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思考问题的八层境界】
所谓学问,就是对问题说得出道理,有自己的想法。想法似乎人人都是有的,但又等于没有。因为大多数人的头脑杂乱无章,人云亦云,对于不同的观点意见,他都点头称是,等于没有想法。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做学问,走上现在这条路,只是因为我喜欢提问题。大约从十四岁开始,总有问题占据在我的心里,从一个问题转入另一个问题,一直想如何解答,解答不完就欲罢不能,就一路走了下来。提得出问题,然后想要解决它,这大概是做学问的起点吧。
以下分八层来说明我走的一条路:
● 第一层:因为肯用心思所以有主见(形成主见)
用心想一个问题,便会对这个问题有主见,形成自己的判断。
说是主见,称之为偏见亦可。我们的主见也许是很浅薄的,但即使浅薄,也终究是你自己的意见。
许多哲学家的哲学也很浅,就因为浅便行了,胡适之先生的哲学很浅,亦很行。因为这是他自己的,纵然不高深,却是心得,而亲切有味。所以说出来便能够动人,能动人就行了!他就能自成一派,其他人不行,就是因为其他人连浅薄的哲学都没有。
● 第二层:有主见乃感觉出旁人意见与我两样(发现不能解释的事情)
有主见,才有你自己;有自己,才有旁人,才会发觉前后左右都是与我意见不同的人。
这时候,你感觉到种种冲突,种种矛盾,种种没有道理,又种种都是道理。于是就不得不第二步地用心思。
面对各种问题,你自己说不出道理,不甘心随便跟着人家说,也不敢轻易自信,这时你就走上求学问的正确道路了。
● 第三层:此后看书听话乃能得益(融会贯通)
从此以后,前人的主张、今人的言论,你不会轻易放过,稍有与自己不同处,便知道加以注意。
你看到与自己想法相同的,感到亲切;看到与自己想法不同的,感到隔膜。有不同,就非求解决不可;有隔膜,就非求了解不可。于是,古人今人所曾用过的心思,慢慢融汇到你自己。
你最初的一点主见,成为以后大学问的萌芽。从这点萌芽,你才可以吸收养料,才可以向上生枝发叶,向下入土生根。待得上边枝叶扶疏,下边根深蒂固,学问便成了。
这是读书唯一正确的方法,不然读书也没用处。会读书的人说话时,说他自己的话,不堆砌名词,不旁征博引;反之,引书越多的人越不会读书。
● 第四层:学然后知不足(知道不足)
用心之后,就知道要虚心了。自己当初一点见解之浮浅,不足以解决问题。
学问的进步,不单是见解有进步,还表现在你的心思头脑锻炼得精密了,心气态度锻炼得谦虚了。心虚思密是求学的必要条件。
对于前人之学,总不要说自己都懂。因为自己觉得不懂,就可以除去一切浮见,完全虚心地先求了解它。
遇到不同的意见思想,我总疑心他比我高明,疑心他必有我所未及的见闻,不然,他何以不和我作同样判断呢?疑心他必有精思深悟过于我,不然,何以我所见如此而他所见如彼呢?
● 第五层:由浅入深便能以简御繁(以简御繁)
你见到的意见越多,专研得愈深,这时候零碎的知识,片段的见解都没有了;心里全是一贯的系统,整个的组织。如此,就可以算成功了。到了这时候,才能以简御繁,才可以学问多而不觉得多。
凡有系统的思想,在心里都很简单,仿佛只有一两句话。凡是大哲学家皆没有许多话说,总不过一两句。很复杂很沉重的宇宙,在他手心里是异常轻松的——所谓举重若轻。
学问家如说肩背上负着多沉重的学问,那是不对的;如说当初觉得有什么,现在才晓得原来没有什么,那就对了。道理越看得明透,越觉得无甚话可说,还是一点不说的好。心里明白,口里讲不出来。
反过来说,学问浅的人说话愈多,思想不清楚的人名词越多。让一个没有学问的人看见,真要把他吓坏了!其实道理明透了,名词便可用,可不用,或随意拾用。
● 第六层:是真学问使有受用(运用自如)
如果外面或里面还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那学问必是没到家。如果学问已经通了,就没有问题。
真学问的人,学问可以完全归自己运用。假学问的人,学问在他的手里完全不会用。
● 第七层:旁人得失长短二望而知(一览众山小)
学问里面的甘苦都尝过了,再看旁人的见解主张,其中得失长短都能够看出来。这个浅薄,那个到家,这个是什么分数,那个是什么程度,都知道得很清楚;因为自己从前也是这样,一切深浅精粗的层次都曾经过。
● 第八层:自己说出话来精巧透辟(精辟通透)
思精理熟之后,心里就没有一点不透的了。
以上文字摘自梁漱溟1928年在广州中山大学的讲演。在此次演讲结束时,梁先生说:
现在把上面的话结束起来。如果大家按照我的方法去做功夫,虽天分较低的人,也不至于全无结果。盖学至于高明之域,诚不能不赖有高明之资。然但得心思剀切事理,而循此以求,不急不懈,持之以恒者,则祛俗解蔽,未尝不可积渐以进。而所谓高明正无奥义可言,亦不过俗祛蔽解之真到家者耳。此理,前人早开掘出以遗我,第苦后人不能领取。诚循此路,必能取益;能取益古人则亦庶几矣。
他说,至于我个人,于学问实说不上。上述八层,前四层诚然是我用功的路径;后四层,往最好里说,亦不过庶几望见之耳——只是望见,非能实有诸己。少时妄想做事立功而菲薄学问;二三十岁稍有深思,亦殊草率;近年问题益转入实际的具体的国家社会问题上来。心思之用又别有在,若不如是不得心安者。后此不知如何,终恐草草负此生耳。末了,我要向诸位郑重声明的:我始终不是学问中人,也不是事功中人。我想了许久,我是什么人?我大概是问题中人!
https://t.cn/AiQlrqf9
所谓学问,就是对问题说得出道理,有自己的想法。想法似乎人人都是有的,但又等于没有。因为大多数人的头脑杂乱无章,人云亦云,对于不同的观点意见,他都点头称是,等于没有想法。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做学问,走上现在这条路,只是因为我喜欢提问题。大约从十四岁开始,总有问题占据在我的心里,从一个问题转入另一个问题,一直想如何解答,解答不完就欲罢不能,就一路走了下来。提得出问题,然后想要解决它,这大概是做学问的起点吧。
以下分八层来说明我走的一条路:
● 第一层:因为肯用心思所以有主见(形成主见)
用心想一个问题,便会对这个问题有主见,形成自己的判断。
说是主见,称之为偏见亦可。我们的主见也许是很浅薄的,但即使浅薄,也终究是你自己的意见。
许多哲学家的哲学也很浅,就因为浅便行了,胡适之先生的哲学很浅,亦很行。因为这是他自己的,纵然不高深,却是心得,而亲切有味。所以说出来便能够动人,能动人就行了!他就能自成一派,其他人不行,就是因为其他人连浅薄的哲学都没有。
● 第二层:有主见乃感觉出旁人意见与我两样(发现不能解释的事情)
有主见,才有你自己;有自己,才有旁人,才会发觉前后左右都是与我意见不同的人。
这时候,你感觉到种种冲突,种种矛盾,种种没有道理,又种种都是道理。于是就不得不第二步地用心思。
面对各种问题,你自己说不出道理,不甘心随便跟着人家说,也不敢轻易自信,这时你就走上求学问的正确道路了。
● 第三层:此后看书听话乃能得益(融会贯通)
从此以后,前人的主张、今人的言论,你不会轻易放过,稍有与自己不同处,便知道加以注意。
你看到与自己想法相同的,感到亲切;看到与自己想法不同的,感到隔膜。有不同,就非求解决不可;有隔膜,就非求了解不可。于是,古人今人所曾用过的心思,慢慢融汇到你自己。
你最初的一点主见,成为以后大学问的萌芽。从这点萌芽,你才可以吸收养料,才可以向上生枝发叶,向下入土生根。待得上边枝叶扶疏,下边根深蒂固,学问便成了。
这是读书唯一正确的方法,不然读书也没用处。会读书的人说话时,说他自己的话,不堆砌名词,不旁征博引;反之,引书越多的人越不会读书。
● 第四层:学然后知不足(知道不足)
用心之后,就知道要虚心了。自己当初一点见解之浮浅,不足以解决问题。
学问的进步,不单是见解有进步,还表现在你的心思头脑锻炼得精密了,心气态度锻炼得谦虚了。心虚思密是求学的必要条件。
对于前人之学,总不要说自己都懂。因为自己觉得不懂,就可以除去一切浮见,完全虚心地先求了解它。
遇到不同的意见思想,我总疑心他比我高明,疑心他必有我所未及的见闻,不然,他何以不和我作同样判断呢?疑心他必有精思深悟过于我,不然,何以我所见如此而他所见如彼呢?
● 第五层:由浅入深便能以简御繁(以简御繁)
你见到的意见越多,专研得愈深,这时候零碎的知识,片段的见解都没有了;心里全是一贯的系统,整个的组织。如此,就可以算成功了。到了这时候,才能以简御繁,才可以学问多而不觉得多。
凡有系统的思想,在心里都很简单,仿佛只有一两句话。凡是大哲学家皆没有许多话说,总不过一两句。很复杂很沉重的宇宙,在他手心里是异常轻松的——所谓举重若轻。
学问家如说肩背上负着多沉重的学问,那是不对的;如说当初觉得有什么,现在才晓得原来没有什么,那就对了。道理越看得明透,越觉得无甚话可说,还是一点不说的好。心里明白,口里讲不出来。
反过来说,学问浅的人说话愈多,思想不清楚的人名词越多。让一个没有学问的人看见,真要把他吓坏了!其实道理明透了,名词便可用,可不用,或随意拾用。
● 第六层:是真学问使有受用(运用自如)
如果外面或里面还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那学问必是没到家。如果学问已经通了,就没有问题。
真学问的人,学问可以完全归自己运用。假学问的人,学问在他的手里完全不会用。
● 第七层:旁人得失长短二望而知(一览众山小)
学问里面的甘苦都尝过了,再看旁人的见解主张,其中得失长短都能够看出来。这个浅薄,那个到家,这个是什么分数,那个是什么程度,都知道得很清楚;因为自己从前也是这样,一切深浅精粗的层次都曾经过。
● 第八层:自己说出话来精巧透辟(精辟通透)
思精理熟之后,心里就没有一点不透的了。
以上文字摘自梁漱溟1928年在广州中山大学的讲演。在此次演讲结束时,梁先生说:
现在把上面的话结束起来。如果大家按照我的方法去做功夫,虽天分较低的人,也不至于全无结果。盖学至于高明之域,诚不能不赖有高明之资。然但得心思剀切事理,而循此以求,不急不懈,持之以恒者,则祛俗解蔽,未尝不可积渐以进。而所谓高明正无奥义可言,亦不过俗祛蔽解之真到家者耳。此理,前人早开掘出以遗我,第苦后人不能领取。诚循此路,必能取益;能取益古人则亦庶几矣。
他说,至于我个人,于学问实说不上。上述八层,前四层诚然是我用功的路径;后四层,往最好里说,亦不过庶几望见之耳——只是望见,非能实有诸己。少时妄想做事立功而菲薄学问;二三十岁稍有深思,亦殊草率;近年问题益转入实际的具体的国家社会问题上来。心思之用又别有在,若不如是不得心安者。后此不知如何,终恐草草负此生耳。末了,我要向诸位郑重声明的:我始终不是学问中人,也不是事功中人。我想了许久,我是什么人?我大概是问题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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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每日一练#
1.【答案】D。中公解析: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A项少了父母,排除A;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B项错误;C项继承全部遗产太绝对;《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D项正确。故本题选D。
2.【答案】A。中公解析: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间的行为。本题中只有A选项满足条件。B选项中的高某由于认识到醉驾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而选择了雇佣代驾,法起到了指引当事人行为的作用,为指引作用,C选项为强制作用,D选项为教育作用。故本题答案选A。
3.【答案】D。中公解析: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切活动,都要以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终目的。为人民服务作为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故本题答案选D。
1.【答案】D。中公解析: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A项少了父母,排除A;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B项错误;C项继承全部遗产太绝对;《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D项正确。故本题选D。
2.【答案】A。中公解析: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间的行为。本题中只有A选项满足条件。B选项中的高某由于认识到醉驾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而选择了雇佣代驾,法起到了指引当事人行为的作用,为指引作用,C选项为强制作用,D选项为教育作用。故本题答案选A。
3.【答案】D。中公解析: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切活动,都要以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终目的。为人民服务作为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故本题答案选D。
【女子抱娃被狗撞倒孩子或留后遗症 狗主人拒签协议】
张女士怎么也想不到,女儿会以这样的方式受伤。张女士抱着孩子走在小区被一只宠物狗撞到摔倒,致使孩子摔在地上左腿骨折。尽管目前孩子腿伤已好,医生却称或有留下后遗症风险,张女士希望宠物主人签下一纸协议负责可能存在的后遗症,但遭对方拒绝。
女子被宠物狗撞倒,怀中一岁多女儿左腿被摔骨折
张女士一家居住在城北灞浦五路惠泽居小区,女儿一岁多。“真是飞来横祸。”张女士介绍,事情发生在4月15号下午5点多,当时天下着雨,她怀抱女儿准备出小区,没想到就在刚走到距小区大门几米的地方时,一名年轻男子牵着一条金毛狗,从大门外急匆匆走进小区,金毛狗径直撞在张女士的腿上,张女士摔倒在地,怀中的女儿也狠狠摔在地上。小区监控恰好捕捉到了这一幕,视频中可以清晰看到一个白衣年轻男子牵着一条狗进入小区,狗撞到张女士腿上,张女士摔倒,当时牵狗的男子急忙蹲下询问情况,而路过的一名快递员暂时拉住那条狗。
“当时我的脚崴伤了。”张女士说,在狗主人的陪同下,赶到医院检查并无大碍,但在她检查期间发现女儿无法站立,并且一直哭,经检查,孩子被诊断为左腿胫骨近端骨骺骨折,后在儿童医院进行了打石膏治疗。
孩子腿伤或将留下后遗症,父母希望狗主人签负责协议遭拒
孩子的骨折很快长好了,但医生的一番话却让张女士和其丈夫王先生揪起了心。“医生说,一岁多的孩子正是快速成长的阶段,骨折的损伤可能会影响孩子发育,另外骨骺骨折可导致远端生长紊乱致膝内外翻可能,必须定期复查。”张女士说,在与医生进一步交流中,医生的意思就是除了发育可能受影响外,将来还有可能腿型异常,“她是女孩啊,腿型要是异常了会影响她一生的。”
张女士说,事发生后狗主人态度不错,曾一起到医院,但在后期的复查中,狗主人就不再出现,提到医疗费问题,对方也只说张女士花了多少他会给报销,“但没再掏过钱。”而当夫妻俩提出让对方为孩子可能的后遗症负责时,双方开始出现矛盾。
“孩子是多么无辜啊!将来要真留了后遗症可咋办!”夫妻俩认为,狗主人必须要负这个责任,并提出要和狗主人签一个协议,约定如果将来孩子因为这次骨折而出现了后遗症的负责问题,“我们自然不希望孩子有啥后遗症,小孩子恢复的快,留后遗症的几率也不会大,但总是有可能。”张女士说,没想到会遭到拒绝,狗主人曾发给张女士夫妇的一条短信显示,他认为他已经帮着看好了病,做了该做的事,至于以后就是为人父母的事了。双方为此还曾闹进了派出所,辖区派出所进行调解无效后,建议双方自行协商或诉诸法院,警方将撞倒张女士的无证金毛狗收走。
“狗主人说让我们随便告。”张女士说,双方越闹越僵,目前,张女士夫妇已决定通过诉讼解决此事。
据了解,张女士所住小区为安居工程,但其中住户也有很多人养狗,其中不乏大型犬只。虽然小区物业在每个电梯中都贴有养犬须知,其中规定了具体的遛养时间为早上6点到7点,晚上10点到11点,但不是每个养狗的人都遵守。小区物业也曾参与协调,但没有效果,“我们也只是建议,平时见到狗随意出来,我们也会劝住户把狗带回去,这个规定也没多大约束力。”物业负责人说。
狗主人称愿意协商赔偿,但绝不会签任何协议
那么,狗主人究竟是怎样的态度呢?
“我愿意负责,愿意赔偿,但要让我签那个协议,我绝不会签。”2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事发时牵狗的年轻男子贾先生,他表示,当日他是到门口去取快递后回返,而当时天上突然下起了很大的雨,他牵着狗就走得很急,结果撞了张女士。但事情发生后,他一直积极的处理此事,带着伤者去看病,掏医疗费,并未不管不问。“我是愿意负责的,希望跟他们协商解决,但他们不谈。”贾先生说,他希望张女士夫妇提出一个赔偿方案,如果他能接受,他愿意出钱了结这事。
“我是陕北人,他们是关中人,距离这么远。人一辈子时间还长,也会有很多意外,我总不能一辈子负责吧。”贾先生表示,这样的协议他坚决不会签,也希望对方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到时候法院判多少,我赔多少。”
律师:双方达不成协议,可起诉确定事实保留诉权
“这是一起典型的动物致人损害造成的纠纷。”陕西锦路律师事务所王小奔表示,动物饲养管理人看管动物不善,未尽到看管义务,造成他人损害,依据侵权责任法,动物饲养管理人负有赔偿责任,应当就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受害方可以选择,双方可就实际造成的损害及将来可能由此次损害引起的后续问题进行协商,做出一次性赔偿。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表示,双方的做法都有情可原,父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做出这样的考虑是正常的,但侵权人也往往不会答应,双方基本难以达成协议,最佳的处理方法还是协调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调解决,被侵权人可到法院就当下损失起诉,并以起诉的形式将基本侵权事实确定下来,保留诉权,将来有新的损害再另行起诉。”
张女士怎么也想不到,女儿会以这样的方式受伤。张女士抱着孩子走在小区被一只宠物狗撞到摔倒,致使孩子摔在地上左腿骨折。尽管目前孩子腿伤已好,医生却称或有留下后遗症风险,张女士希望宠物主人签下一纸协议负责可能存在的后遗症,但遭对方拒绝。
女子被宠物狗撞倒,怀中一岁多女儿左腿被摔骨折
张女士一家居住在城北灞浦五路惠泽居小区,女儿一岁多。“真是飞来横祸。”张女士介绍,事情发生在4月15号下午5点多,当时天下着雨,她怀抱女儿准备出小区,没想到就在刚走到距小区大门几米的地方时,一名年轻男子牵着一条金毛狗,从大门外急匆匆走进小区,金毛狗径直撞在张女士的腿上,张女士摔倒在地,怀中的女儿也狠狠摔在地上。小区监控恰好捕捉到了这一幕,视频中可以清晰看到一个白衣年轻男子牵着一条狗进入小区,狗撞到张女士腿上,张女士摔倒,当时牵狗的男子急忙蹲下询问情况,而路过的一名快递员暂时拉住那条狗。
“当时我的脚崴伤了。”张女士说,在狗主人的陪同下,赶到医院检查并无大碍,但在她检查期间发现女儿无法站立,并且一直哭,经检查,孩子被诊断为左腿胫骨近端骨骺骨折,后在儿童医院进行了打石膏治疗。
孩子腿伤或将留下后遗症,父母希望狗主人签负责协议遭拒
孩子的骨折很快长好了,但医生的一番话却让张女士和其丈夫王先生揪起了心。“医生说,一岁多的孩子正是快速成长的阶段,骨折的损伤可能会影响孩子发育,另外骨骺骨折可导致远端生长紊乱致膝内外翻可能,必须定期复查。”张女士说,在与医生进一步交流中,医生的意思就是除了发育可能受影响外,将来还有可能腿型异常,“她是女孩啊,腿型要是异常了会影响她一生的。”
张女士说,事发生后狗主人态度不错,曾一起到医院,但在后期的复查中,狗主人就不再出现,提到医疗费问题,对方也只说张女士花了多少他会给报销,“但没再掏过钱。”而当夫妻俩提出让对方为孩子可能的后遗症负责时,双方开始出现矛盾。
“孩子是多么无辜啊!将来要真留了后遗症可咋办!”夫妻俩认为,狗主人必须要负这个责任,并提出要和狗主人签一个协议,约定如果将来孩子因为这次骨折而出现了后遗症的负责问题,“我们自然不希望孩子有啥后遗症,小孩子恢复的快,留后遗症的几率也不会大,但总是有可能。”张女士说,没想到会遭到拒绝,狗主人曾发给张女士夫妇的一条短信显示,他认为他已经帮着看好了病,做了该做的事,至于以后就是为人父母的事了。双方为此还曾闹进了派出所,辖区派出所进行调解无效后,建议双方自行协商或诉诸法院,警方将撞倒张女士的无证金毛狗收走。
“狗主人说让我们随便告。”张女士说,双方越闹越僵,目前,张女士夫妇已决定通过诉讼解决此事。
据了解,张女士所住小区为安居工程,但其中住户也有很多人养狗,其中不乏大型犬只。虽然小区物业在每个电梯中都贴有养犬须知,其中规定了具体的遛养时间为早上6点到7点,晚上10点到11点,但不是每个养狗的人都遵守。小区物业也曾参与协调,但没有效果,“我们也只是建议,平时见到狗随意出来,我们也会劝住户把狗带回去,这个规定也没多大约束力。”物业负责人说。
狗主人称愿意协商赔偿,但绝不会签任何协议
那么,狗主人究竟是怎样的态度呢?
“我愿意负责,愿意赔偿,但要让我签那个协议,我绝不会签。”2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事发时牵狗的年轻男子贾先生,他表示,当日他是到门口去取快递后回返,而当时天上突然下起了很大的雨,他牵着狗就走得很急,结果撞了张女士。但事情发生后,他一直积极的处理此事,带着伤者去看病,掏医疗费,并未不管不问。“我是愿意负责的,希望跟他们协商解决,但他们不谈。”贾先生说,他希望张女士夫妇提出一个赔偿方案,如果他能接受,他愿意出钱了结这事。
“我是陕北人,他们是关中人,距离这么远。人一辈子时间还长,也会有很多意外,我总不能一辈子负责吧。”贾先生表示,这样的协议他坚决不会签,也希望对方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到时候法院判多少,我赔多少。”
律师:双方达不成协议,可起诉确定事实保留诉权
“这是一起典型的动物致人损害造成的纠纷。”陕西锦路律师事务所王小奔表示,动物饲养管理人看管动物不善,未尽到看管义务,造成他人损害,依据侵权责任法,动物饲养管理人负有赔偿责任,应当就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受害方可以选择,双方可就实际造成的损害及将来可能由此次损害引起的后续问题进行协商,做出一次性赔偿。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表示,双方的做法都有情可原,父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做出这样的考虑是正常的,但侵权人也往往不会答应,双方基本难以达成协议,最佳的处理方法还是协调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调解决,被侵权人可到法院就当下损失起诉,并以起诉的形式将基本侵权事实确定下来,保留诉权,将来有新的损害再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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