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间# 短视频路人想拍能拍?专家:未经允许偷拍他人违法
人在路上走,“锅”从天上来。来自浙江绍兴嵊州的史先生对这句话深有感触:某日过马路时,他被黄某偷拍发到网上,并配文称准备和网友见面。史先生的妻子看到这条视频后提出离婚。无奈之下,史先生只好选择报警。
经查,偷拍者黄某与史先生并不认识,制作该视频纯粹是出于娱乐的目的,以吸引人们的眼球。最终,黄某认识到错误删除了视频,并向史先生一家赔礼道歉。因其行为已经构成诽谤,黄某被警方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短视频的兴起,现实中,像史先生这样“被入镜”成为视频素材的情况并不少见。《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主播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流量,常常采用瞒天过海、无中生有、偷梁换柱之术,对路人进行“镜头侵犯”“键盘伤害”。
记者以“搭讪路人”“街头搭讪”“街头搞怪”等关键词在某知名短视频平台检索后发现,类似拍摄路人的视频不在少数。
“小姐姐你好,我是附近健身房的,健身了解一下吗?可以加个微信吗?”这是一位博主搭讪的开场词。该博主以发健身房广告为由与路人搭讪,并制作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在其部分视频的封面上,标注着“真实拍摄”。
记者注意到,也许是偷拍的缘故,该博主发布的视频画面大多比较模糊、晃动,镜头多由路面转至路人的脸上,街道的嘈杂声比较明显。在其发布的27个“搭讪”短视频中,这些路人的表现十分自然,有的正在走路,有的正在吃饭,有的正在等红绿灯。
除了搭讪视频外,一些所谓的“街拍正能量”“科普”“测试”短视频里,路人也常常入镜。
这些视频的拍摄套路通常是:拍摄者在路上放一袋垃圾或有一定价值的物品,然后躲在旁边拍摄路人的真实反应,再对路人的反应加以评价;或者假装自己需要帮助,看路人是否愿意向陌生人伸出援手。
一位来自上海的短视频博主在街头做了3期“街头正能量”挑战。前两期以手机、钱包丢了为由向路人借10元钱。拍摄手法是一人上前询问,一人躲在后方拍摄。镜头里出现的路人,有正在工作的园林工人、路过的大爷大妈、环卫工人等。
第三期则是把垃圾袋放在垃圾桶旁边的路上,然后镜头对准垃圾袋,拍摄是否有路人捡起垃圾袋扔进垃圾桶。
记者观察到,上述视频中,被拍摄路人的反应真实自然,看不出摆拍痕迹。对于答应借钱的路人,该博主会告诉对方自己正在做正能量的街头访问;而那些没有伸出援手的路人,则不会知道自己已经被偷拍。
更有甚者,有些短视频博主为了追求被拍摄者的真实反应与刺激,在未征得路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在路人面前演起恶作剧,并拍摄下来。
来自天津的陈颖(化名)就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天,她正在逛街,对面突然有人向她冲过来,问她:“小姐姐,我可以用树叶和你交换包包吗?”话音未落,她的包便被对方抢走了。经过一番交涉,陈颖才得知对方是在拍摄恶搞短视频。
“当时我以为被抢劫了。”陈颖说,后来他们向我道歉,但并没有提及拍摄的视频是否会发布,在哪里发布。
在“人人皆可短视频”的当下,每一个路人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入镜”,成为别人视频里的素材。但路人是想拍就能拍的吗?哪些情况会构成侵权?
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介绍,路人在不知情情况下成为他人视频素材的情况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空镜,例如拍一个广场或背景,路人在不经意间进入镜头,这种情况下路人不是视频的主要被拍摄者,是合法的;第二种情况是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跟拍、偷拍;第三种是拍摄路人身体的某些局部画面。
朱巍认为,偷拍他人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哪怕不发布也不行,因为偷拍行为已经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隐私权。若是偷拍他人的敏感、隐私部位,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
拍摄此类短视频在何种情况下才是合法的?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提出,拍摄者在拍摄时应满足三个条件,即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路人的肖像;不把路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不暴露路人的隐私。
“在拍摄过程中,未经他人允许,不能把路人的具体模样拍到视频里。如果必须要出镜,在未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要将被拍摄者可识别的标记去掉,如脸部及其他标志化信息。同时要注意不能跟拍、偷拍、尾随别人去拍摄,这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和生活安宁权。”朱巍补充说。
责任编辑:裴苒迪
人在路上走,“锅”从天上来。来自浙江绍兴嵊州的史先生对这句话深有感触:某日过马路时,他被黄某偷拍发到网上,并配文称准备和网友见面。史先生的妻子看到这条视频后提出离婚。无奈之下,史先生只好选择报警。
经查,偷拍者黄某与史先生并不认识,制作该视频纯粹是出于娱乐的目的,以吸引人们的眼球。最终,黄某认识到错误删除了视频,并向史先生一家赔礼道歉。因其行为已经构成诽谤,黄某被警方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短视频的兴起,现实中,像史先生这样“被入镜”成为视频素材的情况并不少见。《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主播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流量,常常采用瞒天过海、无中生有、偷梁换柱之术,对路人进行“镜头侵犯”“键盘伤害”。
记者以“搭讪路人”“街头搭讪”“街头搞怪”等关键词在某知名短视频平台检索后发现,类似拍摄路人的视频不在少数。
“小姐姐你好,我是附近健身房的,健身了解一下吗?可以加个微信吗?”这是一位博主搭讪的开场词。该博主以发健身房广告为由与路人搭讪,并制作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在其部分视频的封面上,标注着“真实拍摄”。
记者注意到,也许是偷拍的缘故,该博主发布的视频画面大多比较模糊、晃动,镜头多由路面转至路人的脸上,街道的嘈杂声比较明显。在其发布的27个“搭讪”短视频中,这些路人的表现十分自然,有的正在走路,有的正在吃饭,有的正在等红绿灯。
除了搭讪视频外,一些所谓的“街拍正能量”“科普”“测试”短视频里,路人也常常入镜。
这些视频的拍摄套路通常是:拍摄者在路上放一袋垃圾或有一定价值的物品,然后躲在旁边拍摄路人的真实反应,再对路人的反应加以评价;或者假装自己需要帮助,看路人是否愿意向陌生人伸出援手。
一位来自上海的短视频博主在街头做了3期“街头正能量”挑战。前两期以手机、钱包丢了为由向路人借10元钱。拍摄手法是一人上前询问,一人躲在后方拍摄。镜头里出现的路人,有正在工作的园林工人、路过的大爷大妈、环卫工人等。
第三期则是把垃圾袋放在垃圾桶旁边的路上,然后镜头对准垃圾袋,拍摄是否有路人捡起垃圾袋扔进垃圾桶。
记者观察到,上述视频中,被拍摄路人的反应真实自然,看不出摆拍痕迹。对于答应借钱的路人,该博主会告诉对方自己正在做正能量的街头访问;而那些没有伸出援手的路人,则不会知道自己已经被偷拍。
更有甚者,有些短视频博主为了追求被拍摄者的真实反应与刺激,在未征得路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在路人面前演起恶作剧,并拍摄下来。
来自天津的陈颖(化名)就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天,她正在逛街,对面突然有人向她冲过来,问她:“小姐姐,我可以用树叶和你交换包包吗?”话音未落,她的包便被对方抢走了。经过一番交涉,陈颖才得知对方是在拍摄恶搞短视频。
“当时我以为被抢劫了。”陈颖说,后来他们向我道歉,但并没有提及拍摄的视频是否会发布,在哪里发布。
在“人人皆可短视频”的当下,每一个路人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入镜”,成为别人视频里的素材。但路人是想拍就能拍的吗?哪些情况会构成侵权?
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介绍,路人在不知情情况下成为他人视频素材的情况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空镜,例如拍一个广场或背景,路人在不经意间进入镜头,这种情况下路人不是视频的主要被拍摄者,是合法的;第二种情况是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跟拍、偷拍;第三种是拍摄路人身体的某些局部画面。
朱巍认为,偷拍他人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哪怕不发布也不行,因为偷拍行为已经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隐私权。若是偷拍他人的敏感、隐私部位,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
拍摄此类短视频在何种情况下才是合法的?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提出,拍摄者在拍摄时应满足三个条件,即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路人的肖像;不把路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不暴露路人的隐私。
“在拍摄过程中,未经他人允许,不能把路人的具体模样拍到视频里。如果必须要出镜,在未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要将被拍摄者可识别的标记去掉,如脸部及其他标志化信息。同时要注意不能跟拍、偷拍、尾随别人去拍摄,这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和生活安宁权。”朱巍补充说。
责任编辑:裴苒迪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被手机提醒内存不足,以前喜欢拍照,以为拍下的瞬间就能永恒,也爱自拍,治好这个走哪拍哪、自恋臭美的病,应该是疫情的最开始,应该说是毕业以后,更准确来说是我已经上不了镜了以后。
当然现在也爱拍,但自拍已经所剩无几了,应该不是我手机的缘故,画了自认为美美的妆,依然自信的微笑,比耶,嘟嘴,可镜头里的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油腻,算了,不拍了,还是别占内存了,就恶心一下周边人吧。
现在吧,像大家一样,偶尔拍拍蓝天白云红绿灯,阳光月亮和雨,拍自己感兴趣的一切瞬间。
比如今晚操场上明朗的月亮和花开二度的蔷薇。
一排士兵般的杨树再次成为我眼里的风景。
昨夜的雨让夜晚的风有了凉意,骑着电动车随机哼唱着“寂寞才说爱,为何你要那么坏”,不禁打了个冷颤。
前两天,疫情防控,去我姨家吃饭才发现,除了主干道,所有路口被封,所有路口的红绿灯常红时,才意识到今晚为绿灯的停足等待,也有一份喜悦。路边的蛐蛐在鸣叫,侧耳倾听,没了。该收玉米了吧。 https://t.cn/RMXVOhf
当然现在也爱拍,但自拍已经所剩无几了,应该不是我手机的缘故,画了自认为美美的妆,依然自信的微笑,比耶,嘟嘴,可镜头里的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油腻,算了,不拍了,还是别占内存了,就恶心一下周边人吧。
现在吧,像大家一样,偶尔拍拍蓝天白云红绿灯,阳光月亮和雨,拍自己感兴趣的一切瞬间。
比如今晚操场上明朗的月亮和花开二度的蔷薇。
一排士兵般的杨树再次成为我眼里的风景。
昨夜的雨让夜晚的风有了凉意,骑着电动车随机哼唱着“寂寞才说爱,为何你要那么坏”,不禁打了个冷颤。
前两天,疫情防控,去我姨家吃饭才发现,除了主干道,所有路口被封,所有路口的红绿灯常红时,才意识到今晚为绿灯的停足等待,也有一份喜悦。路边的蛐蛐在鸣叫,侧耳倾听,没了。该收玉米了吧。 https://t.cn/RMXVOhf
#湖南身边事# 五一广场这种红绿灯要推广。最近,长沙五一广场路口的红绿灯变的很有特色了。几个方向的红绿灯标识,除了信号灯,整个立柱也随着红绿灯颜色转换同步变换。这样更醒目,行人和机动车看的更清楚。在整个立柱变成红绿灯的同时,长沙交警还让这些红绿灯进行语音播报,提醒路人,注意交通安全。一个小小改变,就让交通信号灯更高效、有趣。这样红绿灯,要推广!#协同共治话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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