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Sa:“有一个很好的朋友问我借钱,他说他最近有点困难,我立刻就去银行给他打款,后来我发现他在说谎,我就把拉黑了,因为你已经知道这个人是不会还你的钱的,所以我就直接把他删掉了,我连钱都不要了,太生气了。”
阿Sa虽然平常在生活上比较节省,但对朋友,她是真的很大方,对好朋友提出的请求基本上有求必应,所以当好朋友问她借钱时,她想都没想就借了,但很可惜这个朋友就是来骗她钱的。
知道真相的阿Sa很洒脱,直接删除了这个朋友的联系方式,再不往来,对她而言虽然损失了一笔钱,但也看清楚了一个人,算是及时止损了。[并不简单]
大家在面对朋友向自己伸手借钱的时候,真的要好好斟酌,救急不救穷……明星们损失几万,几十万觉得没啥,不心疼,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钱,真的得考虑清楚[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阿Sa虽然平常在生活上比较节省,但对朋友,她是真的很大方,对好朋友提出的请求基本上有求必应,所以当好朋友问她借钱时,她想都没想就借了,但很可惜这个朋友就是来骗她钱的。
知道真相的阿Sa很洒脱,直接删除了这个朋友的联系方式,再不往来,对她而言虽然损失了一笔钱,但也看清楚了一个人,算是及时止损了。[并不简单]
大家在面对朋友向自己伸手借钱的时候,真的要好好斟酌,救急不救穷……明星们损失几万,几十万觉得没啥,不心疼,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钱,真的得考虑清楚[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天气之子# 5.1
“人心真是很神奇,就比如说,早上只要窗外放晴,就变得很有精神,只因一片晴空,有时候就觉得活着真好,同时也会觉得,身边的人更加可爱。”
“只是天空的样子,就能改变人们的心情,人们的心是与天空相连的。”
“如果真有神明存在的话,我有一个请求,这样就足够了,已经可以了。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下去,所以,除此之外我们什么都不要,也请不要再夺走什么了。”
“你啊,别想那么多,少年,反正这个世界本来就已经很疯狂了。”
“那时候的我,我们两个,的确改变了世界,是我做出了选择,选择了她,这个世界,还有在这里生存下去。”
原本大叔说,别想那么多,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我想这部好不一样啊,感觉是管他的世界我只要我们好,到后面男主说我们没问题的,哈哈哈果然还是一起改变世界啊!新海诚的电影果然是视觉和心灵的双重享受,虽然我有一点点没看进去和没看懂,但还是很感动,也不想揣测电影想告诉我的是什么了,我感受到的就是希望我们一直拥有着那样尽力去做一件事的勇气!(每一帧都好美,不出所料,看完这一部我果然换了桌面壁纸!
“人心真是很神奇,就比如说,早上只要窗外放晴,就变得很有精神,只因一片晴空,有时候就觉得活着真好,同时也会觉得,身边的人更加可爱。”
“只是天空的样子,就能改变人们的心情,人们的心是与天空相连的。”
“如果真有神明存在的话,我有一个请求,这样就足够了,已经可以了。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下去,所以,除此之外我们什么都不要,也请不要再夺走什么了。”
“你啊,别想那么多,少年,反正这个世界本来就已经很疯狂了。”
“那时候的我,我们两个,的确改变了世界,是我做出了选择,选择了她,这个世界,还有在这里生存下去。”
原本大叔说,别想那么多,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我想这部好不一样啊,感觉是管他的世界我只要我们好,到后面男主说我们没问题的,哈哈哈果然还是一起改变世界啊!新海诚的电影果然是视觉和心灵的双重享受,虽然我有一点点没看进去和没看懂,但还是很感动,也不想揣测电影想告诉我的是什么了,我感受到的就是希望我们一直拥有着那样尽力去做一件事的勇气!(每一帧都好美,不出所料,看完这一部我果然换了桌面壁纸!
“我当时存的是欧元,你们银行不能用美元支付给我。”浙江义乌发生一起存款合同纠纷案件。男子谢某当初在银行存了10000欧元,两年后谢某想要取款,银行却只愿意以10000美元支付,理由是当初银行工作人员搞错了。谢某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谢某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银行支付10000欧元。法院支持了谢某的诉讼请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谢某一直在浙江义乌做外贸生意,平常与欧洲人有业务上的往来,一般他们交易都是通过人民币交易,但有一次,与一位欧洲客户交易的时候,欧洲客户只有欧元,于是就破例用欧元交易。他们交易货物的价值值1万欧元。
因为在我们这里欧元是不能用来流通的,谢某只能将这1万欧元存入银行。
谢某来到某银行将这10000欧元存入了这家银行,当时银行也收下了,并且给谢某单独办理了一张存折,里面清楚写了存入1万欧元。
谢某将这个存折放入家中一直没有启用。
两年后谢某因为要扩大生意规模,于是将家中所有的钱都拿出来凑在一起,谢某找到了存有1万欧元的存折,准备去银行将这1万欧元换算成人民币取出来。
谢某拿着这存有1万欧元的存折,来到银行准备取款,却发生了意外,银行不同意以1万欧元支付给谢某,银行只同意用1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支付。
谢某问银行为什么?银行前台柜员说,当时办理这存折的时候,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误将美元写欧元,其实谢某当时存的是1万美元。
谢某当然不会答应,如果按照银行这样换算的话,自己要亏好几千元,谢某坚持认为银行既然当初出具了这张存折,并且币种写的是欧元,就应当按合同办事,以1万欧元换算人民币支付自己的提款。
银行却不同意,坚持要按1万美元换算人民币支付给谢某。就这样双方一直是僵持不下的,期间谢某多次找过银行,银行依然只愿意按1万美元换算人民币支付给谢某。
谢某没有办法,只能将这家银行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银行以1万欧元换算人民币的方式支付自己的取款。
很显然,谢某与银行之间构成一种储蓄存款合同的关系。银行也承认谢某当初存了1万元,双方的争议焦点是这1万元币种到底是欧元还是美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一般的民事纠纷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举证不能的话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也就是说如果不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那么就有可能会被法院判败诉。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谁有证据谁就能够胜诉。
在法庭上双方都各自提供了可以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证据。
谢某提供的证据有:谢某提供的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就是,银行当初出具的存折,并且存折写明了当初谢某存款存的是欧元。
谢某提供这存折主要是证明,当初自己的确是存了1万欧元给银行,而且当时存的是欧元而不是美元。当时银行也是认可谢某的存款金额和币种,否则怎么可能会给自己办理一张1万欧元的存折呢?
银行确有不同的意见,银行提供的证据有:银行当时与谢某签订的存款底单,存款底单当中有谢某的亲笔签字,而且存款底单的币种是美元。所以应该是银行在办理存折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将美元误写成欧元,所以应当以1万美元支付谢某的存款。
面对谢某和银行双方各自提供的证据,法院又是如何认定的呢?
银行承认这张存折是银行出具的,但是存折里的币种是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写错了,银行并且还提供了银行与谢某当初的存款底单,证明谢某当初存款存的是美元而不是欧元。
那么法院是认定以存折为准,还是以存款底单为准呢?
根据一般的实务操作来看,如果存折和存款底单发生了矛盾,内容记载相互起冲突,那么以什么为准呢?法院会以非出具方提供的证据为准,本案中银行是出具方,而谢某提供的证据为非出具方。
根据《存单纠纷规定》,存单持有人以真实凭证起诉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仅以底单的记载内容与持有人持有的真实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应当以持有人持有的凭证为准要求金融机构予以支付。
本案中谢某持有的存折是银行办理的也是银行出具的,银行认同,所以应当以谢某持有的存折为准,银行应当以1万欧元兑换人民币支付谢某的存款。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以10000欧元兑换人民币支付谢某的存款。同时诉讼费由败诉方银行承担。
谢某就这样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让自己的主张得到了认可,胜诉后多领了几千元。所以我们一定要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谢某和银行哪个更有理?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谢某一直在浙江义乌做外贸生意,平常与欧洲人有业务上的往来,一般他们交易都是通过人民币交易,但有一次,与一位欧洲客户交易的时候,欧洲客户只有欧元,于是就破例用欧元交易。他们交易货物的价值值1万欧元。
因为在我们这里欧元是不能用来流通的,谢某只能将这1万欧元存入银行。
谢某来到某银行将这10000欧元存入了这家银行,当时银行也收下了,并且给谢某单独办理了一张存折,里面清楚写了存入1万欧元。
谢某将这个存折放入家中一直没有启用。
两年后谢某因为要扩大生意规模,于是将家中所有的钱都拿出来凑在一起,谢某找到了存有1万欧元的存折,准备去银行将这1万欧元换算成人民币取出来。
谢某拿着这存有1万欧元的存折,来到银行准备取款,却发生了意外,银行不同意以1万欧元支付给谢某,银行只同意用1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支付。
谢某问银行为什么?银行前台柜员说,当时办理这存折的时候,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误将美元写欧元,其实谢某当时存的是1万美元。
谢某当然不会答应,如果按照银行这样换算的话,自己要亏好几千元,谢某坚持认为银行既然当初出具了这张存折,并且币种写的是欧元,就应当按合同办事,以1万欧元换算人民币支付自己的提款。
银行却不同意,坚持要按1万美元换算人民币支付给谢某。就这样双方一直是僵持不下的,期间谢某多次找过银行,银行依然只愿意按1万美元换算人民币支付给谢某。
谢某没有办法,只能将这家银行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银行以1万欧元换算人民币的方式支付自己的取款。
很显然,谢某与银行之间构成一种储蓄存款合同的关系。银行也承认谢某当初存了1万元,双方的争议焦点是这1万元币种到底是欧元还是美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一般的民事纠纷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举证不能的话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也就是说如果不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那么就有可能会被法院判败诉。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谁有证据谁就能够胜诉。
在法庭上双方都各自提供了可以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证据。
谢某提供的证据有:谢某提供的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就是,银行当初出具的存折,并且存折写明了当初谢某存款存的是欧元。
谢某提供这存折主要是证明,当初自己的确是存了1万欧元给银行,而且当时存的是欧元而不是美元。当时银行也是认可谢某的存款金额和币种,否则怎么可能会给自己办理一张1万欧元的存折呢?
银行确有不同的意见,银行提供的证据有:银行当时与谢某签订的存款底单,存款底单当中有谢某的亲笔签字,而且存款底单的币种是美元。所以应该是银行在办理存折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将美元误写成欧元,所以应当以1万美元支付谢某的存款。
面对谢某和银行双方各自提供的证据,法院又是如何认定的呢?
银行承认这张存折是银行出具的,但是存折里的币种是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写错了,银行并且还提供了银行与谢某当初的存款底单,证明谢某当初存款存的是美元而不是欧元。
那么法院是认定以存折为准,还是以存款底单为准呢?
根据一般的实务操作来看,如果存折和存款底单发生了矛盾,内容记载相互起冲突,那么以什么为准呢?法院会以非出具方提供的证据为准,本案中银行是出具方,而谢某提供的证据为非出具方。
根据《存单纠纷规定》,存单持有人以真实凭证起诉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仅以底单的记载内容与持有人持有的真实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应当以持有人持有的凭证为准要求金融机构予以支付。
本案中谢某持有的存折是银行办理的也是银行出具的,银行认同,所以应当以谢某持有的存折为准,银行应当以1万欧元兑换人民币支付谢某的存款。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以10000欧元兑换人民币支付谢某的存款。同时诉讼费由败诉方银行承担。
谢某就这样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让自己的主张得到了认可,胜诉后多领了几千元。所以我们一定要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谢某和银行哪个更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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