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升岩书记是在19年9月来到芝罘区,我多次跟他反映芝罘区财政局孙涛、彭铭慧、邢艺及人社副局长孙东等多人涉嫌违规违纪等问题,久拖不决,问题干部照常提 拔,“凡提四必”走过场。一直久拖不决!
19年初经区组 织 部调查了三个月后,4月11日组 织 部周治军副部长说,将调查的所有问题全部移交纪 委,纪 委19年也调查了,全部属实,但至今无答复。
21年11月25日找到杨书记,我问杨书记能将我多封信反映的诸多问题,在他任厅级离开前给我个说法吗?杨叫来人社局长赵国明,当着赵局长的面,我将区人社多次配合财政局给市组 织 部、市人 社、纪 委、区组 织 部、上级巡 视 组、巡 察组等部门报虚假材料等问题又跟杨书记陈述了一遍,并且曾经多次请求杨书记亲自看看财政局邢艺(女)档案里弄虚作假后补的土转经表及土地估价师证等一系列涉嫌造假的材料都是什么时间存档的?白纸黑字清清楚楚,看看究竟是谁在说谎?谁在装聋作哑、装痴卖傻?谁在将错就错、错也不错?
21年5月市人社办公室王主任说,“区人社单修秀说,听领导说多次找你给你答复,你不见他们。”我跟王主任要证据,王主任问单后说,叫找区人社曲乐顺副局长,曲说“从来也没联系你,也没说要给你答复,也没给你答复。”还说20年11月3日报给市人社的是初稿,没盖印,不是正式答复。”
区人社孙东等以化解矛盾为借口,找市人社为财政邢艺偷偷后补的土转经表漏洞百出!邢艺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多个版本涉嫌造假!邢艺还有一个土地估价师证涉嫌造假!都是什么时间存进档案里的?土转经等一系列材料涉嫌造假!
10月25日区人社通知对有关人员档案专项审核,要求各单位补齐缺少的相关材料。人事和职称档案都是在人社局保存管理的。孙东分管这方面工作多年,为什么会出现多人多年前档案里的材料缺失?缺失的原因又是什么?邢艺的土转经表等一系列涉嫌造假的材料都是什么时间存进档案里的?没有内鬼,难道是邢艺本人放进去的?
不知是谁出的主意,叫市人社给区人社证明没有问题,市人社专技办逄处长和考试中心王主任等多次说,区纪 委调查是有时限的,这么长时间为什么不给你答复?多人多次说,纪 委不作为。市人社和市纪 委驻人社的领导都说,因邢艺的土转经表的问题,给了专技办刘主任一个处分。而芝罘区人社局赵国明、孙东,20年10月、11月被实 名 举 报,21年4月依旧任命。
市人社高局长多次说,我们不给芝罘区证明,芝罘区该怎么查就怎么查。又多次说(其中一次是在市纪 委驻市人社局的领导面前说的)没有按我信中反映的问题答复我,是区人社给他们报的材料。
区人社还找市人社打听,某天某日我都到过市人社哪几个科室,要报给区纪 委。为此市 委巡 察市人社组和市人社的有关领导都说,工作时间,按正常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是你的权利。
21年11月25日在区委办我跟赵国明说“屁股不干净就不要去害人,害人如害己。”赵国明说:“看看领导的态度吧。”!!!难道我反映的问题一直没有答复、允许下属弄虚作假就是杨升岩书记的态度吗?!
21年11月赵国明又列入区市领导班子副职人选差额考察对象,公示期是11月22日一26日。26日到区人社局没有看到公示,办公室主任说“已撤下来了。”其他人说“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20年11月2日一6日是赵国明三调、孙东一级主任科员的公示期,也没看到公示,办公室主任说,“没看到公示,我也不知道贴在哪里。”
人社局领导真牛啊,因为是人社局的领导就可以让人看不到公示吗?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吗?这就是芝罘区干部的执行力吗?两个主体责任做到位了吗?
21年12月1日中午,区委办徐副主任说,按杨书记的要求,只针对11月25日给杨书记的一封信由人 社、组 织、纪 委给你个答复。三家给杨书记的材料还没有报上来,与给你的答复没有关系。
从19年初组 织、纪 委调查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给杨书记的材料与给我的答复会没有关系呢?真相只有一个!徐主任不答复,却反复强调是按照杨书记的批示,其他信反映的问题不答复。
19年以来,我给了杨书记多封信,若干问题为什么不答复我呢?
11月25日给杨书记的信是9月16日写的,那是反映区人社弄虚作假给市人社报虚假材料的问题,区人社应该回避,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我要的是组 织、纪 委真正实事求是的调查结论,而不是人社局等职能部门的某些人弄虚作假、睁眼说瞎话、答非所问、耍无赖耍官威、胡搅蛮缠的狡辩。
12月1日、2日我给杨书记和徐副主任发了多条信息,请求杨书记①多年来我反映的所有问题请全面真实并逐条给予书面答复,不能以偏概全。②多次反映人社局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等规定,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调查答复人社局应该回避。至今杨书记和徐副主任都没有回复。对恶的纵容就是对善的不公,到底是谁在包庇袒护?选人用人很重要!真正的依法依规还原事实真相,纠正错误,真的很难吗?作为一名党员,我一直按正常程序反映某些干部的问题,为什么会久拖不决呢?请有关部门逐条给予书面答复。
19年初经区组 织 部调查了三个月后,4月11日组 织 部周治军副部长说,将调查的所有问题全部移交纪 委,纪 委19年也调查了,全部属实,但至今无答复。
21年11月25日找到杨书记,我问杨书记能将我多封信反映的诸多问题,在他任厅级离开前给我个说法吗?杨叫来人社局长赵国明,当着赵局长的面,我将区人社多次配合财政局给市组 织 部、市人 社、纪 委、区组 织 部、上级巡 视 组、巡 察组等部门报虚假材料等问题又跟杨书记陈述了一遍,并且曾经多次请求杨书记亲自看看财政局邢艺(女)档案里弄虚作假后补的土转经表及土地估价师证等一系列涉嫌造假的材料都是什么时间存档的?白纸黑字清清楚楚,看看究竟是谁在说谎?谁在装聋作哑、装痴卖傻?谁在将错就错、错也不错?
21年5月市人社办公室王主任说,“区人社单修秀说,听领导说多次找你给你答复,你不见他们。”我跟王主任要证据,王主任问单后说,叫找区人社曲乐顺副局长,曲说“从来也没联系你,也没说要给你答复,也没给你答复。”还说20年11月3日报给市人社的是初稿,没盖印,不是正式答复。”
区人社孙东等以化解矛盾为借口,找市人社为财政邢艺偷偷后补的土转经表漏洞百出!邢艺的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多个版本涉嫌造假!邢艺还有一个土地估价师证涉嫌造假!都是什么时间存进档案里的?土转经等一系列材料涉嫌造假!
10月25日区人社通知对有关人员档案专项审核,要求各单位补齐缺少的相关材料。人事和职称档案都是在人社局保存管理的。孙东分管这方面工作多年,为什么会出现多人多年前档案里的材料缺失?缺失的原因又是什么?邢艺的土转经表等一系列涉嫌造假的材料都是什么时间存进档案里的?没有内鬼,难道是邢艺本人放进去的?
不知是谁出的主意,叫市人社给区人社证明没有问题,市人社专技办逄处长和考试中心王主任等多次说,区纪 委调查是有时限的,这么长时间为什么不给你答复?多人多次说,纪 委不作为。市人社和市纪 委驻人社的领导都说,因邢艺的土转经表的问题,给了专技办刘主任一个处分。而芝罘区人社局赵国明、孙东,20年10月、11月被实 名 举 报,21年4月依旧任命。
市人社高局长多次说,我们不给芝罘区证明,芝罘区该怎么查就怎么查。又多次说(其中一次是在市纪 委驻市人社局的领导面前说的)没有按我信中反映的问题答复我,是区人社给他们报的材料。
区人社还找市人社打听,某天某日我都到过市人社哪几个科室,要报给区纪 委。为此市 委巡 察市人社组和市人社的有关领导都说,工作时间,按正常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是你的权利。
21年11月25日在区委办我跟赵国明说“屁股不干净就不要去害人,害人如害己。”赵国明说:“看看领导的态度吧。”!!!难道我反映的问题一直没有答复、允许下属弄虚作假就是杨升岩书记的态度吗?!
21年11月赵国明又列入区市领导班子副职人选差额考察对象,公示期是11月22日一26日。26日到区人社局没有看到公示,办公室主任说“已撤下来了。”其他人说“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20年11月2日一6日是赵国明三调、孙东一级主任科员的公示期,也没看到公示,办公室主任说,“没看到公示,我也不知道贴在哪里。”
人社局领导真牛啊,因为是人社局的领导就可以让人看不到公示吗?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吗?这就是芝罘区干部的执行力吗?两个主体责任做到位了吗?
21年12月1日中午,区委办徐副主任说,按杨书记的要求,只针对11月25日给杨书记的一封信由人 社、组 织、纪 委给你个答复。三家给杨书记的材料还没有报上来,与给你的答复没有关系。
从19年初组 织、纪 委调查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给杨书记的材料与给我的答复会没有关系呢?真相只有一个!徐主任不答复,却反复强调是按照杨书记的批示,其他信反映的问题不答复。
19年以来,我给了杨书记多封信,若干问题为什么不答复我呢?
11月25日给杨书记的信是9月16日写的,那是反映区人社弄虚作假给市人社报虚假材料的问题,区人社应该回避,不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我要的是组 织、纪 委真正实事求是的调查结论,而不是人社局等职能部门的某些人弄虚作假、睁眼说瞎话、答非所问、耍无赖耍官威、胡搅蛮缠的狡辩。
12月1日、2日我给杨书记和徐副主任发了多条信息,请求杨书记①多年来我反映的所有问题请全面真实并逐条给予书面答复,不能以偏概全。②多次反映人社局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等规定,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调查答复人社局应该回避。至今杨书记和徐副主任都没有回复。对恶的纵容就是对善的不公,到底是谁在包庇袒护?选人用人很重要!真正的依法依规还原事实真相,纠正错误,真的很难吗?作为一名党员,我一直按正常程序反映某些干部的问题,为什么会久拖不决呢?请有关部门逐条给予书面答复。
#学正知正见##学正知正见#
阴魔之出是为生气,视他之非而为烦恼,实乃暗敌自伤,何涂他人之皮毛耳。
《楞严经》上有五十种阴魔之说。什么叫阴魔?这里说的阴魔就是把自己对自己生气、自己想不通、自寻烦恼,是名为阴魔,也就是把别人的是非、把别人对自己的不实之处、不良之处当成沉重的包袱压在身上,自己在一旁想不通,自寻烦恼、自找痛苦,就叫着阴魔。这种阴魔的产生,实际上是暗敌自伤,即就把生气变成了看不见的敌人来自己伤害自己,而对其他的人、对对方、对你想不通的人,则连皮毛都伤不到一点,因此我们不能把外来的是非作为烦恼。
阴魔之出是为生气,视他之非而为烦恼,实乃暗敌自伤,何涂他人之皮毛耳。
《楞严经》上有五十种阴魔之说。什么叫阴魔?这里说的阴魔就是把自己对自己生气、自己想不通、自寻烦恼,是名为阴魔,也就是把别人的是非、把别人对自己的不实之处、不良之处当成沉重的包袱压在身上,自己在一旁想不通,自寻烦恼、自找痛苦,就叫着阴魔。这种阴魔的产生,实际上是暗敌自伤,即就把生气变成了看不见的敌人来自己伤害自己,而对其他的人、对对方、对你想不通的人,则连皮毛都伤不到一点,因此我们不能把外来的是非作为烦恼。
徐某所述其妹被骚扰之案判决与唐山女孩被打之案性质不同!唐山女孩被打一案,首先该女孩被他人调戏而反击,后被众多人行凶殴打至伤重住院!这是打人者视国家法律于不顾,大庭广众之下调戏女孩,多人行凶围殴女孩,至四名女孩受伤,两名女孩伤重住院!此事件引起全民愤怒!不严惩这行凶者,难以平民愤!可徐某之妹之案,张雷骚扰在先,在被劝止后反回座位,虽给其朋友打电话让朋友来,但他并没有继续去伤害徐某之妹们,徐某之妹却与另两位朋友去殴打张雷,至张雷五小时后因此死亡!因张雷先骚扰他人在先,引起这不该发生的命案,应必须承坦主要责任!一审判决过重,佛我支持二审判决!虽张雷骚扰在先,但罪不至死!法律明文规定,公民在自身生命安全受到侵害时,可实施正当防卫予以反击,实施正当防卫必须是在自身安全正在受到危险之时,可反击,但在对方无法反抗时,就应必须停止反击行为!在对方无力反抗时再殴打至其受伤或死亡,就是防卫过当,同样会受到惩罚!徐某之妹和朋友在对方沒有行凶所为时,就将其殴打至死,这就是典型的防卫过当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此案提示民众们怎样在自身或他人受到他人非法伤害时进行依法反击,打击所有违法害民者!自身又不违法!为确保自身安全,应必须学法知法,依法行事,安康幸福一生!阿弥陀佛,同心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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