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招聘[超话]# 【广西省隆林融媒体中心招聘新闻记者,报名截止:4月30日】
为进一步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不断提升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水平,推进媒体深度融合,经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治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若干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数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新闻采访、新媒体制作、办公室文秘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上进,作风严谨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宣传事业,具有较高的新闻敏感性和较强的写作、采编、策划能力,能胜任新闻宣传及新媒体宣传工作;
2.身体健康;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因工作需要,经常下乡采访,男性优先;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聘用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与隆林各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每三年签订一次,并办理相关手续。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按自治县县聘工作人员薪资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
2. 现场报名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广电大厦14楼)。
3. 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隆林各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邮箱。(邮箱号码:gxlldst@126.com)
4.联系电话:0776—8212282,15077607776
为进一步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不断提升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水平,推进媒体深度融合,经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治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若干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数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新闻采访、新媒体制作、办公室文秘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上进,作风严谨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宣传事业,具有较高的新闻敏感性和较强的写作、采编、策划能力,能胜任新闻宣传及新媒体宣传工作;
2.身体健康;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因工作需要,经常下乡采访,男性优先;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聘用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与隆林各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每三年签订一次,并办理相关手续。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按自治县县聘工作人员薪资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
2. 现场报名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广电大厦14楼)。
3. 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隆林各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邮箱。(邮箱号码:gxlldst@126.com)
4.联系电话:0776—8212282,15077607776
【#东胜区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70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面向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为推动创业就业工程和人才强市工程,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工商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办发〔2009〕18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要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计划储备70名高校毕业生到东胜区部分企业工作,各企业储备人数根据审核情况确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储备高校毕业生基本条件
1.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3.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注: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内蒙古户籍要求为招募当年1月1日前落户。)服务期未满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参加自治区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以及历年在鄂尔多斯市内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过的高校毕业生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企业选定储备人员后,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局批准后,储备人员与企业、人社部门签订为期两年的储备协议,据此享受相关补贴待遇。
二、储备企业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东胜区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储备人才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
2.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项目;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三、储备企业名称、计划储备人数、专业需求及联系电话
详见附件。(下图)
四、待遇及经费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规定:“储备人才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并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企业税收入库的地方财政按照3:2的比例给予每名毕业生每月500元的补贴,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补贴期限为2年”。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储备人才数,据实拨付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
五、鼓励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有关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符合储备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公布的储备企业的专业需求,直接与相关企业进行联系,达成储备意向者与企业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成为东胜区的中小企业储备人才。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面向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为推动创业就业工程和人才强市工程,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工商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办发〔2009〕18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要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计划储备70名高校毕业生到东胜区部分企业工作,各企业储备人数根据审核情况确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储备高校毕业生基本条件
1.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3.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注: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内蒙古户籍要求为招募当年1月1日前落户。)服务期未满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参加自治区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以及历年在鄂尔多斯市内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过的高校毕业生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企业选定储备人员后,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局批准后,储备人员与企业、人社部门签订为期两年的储备协议,据此享受相关补贴待遇。
二、储备企业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东胜区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储备人才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
2.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项目;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三、储备企业名称、计划储备人数、专业需求及联系电话
详见附件。(下图)
四、待遇及经费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规定:“储备人才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并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企业税收入库的地方财政按照3:2的比例给予每名毕业生每月500元的补贴,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补贴期限为2年”。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储备人才数,据实拨付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
五、鼓励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有关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符合储备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公布的储备企业的专业需求,直接与相关企业进行联系,达成储备意向者与企业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成为东胜区的中小企业储备人才。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德州市诚信之星评选启动#第三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评选正式启动】评选将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社会团体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诚信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此次将评出50名入选人员,授予第三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荣誉称号,同时授予50名人员为第三届德州市“诚信使者”荣誉称号。
评选标准及范围方面,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等。
评选标准及范围方面,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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