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房子会越住越旺,聚气蓄财?
风水中讲藏风聚气是好风水,什么叫藏风聚气呢?简单点说就是把吉气藏住,藏在房子内,这样这个房子的运势就会旺起来。
风水就是一种对人有利的气场,这种气场见风则散,见水则止,要想吉气凝聚,就要选背山面水的格局,后有玄武山挡住风煞,前有朱雀水聚气蓄财,从内格局来说要避免一剑穿堂,就是入户门直对客厅的窗户,或前后门直冲相对,这样从入户门进来的吉气直接就从窗户或后门中泄出去了。
什么样的房子越住越旺?风水讲阴阳平衡,藏风聚气,住宅有五虚使人贫穷,有五实使人富有:
一虚:屋大人少;一实:屋小人多;
二虚:门大里面小;二实:屋大门小;
三虚:墙院不完整;三实:墙院完整;
四虚:井和灶位不当:四实:屋小家畜多;
五虚:地基大而房子少、院子宽;五实:屋外水沟向东流。
进入户门后,左面是客厅,右面是餐厅。或者左面是餐厅,右面是客厅。这样二面都是有窗户的,因此吉气也会从这二个窗户泄掉的。“气喜曲不喜直,曲则生情直则生煞”,这是中国风水中讲气的运行原则。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园林或者是庭院设计为什么是曲曲迂回而不是直来直去。
一、格局要合理
这一点也是很主要的,有些房子的室内布局非常合理,使人一进房间就感觉到非常舒服,心情非常好,非常喜欢这个房子,没有紧张感和压抑感。进出各个房间都很方便自如,这样布局合理的房子给人感觉非常顺手。
如果是布局不合理的房子,一进入户门走一会才见到客厅,这让人就会不舒服。或者是进入各个房间接连拐来拐去的,非常不方便,那这样的房子给你的感觉非常不舒服,很别扭。
办什么事不能马上到位,特别是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这就会导致其发怒。从风水的角度来讲就说明这个房间的场态流转非常不顺,不和谐。是一种别扭场态,因此人会觉得办什么事都不顺利。
1、餐厅对着卫生间的门,当人进餐时,吃得正兴起呢,突然一眼看见卫生间门开了,正好对着自己,那这个人一下子食欲就会没有了,从风水上来讲这是不好的。
2、开门直对卫生间,如果是一个陌生人第一次进入一个房子的时候,在没进入时心理非常好奇,这家到底是什么样?心理老是这样想。当他推开入户门第一眼看到的是厕所时,心理的期望值肯定是大打折扣的。
二、藏风聚气
风水中讲藏风聚气是好风水,什么叫藏风聚气呢?简单点说就是把吉气藏住,藏在房子内,这样这个房子的运势就会旺起来。那么什么样的房子是藏不住气的呢?
1、门窗过多,这种格局也是不好的。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我们知道门窗是空气对流交换的地方,因此即是入气口也是出气口。
2、一剑穿堂格局,这种格局为什么不好呢?它就是违背了上面所说的藏风聚气的原则。气是要存住的,而这种格局的特点就是存不住气。
一剑穿堂有二种情况,一种是一入户门直对客厅的窗户,这样从入户门进来的吉气直接就从窗户中泄出去了。
另一种是进入户门后,左面是客厅,右面是餐厅。或者左面是餐厅,右面是客厅。这样二面都是有窗户的,因此吉气也会从这二个窗户泄掉的。“气喜曲不喜直,曲则生情直则生煞”,这是中国风水中讲气的运行原则。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园林或者是庭院设计为什么是曲曲迂回而不是直来直去。
三、越过越富的房屋风水
现代人有钱的是越来越多了,因此很多人买房子根本就不是从家中有几个人需要多大的面积来买的,而是按自己有多少钱来买的,反正宗旨是房子越大越好。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也是不符合风水原则的。
黄帝宅经说过,宅有五虚其中有一虚就是宅大人少。你想房子面积过大,室内的气场肯定旺,那人能不能承受起这样旺的气场呢?
实践告诉我们,这样肯定是不行的,人是承不起来的。这就与人命中能不能担财是一回事,有些人身旺能担财,进多大财都没事。而有些人就不行,来财就出事,不是这事就是那事总之把钱花光也就没事了,这就是身弱不胜财。
1、单层面积过大,如果是一家三口人住一个房子,最大一般不应超过一百三十平米。而不少人因为自己有钱,就买一个大面积的房子,什么一百六七十平方或者是二百多平方,家中就那么二三口人住,这样面积就显得过大了,按人均算一般人是担不起的。
2、楼层过多,有些人买楼喜欢买上下错层的,或者是买好几层的大别墅,家中最多也就是夫妻加上一个孩子,一共三口人。一人一层,浪费是小事一人担一层的气场肯定是费力的。
四、让你暴富的家居风水格局
很多人都希望自己有钱,财运亨通,这样更容易过好的生活,财运风水是家居风水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很关注,有时候看着不吉利的风水布局其实也能给我们带来财运,让我们暴富,一起了解下:
1、开新门
“门”是风水中的基本点之一,有的房宅长期财气不旺,其根本原因有时候可能是因为房宅的大门即主气口不得旺气,当宅主遵循风水原则在旺气方位新开大门时,宅主则可能获得暴富之机缘的。
2、开新路
风水上有一句经典名言“山主人丁水主财”,意思是说,风水上把水视作钱财看待,而路是风水上的水的一种特殊形式,故也为财。因此,在房宅附近若有新路开辟,而且做到正得时运的生旺之气,则会形成宅主暴富之机缘的;即使当时不得时运的生旺之气,以后时来运转,运行至生旺之气宅主也是会有暴富之机缘的。
3、请财神
有的人看见别人请财神受益了,于是自己也跟随大流请财神,其实,供奉财神是有很多讲究的。如果胡乱供奉,可能不仅不能发财,反而会破耗钱财甚至会遭至其它的灾祸的。如果宅主在请财神的事宜上能遵循风水方面及请神安神的相关原则,则有可能获得暴富机缘的。
4、立财位
有的宅主在求财的过程中常常看到的财总难到手,或者总是有很多的欠款难以收回,或者到手的财不久就溜走了,这在风水上往往是房宅的外气还不错,而内气阻滞较重,形成财难进之象的。其解决办法一是清理财位,保证财位的“静”与“净”;二是疏通财路,让室内的五行之气流通起来。这样,钱财就会象开闸的水汹涌而至,这也就是暴富之象。
5、立旺山
大家知道风水上讲究的是藏风聚气,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房宅之所以财气不旺,或钱财不聚,往往是在风水大的格局中“不聚气”。目前,建筑业迅猛发展,一座座建筑物拔地而起,如果正好在房宅的旺山方位有高大建筑物建立,或者形成风水中的“回风”的格局,则宅主必可因遇贵人相助而暴富。
6、聚水口
一般房宅的南方、或西方、或西北方、或东北方位有十字路口或三叉路口或其它形式的聚水口,只要时来运转,时机一到,必有暴富的机缘的,并且往往是贵人相助,多路进财,来路较正,财气较稳,财来能守。聚水口的风水格局暴富的特点是开始慢慢地发,一旦时机成熟而大发暴富,之后又会细水长流。
7、改水位
水位直接关乎宅主的财气。若房宅中原来的水位在整个风水格局中形成“上山下水”的格局的话,则此水位自然会形成宅主财气的耗泄破损;如果此时将房宅中原来的水位进行重新布局而在整个风水格局中形成“山水得位”的格局的话,则一衰一旺,前衰后旺,财气必然是形成鲜明的反差,这就是风水调理所形成的暴富之象。
8、路冲门
大家知道,风水上一般认为,路冲门是一种很不好的风水格局,易产生大的伤灾、手术、官非之类的事。但凡事皆是一分为二的,路冲门的风水格局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暴富之象,不过,这种暴富的表象背后往往包含着很大的代价。如,宅主出车祸而得到一笔很大数额的赔偿;宅主暴富后可能会遇到重大的手术之灾等。
9、反弓路
此风水格局与路冲门的风水格局一样,同属偏激的能量场。人们也知道反弓路这种风水格局一般不太好,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种风水格局是可以暴富的,只不过是这种格局在财运上的表现是一般财来的大则去的也大,来的快则去的也快,而且暴富持续的时间也不长的,正所谓“过路财神”是也。
风水中讲藏风聚气是好风水,什么叫藏风聚气呢?简单点说就是把吉气藏住,藏在房子内,这样这个房子的运势就会旺起来。
风水就是一种对人有利的气场,这种气场见风则散,见水则止,要想吉气凝聚,就要选背山面水的格局,后有玄武山挡住风煞,前有朱雀水聚气蓄财,从内格局来说要避免一剑穿堂,就是入户门直对客厅的窗户,或前后门直冲相对,这样从入户门进来的吉气直接就从窗户或后门中泄出去了。
什么样的房子越住越旺?风水讲阴阳平衡,藏风聚气,住宅有五虚使人贫穷,有五实使人富有:
一虚:屋大人少;一实:屋小人多;
二虚:门大里面小;二实:屋大门小;
三虚:墙院不完整;三实:墙院完整;
四虚:井和灶位不当:四实:屋小家畜多;
五虚:地基大而房子少、院子宽;五实:屋外水沟向东流。
进入户门后,左面是客厅,右面是餐厅。或者左面是餐厅,右面是客厅。这样二面都是有窗户的,因此吉气也会从这二个窗户泄掉的。“气喜曲不喜直,曲则生情直则生煞”,这是中国风水中讲气的运行原则。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园林或者是庭院设计为什么是曲曲迂回而不是直来直去。
一、格局要合理
这一点也是很主要的,有些房子的室内布局非常合理,使人一进房间就感觉到非常舒服,心情非常好,非常喜欢这个房子,没有紧张感和压抑感。进出各个房间都很方便自如,这样布局合理的房子给人感觉非常顺手。
如果是布局不合理的房子,一进入户门走一会才见到客厅,这让人就会不舒服。或者是进入各个房间接连拐来拐去的,非常不方便,那这样的房子给你的感觉非常不舒服,很别扭。
办什么事不能马上到位,特别是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这就会导致其发怒。从风水的角度来讲就说明这个房间的场态流转非常不顺,不和谐。是一种别扭场态,因此人会觉得办什么事都不顺利。
1、餐厅对着卫生间的门,当人进餐时,吃得正兴起呢,突然一眼看见卫生间门开了,正好对着自己,那这个人一下子食欲就会没有了,从风水上来讲这是不好的。
2、开门直对卫生间,如果是一个陌生人第一次进入一个房子的时候,在没进入时心理非常好奇,这家到底是什么样?心理老是这样想。当他推开入户门第一眼看到的是厕所时,心理的期望值肯定是大打折扣的。
二、藏风聚气
风水中讲藏风聚气是好风水,什么叫藏风聚气呢?简单点说就是把吉气藏住,藏在房子内,这样这个房子的运势就会旺起来。那么什么样的房子是藏不住气的呢?
1、门窗过多,这种格局也是不好的。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我们知道门窗是空气对流交换的地方,因此即是入气口也是出气口。
2、一剑穿堂格局,这种格局为什么不好呢?它就是违背了上面所说的藏风聚气的原则。气是要存住的,而这种格局的特点就是存不住气。
一剑穿堂有二种情况,一种是一入户门直对客厅的窗户,这样从入户门进来的吉气直接就从窗户中泄出去了。
另一种是进入户门后,左面是客厅,右面是餐厅。或者左面是餐厅,右面是客厅。这样二面都是有窗户的,因此吉气也会从这二个窗户泄掉的。“气喜曲不喜直,曲则生情直则生煞”,这是中国风水中讲气的运行原则。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园林或者是庭院设计为什么是曲曲迂回而不是直来直去。
三、越过越富的房屋风水
现代人有钱的是越来越多了,因此很多人买房子根本就不是从家中有几个人需要多大的面积来买的,而是按自己有多少钱来买的,反正宗旨是房子越大越好。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也是不符合风水原则的。
黄帝宅经说过,宅有五虚其中有一虚就是宅大人少。你想房子面积过大,室内的气场肯定旺,那人能不能承受起这样旺的气场呢?
实践告诉我们,这样肯定是不行的,人是承不起来的。这就与人命中能不能担财是一回事,有些人身旺能担财,进多大财都没事。而有些人就不行,来财就出事,不是这事就是那事总之把钱花光也就没事了,这就是身弱不胜财。
1、单层面积过大,如果是一家三口人住一个房子,最大一般不应超过一百三十平米。而不少人因为自己有钱,就买一个大面积的房子,什么一百六七十平方或者是二百多平方,家中就那么二三口人住,这样面积就显得过大了,按人均算一般人是担不起的。
2、楼层过多,有些人买楼喜欢买上下错层的,或者是买好几层的大别墅,家中最多也就是夫妻加上一个孩子,一共三口人。一人一层,浪费是小事一人担一层的气场肯定是费力的。
四、让你暴富的家居风水格局
很多人都希望自己有钱,财运亨通,这样更容易过好的生活,财运风水是家居风水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很关注,有时候看着不吉利的风水布局其实也能给我们带来财运,让我们暴富,一起了解下:
1、开新门
“门”是风水中的基本点之一,有的房宅长期财气不旺,其根本原因有时候可能是因为房宅的大门即主气口不得旺气,当宅主遵循风水原则在旺气方位新开大门时,宅主则可能获得暴富之机缘的。
2、开新路
风水上有一句经典名言“山主人丁水主财”,意思是说,风水上把水视作钱财看待,而路是风水上的水的一种特殊形式,故也为财。因此,在房宅附近若有新路开辟,而且做到正得时运的生旺之气,则会形成宅主暴富之机缘的;即使当时不得时运的生旺之气,以后时来运转,运行至生旺之气宅主也是会有暴富之机缘的。
3、请财神
有的人看见别人请财神受益了,于是自己也跟随大流请财神,其实,供奉财神是有很多讲究的。如果胡乱供奉,可能不仅不能发财,反而会破耗钱财甚至会遭至其它的灾祸的。如果宅主在请财神的事宜上能遵循风水方面及请神安神的相关原则,则有可能获得暴富机缘的。
4、立财位
有的宅主在求财的过程中常常看到的财总难到手,或者总是有很多的欠款难以收回,或者到手的财不久就溜走了,这在风水上往往是房宅的外气还不错,而内气阻滞较重,形成财难进之象的。其解决办法一是清理财位,保证财位的“静”与“净”;二是疏通财路,让室内的五行之气流通起来。这样,钱财就会象开闸的水汹涌而至,这也就是暴富之象。
5、立旺山
大家知道风水上讲究的是藏风聚气,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房宅之所以财气不旺,或钱财不聚,往往是在风水大的格局中“不聚气”。目前,建筑业迅猛发展,一座座建筑物拔地而起,如果正好在房宅的旺山方位有高大建筑物建立,或者形成风水中的“回风”的格局,则宅主必可因遇贵人相助而暴富。
6、聚水口
一般房宅的南方、或西方、或西北方、或东北方位有十字路口或三叉路口或其它形式的聚水口,只要时来运转,时机一到,必有暴富的机缘的,并且往往是贵人相助,多路进财,来路较正,财气较稳,财来能守。聚水口的风水格局暴富的特点是开始慢慢地发,一旦时机成熟而大发暴富,之后又会细水长流。
7、改水位
水位直接关乎宅主的财气。若房宅中原来的水位在整个风水格局中形成“上山下水”的格局的话,则此水位自然会形成宅主财气的耗泄破损;如果此时将房宅中原来的水位进行重新布局而在整个风水格局中形成“山水得位”的格局的话,则一衰一旺,前衰后旺,财气必然是形成鲜明的反差,这就是风水调理所形成的暴富之象。
8、路冲门
大家知道,风水上一般认为,路冲门是一种很不好的风水格局,易产生大的伤灾、手术、官非之类的事。但凡事皆是一分为二的,路冲门的风水格局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暴富之象,不过,这种暴富的表象背后往往包含着很大的代价。如,宅主出车祸而得到一笔很大数额的赔偿;宅主暴富后可能会遇到重大的手术之灾等。
9、反弓路
此风水格局与路冲门的风水格局一样,同属偏激的能量场。人们也知道反弓路这种风水格局一般不太好,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种风水格局是可以暴富的,只不过是这种格局在财运上的表现是一般财来的大则去的也大,来的快则去的也快,而且暴富持续的时间也不长的,正所谓“过路财神”是也。
什么样的房子会越住越旺,聚气蓄财?
风水中讲藏风聚气是好风水,什么叫藏风聚气呢?简单点说就是把吉气藏住,藏在房子内,这样这个房子的运势就会旺起来。
风水就是一种对人有利的气场,这种气场见风则散,见水则止,要想吉气凝聚,就要选背山面水的格局,后有玄武山挡住风煞,前有朱雀水聚气蓄财,从内格局来说要避免一剑穿堂,就是入户门直对客厅的窗户,或前后门直冲相对,这样从入户门进来的吉气直接就从窗户或后门中泄出去了。
什么样的房子越住越旺?风水讲阴阳平衡,藏风聚气,住宅有五虚使人贫穷,有五实使人富有:
一虚:屋大人少;一实:屋小人多;
二虚:门大里面小;二实:屋大门小;
三虚:墙院不完整;三实:墙院完整;
四虚:井和灶位不当:四实:屋小家畜多;
五虚:地基大而房子少、院子宽;五实:屋外水沟向东流。
进入户门后,左面是客厅,右面是餐厅。或者左面是餐厅,右面是客厅。这样二面都是有窗户的,因此吉气也会从这二个窗户泄掉的。“气喜曲不喜直,曲则生情直则生煞”,这是中国风水中讲气的运行原则。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园林或者是庭院设计为什么是曲曲迂回而不是直来直去。
一、格局要合理
这一点也是很主要的,有些房子的室内布局非常合理,使人一进房间就感觉到非常舒服,心情非常好,非常喜欢这个房子,没有紧张感和压抑感。进出各个房间都很方便自如,这样布局合理的房子给人感觉非常顺手。
如果是布局不合理的房子,一进入户门走一会才见到客厅,这让人就会不舒服。或者是进入各个房间接连拐来拐去的,非常不方便,那这样的房子给你的感觉非常不舒服,很别扭。
办什么事不能马上到位,特别是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这就会导致其发怒。从风水的角度来讲就说明这个房间的场态流转非常不顺,不和谐。是一种别扭场态,因此人会觉得办什么事都不顺利。
1、餐厅对着卫生间的门,当人进餐时,吃得正兴起呢,突然一眼看见卫生间门开了,正好对着自己,那这个人一下子食欲就会没有了,从风水上来讲这是不好的。
2、开门直对卫生间,如果是一个陌生人第一次进入一个房子的时候,在没进入时心理非常好奇,这家到底是什么样?心理老是这样想。当他推开入户门第一眼看到的是厕所时,心理的期望值肯定是大打折扣的。
二、藏风聚气
风水中讲藏风聚气是好风水,什么叫藏风聚气呢?简单点说就是把吉气藏住,藏在房子内,这样这个房子的运势就会旺起来。那么什么样的房子是藏不住气的呢?
1、门窗过多,这种格局也是不好的。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我们知道门窗是空气对流交换的地方,因此即是入气口也是出气口。
2、一剑穿堂格局,这种格局为什么不好呢?它就是违背了上面所说的藏风聚气的原则。气是要存住的,而这种格局的特点就是存不住气。
一剑穿堂有二种情况,一种是一入户门直对客厅的窗户,这样从入户门进来的吉气直接就从窗户中泄出去了。
另一种是进入户门后,左面是客厅,右面是餐厅。或者左面是餐厅,右面是客厅。这样二面都是有窗户的,因此吉气也会从这二个窗户泄掉的。“气喜曲不喜直,曲则生情直则生煞”,这是中国风水中讲气的运行原则。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园林或者是庭院设计为什么是曲曲迂回而不是直来直去。
三、越过越富的房屋风水
现代人有钱的是越来越多了,因此很多人买房子根本就不是从家中有几个人需要多大的面积来买的,而是按自己有多少钱来买的,反正宗旨是房子越大越好。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也是不符合风水原则的。
黄帝宅经说过,宅有五虚其中有一虚就是宅大人少。你想房子面积过大,室内的气场肯定旺,那人能不能承受起这样旺的气场呢?
实践告诉我们,这样肯定是不行的,人是承不起来的。这就与人命中能不能担财是一回事,有些人身旺能担财,进多大财都没事。而有些人就不行,来财就出事,不是这事就是那事总之把钱花光也就没事了,这就是身弱不胜财。
1、单层面积过大,如果是一家三口人住一个房子,最大一般不应超过一百三十平米。而不少人因为自己有钱,就买一个大面积的房子,什么一百六七十平方或者是二百多平方,家中就那么二三口人住,这样面积就显得过大了,按人均算一般人是担不起的。
2、楼层过多,有些人买楼喜欢买上下错层的,或者是买好几层的大别墅,家中最多也就是夫妻加上一个孩子,一共三口人。一人一层,浪费是小事一人担一层的气场肯定是费力的。
四、让你暴富的家居风水格局
很多人都希望自己有钱,财运亨通,这样更容易过好的生活,财运风水是家居风水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很关注,有时候看着不吉利的风水布局其实也能给我们带来财运,让我们暴富,一起了解下:
1
开新门
“门”是风水中的基本点之一,有的房宅长期财气不旺,其根本原因有时候可能是因为房宅的大门即主气口不得旺气,当宅主遵循风水原则在旺气方位新开大门时,宅主则可能获得暴富之机缘的。
2
开新路
风水上有一句经典名言“山主人丁水主财”,意思是说,风水上把水视作钱财看待,而路是风水上的水的一种特殊形式,故也为财。因此,在房宅附近若有新路开辟,而且做到正得时运的生旺之气,则会形成宅主暴富之机缘的;即使当时不得时运的生旺之气,以后时来运转,运行至生旺之气宅主也是会有暴富之机缘的。
3
请财神
有的人看见别人请财神受益了,于是自己也跟随大流请财神,其实,供奉财神是有很多讲究的。如果胡乱供奉,可能不仅不能发财,反而会破耗钱财甚至会遭至其它的灾祸的。如果宅主在请财神的事宜上能遵循风水方面及请神安神的相关原则,则有可能获得暴富机缘的。
4
立财位
有的宅主在求财的过程中常常看到的财总难到手,或者总是有很多的欠款难以收回,或者到手的财不久就溜走了,这在风水上往往是房宅的外气还不错,而内气阻滞较重,形成财难进之象的。其解决办法一是清理财位,保证财位的“静”与“净”;二是疏通财路,让室内的五行之气流通起来。这样,钱财就会象开闸的水汹涌而至,这也就是暴富之象。
5
立旺山
大家知道风水上讲究的是藏风聚气,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房宅之所以财气不旺,或钱财不聚,往往是在风水大的格局中“不聚气”。目前,建筑业迅猛发展,一座座建筑物拔地而起,如果正好在房宅的旺山方位有高大建筑物建立,或者形成风水中的“回风”的格局,则宅主必可因遇贵人相助而暴富。
6
聚水口
一般房宅的南方、或西方、或西北方、或东北方位有十字路口或三叉路口或其它形式的聚水口,只要时来运转,时机一到,必有暴富的机缘的,并且往往是贵人相助,多路进财,来路较正,财气较稳,财来能守。聚水口的风水格局暴富的特点是开始慢慢地发,一旦时机成熟而大发暴富,之后又会细水长流。
7
改水位
水位直接关乎宅主的财气。若房宅中原来的水位在整个风水格局中形成“上山下水”的格局的话,则此水位自然会形成宅主财气的耗泄破损;如果此时将房宅中原来的水位进行重新布局而在整个风水格局中形成“山水得位”的格局的话,则一衰一旺,前衰后旺,财气必然是形成鲜明的反差,这就是风水调理所形成的暴富之象。
8
路冲门
大家知道,风水上一般认为,路冲门是一种很不好的风水格局,易产生大的伤灾、手术、官非之类的事。但凡事皆是一分为二的,路冲门的风水格局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暴富之象,不过,这种暴富的表象背后往往包含着很大的代价。如,宅主出车祸而得到一笔很大数额的赔偿;宅主暴富后可能会遇到重大的手术之灾等。
9
反弓路
此风水格局与路冲门的风水格局一样,同属偏激的能量场。人们也知道反弓路这种风水格局一般不太好,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种风水格局是可以暴富的,只不过是这种格局在财运上的表现是一般财来的大则去的也大,来的快则去的也快,而且暴富持续的时间也不长的,正所谓“过路财神”是也。
风水中讲藏风聚气是好风水,什么叫藏风聚气呢?简单点说就是把吉气藏住,藏在房子内,这样这个房子的运势就会旺起来。
风水就是一种对人有利的气场,这种气场见风则散,见水则止,要想吉气凝聚,就要选背山面水的格局,后有玄武山挡住风煞,前有朱雀水聚气蓄财,从内格局来说要避免一剑穿堂,就是入户门直对客厅的窗户,或前后门直冲相对,这样从入户门进来的吉气直接就从窗户或后门中泄出去了。
什么样的房子越住越旺?风水讲阴阳平衡,藏风聚气,住宅有五虚使人贫穷,有五实使人富有:
一虚:屋大人少;一实:屋小人多;
二虚:门大里面小;二实:屋大门小;
三虚:墙院不完整;三实:墙院完整;
四虚:井和灶位不当:四实:屋小家畜多;
五虚:地基大而房子少、院子宽;五实:屋外水沟向东流。
进入户门后,左面是客厅,右面是餐厅。或者左面是餐厅,右面是客厅。这样二面都是有窗户的,因此吉气也会从这二个窗户泄掉的。“气喜曲不喜直,曲则生情直则生煞”,这是中国风水中讲气的运行原则。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园林或者是庭院设计为什么是曲曲迂回而不是直来直去。
一、格局要合理
这一点也是很主要的,有些房子的室内布局非常合理,使人一进房间就感觉到非常舒服,心情非常好,非常喜欢这个房子,没有紧张感和压抑感。进出各个房间都很方便自如,这样布局合理的房子给人感觉非常顺手。
如果是布局不合理的房子,一进入户门走一会才见到客厅,这让人就会不舒服。或者是进入各个房间接连拐来拐去的,非常不方便,那这样的房子给你的感觉非常不舒服,很别扭。
办什么事不能马上到位,特别是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这就会导致其发怒。从风水的角度来讲就说明这个房间的场态流转非常不顺,不和谐。是一种别扭场态,因此人会觉得办什么事都不顺利。
1、餐厅对着卫生间的门,当人进餐时,吃得正兴起呢,突然一眼看见卫生间门开了,正好对着自己,那这个人一下子食欲就会没有了,从风水上来讲这是不好的。
2、开门直对卫生间,如果是一个陌生人第一次进入一个房子的时候,在没进入时心理非常好奇,这家到底是什么样?心理老是这样想。当他推开入户门第一眼看到的是厕所时,心理的期望值肯定是大打折扣的。
二、藏风聚气
风水中讲藏风聚气是好风水,什么叫藏风聚气呢?简单点说就是把吉气藏住,藏在房子内,这样这个房子的运势就会旺起来。那么什么样的房子是藏不住气的呢?
1、门窗过多,这种格局也是不好的。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我们知道门窗是空气对流交换的地方,因此即是入气口也是出气口。
2、一剑穿堂格局,这种格局为什么不好呢?它就是违背了上面所说的藏风聚气的原则。气是要存住的,而这种格局的特点就是存不住气。
一剑穿堂有二种情况,一种是一入户门直对客厅的窗户,这样从入户门进来的吉气直接就从窗户中泄出去了。
另一种是进入户门后,左面是客厅,右面是餐厅。或者左面是餐厅,右面是客厅。这样二面都是有窗户的,因此吉气也会从这二个窗户泄掉的。“气喜曲不喜直,曲则生情直则生煞”,这是中国风水中讲气的运行原则。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园林或者是庭院设计为什么是曲曲迂回而不是直来直去。
三、越过越富的房屋风水
现代人有钱的是越来越多了,因此很多人买房子根本就不是从家中有几个人需要多大的面积来买的,而是按自己有多少钱来买的,反正宗旨是房子越大越好。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也是不符合风水原则的。
黄帝宅经说过,宅有五虚其中有一虚就是宅大人少。你想房子面积过大,室内的气场肯定旺,那人能不能承受起这样旺的气场呢?
实践告诉我们,这样肯定是不行的,人是承不起来的。这就与人命中能不能担财是一回事,有些人身旺能担财,进多大财都没事。而有些人就不行,来财就出事,不是这事就是那事总之把钱花光也就没事了,这就是身弱不胜财。
1、单层面积过大,如果是一家三口人住一个房子,最大一般不应超过一百三十平米。而不少人因为自己有钱,就买一个大面积的房子,什么一百六七十平方或者是二百多平方,家中就那么二三口人住,这样面积就显得过大了,按人均算一般人是担不起的。
2、楼层过多,有些人买楼喜欢买上下错层的,或者是买好几层的大别墅,家中最多也就是夫妻加上一个孩子,一共三口人。一人一层,浪费是小事一人担一层的气场肯定是费力的。
四、让你暴富的家居风水格局
很多人都希望自己有钱,财运亨通,这样更容易过好的生活,财运风水是家居风水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很关注,有时候看着不吉利的风水布局其实也能给我们带来财运,让我们暴富,一起了解下:
1
开新门
“门”是风水中的基本点之一,有的房宅长期财气不旺,其根本原因有时候可能是因为房宅的大门即主气口不得旺气,当宅主遵循风水原则在旺气方位新开大门时,宅主则可能获得暴富之机缘的。
2
开新路
风水上有一句经典名言“山主人丁水主财”,意思是说,风水上把水视作钱财看待,而路是风水上的水的一种特殊形式,故也为财。因此,在房宅附近若有新路开辟,而且做到正得时运的生旺之气,则会形成宅主暴富之机缘的;即使当时不得时运的生旺之气,以后时来运转,运行至生旺之气宅主也是会有暴富之机缘的。
3
请财神
有的人看见别人请财神受益了,于是自己也跟随大流请财神,其实,供奉财神是有很多讲究的。如果胡乱供奉,可能不仅不能发财,反而会破耗钱财甚至会遭至其它的灾祸的。如果宅主在请财神的事宜上能遵循风水方面及请神安神的相关原则,则有可能获得暴富机缘的。
4
立财位
有的宅主在求财的过程中常常看到的财总难到手,或者总是有很多的欠款难以收回,或者到手的财不久就溜走了,这在风水上往往是房宅的外气还不错,而内气阻滞较重,形成财难进之象的。其解决办法一是清理财位,保证财位的“静”与“净”;二是疏通财路,让室内的五行之气流通起来。这样,钱财就会象开闸的水汹涌而至,这也就是暴富之象。
5
立旺山
大家知道风水上讲究的是藏风聚气,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房宅之所以财气不旺,或钱财不聚,往往是在风水大的格局中“不聚气”。目前,建筑业迅猛发展,一座座建筑物拔地而起,如果正好在房宅的旺山方位有高大建筑物建立,或者形成风水中的“回风”的格局,则宅主必可因遇贵人相助而暴富。
6
聚水口
一般房宅的南方、或西方、或西北方、或东北方位有十字路口或三叉路口或其它形式的聚水口,只要时来运转,时机一到,必有暴富的机缘的,并且往往是贵人相助,多路进财,来路较正,财气较稳,财来能守。聚水口的风水格局暴富的特点是开始慢慢地发,一旦时机成熟而大发暴富,之后又会细水长流。
7
改水位
水位直接关乎宅主的财气。若房宅中原来的水位在整个风水格局中形成“上山下水”的格局的话,则此水位自然会形成宅主财气的耗泄破损;如果此时将房宅中原来的水位进行重新布局而在整个风水格局中形成“山水得位”的格局的话,则一衰一旺,前衰后旺,财气必然是形成鲜明的反差,这就是风水调理所形成的暴富之象。
8
路冲门
大家知道,风水上一般认为,路冲门是一种很不好的风水格局,易产生大的伤灾、手术、官非之类的事。但凡事皆是一分为二的,路冲门的风水格局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暴富之象,不过,这种暴富的表象背后往往包含着很大的代价。如,宅主出车祸而得到一笔很大数额的赔偿;宅主暴富后可能会遇到重大的手术之灾等。
9
反弓路
此风水格局与路冲门的风水格局一样,同属偏激的能量场。人们也知道反弓路这种风水格局一般不太好,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种风水格局是可以暴富的,只不过是这种格局在财运上的表现是一般财来的大则去的也大,来的快则去的也快,而且暴富持续的时间也不长的,正所谓“过路财神”是也。
服务合同引纠纷,律师拨乱反正助当事人成功维权。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晨婕
[导读] 乙公司委托甲公司为其指定的多个单位进行检测,后认为单位才是付费主体。现乙公司拟注销,甲公司因涉及对象众多面临诉讼困难。黄晨婕律师建议尽快诉讼:乙公司偷换主体概念想逃避责任,因为合同实际委托人是乙公司,只需将其作为被告。终调解乙公司支付费用。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靠清晰的法理,拨乱反正,反驳狡辩,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因为甲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以,乙公司和甲公司签订《检测合同》(以下简称:《涉案合同》)和《检测委托书》(以下简称:《涉案委托书》),由甲公司为乙公司指定的单位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
后,根据《涉案合同》以及《涉案委托书》,甲公司为乙公司指定的NN个单位分别进行了监测、检测,并对NN家单位(公司)分别出具了相关的监测报告(表)。但是,甲公司并未收到《涉案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费QQ万元。之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要服务费QQ万元,乙公司称,自己已经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该员工现已从甲公司离职,离职前是甲公司的股东)。
再往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拟通过法定流程申请注销营业执照,甲公司非常着急,遂委托我们的律师向法院起诉,收回服务费QQ万元。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根据本案的案情以及乙公司的态度,本案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应该是:
1、谁是应该支付QQ万元服务费的支付主体?如果这个问题不得到落实,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可能是会以此为由提出抗辩的。
2、因为丙现已从甲公司离职,丙离职前是甲公司的股东,所以,乙公司已经支付给丙的部分服务费,是否应该从服务费QQ万元扣除?如果这个问题不得到落实,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同样可能是会以此为由提出抗辩的。
我们的一些律师认为,①虽然《涉案合同》中明确了甲公司是收款单位,也载明了甲公司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但是,《涉案委托书》作为证据表明,甲公司是依据《涉案委托书》为乙公司指定的NN个单位分别进行监测、检测工作的,所以,乙公司是NN个单位的受托人,不是QQ万元服务费的支付主体。而NN个单位才是甲公司服务的享受对象。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指定对NN个单位分别进行了监测、检测,并对NN家单位(公司)分别出具了相关的监测报告(表),就是最好的说明。所以,如果甲公司要收回QQ万元服务费,甲公司应该分别向这NN个单位主张权利。通俗的说,就是甲公司需要以NN个单位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分别要求这NN个单位各自支付相关服务费。②因为乙公司已经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而丙离职前是甲公司的股东,所以,丙收取这些服务费的行为,符合职务行为的法律特征。因此,乙公司已经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的部分服务费,应该从QQ万元服务费中扣除。
这些律师的观点,给我们具体处理本案的工作,带来了相应的困惑:
①如果甲公司以NN个单位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分别要求这NN个单位各自支付相关服务费,那么,这种做法不仅会是一个单纯导致个案数量增加的问题,而且还面临一个由于NN个单位(公司)分别在不同地点而带来的法院管辖问题。律师在很多地点和法院之间来回奔波,势必会造成当事人维权性价比的失衡。
②如果丙收取这些服务费的行为,符合职务行为的法律特征,那么,丙收取的这部分费用,应该和NN家单位(公司)如何对应?如果丙收取的这部分费用,不能和NN家单位(公司)作有效对应,我们就会面临自己把涉案事实搅一锅粥的尴尬。
具体承办本案的黄晨婕律师认为,针对前述困惑,我们必须拨乱反正才能让我们具体处理本案的工作拨云见日。
黄晨婕律师认为,基于以下理由,我们不可作茧自缚的在前述自己给自己找来的困惑中纠结:
1、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涉案合同》和《涉案委托书》的当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这是毫无疑问的。
2、《涉案委托书》记载的内容,显然是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对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我们绝对不可以自己脑洞大开的把“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对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理解为“乙公司受NN个单位(公司)的委托,寻找到甲公司,由甲公司为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
解开了这个思维症结以后,我们就可以认定,因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对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所以,乙公司应当是向甲公司支付服务费的支付主体。
3、虽然乙公司已经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而丙离职前是甲公司的股东,但是,我们不能将丙收取这些服务费的行为,视为丙的职务行为。因为《涉案合同》根本没有约定这种支付服务费的方式,而是明明白白的约定甲公司是收款单位,并注明了甲公司收款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4、乙公司拟通过法定流程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在客观上是敦促甲公司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QQ万元服务费。因为,如果甲公司不提速要求乙公司支付QQ万元服务费的工作,一旦乙公司真的注销了营业执照,具体处理本案的法律程序就会变得更加复杂。
甲公司认为,黄晨婕律师对本案的法律认识精准实用。遂在黄晨婕律师的配合下,尽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QQ万元服务费。
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及乙公司的律师提出:
①甲公司是依据《涉案委托书》为乙公司指定的NN个单位分别进行监测、检测工作的,所以,乙公司是NN个单位的受托人,不是QQ万元服务费的支付主体。NN个单位是委托人,NN个单位才是QQ万元服务费的支付主体。
②因为乙公司已经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而丙离职前是甲公司的股东,所以,丙收取这些服务费的行为,符合职务行为的法律特征。因此,乙公司已经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的部分服务费,应该从QQ万元服务费中扣除。
对此,黄晨婕律师反驳:
1、乙公司的二个抗辩内容是相互矛盾的。如果乙公司是NN个单位的受托人,不是QQ万元服务费的支付主体。那么,乙公司就不能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丙。
2、乙公司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丙,然后认为,乙公司已经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的部分服务费,应该从QQ万元服务费中扣除。此观点明显说明,乙公司对自己是服务费支付主体是明白的,否则,就不能解释乙公司这一观点的部分合理性。
3、如果说乙公司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丙的部分合理性,说明了乙公司在事实上对自己是服务费支付主体资格自认的问题,那么基于乙公司在事实上对自己是服务费支付主体资格的自认,乙公司就应该按照《涉案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而不能随心所欲的违背《涉案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
4、关于乙公司是NN个单位的受托人的问题,因为根据《涉案合同》的约定,是“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对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而不是“乙公司受NN个单位(公司)的委托,寻找到甲公司,由甲公司为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所以,用“乙公司受NN个单位(公司)的委托,寻找到甲公司,由甲公司为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偷换“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对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的概念,不是对委托法律关系的误读,就是故意混淆委托法律关系内容的狡辩。
本案的主审法官,高度认同黄晨婕律师的意见。
[案件处理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甲公司和乙公司就QQ 万元服务费的给付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律##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承办律师 江苏道多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晨婕
[导读] 乙公司委托甲公司为其指定的多个单位进行检测,后认为单位才是付费主体。现乙公司拟注销,甲公司因涉及对象众多面临诉讼困难。黄晨婕律师建议尽快诉讼:乙公司偷换主体概念想逃避责任,因为合同实际委托人是乙公司,只需将其作为被告。终调解乙公司支付费用。
[成功案例入选理由] 靠清晰的法理,拨乱反正,反驳狡辩,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因为甲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以,乙公司和甲公司签订《检测合同》(以下简称:《涉案合同》)和《检测委托书》(以下简称:《涉案委托书》),由甲公司为乙公司指定的单位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
后,根据《涉案合同》以及《涉案委托书》,甲公司为乙公司指定的NN个单位分别进行了监测、检测,并对NN家单位(公司)分别出具了相关的监测报告(表)。但是,甲公司并未收到《涉案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费QQ万元。之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要服务费QQ万元,乙公司称,自己已经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该员工现已从甲公司离职,离职前是甲公司的股东)。
再往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拟通过法定流程申请注销营业执照,甲公司非常着急,遂委托我们的律师向法院起诉,收回服务费QQ万元。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根据本案的案情以及乙公司的态度,本案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应该是:
1、谁是应该支付QQ万元服务费的支付主体?如果这个问题不得到落实,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可能是会以此为由提出抗辩的。
2、因为丙现已从甲公司离职,丙离职前是甲公司的股东,所以,乙公司已经支付给丙的部分服务费,是否应该从服务费QQ万元扣除?如果这个问题不得到落实,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同样可能是会以此为由提出抗辩的。
我们的一些律师认为,①虽然《涉案合同》中明确了甲公司是收款单位,也载明了甲公司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但是,《涉案委托书》作为证据表明,甲公司是依据《涉案委托书》为乙公司指定的NN个单位分别进行监测、检测工作的,所以,乙公司是NN个单位的受托人,不是QQ万元服务费的支付主体。而NN个单位才是甲公司服务的享受对象。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指定对NN个单位分别进行了监测、检测,并对NN家单位(公司)分别出具了相关的监测报告(表),就是最好的说明。所以,如果甲公司要收回QQ万元服务费,甲公司应该分别向这NN个单位主张权利。通俗的说,就是甲公司需要以NN个单位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分别要求这NN个单位各自支付相关服务费。②因为乙公司已经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而丙离职前是甲公司的股东,所以,丙收取这些服务费的行为,符合职务行为的法律特征。因此,乙公司已经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的部分服务费,应该从QQ万元服务费中扣除。
这些律师的观点,给我们具体处理本案的工作,带来了相应的困惑:
①如果甲公司以NN个单位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分别要求这NN个单位各自支付相关服务费,那么,这种做法不仅会是一个单纯导致个案数量增加的问题,而且还面临一个由于NN个单位(公司)分别在不同地点而带来的法院管辖问题。律师在很多地点和法院之间来回奔波,势必会造成当事人维权性价比的失衡。
②如果丙收取这些服务费的行为,符合职务行为的法律特征,那么,丙收取的这部分费用,应该和NN家单位(公司)如何对应?如果丙收取的这部分费用,不能和NN家单位(公司)作有效对应,我们就会面临自己把涉案事实搅一锅粥的尴尬。
具体承办本案的黄晨婕律师认为,针对前述困惑,我们必须拨乱反正才能让我们具体处理本案的工作拨云见日。
黄晨婕律师认为,基于以下理由,我们不可作茧自缚的在前述自己给自己找来的困惑中纠结:
1、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涉案合同》和《涉案委托书》的当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这是毫无疑问的。
2、《涉案委托书》记载的内容,显然是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对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我们绝对不可以自己脑洞大开的把“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对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理解为“乙公司受NN个单位(公司)的委托,寻找到甲公司,由甲公司为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
解开了这个思维症结以后,我们就可以认定,因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对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所以,乙公司应当是向甲公司支付服务费的支付主体。
3、虽然乙公司已经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而丙离职前是甲公司的股东,但是,我们不能将丙收取这些服务费的行为,视为丙的职务行为。因为《涉案合同》根本没有约定这种支付服务费的方式,而是明明白白的约定甲公司是收款单位,并注明了甲公司收款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4、乙公司拟通过法定流程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在客观上是敦促甲公司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QQ万元服务费。因为,如果甲公司不提速要求乙公司支付QQ万元服务费的工作,一旦乙公司真的注销了营业执照,具体处理本案的法律程序就会变得更加复杂。
甲公司认为,黄晨婕律师对本案的法律认识精准实用。遂在黄晨婕律师的配合下,尽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QQ万元服务费。
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及乙公司的律师提出:
①甲公司是依据《涉案委托书》为乙公司指定的NN个单位分别进行监测、检测工作的,所以,乙公司是NN个单位的受托人,不是QQ万元服务费的支付主体。NN个单位是委托人,NN个单位才是QQ万元服务费的支付主体。
②因为乙公司已经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而丙离职前是甲公司的股东,所以,丙收取这些服务费的行为,符合职务行为的法律特征。因此,乙公司已经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的部分服务费,应该从QQ万元服务费中扣除。
对此,黄晨婕律师反驳:
1、乙公司的二个抗辩内容是相互矛盾的。如果乙公司是NN个单位的受托人,不是QQ万元服务费的支付主体。那么,乙公司就不能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丙。
2、乙公司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丙,然后认为,乙公司已经支付给了甲公司以前的员工丙的部分服务费,应该从QQ万元服务费中扣除。此观点明显说明,乙公司对自己是服务费支付主体是明白的,否则,就不能解释乙公司这一观点的部分合理性。
3、如果说乙公司将部分服务费支付给丙的部分合理性,说明了乙公司在事实上对自己是服务费支付主体资格自认的问题,那么基于乙公司在事实上对自己是服务费支付主体资格的自认,乙公司就应该按照《涉案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而不能随心所欲的违背《涉案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
4、关于乙公司是NN个单位的受托人的问题,因为根据《涉案合同》的约定,是“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对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而不是“乙公司受NN个单位(公司)的委托,寻找到甲公司,由甲公司为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所以,用“乙公司受NN个单位(公司)的委托,寻找到甲公司,由甲公司为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偷换“乙公司委托甲公司对NN个单位(公司)提供监测、检测等服务”的概念,不是对委托法律关系的误读,就是故意混淆委托法律关系内容的狡辩。
本案的主审法官,高度认同黄晨婕律师的意见。
[案件处理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甲公司和乙公司就QQ 万元服务费的给付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律##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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