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临终关怀之类的自愿者活动。
看到公告栏歪了,把它扶正。
不经意间看到别人的秘密,停止,也永远不说出来。
帮老大伯扛自行车上天桥。
把邻居的孩子们叫到一起来,给他们讲故事。
把你的诀窍,与同事分享。
结伴郊游归来,清点相机里拍到的所有人,给他们一一寄照片。
向与你擦身而过的人微笑。
多做一些家务,对家人要比对外人更好。
当其他三个人还在研究晚上玩什么时,你已经跑出去买了两副扑克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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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球迷深度长文谈詹姆斯:作为勒布朗球迷,看到老詹今日处于如此舆论的,分享一些看法。
近日斯蒂芬库里率领金州勇士重获桂冠,过程波澜壮阔;库里也圆梦fmvp,为一个精彩的NBA赛季画下了圆满的句号。但在赛季结束后的没几日,勒布朗却站上了社交媒体的风口浪尖。
先跟各位网友表明一下自己的身份:作为勒布朗的多年球迷,从07季后赛的少年英雄时期迷上了大开大合,迅猛霸道同时兼具视野和得分的打法,至今仍然是勒布朗的球迷。球迷愿景是希望看到勒布朗的四万分和父子同台,如果可以,能再获一冠是最好。观看的论坛不多,更多是与朋友讨论,可以说是论坛新闻区网友。
我希望基于这个身份上,能与各位一同探讨一些问题,都是些敏感却不可回避的问题,哈哈:
1.关于勒布朗的历史地位问题:
历史地位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是将各路不同时期,不同背景的英雄好汉放在一起比较的榜单。可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我认为比较也需要基于以下前提:1.标准需要统一,对所有人需要使用相同的标准。因此荣誉就是最好的一杆秤。需要明确一点:荣誉的对比并非绝对的客观,但是是所有标准下最客观的。2.讨论A和B的地位孰优孰劣,不能通过讨论A的部分不足,从而直接得出B更优秀的结论。A的不足始终只是是A的不足,而B要论证比A更优秀需要在相同条件下全方面进行对比。
我的观点是:勒布朗的历史地位在二位或者三位都具有说服力,逊于乔丹。乔丹勒布朗天勾,这三位是前三的球员是最具说服力的。
目前我认为最具说服力的榜单统计法是一位虎扑大神通过荣誉的算法统计得出。堪比论文的统计方法和结论得出,极具逻辑性和严谨。
各位网友若觉得勒布朗的地位有问题,说三个或三个以上以上荣誉比勒布朗更强的即可。
2.关于勒布朗并非一人一城的问题的看法:
首先: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什么算一人一城呢?基于大部分当地球迷的认可或者客观上一直待在同一个城市的事实?比如说乔丹,韦德,皮尔斯,艾弗森这四位在这两个标准下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而倘若基于克城球迷的认可,勒布朗是算得上一人一城的。而倘若基于客观事实的标准:在雷霆时期的杜兰特,因为球队所有权的情况,被西雅图选中却在第二年转至俄克拉荷马打球,是不是直接被剥夺了一人一城的资格呢?
关于一人一城我还有一个想法:我认为这好比是忒修斯的船的问题。我们所称道的一人一城,到底坚守的是什么?是一座城市,还是一个球队?倘若是一个城市,我认为在上面举的超音速和雷霆的情况就很难界定了。倘若是对一个球队的坚守:倘若一个球员始终待在一个球队里,但是教练和身边的队友乃至管理层都换了一批又一批,那从哪一刻开始这支球队不是原来的球队呢?那倘若一个球员换了一个球队,但是队友和教练都是原球队的班底,又属于什么情况呢?
3.关于勒布朗的抱团和季后赛对手的问题
先说观点:勒布朗的决定一毫无疑问属于走捷径,是偷懒的做法。获利了嘛?获利了。属于勒布朗职业生涯的瑕疵。而重返骑士和转会洛城我认为不属于抱团,起码是事实上的没抱团。骑士队欧文乐福是完全没有季后赛经验的球星,在没有和勒布朗组队的之前和之后成绩都略显平淡。更何况四年骑士2.0,有两年(15,18)这个所谓的三巨头都不存在。
而勒布朗季后赛对手的问题:许多朋友提过勒布朗在季后赛面对的拥有一阵球员数量极少。我认为拥有一阵球员和球队实力很难画上等号,甚至反例很多。02-03的魔术麦迪,(没有黑的意思,举例需要希望各位麦迪粉丝理解),麦迪属于联盟前五的球员,个人也毫无疑问入选NBA一阵,但魔术是强队吗?显然不是。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许多朋友也提到,勒布朗没有统治当代其他球星。我同意这个看法,同时代优秀的球员和球队非常多。但是进而论证勒布朗是没有前三的我认为就有失偏颇:球场统治力和统治其他球星是两个概念。球场统治力包括比赛内容,改变比赛的能力,关键比赛的表现,更多是专业的比赛内容呈现。在这一块,我相信喜欢分析比赛内容的朋友一定有和我一样的感受:勒布朗对比赛的理解和阅读还有洞察机会的能力实在太过突出了。这一块是被我所欣赏的。再说了,是因为勒布朗不强所以才显得其他同时代球星出色吗,那未免也太看不起其他球星了。
关于勒布朗被勇士和马刺打出王朝这一说法,就算没有勒布朗所在的球队作为对手,马刺和勇士依旧是历史级别的球队,勇士今年的夺冠证明了这一点。有没有勒布朗不影响这两个球队所取得的伟大,以此黑勒布朗有些莫名其妙。
4.关于勒布朗的不足
人无完人,我身为其中一名球迷说说勒布朗的不足:
1.喜欢吹牛,有时候吹牛被打脸很尴尬。勒布朗属于少年心性的人,有时候行为像是十几岁的少年一样,喜欢说大话,给人落下话柄。
2.不到退无可退,无法将全部的身心投入比赛。会对比赛进行分级,很少时候见到完全体的勒布朗。
想法很多,很难一下子表述完。
希望与网友交流交流。
近日斯蒂芬库里率领金州勇士重获桂冠,过程波澜壮阔;库里也圆梦fmvp,为一个精彩的NBA赛季画下了圆满的句号。但在赛季结束后的没几日,勒布朗却站上了社交媒体的风口浪尖。
先跟各位网友表明一下自己的身份:作为勒布朗的多年球迷,从07季后赛的少年英雄时期迷上了大开大合,迅猛霸道同时兼具视野和得分的打法,至今仍然是勒布朗的球迷。球迷愿景是希望看到勒布朗的四万分和父子同台,如果可以,能再获一冠是最好。观看的论坛不多,更多是与朋友讨论,可以说是论坛新闻区网友。
我希望基于这个身份上,能与各位一同探讨一些问题,都是些敏感却不可回避的问题,哈哈:
1.关于勒布朗的历史地位问题:
历史地位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是将各路不同时期,不同背景的英雄好汉放在一起比较的榜单。可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我认为比较也需要基于以下前提:1.标准需要统一,对所有人需要使用相同的标准。因此荣誉就是最好的一杆秤。需要明确一点:荣誉的对比并非绝对的客观,但是是所有标准下最客观的。2.讨论A和B的地位孰优孰劣,不能通过讨论A的部分不足,从而直接得出B更优秀的结论。A的不足始终只是是A的不足,而B要论证比A更优秀需要在相同条件下全方面进行对比。
我的观点是:勒布朗的历史地位在二位或者三位都具有说服力,逊于乔丹。乔丹勒布朗天勾,这三位是前三的球员是最具说服力的。
目前我认为最具说服力的榜单统计法是一位虎扑大神通过荣誉的算法统计得出。堪比论文的统计方法和结论得出,极具逻辑性和严谨。
各位网友若觉得勒布朗的地位有问题,说三个或三个以上以上荣誉比勒布朗更强的即可。
2.关于勒布朗并非一人一城的问题的看法:
首先: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什么算一人一城呢?基于大部分当地球迷的认可或者客观上一直待在同一个城市的事实?比如说乔丹,韦德,皮尔斯,艾弗森这四位在这两个标准下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而倘若基于克城球迷的认可,勒布朗是算得上一人一城的。而倘若基于客观事实的标准:在雷霆时期的杜兰特,因为球队所有权的情况,被西雅图选中却在第二年转至俄克拉荷马打球,是不是直接被剥夺了一人一城的资格呢?
关于一人一城我还有一个想法:我认为这好比是忒修斯的船的问题。我们所称道的一人一城,到底坚守的是什么?是一座城市,还是一个球队?倘若是一个城市,我认为在上面举的超音速和雷霆的情况就很难界定了。倘若是对一个球队的坚守:倘若一个球员始终待在一个球队里,但是教练和身边的队友乃至管理层都换了一批又一批,那从哪一刻开始这支球队不是原来的球队呢?那倘若一个球员换了一个球队,但是队友和教练都是原球队的班底,又属于什么情况呢?
3.关于勒布朗的抱团和季后赛对手的问题
先说观点:勒布朗的决定一毫无疑问属于走捷径,是偷懒的做法。获利了嘛?获利了。属于勒布朗职业生涯的瑕疵。而重返骑士和转会洛城我认为不属于抱团,起码是事实上的没抱团。骑士队欧文乐福是完全没有季后赛经验的球星,在没有和勒布朗组队的之前和之后成绩都略显平淡。更何况四年骑士2.0,有两年(15,18)这个所谓的三巨头都不存在。
而勒布朗季后赛对手的问题:许多朋友提过勒布朗在季后赛面对的拥有一阵球员数量极少。我认为拥有一阵球员和球队实力很难画上等号,甚至反例很多。02-03的魔术麦迪,(没有黑的意思,举例需要希望各位麦迪粉丝理解),麦迪属于联盟前五的球员,个人也毫无疑问入选NBA一阵,但魔术是强队吗?显然不是。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许多朋友也提到,勒布朗没有统治当代其他球星。我同意这个看法,同时代优秀的球员和球队非常多。但是进而论证勒布朗是没有前三的我认为就有失偏颇:球场统治力和统治其他球星是两个概念。球场统治力包括比赛内容,改变比赛的能力,关键比赛的表现,更多是专业的比赛内容呈现。在这一块,我相信喜欢分析比赛内容的朋友一定有和我一样的感受:勒布朗对比赛的理解和阅读还有洞察机会的能力实在太过突出了。这一块是被我所欣赏的。再说了,是因为勒布朗不强所以才显得其他同时代球星出色吗,那未免也太看不起其他球星了。
关于勒布朗被勇士和马刺打出王朝这一说法,就算没有勒布朗所在的球队作为对手,马刺和勇士依旧是历史级别的球队,勇士今年的夺冠证明了这一点。有没有勒布朗不影响这两个球队所取得的伟大,以此黑勒布朗有些莫名其妙。
4.关于勒布朗的不足
人无完人,我身为其中一名球迷说说勒布朗的不足:
1.喜欢吹牛,有时候吹牛被打脸很尴尬。勒布朗属于少年心性的人,有时候行为像是十几岁的少年一样,喜欢说大话,给人落下话柄。
2.不到退无可退,无法将全部的身心投入比赛。会对比赛进行分级,很少时候见到完全体的勒布朗。
想法很多,很难一下子表述完。
希望与网友交流交流。
“《小王子》一书的领悟”,我非常喜欢,摘录在此,与诸君分享。
如果所有美好终必逝去,如果爱到最后终须受伤,委身于爱意义何在?小王子在绝望中,盼望狐狸能够给出理由说服他。惟有如此,他才能更好地见到驯服的价值,也才不会让自己觉得爱到最后,终是“一无所得”。
为什么驯服会令人受伤?骤眼看来,这个问题有点奇怪,因为驯服的本意是建立联系,彼此关爱,助人脱离孤独,这怎么会和伤害扯上关系?或许有人会说,那是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有矛盾就有冲突,有冲突就会有人利益受损。但这肯定不是作者的原意。狐狸感到受伤,并不是因为它和小王子发生了什么争执,起了什么摩擦,而是因为它实在太爱小王子。
这个观点看似有点难解,但刘易斯的著作《四种爱》中的一段话,或许能够给我们一点启发:“不管怎样,去爱就会容易令人受伤。爱上任何事物,你很难不会因此心乱如麻,甚至为之心碎。如果你想确保自己分毫无损,唯一的方法就是不去爱任何人,甚至爱动物也不行。”
为什么呢?因为人一旦爱,就会在乎;一旦在乎,就会全情投入;一旦投入,就会生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意;情意一深,当关系经受挫折,人就会方寸大乱,会身心交煎,会生出无边无际的怅惘。
是故爱得愈深,伤害愈大。伤害的可能,内在于爱。
这里的伤,非指恶意之伤、敌对之伤,而是指情感的失落带给个体无尽的遗憾。这种伤害最具体的感受,就是当对方离去时,你会觉得自己生命中最美好最柔软的那部分也给拿走了,你遂感到生命不再完整,你的存在遂被无尽的虚空占领。
这是否过于悲伤?没错,每一段爱的关系,无论双方怎么努力,都会有失败、心碎的可能,但在真实生活中,不是有许多圆满的例子吗?
作者当然不会否认这点,而且他也一定祈愿所有爱的关系都能长久美满。但他提醒我们,正由于驯服需要人用心投入全情去爱,人就会变得脆弱,就不得不承受生命种种不确定带来的伤痛。
在各种不确定当中,最大的不确定,是生命本身。没有人会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要远行;但我们知道,我们终要远行。离别既是必然,离别之苦自也是必然。这样的事情,每天发生在我们周围,有天终也会降临到我们及我们最爱的人身上。“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这份寂寥,是所有经历过永别的人都会有的感受。
正是在此意义上,小王子和刘易斯都看得清楚,如果不想受伤,最好就不要开始。没有开始,就没有其后因爱而生的种种苦楚。
这种想法是否很不理智?不见得。许多跌过伤过的人会告诉你,早知如此,宁愿不爱。
于是,我们回到小王子的问题:我们最后会否一无所得?
小王子这样问,很合乎我们平时的成本效益思维:既然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我们能够得到什么?我们的所得大于所失吗?狐狸顺着这个思路,给出一个回答:放心,我有所得,“因为麦子的颜色”。
这是什么意思?一个解释是:我知道会受伤,但我依然会选择爱,因为我最后会得到“麦子的颜色”所象征的记忆。在此意义上,记忆是目的,驯服是手段,受伤是一早预知要付的成本。
这样的理性计算,放在其他地方或许说得通,但用来解释人为什么选择去爱,却显得荒谬。我相信很少人会说,我之所以全心全意爱一个人,目的是想要得到那份爱的回忆。不是这样。回忆是爱过留下的美好,但我们的初衷是爱,而不是回忆。睿智如狐狸,不会那么傻。那么,狐狸到底想对小王子说什么?
我想,它是在说:“我的小王子啊,我们不是一无所得,所得就是我们爱过,就是我们彼此驯服过。你知道吗?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毫无用处,我对麦田颜色更是一向没有感觉,但这一切都因你的到来而改变。你走后,每当风吹麦田,麦穗起舞,麦子的颜色就会提醒我,有个金黄色头发的王子,曾经走进我的生命,并和我有过美好的相遇。这就够了”。
“当然,人总是可以选择不去爱。但没有爱的人生,何足以言美好?!是的,你的永别,会令我受伤。但既然伤害内在于爱,我们就要学会好好接受它。在世间,没有认真去爱却又不受伤这回事。没有伤的爱,不是最好的爱,甚至不是真正的爱。”
嗯,就这样。狐狸如是说。
如果所有美好终必逝去,如果爱到最后终须受伤,委身于爱意义何在?小王子在绝望中,盼望狐狸能够给出理由说服他。惟有如此,他才能更好地见到驯服的价值,也才不会让自己觉得爱到最后,终是“一无所得”。
为什么驯服会令人受伤?骤眼看来,这个问题有点奇怪,因为驯服的本意是建立联系,彼此关爱,助人脱离孤独,这怎么会和伤害扯上关系?或许有人会说,那是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有矛盾就有冲突,有冲突就会有人利益受损。但这肯定不是作者的原意。狐狸感到受伤,并不是因为它和小王子发生了什么争执,起了什么摩擦,而是因为它实在太爱小王子。
这个观点看似有点难解,但刘易斯的著作《四种爱》中的一段话,或许能够给我们一点启发:“不管怎样,去爱就会容易令人受伤。爱上任何事物,你很难不会因此心乱如麻,甚至为之心碎。如果你想确保自己分毫无损,唯一的方法就是不去爱任何人,甚至爱动物也不行。”
为什么呢?因为人一旦爱,就会在乎;一旦在乎,就会全情投入;一旦投入,就会生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意;情意一深,当关系经受挫折,人就会方寸大乱,会身心交煎,会生出无边无际的怅惘。
是故爱得愈深,伤害愈大。伤害的可能,内在于爱。
这里的伤,非指恶意之伤、敌对之伤,而是指情感的失落带给个体无尽的遗憾。这种伤害最具体的感受,就是当对方离去时,你会觉得自己生命中最美好最柔软的那部分也给拿走了,你遂感到生命不再完整,你的存在遂被无尽的虚空占领。
这是否过于悲伤?没错,每一段爱的关系,无论双方怎么努力,都会有失败、心碎的可能,但在真实生活中,不是有许多圆满的例子吗?
作者当然不会否认这点,而且他也一定祈愿所有爱的关系都能长久美满。但他提醒我们,正由于驯服需要人用心投入全情去爱,人就会变得脆弱,就不得不承受生命种种不确定带来的伤痛。
在各种不确定当中,最大的不确定,是生命本身。没有人会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要远行;但我们知道,我们终要远行。离别既是必然,离别之苦自也是必然。这样的事情,每天发生在我们周围,有天终也会降临到我们及我们最爱的人身上。“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这份寂寥,是所有经历过永别的人都会有的感受。
正是在此意义上,小王子和刘易斯都看得清楚,如果不想受伤,最好就不要开始。没有开始,就没有其后因爱而生的种种苦楚。
这种想法是否很不理智?不见得。许多跌过伤过的人会告诉你,早知如此,宁愿不爱。
于是,我们回到小王子的问题:我们最后会否一无所得?
小王子这样问,很合乎我们平时的成本效益思维:既然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我们能够得到什么?我们的所得大于所失吗?狐狸顺着这个思路,给出一个回答:放心,我有所得,“因为麦子的颜色”。
这是什么意思?一个解释是:我知道会受伤,但我依然会选择爱,因为我最后会得到“麦子的颜色”所象征的记忆。在此意义上,记忆是目的,驯服是手段,受伤是一早预知要付的成本。
这样的理性计算,放在其他地方或许说得通,但用来解释人为什么选择去爱,却显得荒谬。我相信很少人会说,我之所以全心全意爱一个人,目的是想要得到那份爱的回忆。不是这样。回忆是爱过留下的美好,但我们的初衷是爱,而不是回忆。睿智如狐狸,不会那么傻。那么,狐狸到底想对小王子说什么?
我想,它是在说:“我的小王子啊,我们不是一无所得,所得就是我们爱过,就是我们彼此驯服过。你知道吗?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毫无用处,我对麦田颜色更是一向没有感觉,但这一切都因你的到来而改变。你走后,每当风吹麦田,麦穗起舞,麦子的颜色就会提醒我,有个金黄色头发的王子,曾经走进我的生命,并和我有过美好的相遇。这就够了”。
“当然,人总是可以选择不去爱。但没有爱的人生,何足以言美好?!是的,你的永别,会令我受伤。但既然伤害内在于爱,我们就要学会好好接受它。在世间,没有认真去爱却又不受伤这回事。没有伤的爱,不是最好的爱,甚至不是真正的爱。”
嗯,就这样。狐狸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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