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App“拉人头 构成人员链金钱链难逃传销之嫌】#临沂身边事#
“赚钱”App提现套路多意在拉人头 专家提醒
构成“人员链”“金钱链”难逃传销之嫌
看新闻赚现金、刷视频拿红包,甚至走路、睡觉都有人给你“发福利”……人们不禁感叹,在互联网时代,赚钱竟已变得如此容易?
近年来,各类“赚钱”App层出不穷,吸引无数民众下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网络与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张韬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类App大多采用“拉人头”的营销手段,平台要严格明晰营销与传销的界限,避免越界。
“赚钱”App“拉人头”成固定套路
年轻的宝妈韩迪在空闲时喜欢刷刷短视频,一次某短视频平台弹出的一则“看视频就能轻松赚大钱”的广告吸引了她的注意。通过链接,她下载了该款软件。
“刷一条视频会给相应的音符,10000音符可兑换1元人民币,完成每日签到也会额外获得现金奖励。”因为该软件没有提现限制,因此韩迪在下载后便顺利提现了签到得来的1元钱,此后系统推送消息“提醒”她可以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赚更多钱。
“首次邀请当日必得35元”的宣传让心动的韩迪将下载链接发给了朋友,在朋友用她发送的链接下载软件后,软件显示钱已到账,系统提醒仍可继续邀请好友下载,不断扩充资金,但在成功邀请3位好友后,韩迪在此后又陆续邀请了5位新人注册,但软件均显示邀请失败,没有再发放相应奖励。
使用软件后,韩迪也发现如果不靠“拉人头”,单靠刷视频的收益很低,而平台提现有固定档位,除最低的一档是0.3元外,其余档位最低也要15元,金额不够就无法提现,只能去挖新用户,赚取“人头费”。
与韩迪相比,在北京从事个体生意的李博不但没从一款同样号称“刷视频赚钱”的App中赚到钱,反而还“搭了钱”。他使用的这款App通过刷视频获取代币来兑换现金,但代币兑现,平台要扣不少手续费,解决方案有两个,一是通过拉新人加入,拉的人越多,获取代币越多,提现手续费也会相应降低;二是通过充值购买一定数量代币,以解锁一些高等级任务,获取更多代币。但在充值后,李博发现作任务依旧收益甚微,坚持一个月的收益还不及充值费用。
当前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打着“赚钱”噱头的App不在少数,且覆盖领域很广。记者下载几款软件后发现,此类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都会插入其他同类型软件广告,并以红包图标或“点击赚钱”等字样吸引用户下载。
构成“人员链”“金钱链”恐涉嫌传销
每款“赚钱”软件几乎都在宣称无套路,但记者实测后发现,除了在提现环节困难重重外,这类软件一个最核心的套路就是“拉人头”,用户要想获得高收益,必须拉更多人“入伙”。
事实上,“拉人头”的方式并非“赚钱”类App独有,当前很多软件都有所谓的“拉新”优惠手段来提高下载量和流量。
“根据2005年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关于传销的定义,‘拉人头’行为属于传销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张韬提醒,在App“拉人头”行为愈加频繁的当下,应警惕其滑向传销违法行为。
此前,也有包括“趣步”等App因涉嫌传销被相关部门调查,如何区分哪些是正常的营销手段,哪些涉嫌传销?
张韬指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基于这一定义,张韬认为,如果在App营销过程中,组织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成员发展下级成员,并根据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级成员人数给予经济奖励,则可能构成传销。比如,某些App鼓励用户发展下线,在给予红包返现奖励的同时又把用户分成一星达人、二星达人、三星达人等级别,等级与发展下线人数成正比,每级有高低不等的分成奖励,便可能涉嫌构成传销。
此外,如果在App营销过程中收取所谓入门费,比如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为条件来取得加入资格的,也有可能涉嫌构成传销。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进一步指出,App“拉人头”行为是否构成传销要看是否构成了“人员链”和“金钱链”。具体而言,“人员链”就是通过发展下线,使得老用户、新用户之间构成上下层级,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金钱链”则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每一级都可以从下一级加入的会员费或其他费用中抽取一定的提成或佣金。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对于App“拉人头”的营销模式不能“一刀切”地草率认定为传销,而是应结合用户发展模式和规则、给予经济奖励的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规则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朱巍曾研究过一些以“拉人头”作为营销手段的软件,发现这类软件大多没有对人员层级进行划分,只是用红包、返现等手段鼓励用户不断推荐新用户注册使用,虽然往往会在提现环节设置一定的套路,甚至存在欺骗误导用户的行为,但单就此类“拉人头”的行为来说,并不属于传销范畴。
需强化应用程序平台审查义务
某App以秒杀商品、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虚假商品交易为名,通过返还收益金、奖励购物金、补贴金等形式,发展区域经理、区域总监,诱使会员不断“拉人头”发展下线以获取收益、赚取差价,不断扩大资金交易链;某App通过要求会员向其上线购买“欢乐豆”,再用“欢乐豆”在App内抢购平台推出的虚假商品订单,加价后向下级会员转卖以获取差价,通过虚假订单在会员间逐级流转获利……近年来,相关部门公布了多起利用App进行网络传销的案例。
在赵占领看来,相比传统的线下传销,披着“互联网+”外衣的线上传销模式层出不穷,隐蔽性更强,涉及人数更多,金额更高,危害性也更大,在一些利益驱使之下,民众缺乏甄别能力,容易“中招”。这就需要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此类行为的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民众意识。同时应考虑发布相关规范,对App“拉人头”的营销手段进行规制,防止越界。
张韬对此表示认同,他补充指出,现有法律对传销行为的种类进行了规定,但未对具体判断的标准作出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不明确的违法标准也会助长经营者的投机主义行为,建议应针对新形态的网络传销类型,规定传销行为的具体判断标准。
“此前一些曾因‘拉人头’发展下线而涉嫌网络传销被查处下架的App,有不少又通过‘改头换面’的方式,以另外一款App重新上架出现。”张韬认为,这与现行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对应用程序平台的审查义务要求不高有关。
“应在法律法规中着重强化应用程序平台的义务。”张韬指出,2022年1月发布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大大强化了应用程序平台的审查义务,要求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及时发现防范应用程序违法违规行为。可考虑将利用应用程序进行传销作为应用程序平台应当及时发现防范的违法行为之一来进行强调。同时,应引导应用程序平台对采取类似“拉人头”营销模式的应用程序进行特别监督,在平台对其风险进行警示和标识,一旦发现其营销“失控”演变为传销时,应当及时采取暂停服务、下架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赚钱”App提现套路多意在拉人头 专家提醒
构成“人员链”“金钱链”难逃传销之嫌
看新闻赚现金、刷视频拿红包,甚至走路、睡觉都有人给你“发福利”……人们不禁感叹,在互联网时代,赚钱竟已变得如此容易?
近年来,各类“赚钱”App层出不穷,吸引无数民众下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网络与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张韬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类App大多采用“拉人头”的营销手段,平台要严格明晰营销与传销的界限,避免越界。
“赚钱”App“拉人头”成固定套路
年轻的宝妈韩迪在空闲时喜欢刷刷短视频,一次某短视频平台弹出的一则“看视频就能轻松赚大钱”的广告吸引了她的注意。通过链接,她下载了该款软件。
“刷一条视频会给相应的音符,10000音符可兑换1元人民币,完成每日签到也会额外获得现金奖励。”因为该软件没有提现限制,因此韩迪在下载后便顺利提现了签到得来的1元钱,此后系统推送消息“提醒”她可以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赚更多钱。
“首次邀请当日必得35元”的宣传让心动的韩迪将下载链接发给了朋友,在朋友用她发送的链接下载软件后,软件显示钱已到账,系统提醒仍可继续邀请好友下载,不断扩充资金,但在成功邀请3位好友后,韩迪在此后又陆续邀请了5位新人注册,但软件均显示邀请失败,没有再发放相应奖励。
使用软件后,韩迪也发现如果不靠“拉人头”,单靠刷视频的收益很低,而平台提现有固定档位,除最低的一档是0.3元外,其余档位最低也要15元,金额不够就无法提现,只能去挖新用户,赚取“人头费”。
与韩迪相比,在北京从事个体生意的李博不但没从一款同样号称“刷视频赚钱”的App中赚到钱,反而还“搭了钱”。他使用的这款App通过刷视频获取代币来兑换现金,但代币兑现,平台要扣不少手续费,解决方案有两个,一是通过拉新人加入,拉的人越多,获取代币越多,提现手续费也会相应降低;二是通过充值购买一定数量代币,以解锁一些高等级任务,获取更多代币。但在充值后,李博发现作任务依旧收益甚微,坚持一个月的收益还不及充值费用。
当前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打着“赚钱”噱头的App不在少数,且覆盖领域很广。记者下载几款软件后发现,此类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都会插入其他同类型软件广告,并以红包图标或“点击赚钱”等字样吸引用户下载。
构成“人员链”“金钱链”恐涉嫌传销
每款“赚钱”软件几乎都在宣称无套路,但记者实测后发现,除了在提现环节困难重重外,这类软件一个最核心的套路就是“拉人头”,用户要想获得高收益,必须拉更多人“入伙”。
事实上,“拉人头”的方式并非“赚钱”类App独有,当前很多软件都有所谓的“拉新”优惠手段来提高下载量和流量。
“根据2005年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关于传销的定义,‘拉人头’行为属于传销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张韬提醒,在App“拉人头”行为愈加频繁的当下,应警惕其滑向传销违法行为。
此前,也有包括“趣步”等App因涉嫌传销被相关部门调查,如何区分哪些是正常的营销手段,哪些涉嫌传销?
张韬指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基于这一定义,张韬认为,如果在App营销过程中,组织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成员发展下级成员,并根据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级成员人数给予经济奖励,则可能构成传销。比如,某些App鼓励用户发展下线,在给予红包返现奖励的同时又把用户分成一星达人、二星达人、三星达人等级别,等级与发展下线人数成正比,每级有高低不等的分成奖励,便可能涉嫌构成传销。
此外,如果在App营销过程中收取所谓入门费,比如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为条件来取得加入资格的,也有可能涉嫌构成传销。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进一步指出,App“拉人头”行为是否构成传销要看是否构成了“人员链”和“金钱链”。具体而言,“人员链”就是通过发展下线,使得老用户、新用户之间构成上下层级,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金钱链”则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每一级都可以从下一级加入的会员费或其他费用中抽取一定的提成或佣金。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对于App“拉人头”的营销模式不能“一刀切”地草率认定为传销,而是应结合用户发展模式和规则、给予经济奖励的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规则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朱巍曾研究过一些以“拉人头”作为营销手段的软件,发现这类软件大多没有对人员层级进行划分,只是用红包、返现等手段鼓励用户不断推荐新用户注册使用,虽然往往会在提现环节设置一定的套路,甚至存在欺骗误导用户的行为,但单就此类“拉人头”的行为来说,并不属于传销范畴。
需强化应用程序平台审查义务
某App以秒杀商品、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虚假商品交易为名,通过返还收益金、奖励购物金、补贴金等形式,发展区域经理、区域总监,诱使会员不断“拉人头”发展下线以获取收益、赚取差价,不断扩大资金交易链;某App通过要求会员向其上线购买“欢乐豆”,再用“欢乐豆”在App内抢购平台推出的虚假商品订单,加价后向下级会员转卖以获取差价,通过虚假订单在会员间逐级流转获利……近年来,相关部门公布了多起利用App进行网络传销的案例。
在赵占领看来,相比传统的线下传销,披着“互联网+”外衣的线上传销模式层出不穷,隐蔽性更强,涉及人数更多,金额更高,危害性也更大,在一些利益驱使之下,民众缺乏甄别能力,容易“中招”。这就需要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此类行为的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民众意识。同时应考虑发布相关规范,对App“拉人头”的营销手段进行规制,防止越界。
张韬对此表示认同,他补充指出,现有法律对传销行为的种类进行了规定,但未对具体判断的标准作出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不明确的违法标准也会助长经营者的投机主义行为,建议应针对新形态的网络传销类型,规定传销行为的具体判断标准。
“此前一些曾因‘拉人头’发展下线而涉嫌网络传销被查处下架的App,有不少又通过‘改头换面’的方式,以另外一款App重新上架出现。”张韬认为,这与现行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对应用程序平台的审查义务要求不高有关。
“应在法律法规中着重强化应用程序平台的义务。”张韬指出,2022年1月发布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大大强化了应用程序平台的审查义务,要求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及时发现防范应用程序违法违规行为。可考虑将利用应用程序进行传销作为应用程序平台应当及时发现防范的违法行为之一来进行强调。同时,应引导应用程序平台对采取类似“拉人头”营销模式的应用程序进行特别监督,在平台对其风险进行警示和标识,一旦发现其营销“失控”演变为传销时,应当及时采取暂停服务、下架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牢记“量价关系口诀”洞察股市天机,看完涨见识了
交易其实是评估胜算的游戏,通过一些技巧提高成功的概率。
不要想着捕捉每个机会,只做自己熟悉的形态结构,从熟悉的形态中,选择胜算高的,慢慢形成自己的交易系统也就是套路。
这样你的交易成绩就会大幅提升,这个市场从来没有一套技术方法说百分百成功,没有交易的圣杯,在市场生存需要明白,没有确定性,只有胜算的概率。
不论你信奉哪类投资理论,不论你采用什么技术指标,量价因素都是不可或缺的。
技术分析的要素是价、量、时、空,其中价和量是两个最根本的要素。
投资者要想在股市中叱咤风云,掌握量价运行的关系是股民们必不可少的一堂
课。
显示所有大图
所谓量价关系,是股票市场用语。量,指的是一只股票的单位时间的成交量,有日成交量,月成交量,年成交量等;
价,指的是一只股票的价格,以收盘价为准,还有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一支股票价格的涨跌与其成交量大小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关系。
投资者可通过分析此关系,判断形势,买卖股票。
量价关系口诀
1、量增价平,转阳信号:股价经过持续下跌的低位区,出现成交量增加股价企稳现象,此时一般成交量的阳柱线明显多于阴柱,凸凹量差比较明显;
说明底部在积聚上涨动力,有主力在进货为中线转阳信号,可以适量买进持股待涨。
有时在上升趋势中途也会出现“量增价平”,则说明股价上行暂时受挫,只要上升趋势未破,一般整理后仍会有行情。
2、量增价升,买入信号:成交量持续增加,股价趋势也转为上升,这是短中线最佳的买入信号。
“量增价升”是最常见的多头主动进攻模式,应积极进场买入,与庄舞。
3、量平价升,持续买入:成交量保持等量水平,股价持续上升,可在期间适时参与。
4、量减价升,继续持有:成交量减少,股价仍在继续上升,适宜继续持股,即使如果锁筹现象较好,也只能是小资金短线参与,因为股价已经有了相当的涨幅,接近上涨末期了。
有时在上涨初期也会出现“量减价升”,则可能是昙花一现,但经过补量后仍有上行空间。
5、量减价平,警戒信号:成交量显著减少,股价经过长期大幅上涨之后,进行横向整理不在上升,此为警戒出货的信号。
此阶段如果突发巨量天量拉出大阳大阴线,无论有无利好利空消息,均应果断派发。
6、量减价跌,卖出信号:成交量继续减少,股价趋势开始转为下降,为卖出信号。此为无量阴跌,底部遥遥无期,所谓多头不死跌势不止;
一直跌到多头彻底丧失信心斩仓认赔,出大的成交量(见阶段8),跌势才会停止,所以在操作上,只要趋势逆转,应及时止损出局。
7、量平价跌,继续卖出:成交量停止减少,股价急速滑落,此阶段应继续坚持及早卖出的方针,不要买入当心“飞刀断手”。
8、量增价跌,弃卖观望:股价经过长期大幅下跌之后,出现成交量增加,即使股价仍在下落,也要慎重对待极度恐慌的“跌”,所以此阶段的操作原则是放弃卖出,空仓观望。
低价区的增量说明有资金接盘,说明后期有望形成底部或反弹的产生,适宜关注。
量比选股技巧:
1、处于震荡时期的大盘每次大跌之后,必然会有个股出现连续的大涨,此时要注意观察量比是否放大选择股票的买入点
2、当量比指标线趋势向上的时候不可以卖出股票,直到量比指标线转头向下;当其向下的时候不可以买入,不管股价是创出了新高还是出现回落,短线操作的时候一定要回避量比指标向下;
3、股价涨停后量比应该快速向下拐头,如果股价涨停量比仍然趋势向上有主力借涨停出货的可能应该进行回避;
4、如果股价下跌,量比指标上升的话,这个时候应该赶快离场,因为这个时候股价的下跌是受到了放量下跌的影响;
多空矛盾冲突与(伴随着价格涨跌的)成交量大小的关系是:如果彼此双方相互认同程度小、分歧大,则成交量大;
反之,若多空双方认同程度大、分歧小,则成交量小。这是量价分析一个本质的特性,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形:
1、 价格上涨、成交量小:代表多头占上风并得到空头认同(抛压小);
2、 价格上涨、成交量大:代表多头占上风但空头有分歧(有不同程度抛压);
3、 价格下跌、成交量小:代表空头占上风并得到多头认同(不增加买盘托盘);
4、 价格下跌、成交量大:代表空头占上风但多头不认同(有不同程度托盘)。
就是这样简单的四个道理,可以常常帮助我们洞察股市天机。
炒股心得:
市场是客观的存在,不会因人的主观意识而改变,不要把个人的情感强加给市场。客观地解读市场。尊重客观事实,以所见而非所以为去交易。
若不能客观看待市场,市场与判断不一致时就容易失去章法和纪律。只有经历了(最好至少两个)完整的牛熊市,才会开始对市场有正确的认识。
在成功时,不要忘了自己是谁,永远记住你只是这个市场的一滴水,只有顺从才能胜利,连续的胜利不意味着你的正确,更不意味着你掌握住了市场的真理;
在你要欢呼时,在你要夸耀自己时,可能灭顶之灾就要来到,要反省自己的认识是否能够跟上市场的变化,要始终谨慎,要始终尊敬市场。
交易其实是评估胜算的游戏,通过一些技巧提高成功的概率。
不要想着捕捉每个机会,只做自己熟悉的形态结构,从熟悉的形态中,选择胜算高的,慢慢形成自己的交易系统也就是套路。
这样你的交易成绩就会大幅提升,这个市场从来没有一套技术方法说百分百成功,没有交易的圣杯,在市场生存需要明白,没有确定性,只有胜算的概率。
不论你信奉哪类投资理论,不论你采用什么技术指标,量价因素都是不可或缺的。
技术分析的要素是价、量、时、空,其中价和量是两个最根本的要素。
投资者要想在股市中叱咤风云,掌握量价运行的关系是股民们必不可少的一堂
课。
显示所有大图
所谓量价关系,是股票市场用语。量,指的是一只股票的单位时间的成交量,有日成交量,月成交量,年成交量等;
价,指的是一只股票的价格,以收盘价为准,还有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一支股票价格的涨跌与其成交量大小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关系。
投资者可通过分析此关系,判断形势,买卖股票。
量价关系口诀
1、量增价平,转阳信号:股价经过持续下跌的低位区,出现成交量增加股价企稳现象,此时一般成交量的阳柱线明显多于阴柱,凸凹量差比较明显;
说明底部在积聚上涨动力,有主力在进货为中线转阳信号,可以适量买进持股待涨。
有时在上升趋势中途也会出现“量增价平”,则说明股价上行暂时受挫,只要上升趋势未破,一般整理后仍会有行情。
2、量增价升,买入信号:成交量持续增加,股价趋势也转为上升,这是短中线最佳的买入信号。
“量增价升”是最常见的多头主动进攻模式,应积极进场买入,与庄舞。
3、量平价升,持续买入:成交量保持等量水平,股价持续上升,可在期间适时参与。
4、量减价升,继续持有:成交量减少,股价仍在继续上升,适宜继续持股,即使如果锁筹现象较好,也只能是小资金短线参与,因为股价已经有了相当的涨幅,接近上涨末期了。
有时在上涨初期也会出现“量减价升”,则可能是昙花一现,但经过补量后仍有上行空间。
5、量减价平,警戒信号:成交量显著减少,股价经过长期大幅上涨之后,进行横向整理不在上升,此为警戒出货的信号。
此阶段如果突发巨量天量拉出大阳大阴线,无论有无利好利空消息,均应果断派发。
6、量减价跌,卖出信号:成交量继续减少,股价趋势开始转为下降,为卖出信号。此为无量阴跌,底部遥遥无期,所谓多头不死跌势不止;
一直跌到多头彻底丧失信心斩仓认赔,出大的成交量(见阶段8),跌势才会停止,所以在操作上,只要趋势逆转,应及时止损出局。
7、量平价跌,继续卖出:成交量停止减少,股价急速滑落,此阶段应继续坚持及早卖出的方针,不要买入当心“飞刀断手”。
8、量增价跌,弃卖观望:股价经过长期大幅下跌之后,出现成交量增加,即使股价仍在下落,也要慎重对待极度恐慌的“跌”,所以此阶段的操作原则是放弃卖出,空仓观望。
低价区的增量说明有资金接盘,说明后期有望形成底部或反弹的产生,适宜关注。
量比选股技巧:
1、处于震荡时期的大盘每次大跌之后,必然会有个股出现连续的大涨,此时要注意观察量比是否放大选择股票的买入点
2、当量比指标线趋势向上的时候不可以卖出股票,直到量比指标线转头向下;当其向下的时候不可以买入,不管股价是创出了新高还是出现回落,短线操作的时候一定要回避量比指标向下;
3、股价涨停后量比应该快速向下拐头,如果股价涨停量比仍然趋势向上有主力借涨停出货的可能应该进行回避;
4、如果股价下跌,量比指标上升的话,这个时候应该赶快离场,因为这个时候股价的下跌是受到了放量下跌的影响;
多空矛盾冲突与(伴随着价格涨跌的)成交量大小的关系是:如果彼此双方相互认同程度小、分歧大,则成交量大;
反之,若多空双方认同程度大、分歧小,则成交量小。这是量价分析一个本质的特性,大致可分为四种情形:
1、 价格上涨、成交量小:代表多头占上风并得到空头认同(抛压小);
2、 价格上涨、成交量大:代表多头占上风但空头有分歧(有不同程度抛压);
3、 价格下跌、成交量小:代表空头占上风并得到多头认同(不增加买盘托盘);
4、 价格下跌、成交量大:代表空头占上风但多头不认同(有不同程度托盘)。
就是这样简单的四个道理,可以常常帮助我们洞察股市天机。
炒股心得:
市场是客观的存在,不会因人的主观意识而改变,不要把个人的情感强加给市场。客观地解读市场。尊重客观事实,以所见而非所以为去交易。
若不能客观看待市场,市场与判断不一致时就容易失去章法和纪律。只有经历了(最好至少两个)完整的牛熊市,才会开始对市场有正确的认识。
在成功时,不要忘了自己是谁,永远记住你只是这个市场的一滴水,只有顺从才能胜利,连续的胜利不意味着你的正确,更不意味着你掌握住了市场的真理;
在你要欢呼时,在你要夸耀自己时,可能灭顶之灾就要来到,要反省自己的认识是否能够跟上市场的变化,要始终谨慎,要始终尊敬市场。
《楞严经》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
(第二十段)
【尔时世尊,开示阿难,及诸大众,欲令心入无生法忍。于狮子座摩阿难顶,而告之言:如来常说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阿难!若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叶缕结,诘其根元,咸有体性,纵令虚空,亦有名貌。何况清净,妙净明心,性一切心,而自无体?若汝执吝,分别觉观,所了知性,必为心者,此心即应离诸一切色、香、味、触诸尘事业,别有全性。如汝今者,承听我法,此则因声,而有分别。
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我非敕汝,执为非心,但汝于心,微细揣摩,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汝心。若分别性,离尘无体,斯则前尘,分别影事。尘非常住,若变灭时,此心则同龟毛兔角,则汝法身,同于断灭。其谁修证,无生法忍?即时阿难,与诸大众,默然自失!佛告阿难:世间一切诸有学人,现前虽成九次第定,不得漏尽成阿罗汉,皆由执此生死妄想,误为真实。是故汝今虽得多闻,不成圣果。】
这时世尊为了让阿难和众生都能进入“无生法忍”而见自“本心”。“无生法忍”指的是不见一法生、不见一法灭,人法俱空,识心自在的一种证境,这种证境称为见性,即见到了自己的“本心”、见到了自己的法身,已是初地菩萨境界,决定能成佛了。
如来在狮子座上摩阿难头顶说:如来常说的一切“诸法”,包括你说的那个能想能推理的“心”,其实都是“唯心所现”,也就是“真心”的显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
这里说的“诸法”,是指世出世间一切法。说的是佛灭度后,弥勒菩萨愍念众生邪见增盛,难入正法,于是从兜率天来到人间,现身于中印度阿逾陀国,为当时一位名无著的菩萨说《瑜伽师地论》,统收万法,将万法概括为六百六十法,摄一切名理殆尽。此论文共有五分,即:一、本地分;二、摄抉择分;三、摄释分;四、摄异门分;五、摄事分。此为“唯识学”除《解深密经》外最重要的圣典。后天亲菩萨因为见《瑜伽师地论》文字繁多,即于此论之“本地分”中,略录百法名数写成《百法明门》,使万法宗要归于指掌之中,以方便后学。
百法将一切诸法归纳为五大类、即:一、心法:心法是将八个识心归纳为八种,以心王阿赖耶识统领万法。二、心所有法:心所有法有五十一种,这五十一种都是妄心。三、色法:色法有十一种,统摄整个物质世界和一切生命现象。四、心不相应行法:心不相应行法有二十四种,这二十四种与心王不相应,虽然可以修到四空天,但不能证菩提。五、无为法:无为法有六种,这六种修的是世间定和出世间定。这五大类合计为百法,概括了一切法,是名“诸法”。
那么,以上说的“因果”又是什么意思呢?“因果”作论,也称因果定律或因果法则,是指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一个原因和结果。一种事物产生的原因,必定是另一种事物发展的结果;一种事物发展的结果,又必定是另一种事物产生的原因。原因和结果是不断循环,互为因果,永无休止的。
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提出:无论哪一方面的成功或失败都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一定因果关系的必然。即每件事情的发生都有某个理由,每个结果都有特定的原因。这个法则非常深奥且具极大影响力,以致世人将其称之为人类命运的“铁律”。
这个铁律说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什么样的因、就得到什么样的果。”佛教认为:因果是由身体行为、语言行为、思想行为,这三大行为所造作的善恶诸业所形成,形成善恶二报;三大行为是“因”、善恶二报是“果”。善恶又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如在恶报中修善,坏事就可以变成好事,恶报即可转为善报。这些所谓的因果,看似真实,但在自性中都是虚幻的,都是生灭法。
那么“世界”又是怎么回事呢?“世”指时间的迁流,即: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共三世。“界”指空间的划分,即: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共十方。“世界”是由时间和空间所组成,以须弥山为中心,加上围绕其四方之九山八海、四洲即“四天下”及一个太阳,一个月亮,再加六欲诸天、初禅三天,为一“小世界”;一千个小世界再加初禅三天和二禅三天,为一“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再加初禅三天、二禅三天、三禅三天、为一“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再加初禅、二禅、三禅、四禅诸天、为一“大千世界”。我们居住的地球,是小千世界中的一个小世界。
经文中说的“微尘”又是什么意思呢?据《大毗婆沙论》卷一三六中说:“应知极微是细色,不可断截破坏贯穿、不可取捨乘履摶掣,非长非短、非方非圆、非正不正、非高非下,无有细分,不可分析、不可覩见、不可听闻、不可齅尝、不可摩触。故説极微是最细色,此七极微,成一微尘。是眼识所取色中最微细者,是肉眼难以看见的,常用以指极细小的尘埃;又常比喻卑微,微不足道;佛经中又常比喻数量之多不可计算。
佛对阿难说:以上所说的一切诸法、因果、世界、微尘,都是真心的功能作用所结成的物体和法相,他们的关系是主人和客人的关系,“心”是常住的主人,万事万物为生灭去来的客人。
各方世界的一切所有,如小草细叶、一缕阳光、一个结节,究其根本,都有其体性,就是虚空,也有个外貌名相,更何况清净无染的妙明真心,及自性所含的一切妄心,怎么会没有其体呢?你阿难如认分别觉观,能了知一切的“心”,定为自己的“心”,也没有错,但这个“心”就应离一切“色、声、香、味、触、法”等诸多的尘相和事物,远离一切尘相后的“心”才是你真实的“全心体性”。
如你阿难现在听我说法的声音,心里就起分别,只要有这个分别心,即使你灭了一切“见”(看见)、“闻”(听闻)、“觉”(感觉)、“知”(知觉、知道)、仍然是内守幽闲,仍然是“法尘”分别影事中清净的一面而已,这清净的一面并非真心。
此处说的“法尘”是指“色、声、香、味、触、法”此六尘之一、是六识心的另分。是意根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这五根所缘的境界,分别好丑,而起善恶诸法,善恶诸法成为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这五尘落谢的影子,成为记忆,记忆中的往事称为影事,是法尘的作用。幽闲是记忆中相对的空白处,但并没有离开法尘,如禅修打坐时,觉得很空、很清净,但只要有这个感觉在,就是内守幽闲,这个幽闲也只是妄心的作用而不是真心。
佛对阿难说:我没有责备你执“非心为心”,但你应该用这个“心”仔细揣摩,使这个“心”远离一切尘缘境相,认识能离“分别心”的体性,知道能离这个有“分别心”的“知”,它知道你在起分别,但它却没有在一切分别中,这个“知”的体性才是“真心”。
如果你认为这个能分别尘境的体性,在离开六尘外相后就不存在了,那么你认识的这个“心”,就只是那个法尘分别影事,而不是“真心”了。六尘境相不是常住,在生住异灭中变化无常,若变灭时,没有认识清楚的这个“心”即同“龟毛兔角”一样,就如乌龟本来无毛、兔子本来无角,“心”也就变成本来就没有了,如果就此而认为自己是“无心”了,你的法身也就等同于断灭,那么,谁来修无生法忍呢?这时阿难和大众都“默然自失”。“默然”:是无语可说、“自失”意为失去了对真理的认识。
佛告诉阿难说:世间一切诸多的修行人,虽然能成就“九次第定”。“九次第定”是在修成四禅八定后进入的一种定,排在八定之后,故名九次第定,又名“灭尽定”。此定灭了一切见、闻、觉、知,灭了前六识,故名灭尽定,得此定已出离三界,超越生死,可证阿罗汉果。
佛说:“心”的问题如果没有认识清楚,仍然不能断灭一切烦恼,就不能成就阿罗汉果,这都是将“妄心”执为“真心”的结果,所以你阿难虽然博学多闻,仍然不能证得圣果,就是没有把“真心”认清。佛在这一段里已讲明了什么是“心”和“心”在那里,应认真体悟,当下即可明心。
(第二十段)
【尔时世尊,开示阿难,及诸大众,欲令心入无生法忍。于狮子座摩阿难顶,而告之言:如来常说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阿难!若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叶缕结,诘其根元,咸有体性,纵令虚空,亦有名貌。何况清净,妙净明心,性一切心,而自无体?若汝执吝,分别觉观,所了知性,必为心者,此心即应离诸一切色、香、味、触诸尘事业,别有全性。如汝今者,承听我法,此则因声,而有分别。
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我非敕汝,执为非心,但汝于心,微细揣摩,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汝心。若分别性,离尘无体,斯则前尘,分别影事。尘非常住,若变灭时,此心则同龟毛兔角,则汝法身,同于断灭。其谁修证,无生法忍?即时阿难,与诸大众,默然自失!佛告阿难:世间一切诸有学人,现前虽成九次第定,不得漏尽成阿罗汉,皆由执此生死妄想,误为真实。是故汝今虽得多闻,不成圣果。】
这时世尊为了让阿难和众生都能进入“无生法忍”而见自“本心”。“无生法忍”指的是不见一法生、不见一法灭,人法俱空,识心自在的一种证境,这种证境称为见性,即见到了自己的“本心”、见到了自己的法身,已是初地菩萨境界,决定能成佛了。
如来在狮子座上摩阿难头顶说:如来常说的一切“诸法”,包括你说的那个能想能推理的“心”,其实都是“唯心所现”,也就是“真心”的显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
这里说的“诸法”,是指世出世间一切法。说的是佛灭度后,弥勒菩萨愍念众生邪见增盛,难入正法,于是从兜率天来到人间,现身于中印度阿逾陀国,为当时一位名无著的菩萨说《瑜伽师地论》,统收万法,将万法概括为六百六十法,摄一切名理殆尽。此论文共有五分,即:一、本地分;二、摄抉择分;三、摄释分;四、摄异门分;五、摄事分。此为“唯识学”除《解深密经》外最重要的圣典。后天亲菩萨因为见《瑜伽师地论》文字繁多,即于此论之“本地分”中,略录百法名数写成《百法明门》,使万法宗要归于指掌之中,以方便后学。
百法将一切诸法归纳为五大类、即:一、心法:心法是将八个识心归纳为八种,以心王阿赖耶识统领万法。二、心所有法:心所有法有五十一种,这五十一种都是妄心。三、色法:色法有十一种,统摄整个物质世界和一切生命现象。四、心不相应行法:心不相应行法有二十四种,这二十四种与心王不相应,虽然可以修到四空天,但不能证菩提。五、无为法:无为法有六种,这六种修的是世间定和出世间定。这五大类合计为百法,概括了一切法,是名“诸法”。
那么,以上说的“因果”又是什么意思呢?“因果”作论,也称因果定律或因果法则,是指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一个原因和结果。一种事物产生的原因,必定是另一种事物发展的结果;一种事物发展的结果,又必定是另一种事物产生的原因。原因和结果是不断循环,互为因果,永无休止的。
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提出:无论哪一方面的成功或失败都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一定因果关系的必然。即每件事情的发生都有某个理由,每个结果都有特定的原因。这个法则非常深奥且具极大影响力,以致世人将其称之为人类命运的“铁律”。
这个铁律说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什么样的因、就得到什么样的果。”佛教认为:因果是由身体行为、语言行为、思想行为,这三大行为所造作的善恶诸业所形成,形成善恶二报;三大行为是“因”、善恶二报是“果”。善恶又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如在恶报中修善,坏事就可以变成好事,恶报即可转为善报。这些所谓的因果,看似真实,但在自性中都是虚幻的,都是生灭法。
那么“世界”又是怎么回事呢?“世”指时间的迁流,即: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共三世。“界”指空间的划分,即: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共十方。“世界”是由时间和空间所组成,以须弥山为中心,加上围绕其四方之九山八海、四洲即“四天下”及一个太阳,一个月亮,再加六欲诸天、初禅三天,为一“小世界”;一千个小世界再加初禅三天和二禅三天,为一“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再加初禅三天、二禅三天、三禅三天、为一“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再加初禅、二禅、三禅、四禅诸天、为一“大千世界”。我们居住的地球,是小千世界中的一个小世界。
经文中说的“微尘”又是什么意思呢?据《大毗婆沙论》卷一三六中说:“应知极微是细色,不可断截破坏贯穿、不可取捨乘履摶掣,非长非短、非方非圆、非正不正、非高非下,无有细分,不可分析、不可覩见、不可听闻、不可齅尝、不可摩触。故説极微是最细色,此七极微,成一微尘。是眼识所取色中最微细者,是肉眼难以看见的,常用以指极细小的尘埃;又常比喻卑微,微不足道;佛经中又常比喻数量之多不可计算。
佛对阿难说:以上所说的一切诸法、因果、世界、微尘,都是真心的功能作用所结成的物体和法相,他们的关系是主人和客人的关系,“心”是常住的主人,万事万物为生灭去来的客人。
各方世界的一切所有,如小草细叶、一缕阳光、一个结节,究其根本,都有其体性,就是虚空,也有个外貌名相,更何况清净无染的妙明真心,及自性所含的一切妄心,怎么会没有其体呢?你阿难如认分别觉观,能了知一切的“心”,定为自己的“心”,也没有错,但这个“心”就应离一切“色、声、香、味、触、法”等诸多的尘相和事物,远离一切尘相后的“心”才是你真实的“全心体性”。
如你阿难现在听我说法的声音,心里就起分别,只要有这个分别心,即使你灭了一切“见”(看见)、“闻”(听闻)、“觉”(感觉)、“知”(知觉、知道)、仍然是内守幽闲,仍然是“法尘”分别影事中清净的一面而已,这清净的一面并非真心。
此处说的“法尘”是指“色、声、香、味、触、法”此六尘之一、是六识心的另分。是意根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这五根所缘的境界,分别好丑,而起善恶诸法,善恶诸法成为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这五尘落谢的影子,成为记忆,记忆中的往事称为影事,是法尘的作用。幽闲是记忆中相对的空白处,但并没有离开法尘,如禅修打坐时,觉得很空、很清净,但只要有这个感觉在,就是内守幽闲,这个幽闲也只是妄心的作用而不是真心。
佛对阿难说:我没有责备你执“非心为心”,但你应该用这个“心”仔细揣摩,使这个“心”远离一切尘缘境相,认识能离“分别心”的体性,知道能离这个有“分别心”的“知”,它知道你在起分别,但它却没有在一切分别中,这个“知”的体性才是“真心”。
如果你认为这个能分别尘境的体性,在离开六尘外相后就不存在了,那么你认识的这个“心”,就只是那个法尘分别影事,而不是“真心”了。六尘境相不是常住,在生住异灭中变化无常,若变灭时,没有认识清楚的这个“心”即同“龟毛兔角”一样,就如乌龟本来无毛、兔子本来无角,“心”也就变成本来就没有了,如果就此而认为自己是“无心”了,你的法身也就等同于断灭,那么,谁来修无生法忍呢?这时阿难和大众都“默然自失”。“默然”:是无语可说、“自失”意为失去了对真理的认识。
佛告诉阿难说:世间一切诸多的修行人,虽然能成就“九次第定”。“九次第定”是在修成四禅八定后进入的一种定,排在八定之后,故名九次第定,又名“灭尽定”。此定灭了一切见、闻、觉、知,灭了前六识,故名灭尽定,得此定已出离三界,超越生死,可证阿罗汉果。
佛说:“心”的问题如果没有认识清楚,仍然不能断灭一切烦恼,就不能成就阿罗汉果,这都是将“妄心”执为“真心”的结果,所以你阿难虽然博学多闻,仍然不能证得圣果,就是没有把“真心”认清。佛在这一段里已讲明了什么是“心”和“心”在那里,应认真体悟,当下即可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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