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消费促进季来了!快来“剁手”吧】
4月至6月,在辽阳市开展“辽阳市惠民消费促进季”活动,出台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通过发放各类普惠制消费券、补贴资金等方式,刺激消费者扩大消费,扶持有关行业企业恢复经营秩序,重点支持餐饮住宿、汽车家电、商场超市、电商、文化旅游体育、房地产等领域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一、发放贫困人口消费券232.46万元。面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发放200元的贫困人口消费券。消费券由市扶贫办会同有关县(市)区发放、兑现和使用。
二、发放居民餐饮消费券150万元。与美团联合,6月底前发放“辽阳市餐饮类电子消费券”10万份,通过线上引流、线下结算方式予以兑现。美团平台和餐饮企业同时提供一定的优惠。
三、发放居民购物消费券400万元。与银联、银行合作,6月底前通过“云闪付”发放“辽阳市百货类电子消费券”20万份。其中:在超市、生鲜卖场、药房、便利店等重点市场保供企业发放消费满20元立减10元的优惠券;在百货、商场、专卖店、商贸综合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发放消费满100元立减30元的优惠券。
四、发放电商平台电子消费券100万元。根据平台订单数量和销售业绩,确定我市重点支持的电商平台,6月底前通过平台发放消费满100元立减20元的电子消费券5万份,以消费者购物补贴的方式兑现,促进本地名优新特产品销售。
五、发放居民文旅体消费券200万元。开展“迎春消夏文旅体惠民消费”活动,通过“辽事通”APP发放“文旅体消费券”,到我市温泉度假酒店、休闲采摘、体育健身等场所消费的人员,消费满100元立减30元。
六、发放苏宁易购家电消费券1万张。支持苏宁易购开展“健康生活家电焕新”业务,在我市投放约1万张200元、100元不等的家电消费券,消费者可通过苏宁易购社群、门店、金牌V购等线上线下渠道领取,在我市3家门店和V购平台使用。
七、发放购车补贴。4月25日至5月10日举办辽阳市2020春季购车促销活动,对活动期间购买新车的居民给予购置补贴:销售价格20万元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文未作说明处同)的,每辆车补助2000元;销售价格10万至20万元的,每辆车补助1500元;销售价格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补助1000元。同时,购新车享受办理车辆保险6.5折优惠,办理中石油、中石化加油卡享受全年0.2元/升优惠及销售车企的优惠让利政策。
八、发放“引客入辽阳”奖励资金。鼓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旅行社及备案的分社开展地接旅游业务。6月底前,对组织外地游客来辽阳旅游,在辽阳域内用餐或在宾馆、酒店住宿的进行奖励,对累计接待游客500人以上的旅行社按20元/人进行奖励,对累计接待游客1000人以上的旅行社每家最高奖励2万元。
九、发放住宿餐饮企业补贴。对2019年营业额在200万至1000万元(均含本数)之间,且目前正在经营的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家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4万元;对2019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且目前正在经营的住宿餐饮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7万元。
十、发放重点保供企业补助资金。对2020年1月25日至3月20日疫情期间,在我市稳定运营、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保障市场供应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和农产品仓储物流等疫情期间保供流通企业,在保供任务中实际发生的运费、租金、保供储备、冷链、防疫费用以及供应链中断恢复过程中发生的防护用品购置、运输通道建立、经营场所消杀、运营用工等费用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不超过支持环节发生额的50%,每户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十一、开展“遇见辽阳 心回故乡”畅游辽阳活动。即日起至6月底,对到我市自然景区游览的游客,一律免收景区门票。举办手机摄影大赛、“我在辽阳拍抖音”网红进景区活动、非遗项目进景区展演等文化旅游体育宣传活动。
十二、开展“东北第一城情暖白衣天使”免费畅游活动。2020年,核伙沟森林公园、柳壕湿地公园、龙石风景区动物园、龙峰山、广佑寺等景区对全国医务人员免收景区门票;即日起至6月底,对入住弓长岭区假日酒店、碧湖温泉度假村、佳兆业·铂域酒店和一水云天温泉度假酒店的援鄂医务工作者给予免费入住1天政策,对全国医务工作者给予房费半价入住1天政策,市政府对4家温泉酒店各补贴30万元,弓长岭区政府对4家温泉酒店4至6月份发生的温泉水费予以全额补贴。
十三、举办2020年春季网络房交会。房交会期间,经市房交会组委会审核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财政部门按契税交纳额的100%给予补贴;进行二手住房交易并缴纳契税的,财政部门按契税交纳额的50%给予补贴;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并缴纳契税的,财政部门按契税交纳额的25%给予补贴。
十四、加大信用保障力度。对旅游、餐饮、商贸、家政、会展等服务业企业因疫情造成的违约行为,主管部门可采用适当延长整改期、暂缓上报等措施,帮助企业及时纠正修复信用缺失,规避信用风险。对服务业企业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可予以调整。
十五、加大信贷供给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支持,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不能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
4月至6月,在辽阳市开展“辽阳市惠民消费促进季”活动,出台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通过发放各类普惠制消费券、补贴资金等方式,刺激消费者扩大消费,扶持有关行业企业恢复经营秩序,重点支持餐饮住宿、汽车家电、商场超市、电商、文化旅游体育、房地产等领域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一、发放贫困人口消费券232.46万元。面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发放200元的贫困人口消费券。消费券由市扶贫办会同有关县(市)区发放、兑现和使用。
二、发放居民餐饮消费券150万元。与美团联合,6月底前发放“辽阳市餐饮类电子消费券”10万份,通过线上引流、线下结算方式予以兑现。美团平台和餐饮企业同时提供一定的优惠。
三、发放居民购物消费券400万元。与银联、银行合作,6月底前通过“云闪付”发放“辽阳市百货类电子消费券”20万份。其中:在超市、生鲜卖场、药房、便利店等重点市场保供企业发放消费满20元立减10元的优惠券;在百货、商场、专卖店、商贸综合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发放消费满100元立减30元的优惠券。
四、发放电商平台电子消费券100万元。根据平台订单数量和销售业绩,确定我市重点支持的电商平台,6月底前通过平台发放消费满100元立减20元的电子消费券5万份,以消费者购物补贴的方式兑现,促进本地名优新特产品销售。
五、发放居民文旅体消费券200万元。开展“迎春消夏文旅体惠民消费”活动,通过“辽事通”APP发放“文旅体消费券”,到我市温泉度假酒店、休闲采摘、体育健身等场所消费的人员,消费满100元立减30元。
六、发放苏宁易购家电消费券1万张。支持苏宁易购开展“健康生活家电焕新”业务,在我市投放约1万张200元、100元不等的家电消费券,消费者可通过苏宁易购社群、门店、金牌V购等线上线下渠道领取,在我市3家门店和V购平台使用。
七、发放购车补贴。4月25日至5月10日举办辽阳市2020春季购车促销活动,对活动期间购买新车的居民给予购置补贴:销售价格20万元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文未作说明处同)的,每辆车补助2000元;销售价格10万至20万元的,每辆车补助1500元;销售价格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补助1000元。同时,购新车享受办理车辆保险6.5折优惠,办理中石油、中石化加油卡享受全年0.2元/升优惠及销售车企的优惠让利政策。
八、发放“引客入辽阳”奖励资金。鼓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旅行社及备案的分社开展地接旅游业务。6月底前,对组织外地游客来辽阳旅游,在辽阳域内用餐或在宾馆、酒店住宿的进行奖励,对累计接待游客500人以上的旅行社按20元/人进行奖励,对累计接待游客1000人以上的旅行社每家最高奖励2万元。
九、发放住宿餐饮企业补贴。对2019年营业额在200万至1000万元(均含本数)之间,且目前正在经营的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家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4万元;对2019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且目前正在经营的住宿餐饮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7万元。
十、发放重点保供企业补助资金。对2020年1月25日至3月20日疫情期间,在我市稳定运营、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保障市场供应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和农产品仓储物流等疫情期间保供流通企业,在保供任务中实际发生的运费、租金、保供储备、冷链、防疫费用以及供应链中断恢复过程中发生的防护用品购置、运输通道建立、经营场所消杀、运营用工等费用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不超过支持环节发生额的50%,每户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十一、开展“遇见辽阳 心回故乡”畅游辽阳活动。即日起至6月底,对到我市自然景区游览的游客,一律免收景区门票。举办手机摄影大赛、“我在辽阳拍抖音”网红进景区活动、非遗项目进景区展演等文化旅游体育宣传活动。
十二、开展“东北第一城情暖白衣天使”免费畅游活动。2020年,核伙沟森林公园、柳壕湿地公园、龙石风景区动物园、龙峰山、广佑寺等景区对全国医务人员免收景区门票;即日起至6月底,对入住弓长岭区假日酒店、碧湖温泉度假村、佳兆业·铂域酒店和一水云天温泉度假酒店的援鄂医务工作者给予免费入住1天政策,对全国医务工作者给予房费半价入住1天政策,市政府对4家温泉酒店各补贴30万元,弓长岭区政府对4家温泉酒店4至6月份发生的温泉水费予以全额补贴。
十三、举办2020年春季网络房交会。房交会期间,经市房交会组委会审核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财政部门按契税交纳额的100%给予补贴;进行二手住房交易并缴纳契税的,财政部门按契税交纳额的50%给予补贴;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并缴纳契税的,财政部门按契税交纳额的25%给予补贴。
十四、加大信用保障力度。对旅游、餐饮、商贸、家政、会展等服务业企业因疫情造成的违约行为,主管部门可采用适当延长整改期、暂缓上报等措施,帮助企业及时纠正修复信用缺失,规避信用风险。对服务业企业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可予以调整。
十五、加大信贷供给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支持,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不能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
河南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疫情形势向好 81家上市公司75家复工
全省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如何确保疫情防控稳中向好,不留“隐患”?如何有效扶持企业复工复产?2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下一步,我省将精准扶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帮扶遭遇困难的小微企业。
全省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如何确保疫情防控稳中向好,不留“隐患”?如何有效扶持企业复工复产?2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下一步,我省将精准扶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帮扶遭遇困难的小微企业。
全省疫情形势进一步向好
据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黄红霞介绍,2020年2月18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新增出院病例47例。新增确诊病例中,信阳市2例、郑州市2例、许昌市1例。截至2月18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62例,现有疑似病例225例,密切接触者累计36945人。
统计显示,从2月4日起,我省每日新增确诊病例呈下降趋势,已从高峰点的日新增109例下降到2月18日的日新增5例。从2月13日起,我省每日治愈病例数超过每日新增确诊病例数。疫情形势进一步出现向好变化。
黄红霞说,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一方面继续加强社区管理和医疗救治,另一方面有序引导复工复产。
全省重症、危重症患者转运完毕
疫情防控的一大重点是要对病人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救治。黄红霞表示,我省对确诊患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重症病人转市级定点医院,危重症病人转省级定点医院。截至2月18日24时,在确保转运安全的前提下,共转运50多名重症、危重症患者。今日全省所有重症、危重症患者将全部转运完毕。派出 14 个省直医疗机构对口支援 18 个省辖市,省级优秀专家亲自参与当地重症病人救治工作,严防重症转为危重症。其中,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已接管信阳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重症病区。
健康证明申报查询系统本周五上线
按照省政府要求,为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管理服务工作,全省各地要落实健康申报“一人一证”管理制度。省卫生健康委开发的健康证明申报查询系统正在试运行,本周五将正式上线运行。
新系统上线后,返岗人员应依法如实填报近14天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接触史等重要信息,承诺疫情防控期间上班戴口罩、下班不外出、不参加聚餐、聚会。返岗要有序组织,避免无序前往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扎堆带来的感染风险。
黄红霞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个人填报内容,检查体征,问询流行病学史,作出是否适宜出行的意见,并如实出具《集体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对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肃溯源追责。对持有健康申报证明的返岗复工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纳入居住地和用工企业管理,无需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银行业提供抗疫信贷支持160亿元
抗击疫情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张云定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全省金融系统加强与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企业等有关方面对接,创新服务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银行业机构1月20日以来累计为抗击疫情提供信贷支持金额超过160亿元,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
22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获得优惠贷款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专项物资保障不容有失。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王深德表示,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我省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医药、食品等企业开展摸排,建立“一对一”专项金融服务方案。
我省实时启动专项再贷款工具,引导9家全国性银行驻豫分支机构积极向总行申请专项再贷款资金,加大对22家国家级重点企业的优惠贷款支持。筛选承接专项再贷款的3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97家省级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报销制和台账制管理。截至2月18日,向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平顶山银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发放40亿元专项再贷款,22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获得44笔优惠贷款,金额12.7亿元,利率在3.03%左右。
全力支持防疫企业扩大产能
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河南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杨济时表示,我省将推动银行机构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和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领域的企业的融资支持。通过专设机制、充分授权、主动对接,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优惠利率和优质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复产能和扩大生产。鼓励保险机构结合自身情况,为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
全省81家上市公司75家已复工
受疫情影响,部分上市公司也遇到了一定困难,如何推动这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河南证监局副局长张智表示,疫情发生以来,相关部门围绕促进上市公司平稳复产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方面,我省联合开展全省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情况专题调研,全面收集并及时反映影响企业复工复产主要问题,包括企业原材料供应、流动资金、防护用品等方面实际问题困难,为政策出台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我省建立专项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并及时协调解决上市公司复工复产中的具体困难,助力企业平稳恢复生产经营。此外,我省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的监管服务,并通过网上便捷方式办理非现场辅导备案,提高辅导验收效率,不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便利度。
经过各项措施和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省81家上市公司中已有75家复工,其中70%以上公司复工复产率超过50%。
精准扶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向好,企业能否顺利复工复产是下一步的重点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张云定表示,下一步将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工作。
全省金融系统将根据当前企业融资情况,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实行分类施策、精准扶持。其中,对纳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确保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全力保障这些企业的资金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农牧业生产和流通等行业,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期限、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逾期利息、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对受疫情影响的广大小微企业,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对上市公司等企业,强化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由属地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帮扶支持。
全力帮扶遭遇困难的小微企业
疫情当前,不同的企业面临不同的难题,河南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杨济时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将把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复工复产作为当前最主要的工作,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加大帮扶力度,全力帮扶遭遇困难的小微企业。
杨济时说,金融监管部门将坚持小微金融服务“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目标不变,努力将新增贷款更多投向首次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提高首贷比率。要推动银行机构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对接和需求调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客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通过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不单独因疫情影响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同时,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红 文 周甬 图)
(来源:郑州发布)
全省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如何确保疫情防控稳中向好,不留“隐患”?如何有效扶持企业复工复产?2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下一步,我省将精准扶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帮扶遭遇困难的小微企业。
全省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如何确保疫情防控稳中向好,不留“隐患”?如何有效扶持企业复工复产?2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下一步,我省将精准扶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帮扶遭遇困难的小微企业。
全省疫情形势进一步向好
据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黄红霞介绍,2020年2月18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新增出院病例47例。新增确诊病例中,信阳市2例、郑州市2例、许昌市1例。截至2月18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262例,现有疑似病例225例,密切接触者累计36945人。
统计显示,从2月4日起,我省每日新增确诊病例呈下降趋势,已从高峰点的日新增109例下降到2月18日的日新增5例。从2月13日起,我省每日治愈病例数超过每日新增确诊病例数。疫情形势进一步出现向好变化。
黄红霞说,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一方面继续加强社区管理和医疗救治,另一方面有序引导复工复产。
全省重症、危重症患者转运完毕
疫情防控的一大重点是要对病人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救治。黄红霞表示,我省对确诊患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重症病人转市级定点医院,危重症病人转省级定点医院。截至2月18日24时,在确保转运安全的前提下,共转运50多名重症、危重症患者。今日全省所有重症、危重症患者将全部转运完毕。派出 14 个省直医疗机构对口支援 18 个省辖市,省级优秀专家亲自参与当地重症病人救治工作,严防重症转为危重症。其中,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已接管信阳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重症病区。
健康证明申报查询系统本周五上线
按照省政府要求,为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管理服务工作,全省各地要落实健康申报“一人一证”管理制度。省卫生健康委开发的健康证明申报查询系统正在试运行,本周五将正式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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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红霞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个人填报内容,检查体征,问询流行病学史,作出是否适宜出行的意见,并如实出具《集体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对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肃溯源追责。对持有健康申报证明的返岗复工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纳入居住地和用工企业管理,无需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银行业提供抗疫信贷支持160亿元
抗击疫情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张云定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全省金融系统加强与地方政府、医疗卫生部门、企业等有关方面对接,创新服务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银行业机构1月20日以来累计为抗击疫情提供信贷支持金额超过160亿元,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
22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获得优惠贷款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专项物资保障不容有失。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王深德表示,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我省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医药、食品等企业开展摸排,建立“一对一”专项金融服务方案。
我省实时启动专项再贷款工具,引导9家全国性银行驻豫分支机构积极向总行申请专项再贷款资金,加大对22家国家级重点企业的优惠贷款支持。筛选承接专项再贷款的3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97家省级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报销制和台账制管理。截至2月18日,向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平顶山银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发放40亿元专项再贷款,22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获得44笔优惠贷款,金额12.7亿元,利率在3.03%左右。
全力支持防疫企业扩大产能
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河南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杨济时表示,我省将推动银行机构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和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领域的企业的融资支持。通过专设机制、充分授权、主动对接,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优惠利率和优质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复产能和扩大生产。鼓励保险机构结合自身情况,为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
全省81家上市公司75家已复工
受疫情影响,部分上市公司也遇到了一定困难,如何推动这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河南证监局副局长张智表示,疫情发生以来,相关部门围绕促进上市公司平稳复产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方面,我省联合开展全省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情况专题调研,全面收集并及时反映影响企业复工复产主要问题,包括企业原材料供应、流动资金、防护用品等方面实际问题困难,为政策出台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我省建立专项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并及时协调解决上市公司复工复产中的具体困难,助力企业平稳恢复生产经营。此外,我省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的监管服务,并通过网上便捷方式办理非现场辅导备案,提高辅导验收效率,不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便利度。
经过各项措施和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省81家上市公司中已有75家复工,其中70%以上公司复工复产率超过50%。
精准扶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向好,企业能否顺利复工复产是下一步的重点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张云定表示,下一步将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工作。
全省金融系统将根据当前企业融资情况,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实行分类施策、精准扶持。其中,对纳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确保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全力保障这些企业的资金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农牧业生产和流通等行业,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期限、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逾期利息、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对受疫情影响的广大小微企业,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对上市公司等企业,强化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由属地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帮扶支持。
全力帮扶遭遇困难的小微企业
疫情当前,不同的企业面临不同的难题,河南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杨济时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将把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复工复产作为当前最主要的工作,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加大帮扶力度,全力帮扶遭遇困难的小微企业。
杨济时说,金融监管部门将坚持小微金融服务“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目标不变,努力将新增贷款更多投向首次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提高首贷比率。要推动银行机构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对接和需求调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客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积极通过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不单独因疫情影响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同时,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红 文 周甬 图)
(来源:郑州发布)
【二十条措施最新解读!政策内容、起止时间、咨询电话都已公布![话筒]】#江西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二十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20条措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20条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内容、起止时间、咨询电话都已公布!
你想了解的,全都有!
⬇️
1.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在赣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实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融资白名单制,支持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
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人民银行总行通知停止,存量专项再贷款于自然到期后收回。操作流程:白名单包括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和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全国性重点企业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后,提供给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发送至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9家全国性银行进行对接。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由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经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报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后,发送至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进行对接。企业可主动向9家全国性银行和3家地方法人银行咨询是否纳入白名单。
支持额度:每个企业授信额度不超出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江西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附图1)
2.对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各地可从价格调节基金或其他可用财力中给予一定补助,在项目安排等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1
关于财政贴息:
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之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操作流程:重点保障企业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后,可凭2020年1月1日后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地财政部门将企业申请信息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汇总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财政厅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省财政贴息资金在向企业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同时一并拨付。
支持额度:贴息金额以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和企业实际贷款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财政厅牵头,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附图2)
2
关于价格调节基金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自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视疫情影响情况而定。操作流程:由企业自主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补助标准,由市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各设区市给予政策倾斜。具体操作流程由各设区市制定。
支持额度:补助资金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确定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项目安排支持额度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附图3)
3.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协调解决设备、原辅料、人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实际困难。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发生的实际投入,纳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解除后,继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操作流程:关于项目审批手续补办,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105家企业可先行实施扩产项目建设,并向各设区市工信局报送项目信息,由省工信厅确认后,按项目审批流程补办相关手续。关于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105家企业项目信息报至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商当地财政局审核分类,报请省工信厅商省财政厅审核确认。
支持额度:在1月10日至2月7日,企业实施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并实际投入生产的企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80%的补贴;在2月8日至2月20日实施的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50%的补贴。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配合。(附图4)
4.全省药品补充申请、再注册收费标准和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降低30%。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在出台新的收费政策之前长期有效。操作流程:企业直接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申请,申办程序和手续不变。
支持额度:下调收费标准30%,即: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分别由0.54万元、2.59万元下降至0.378万元、1.81万元;药品再注册费由2.44万元下降至1.708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费由7.81万元下降至5.467万元;变更注册费由3.27万元下降至2.289万元;延续注册费由3.24万元下降至2.268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省财政厅配合。(附图5)
5.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稳妥处置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碍交通等行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续和程序。对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或有关成员单位统一调拨转运的重要生活物资等保障车辆,疫情期间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至疫情解除之日。操作流程:遇到上述阻断交通情况,可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或打12328电话投诉,当地政府应立即恢复通行。关于通行证办理,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有关成员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后,承运单位自行打印;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卫生健康、工信部门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相关企业自行打印。对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省交通运输厅通知相关收费站保障通行;涉及跨省运输的,协调车辆目的地省份交通运输部门放行。
支持额度:以实际执行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附图6)
6.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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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租金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三个月内。申请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操作流程:承租企业向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则由其审核批准;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由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牵头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各有关出租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具体组织实施。(附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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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载体扶持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到疫情解除后3个月截止。操作流程: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分别向所在设区市的工信、科技、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给予减免租金额补贴、培训补贴等支持。
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由省科技厅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附图8)
7.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及时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可视企业情况长期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执行期间至2021年12月31日。操作流程: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江西省电子税务局(https://t.cn/A6PN4cpF)、手机APP、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税费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等渠道进行预约。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为备案类优惠事项,由纳税人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享受。因疫情原因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房产税20万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30万元以下的,由县级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房产税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由设区市税务机关办理。
支持额度:优惠额度根据纳税人办税实际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税务局牵头负责,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附图9)
8.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在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延期期间不征收滞纳金。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还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2月份法定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其他政策暂无截止时间。操作流程: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对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通过上述网络和有关电话预约。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包括经核准延长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提出申请,经核准后自申报纳税期限起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申报,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向省税务局转报,省税务局及时予以办理,延期申报纳税期限和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内不征收滞纳金。
支持额度:上述事项没有任何费用。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江西省税务局牵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附图10)
9.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确保2020年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三农”领域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应予以展期或续贷。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长期坚持;部分政策自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20〕29号”文印发之日起执行。操作流程:引导和督促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贷款投放,特别是提高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进一步引导广大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https://t.cn/A6PuOAFZ)和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s://t.cn/A6PuOAFh)申请贷款,鼓励省级重点企业优先向承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的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进贤农商行申请贷款;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安排银行机构撮合对接企业贷款需求;银行机构在收到融资申请后将尽快处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企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企业如遭遇不合理抽贷、断贷、压贷,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邮箱:jrbydc@163.com)。
支持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由申请企业与银行机构协商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等配合。(附图11)
https://t.cn/A6PuXeM1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20条措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20条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内容、起止时间、咨询电话都已公布!
你想了解的,全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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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在赣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实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融资白名单制,支持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个基点。
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人民银行总行通知停止,存量专项再贷款于自然到期后收回。操作流程:白名单包括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和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全国性重点企业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后,提供给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发送至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9家全国性银行进行对接。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由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经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报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后,发送至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和进贤农商行3家地方法人银行进行对接。企业可主动向9家全国性银行和3家地方法人银行咨询是否纳入白名单。
支持额度:每个企业授信额度不超出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江西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附图1)
2.对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各地可从价格调节基金或其他可用财力中给予一定补助,在项目安排等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1
关于财政贴息:
政策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之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操作流程:重点保障企业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后,可凭2020年1月1日后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地财政部门将企业申请信息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汇总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财政厅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省财政贴息资金在向企业拨付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同时一并拨付。
支持额度:贴息金额以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和企业实际贷款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财政厅牵头,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附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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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价格调节基金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自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视疫情影响情况而定。操作流程:由企业自主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确定补助标准,由市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各设区市给予政策倾斜。具体操作流程由各设区市制定。
支持额度:补助资金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门确定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项目安排支持额度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附图3)
3.积极帮助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协调解决设备、原辅料、人工、资金、运输及用能等实际困难。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发生的实际投入,纳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疫情解除后,继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操作流程:关于项目审批手续补办,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105家企业可先行实施扩产项目建设,并向各设区市工信局报送项目信息,由省工信厅确认后,按项目审批流程补办相关手续。关于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纳入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105家企业项目信息报至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商当地财政局审核分类,报请省工信厅商省财政厅审核确认。
支持额度:在1月10日至2月7日,企业实施扩大产能、改造生产线,并实际投入生产的企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80%的补贴;在2月8日至2月20日实施的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50%的补贴。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配合。(附图4)
4.全省药品补充申请、再注册收费标准和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收费标准降低30%。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执行,在出台新的收费政策之前长期有效。操作流程:企业直接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申请,申办程序和手续不变。
支持额度:下调收费标准30%,即:药品补充申请注册费分别由0.54万元、2.59万元下降至0.378万元、1.81万元;药品再注册费由2.44万元下降至1.708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费由7.81万元下降至5.467万元;变更注册费由3.27万元下降至2.289万元;延续注册费由3.24万元下降至2.268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省财政厅配合。(附图5)
5.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稳妥处置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碍交通等行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续和程序。对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或有关成员单位统一调拨转运的重要生活物资等保障车辆,疫情期间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至疫情解除之日。操作流程:遇到上述阻断交通情况,可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或打12328电话投诉,当地政府应立即恢复通行。关于通行证办理,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有关成员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后,承运单位自行打印;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卫生健康、工信部门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相关企业自行打印。对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省交通运输厅通知相关收费站保障通行;涉及跨省运输的,协调车辆目的地省份交通运输部门放行。
支持额度:以实际执行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附图6)
6.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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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租金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三个月内。申请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操作流程:承租企业向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则由其审核批准;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根据其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行政事业单位由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出租生产经营用房的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牵头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配合,各有关出租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具体组织实施。(附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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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载体扶持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从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到疫情解除后3个月截止。操作流程: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分别向所在设区市的工信、科技、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给予减免租金额补贴、培训补贴等支持。
支持额度:以实际支持额度为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由省科技厅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附图8)
7.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和未能及时充分复工的工业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起止时间:从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可视企业情况长期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执行期间至2021年12月31日。操作流程: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江西省电子税务局(https://t.cn/A6PN4cpF)、手机APP、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税费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等渠道进行预约。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为备案类优惠事项,由纳税人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享受。因疫情原因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房产税20万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30万元以下的,由县级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房产税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由设区市税务机关办理。
支持额度:优惠额度根据纳税人办税实际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税务局牵头负责,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附图9)
8.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在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延期期间不征收滞纳金。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还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政策起止时间:2020年2月份法定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其他政策暂无截止时间。操作流程: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选择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邮寄办税等“非接触式”的办理途径。对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通过上述网络和有关电话预约。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包括经核准延长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提出申请,经核准后自申报纳税期限起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申报,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向省税务局转报,省税务局及时予以办理,延期申报纳税期限和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内不征收滞纳金。
支持额度:上述事项没有任何费用。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江西省税务局牵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附图10)
9.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确保2020年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三农”领域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应予以展期或续贷。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长期坚持;部分政策自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20〕29号”文印发之日起执行。操作流程:引导和督促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贷款投放,特别是提高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进一步引导广大中小微企业通过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https://t.cn/A6PuOAFZ)和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s://t.cn/A6PuOAFh)申请贷款,鼓励省级重点企业优先向承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的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进贤农商行申请贷款;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安排银行机构撮合对接企业贷款需求;银行机构在收到融资申请后将尽快处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企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企业如遭遇不合理抽贷、断贷、压贷,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邮箱:jrbydc@163.com)。
支持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由申请企业与银行机构协商确定。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等配合。(附图11)
https://t.cn/A6PuX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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