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反电诈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举报奖励制度、运用大数据建立精准预警工作机制、在刑法中增加“组织、领导、参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罪”……6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提出不少相关建议。
草案规定第20条规定“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对此,曹建明副委员长建议研究增加“人民法院”作为资金返还决定主体。他提出,资金返还既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案件审查办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除由公安机关决定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法庭审理阶段,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来决定资金返还。
“据了解,目前我国日均发案超过3000起,群众日均被骗损失2亿余元。”张业遂委员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涉及环节多、手段变化快、跨国有组织特征明显,打击治理的难度很大。当前的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主要在境外,大量的犯罪资金也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境外,应加大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打击治理。
陈国民委员建议增加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公益诉讼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众多个人的合法权益的;负有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记者 王俏)
草案规定第20条规定“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对此,曹建明副委员长建议研究增加“人民法院”作为资金返还决定主体。他提出,资金返还既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案件审查办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除由公安机关决定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法庭审理阶段,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来决定资金返还。
“据了解,目前我国日均发案超过3000起,群众日均被骗损失2亿余元。”张业遂委员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涉及环节多、手段变化快、跨国有组织特征明显,打击治理的难度很大。当前的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主要在境外,大量的犯罪资金也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境外,应加大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打击治理。
陈国民委员建议增加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公益诉讼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众多个人的合法权益的;负有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记者 王俏)
【#建立反电诈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举报奖励制度、运用大数据建立精准预警工作机制、在刑法中增加“组织、领导、参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罪”……6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提出不少相关建议。
草案规定第20条规定“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对此,曹建明副委员长建议研究增加“人民法院”作为资金返还决定主体。他提出,资金返还既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案件审查办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除由公安机关决定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法庭审理阶段,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来决定资金返还。
“据了解,目前我国日均发案超过3000起,群众日均被骗损失2亿余元。”张业遂委员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涉及环节多、手段变化快、跨国有组织特征明显,打击治理的难度很大。当前的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主要在境外,大量的犯罪资金也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境外,应加大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打击治理。
陈国民委员建议增加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公益诉讼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众多个人的合法权益的;负有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草案规定第20条规定“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对此,曹建明副委员长建议研究增加“人民法院”作为资金返还决定主体。他提出,资金返还既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案件审查办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除由公安机关决定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法庭审理阶段,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来决定资金返还。
“据了解,目前我国日均发案超过3000起,群众日均被骗损失2亿余元。”张业遂委员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涉及环节多、手段变化快、跨国有组织特征明显,打击治理的难度很大。当前的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主要在境外,大量的犯罪资金也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境外,应加大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打击治理。
陈国民委员建议增加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公益诉讼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众多个人的合法权益的;负有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建立反电诈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举报奖励制度、运用大数据建立精准预警工作机制、在刑法中增加“组织、领导、参加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罪”……6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提出不少相关建议。
草案规定第20条规定“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对此,曹建明副委员长建议研究增加“人民法院”作为资金返还决定主体。他提出,资金返还既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案件审查办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除由公安机关决定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法庭审理阶段,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来决定资金返还。
“据了解,目前我国日均发案超过3000起,群众日均被骗损失2亿余元。”张业遂委员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涉及环节多、手段变化快、跨国有组织特征明显,打击治理的难度很大。当前的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主要在境外,大量的犯罪资金也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境外,应加大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打击治理。
陈国民委员建议增加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公益诉讼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众多个人的合法权益的;负有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报)
草案规定第20条规定“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对此,曹建明副委员长建议研究增加“人民法院”作为资金返还决定主体。他提出,资金返还既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案件审查办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除由公安机关决定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法庭审理阶段,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来决定资金返还。
“据了解,目前我国日均发案超过3000起,群众日均被骗损失2亿余元。”张业遂委员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涉及环节多、手段变化快、跨国有组织特征明显,打击治理的难度很大。当前的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主要在境外,大量的犯罪资金也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境外,应加大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打击治理。
陈国民委员建议增加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公益诉讼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众多个人的合法权益的;负有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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