终结成婚姻。

可是后来,一起生活得久了,他就慢慢忘记了这些小浪漫。

他忽然想到什么,转头一看,就在他们日夜起居的窗外,洁白的玉兰花灿烂地开放,吸引了诸多飞舞的蜜蜂。
只不过,此时它们都被严密地挡在纱窗外面了。

兔子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他捧着书,诚心诚意地向夫人道歉:
“我错了。明天一早,我就把纱窗拆掉。不仅这样,我还会去市场买很多很多花——我们把门口的土地翻成花园,怎么样?”

夫人望了他一眼,见到他眼镜歪斜、眼角水润的模样,不禁破涕为笑。
“你就知道给我添麻烦。”她嗔道,“每天照顾你还不够,还要叫我照顾花儿。”

“那就我们一起。”

兔子先生说着,放下书本,坐到夫人身边。
他握住她的手,望着她美丽的面容,还有饱含柔情的双眼,真诚地说:

“我照顾你,你也照顾我。我们一起照顾那些花。……你的眼睛比一万朵花加起来都要美,亲爱的。我有多久没这么看着它们了?”

他说着,便将手掌抚上她的脸庞。
兔子夫人红了脸,悄悄别开脑袋,身体却倚靠进他的怀抱里。

窗外,蜜蜂仍不知疲倦地飞舞着。花朵飘出芳香,一直飞到春天所在的地方去了。

【酒里的风雅】前几天,负责社区工作的片警在小区群内发布了一条消息,提醒大家注意,当天辖区内发生4起警情,其中3起与醉酒有关,有的因为喝多了酒,在出租车上呕吐,与的哥发生纠纷,有的醉倒在车库不能回家,说不清家住何方,民警都及时出警妥善处理。民警特别提示:家有“酒鬼”的要注意了,酒后误事、酒多伤身、酒大出糗、酒狂违法。
  酒被认为乃风雅之事,主要因为有那么一批好酒的文人墨客,酒后还能妙笔生花,写出一篇篇花团锦簇的诗词歌赋,或者留下一段段才子佳人诗酒唱和的浪漫故事。传来传去,不断美化神化,酒几乎成了风雅的代名词。其实,酒喝多了,喝醉了,喝乱套了,哪还有什么风雅。要想从酒里找风雅,切忌照着葫芦画瓢,以免贻笑大方。
  喝酒的历史,无论中外都是源远流长。中国造酒起源于何时,一种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大禹时期的仪狄造酒。仪狄成功造出酒来,自然喜不自禁,赶紧奉献给大禹品尝。不过,大禹喝过之后,不仅没有嘉奖仪狄,反而疏远了他。理由呢?大禹认为,酒虽然让人“饮而甘之”,但这种感觉容易让人失掉节制,容易使人忘乎所以,而且,大禹还判断,将来一定会出现因为饮酒无度而误国的国君。大禹于是不再喝酒。《战国策》中记载,大禹“遂疏仪狄而绝旨酒”。这个传说,固然是为了表现大禹的圣明,我觉得更似后人借以表达对酒爱恨交加的纠结心态。
  美酒酿造出来,最初用于祭祀。祭祀中用酒的原则,以淡为美。复旦大学教授郭晓东介绍,《周礼》中有“五齐三酒”之说。祭祀用酒,以“五齐”为主,“三酒”只起到配角的作用。在祭祀中所体现的是贵薄贱厚的原则,越是味薄之酒,在祭祀中地位越高,越好喝的酒,在祭祀中的地位则越低。之所以如此,有两个原因:一是重古善质。《礼记·礼运》记载:“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从这个记载看,“玄酒”地位最重要,而“澄酒”地位最低。按照郑玄的注释,“玄酒”即水。酒越醇厚,离神越远,在祭祀中地位最卑,“玄酒”的地位反而最高。二是善质不尚味。祭祀之中,神明享德而不享味。《礼记·乐记》所谓“食飨之礼,非致味也”。这一原则对祭祀之人也同样有效,即“示民不贪淫于味”。
  后世以来,随着酒被赋予更多政治教化的意义,酒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展,逐渐从祭祀进入世俗生活。至汉魏时期,酒风早已大盛,举行宴会聚会,酒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角色。对于文人而言,不加节制地喝酒,反而成了超凡脱俗的“风度”。“竹林七贤”标榜名士风流,他们常常因“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出格言行为世人侧目。有时候为了全身远祸,他们就把喝酒当成保护自己的一个幌子。比如阮籍,辞掉更重要的职位,去当步兵校尉这个小官,只是因为这个职位“厨中有贮酒数百斛”。仅就此事看来,他似乎就是个嗜酒如命的“酒鬼”,但是,如果联想一下他的处境和心态,他喝酒似乎又有很多不可言说的苦闷。按《晋书》记载,司马昭为了拉拢阮籍,曾为自己的儿子向阮籍的女儿提亲,阮籍心里不同意这门婚事,但又不敢明目张胆地拒绝,只好喝酒装醉,他每天都是酩酊大醉,以至于“醉六十日”,这门亲事“不得言而止”,最终不了了之。
  酒可为文人添五彩笔,也可为武将壮英雄胆,只是,酒的作用并非一直正向——喝酒还容易误事。
  拿文人来说,李白是诗仙,也是酒仙,最终因为酒喝多了,言行无状,令宦官高力士脱靴,被逐出朝廷。
  以武将为例,这种情况也很多。比如张飞,按《三国演义》描述,张飞好酒,只是因为喝酒屡屡误事。曹操用荀彧“驱虎吞狼”之计,让刘备攻打袁术,以促成刘备与吕布相争的局面。刘备命张飞把守徐州。行前,刘备一再叮嘱张飞不得饮酒,张飞自己也承诺,守城期间坚决不喝酒。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戒住。他不仅自己醉酒,还强逼“从天戒,不饮酒”的曹豹喝酒,因为曹豹不喝又令鞭打五十。曹豹气愤不过,当夜修书一封,急让吕布派兵攻打徐州。曹豹是吕布的老丈人。吕布听说老丈人受了欺负,如何能忍,立即兴兵夜袭。吕布兵至,张飞“正醉卧府中,左右急忙摇醒”。张飞仓促间披挂上马,但“酒犹未醒,不能力战”,只好仓皇出逃。这一战,不仅徐州失守,连刘备的家眷也都落到吕布手中。这醉酒的代价不可谓不大。
  而张飞之死,也与酒密切相关。为了替关羽报仇,他命令手下三日内置办大量白旗白甲,欲三军挂孝伐吴。手下的人请求宽限时日,以筹措材料。张飞不允,且下了死命令,完不成就把他们斩首示众。这些人没办法,只好先下手为强,在张飞醉卧帐中之际,悄悄入内取了张飞性命。
  乍看上去,张飞这些过失,都来源于其性格暴躁、行为粗鲁,但细细分析一下,实际还是与酒存在着莫大的关系。其实,如果不是嗜酒,不是醉酒,这些失误很可能都不会发生,他的人生走向可能完全不同。张飞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不喝酒的张飞,头脑灵活,伶牙俐齿。他口齿伶俐到什么程度呢?《三国演义》中讲了一个故事,吕布派人去山东买了三百余匹好马,半道被张飞劫走一半。吕布大怒,认定这是刘备暗中策划,算起旧账来,这可属于恩将仇报,因为不久前,吕布刚刚辕门射戟,为刘备解围。面对气势汹汹的吕布,张飞只说了一句话,就把吕布噎得说不出话来。张飞说:“我夺你马你便恼,你夺我哥哥的徐州便不说了!”张飞这话,也属于算旧账。当初,吕布走投无路,无人敢收留他,投奔刘备,刘备收留了他。但是,吕布不但没有知恩图报,反还夺了刘备的地盘。所以,张飞这句话,直接让吕布哑口无言。这话可真是一句顶一万句,不仅话头上占了上风,情理上也占了上风。显然,不喝酒的张飞,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张飞。如果张飞一直保持这么清醒,这么睿智,那才真是一个可怕的张飞!
  正是察觉有人会如此“贪淫于味”,因酒乱了正道,嗜酒误了正事,历代常有禁酒之举。而民间围绕着饮酒,也留下诸多逸闻趣事。比如,那些贤内助,为了让自己的丈夫在外少喝酒,可谓各出奇招。五代后周时有一位扈载,后来中了状元,官至监察御史。出仕之前,他的夫人特别反对他出去参加一些酒友的聚会。扈载又特别惧内,每次出去都要先请假。夫人跟他约法三章。如果喝酒的地方离家近,就滴水于地,在水干前必须回家。如果离家比较远,就点上一支香,用手指甲掐上个记号,香烧到记号之前就要赶回家。有一次,扈载出去参加聚会,刚喝了不一会儿,就显得神色不安,准备先告辞回家。朋友自然了解内情。这次,这帮“损友”出了个损招,说扈载急着先走,无非是担心“砌水隐形、香印过界”,这种行为应当罚酒,于是提议各以水、香为题,撰写新句一联,每一位完成联句,扈载就要喝酒一大杯。结果,扈载连续喝干了“六七巨觥,吐呕淋漓”。这件事,明代蒋一葵《尧山堂外纪》有记载。但这次聚会扈载在外是否超时,回家是否受到夫人责罚,文中并未详述。想来这之后扈载再出去,也必是心有余悸。夫人如此要求自己的丈夫,自然还是担心丈夫在外饮酒无度,失了风雅,乱了德行。猜想一下,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贤夫人,没有如此严格的约束,扈载能不能中状元,还真难说。
  从古到今,围绕着酒留下很多佳话,但毕竟并非每个人都是“酒中八仙”,喝到出糗的、喝酒误事的,实实在在也不少。尤其现在又临近春节,家人团圆,走亲访友,同学聚会,很多场合可能都少不了酒的点缀,但是,面对好酒、美酒,要记得该收口时就收口。特别要清楚三点,一是别自恃酒量大,二是别轻视低度酒,三是醉酒会误事。一旦因酒误事,千万别怪罪酒,从自身找原因就对了。就如同唐代孟郊《酒德》诗中所说:“罪人免罪酒,如此可为箴”。如果怪酒不怪人,不知道反思因何喝多了,那确实是“酒德”有问题了。(大众日报)

【欣赏】马歇尔·普鲁斯特:年轻女孩(小说)

一天,我正在沙滩边聚精会神地走着,突然看到,如两只正欲展翅的海鸟一般,有两个年轻的女孩,或者说两个年轻的女人,她们那不熟识的外貌和风度,倨傲且从容的步伐,无疑是两个我从未见过的陌生人;她们不看向任何人,当然也没有注意到我。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没有再见到她们,这也证实了我的感觉:他们只是路过我们这座滨海小镇,这里的每个人都彼此相识,过着同一种生活,一天相约四次玩千篇一律的幼稚沙滩游戏。但是又过了几天,我看到了五六个同类型的女孩,她们聚集于停在沙滩边的一辆豪华马车旁。马车里的女孩正向其他人告别,那些女孩也赶紧骑上系在一旁的马背,匆匆离开了。我觉得自己认出了那天走在沙滩上的两个女孩之一,尽管并不确信,但是这次她的的确确就在我面前,一头红发,淡色且美丽的眼睛停留在我身上,鼻翼在风中颤动,那顶同海鸥在风中展翅般的帽子,正在她那头红色鬈发上摩挲着。她们离开了。
此后,我时不时就能见到她们。其中的那两个女孩我已经能够分辨出来,我希望能一直见到她们。有时偶遇到这个奇怪的团体,发现她们不在其中,我便会感到难过。然而我既不知道她们来自哪里,也不知道她们何时会到这,也就从来不会期望她们的出现,不会痴心渴望见到她们,所以当她们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甚至紧张地忘记了喜悦。她们都是当地显贵的女儿或侄女,这些家庭是一些贵族,或者是有钱且掺上了贵族气的家庭,他们一年里来C过上几周。她们并不住在镇子里,有些人的宅邸非常近,不过几公里远,她们经常在这个时节来到沙滩边。当然,她们的圈子中并非每个人都如此高贵,但因为形成一个团体的缘故,所有人都被赋予了一种独特的优雅、精致、机敏,一种带有轻蔑的骄傲,因此,在我的世界中,她们是和其他女孩完全不同的存在。对于我来说,她们的穿着实在太过非凡,我不知如何用言语去形容,这或许也能简单地说明一点:她们打发时间的那些活动,像骑马,高尔夫,网球——都是我的朋友所陌生的。她们通常会穿着骑马裙,高尔夫球装,或是网球裙。或许她们的活动离沙滩很远,她们只是偶然来到这里,遵从某种我不知晓的规程——例如,在这天打完高尔夫球后,T府上没有舞会这类的——她们只停留很短一段时间,就像访问一个被征服的国家,她们屈尊而来,带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的,至多一个傲慢无礼的眼神,那是在说“你不属于我的世界,”有时她们甚至还会不加掩饰地彼此交换笑容,那表示“看他们这副德性!”

我们的老朋友T先生总是痛斥她们无礼的行径。妈妈则不然,她对她们毫不在意,像多数有智慧的人那样,她甚至惊讶于有人竟会把时间浪费在不认识的人身上,去想对方到底礼不礼貌。她觉得这些女孩是粗俗的,但完全不在乎她们会如何想她。说老实话,我没有妈妈那样的哲学思想,痴心希望——不说哪怕认识她们,至少让她们对我有一个好印象。只要她们知道了我的叔叔是S.A.最好的朋友,是盖尔芒特公爵。一开始如果妈妈不是想要呼吸呼吸海边的空气,而是去盖尔芒特府上的话,我们本来已经在那了,公爵邀请过我们到他家!哈!如果这点能够写在我脸上,如果有人能够告诉她们这点,如果公爵有想过来这呆上几天,把我介绍给她们的话!可惜现实是,就算盖尔芒特公爵来了,她们也只会把他看作中产阶级的一员,一个穿着朴素的老人,他的礼貌在她们眼里或许表示为一种平民出身,她们会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她们并不认识他,因为她们来自于一个兀自闪耀的世界,但它实际上并非如此。我想不到盖尔芒特公爵怎么才能帮我与她们建立起联系,就算他寻求最平凡的朋友的帮助。她们的父亲不过是些富商、省里小部分有名气的人,或是近来才被冠以贵族之名的商人。

T先生知道她们中一些人的父亲来自哪里,对他来说,他们都是非常出色的人物,尽管起家时的地位与他极其相似,但将来的人生会比他显赫得多。有两次,我看见他和曾出现在女孩身边的一些人亲切交谈,这些人肯定和她们有关系。发现这点之后,我立马变得狂热起来,我想,就算不能自己去和她们结识,也可以通过交往她们身边熟识的人来获取注意。(我那时还不知道T先生喜欢大谈特谈她们的粗鲁。)突然,我感到自己对T先生产生了一种深刻的友谊,变得无比喜爱他,在得到了妈妈的许可后——她完全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我给他买了一支照他自己的节俭绝不会买的烟斗。一天,我发现女孩们在沙滩上,而我恰好离T的房子不远。但在进他家之前,我赶忙回家梳理了一下头发,戴上哥哥的粉色领带,擦了点妈妈的粉来掩盖脸上较为明显的粉刺。我带上了妈妈的遮阳伞,因为它的柄是玉制的,这让我显得富贵。

“T先生,我请求你陪我到沙滩边小走一会儿。”
“但是为什么呢,我的朋友?”

“我不知道。我是多么喜欢你,那能够让我开心。”

“那好吧,如果你想的话,但请等一等,因为我必须写完一封信。”

他嘲笑了我的遮阳伞,希望我把它留在他家里;我把伞夺了回来,说是妈妈让我必须带上它以防晒伤。为了心中的渴望,我已经变成一个可恶的骗子。“哦,但愿你不是非得写完你的信不可!”我对自己说,那些女孩会走的,我催他快点,我要疯了。突然,我从窗户里看见那六个年轻女孩(那天她们都来了——这实在太好了)正在收拾她们的东西,呼喊她们的狗,准备离开了。我央求他快点,但他不理解我为什么这么固执,我们走出去时,沙滩上已经空无一人,泪水开始浮现,我感觉到一种残忍,粉色的领带、梳理好的发型、脸上的粉末,还有这把遮阳伞,都成了无用的美。

我不想再呆在沙滩上了。我陪T先生到邮局去,他寄出了他的信,回来的路上,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和那六个女孩迎面相遇,她们停好了马车和马匹,准备去购物。我抓住T先生的胳膊,这样她们就能清楚地看见我和他是一块儿的,我热切地说起话来,希望她们能注意到我们,并且为了不错失这次机会,我向T先生提议一起到时装店去买些东西;与此同时,我解开了自己的大衣,以便她们能看到我的粉色领带,我摘下帽子展示出鬈发来,悄悄看了眼镜子,确保脸上的粉没有花掉而露出粉刺,然后我握住遮阳伞的顶端打着转儿,展示出玉柄的光彩。我把自己吊在T先生的胳膊上,过于想表现出我俩亲密的样子,并且激动地喋喋不休。突然间,我发现她们都在盯着我们看,我必须承认,遮阳伞似乎没有产生我所期望的效果,换句话说,没有向她们证明我和某个认识她们家的人关系紧密,我把自己完全放倒在T先生怀里,抱住了他。我觉得自己听到了年轻的人群中传来的轻微笑声;我转过身,用一种惊讶且优越的神态盯住她们,像是第一次注意到她们那样。
与此同时,T先生向其中两个女孩的父亲打了招呼,他是来找女儿的。虽然这位父亲碰了碰帽尖,非常礼貌地做出了回应,但他的女儿们,T先生也向她们致以问候,却只是粗鲁地看着他,然后转过身对朋友笑了。实际上,近几年来,这位父亲也认为,T先生虽是一位体面人,但毕竟不是他那个世界的一员。至于这些女孩,她们认为自己一直以来都属于她们父亲所在的那个世界,她们把那个世界——有年老的法务官,饼干大王,假山制造商,韦塞勒女子爵等等——看作宇宙中最独特的存在,或者至少也不落其次,属于C伯爵的那个世界,她们曾在拜访韦塞勒女子爵时,在她家的马道上见过一次C伯爵,他对她们说,“你好,年轻的女士们。”想一想T先生,带着他的宽边草帽,常常搭电车,没有浅色领带、马匹和灯笼裤,不过是一个她们无需回应问候的普通人。“这些孩子的教养多糟啊!”T大叫道。“她们不知道,如果不是我的话,她们的父亲不会有他的宅子,也不会有他的婚姻。”但他还是为她们的父亲辩护,认为他是位正直的人。那位父亲或许不像他的妻女一样无理,但T觉得可笑的是,他喜欢穿着马裤和韦塞勒女子爵在沙滩边散步。尽管如此,他礼貌地向T先生打了招呼。

我有种模糊的感觉,这份问候收效甚微,但因为一种智慧——这种智慧我父亲和母亲也有,尽管形式上不同,我知道,在更大程度上,我是没法抱怨的。我处于认识这两个女孩父亲的朋友的优势地位,我期望她们看见我和他在一起,她们也确实看见了。她们知道了我想让她们知道的,或许多亏了可笑作为一种印象,这会镌刻在她们记忆当中。我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如果我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接近她们,根本就别无他法了。她们知道了她们需要知道的,这对我来说就是一种形式的公平。这些女孩意识到了我所处的优势地位。这就是公平。如果她们没怎么认识到这点,或把它看成是一种缺点,那说明被我看作优势的东西,对她们来说并非如此。那同样意味着我没什么好遗憾的。我已经尽我所能梳理好了头发,她们也看见了,她们还看见了玉制的遮阳伞,这给了她们我富贵的印象,因为妈妈都只有向外婆提出请求后才可以使用这把伞;她发觉这把伞对她来说太华丽了,对我们的地位来说也太奢侈了。因此,我再没什么可抱怨的了。打的粉遮住了我的粉刺,粉色领带紧紧地系在衣领上,镜子中我看起来足够迷人,一切都处于最好的状态下。我回到家中,失望又满意,我不再是个无名之辈,至少她们现在能够认出我,我有了一个身份,我是那个带着遮阳伞的男孩,尽管在她们眼中,与T先生的友谊没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我们走在街道上有悬铃木遮荫的那一侧回家,枝叶下有点心店、海产店的橱窗,有射击场,旋转木马,电车从海边驶来,穿过路上的树木,通往乡村,经过在阳光下闪耀的体育场。我们到了C子爵那儿,他在C短暂地停留几周,正和女儿们走在回家的路上——就是那群特别的女孩中的两个,或许是最美的两个,其中之一就是那个令人瞩目的红发女子。他暂时停住脚步,和我们交谈起来,面对这幅场景,我的心脏突突直跳,甚至没法去感受这份意料之外的喜悦。C子爵提议大伙一起散步,然后T先生把我介绍给了他。子爵又把我介绍给了他女儿。我惊讶地发现,如今存在于我的世界中的这两个女孩,并非那么庄严,红头发的女孩伸出手,面露微笑,看着我说,“我在C见过你几次。很高兴认识你。”我确定她片刻前还带着傲慢的眼神在笑。随后,我们分别了,第二天,我在不得不退到路边让车的短暂时刻里,认出了挤在车上的那个大团体,红头发的女孩冲我微笑,好像我们是两个老友一样,她做出一个小小的手势给我打招呼,我没来得及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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