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认知中对于公共事务的评价,大多数存在于人脑之中,但很多东西都随在过载的信息量被遗忘在脑后了(乌衣女、ts),也许百年之后,它所向我们传递的都是正向,甚至曾经发生的事情被弱化,但在自我的认知中,要永远记得事情本来的样子,也是这样,更要主动参与社会记录。 这是作为经历者,对于真实历史最大的还原。
“刑行”联动 守护好百姓的“药罐子”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工作座谈,就该局查处涉及辖区部分医疗机构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案件进行了解,尤其对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实施治疗的案件进行研讨。在了解此类案件查处流程、行政执法证据规格等情况后,检察官从刑事犯罪的角度,对治疗单、行政执法记录单、进货单据、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资质等证据的证明逻辑提出法律意见,为完善两法衔接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案件,既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以没有医治功能的非药品冒充药品导致人民群众贻误治疗时机,进而威胁到生命健康,也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下一步南明区检察院将加强同行政机关的联系,进一步畅通刑事侦查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渠道,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执法司法脱节,并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形成固定的工作联席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工作座谈,就该局查处涉及辖区部分医疗机构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案件进行了解,尤其对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实施治疗的案件进行研讨。在了解此类案件查处流程、行政执法证据规格等情况后,检察官从刑事犯罪的角度,对治疗单、行政执法记录单、进货单据、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资质等证据的证明逻辑提出法律意见,为完善两法衔接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案件,既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以没有医治功能的非药品冒充药品导致人民群众贻误治疗时机,进而威胁到生命健康,也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下一步南明区检察院将加强同行政机关的联系,进一步畅通刑事侦查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渠道,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执法司法脱节,并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形成固定的工作联席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年前我对社会学&人类学的理解仅限于“那是M学长选择的专业”,后来好几位朋友也陆续选择了它,改变才在我身上发生。记得萱萱坐在小卖铺的凳子上用方言和老人们聊鬼神故事的冬天;记得她如河流般真诚、朴素、漫长的访谈记录,一部家族史,一段村庄史,一帧社会史;记得夏夜里在一茶餐厅,积雨云给我们讲广东的庙、瑶族道教信仰的分别……昨天看到tt的某个调研题目——我好久以前感叹过如果自己是社人学子,一定会很想做这个题——遂去问能否看到成果,也得到了同意……这样,幸福……有大家的陪伴,我将一直这样成长下去吧,甚至也可以独立地成长吧!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