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身边事# ■事关今年高中招生!沧州市教育局通知来了!2023年全面停止市外民办高中在沧招生!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

通      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局、市直中学: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冀教基[20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招生范围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渤海新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审批地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经协商可在审批地外招生。审批地指学校现有“办学许可证”中“发证机关”的管辖区域。目前,我市现有民办普通高中的审批地均为学校所在县(市、区)。
二、严格管理招生计划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各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计划控制在2000人以内,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减少班容量至50人以下,不得出现新的大班额、大校额。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文化统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我市各民办普通高中2022年在学校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低于总计划的80%;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计划控制在总计划的20%以内。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均衡原则,将在审批地外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其他市、县。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参照其他地市做法,从2023年开始,我市将全面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的招生工作。
三、严格规范录取程序
(一)志愿填报
市、县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在中考成绩发布同时,公布“一分一档表”,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参考。
(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录取按考生志愿和核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出录取参考线。在录取参考线上按分配的指标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录取参考线上生源不足可降50分(含50分)录取,对降分后仍不能完成统招生分配指标的,该初中学校指标收回,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方式可参照执行。录取对象为每所初中学校内具备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对有转学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和具备我市户籍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不占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成绩达到所填报志愿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可以被志愿学校录取。
2.一般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统招录取。
3.招生录取结果经学校所属教育部门确认后,在教育部门网站公示。
(三)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纳入到本地统一招生序列,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招生时间、流程和步骤三统一的原则进行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经生源地确认并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招生计划。
2.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在市外招生,需按照生源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和审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结果经生源地教育部门确认后,按照录取名单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学籍手续。
3.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来我市招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招生备案。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所属市级教育部门书面函告我市教育局,材料包括:各市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汇总表(含各学校名称、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全省分市招生计划数、在我市分县招生计划数)、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年检合格证明、学校招生简章(包括学校地址、简介、办学规模、在校生数量、每学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等)。同时注明学校及所属市、县教育局联系人、联系方式。未函告备案的,不得在我市招生。经我市审定后,市教育局向市外民办学校所在市教育局作出复函。
(2)招生录取。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由县级教育部门进行录取,在中心城区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进行录取。录取方式为根据学生志愿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得录取本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招生批次的设置与往年相同。
(3)结果确认。市教育局将确认后的录取学生名单加盖公章后,及时反馈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学校根据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籍提档业务。对未经我市教育局确认,市外学校违规录取的学生,我市将不予办理学籍手续。
4.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域内跨县招生的,参照以上办法执行,按照生源地所在县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程序、方式,进行招生和确认。
5.被各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也未说明原因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予录取。对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接收我市确认名单学生的,将报省教育厅和相关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普通高中向本辖区主管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自主招生方案,经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进行自主招生。
2.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公办普通高中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进行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学校审批地内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的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初中在籍在校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的时间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与统招录取同步进行。自主招生不得录取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
经审批同意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批,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在主管教育部门的监督下,由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报主管教育局,主管教育局对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志愿和中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国际部”等名义进行招生。
(五)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
1.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的分配。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学籍在册人数和中考报名人数核定各校指标数量。
2.招生录取流程。学生志愿填报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考生志愿、各高中招生计划及初中学校统招生分配名额,按照学生分数和学籍在册时间共同确定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学生录取名单。名单加盖市教育考试院中等学校考试招生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公章进行录取结果确认,并发至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和高中录取学校,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通知到每一名被录取学生,同时发放高中学校填写的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公章方可有效。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一般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统招录取。黄骅、中捷、南大港、黄骅港继续执行区域统筹招生政策,招生指标分配按照相关要求确定,具体方法参照去年执行。
四、加大学籍管理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高中学籍管理的“七不得”规定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工作要求,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同时,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行为,严格落实《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转学并办理学籍业务。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完成学籍注册网上提交工作,教育部门按时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在招生和学籍注册期间,市教育局将对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读等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为切实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主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保证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坚决制止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落实普通高中招生“九严禁”,杜绝无志愿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无中考成绩招生和录取中考成绩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等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普通高中学校,市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初中学校要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社会不良影响。各地各学校要密切关注舆情,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澄清事实,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热点,及时化解,防止炒作成患。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来源:沧州市教育局官网

#沧州身边事# ■事关今年高中招生!沧州市教育局通知来了!2023年全面停止市外民办高中在沧招生!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

通      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局、市直中学: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冀教基[20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招生范围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渤海新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以审批地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经协商可在审批地外招生。审批地指学校现有“办学许可证”中“发证机关”的管辖区域。目前,我市现有民办普通高中的审批地均为学校所在县(市、区)。
二、严格管理招生计划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各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计划控制在2000人以内,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减少班容量至50人以下,不得出现新的大班额、大校额。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文化统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我市各民办普通高中2022年在学校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低于总计划的80%;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计划控制在总计划的20%以内。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均衡原则,将在审批地外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其他市、县。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参照其他地市做法,从2023年开始,我市将全面停止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的招生工作。
三、严格规范录取程序
(一)志愿填报
市、县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在中考成绩发布同时,公布“一分一档表”,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参考。
(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录取按考生志愿和核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出录取参考线。在录取参考线上按分配的指标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录取参考线上生源不足可降50分(含50分)录取,对降分后仍不能完成统招生分配指标的,该初中学校指标收回,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方式可参照执行。录取对象为每所初中学校内具备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对有转学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和具备我市户籍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不占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成绩达到所填报志愿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可以被志愿学校录取。
2.一般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统招录取。
3.招生录取结果经学校所属教育部门确认后,在教育部门网站公示。
(三)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纳入到本地统一招生序列,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招生时间、流程和步骤三统一的原则进行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经生源地确认并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招生计划。
2.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在市外招生,需按照生源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和审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结果经生源地教育部门确认后,按照录取名单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学籍手续。
3.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来我市招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招生备案。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所属市级教育部门书面函告我市教育局,材料包括:各市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汇总表(含各学校名称、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全省分市招生计划数、在我市分县招生计划数)、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年检合格证明、学校招生简章(包括学校地址、简介、办学规模、在校生数量、每学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等)。同时注明学校及所属市、县教育局联系人、联系方式。未函告备案的,不得在我市招生。经我市审定后,市教育局向市外民办学校所在市教育局作出复函。
(2)招生录取。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由县级教育部门进行录取,在中心城区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进行录取。录取方式为根据学生志愿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得录取本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招生批次的设置与往年相同。
(3)结果确认。市教育局将确认后的录取学生名单加盖公章后,及时反馈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学校根据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籍提档业务。对未经我市教育局确认,市外学校违规录取的学生,我市将不予办理学籍手续。
4.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域内跨县招生的,参照以上办法执行,按照生源地所在县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程序、方式,进行招生和确认。
5.被各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也未说明原因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予录取。对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接收我市确认名单学生的,将报省教育厅和相关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普通高中向本辖区主管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自主招生方案,经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进行自主招生。
2.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公办普通高中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进行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学校审批地内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的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初中在籍在校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的时间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与统招录取同步进行。自主招生不得录取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
经审批同意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批,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在主管教育部门的监督下,由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报主管教育局,主管教育局对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志愿和中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国际部”等名义进行招生。
(五)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
1.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的分配。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学籍在册人数和中考报名人数核定各校指标数量。
2.招生录取流程。学生志愿填报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考生志愿、各高中招生计划及初中学校统招生分配名额,按照学生分数和学籍在册时间共同确定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学生录取名单。名单加盖市教育考试院中等学校考试招生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公章进行录取结果确认,并发至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和高中录取学校,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通知到每一名被录取学生,同时发放高中学校填写的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公章方可有效。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一般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统招录取。黄骅、中捷、南大港、黄骅港继续执行区域统筹招生政策,招生指标分配按照相关要求确定,具体方法参照去年执行。
四、加大学籍管理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高中学籍管理的“七不得”规定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工作要求,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同时,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行为,严格落实《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转学并办理学籍业务。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完成学籍注册网上提交工作,教育部门按时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在招生和学籍注册期间,市教育局将对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读等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为切实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主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保证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坚决制止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落实普通高中招生“九严禁”,杜绝无志愿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无中考成绩招生和录取中考成绩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等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普通高中学校,市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初中学校要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社会不良影响。各地各学校要密切关注舆情,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澄清事实,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热点,及时化解,防止炒作成患。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来源:沧州市教育局官网 https://t.cn/RJZk0ky

#喝奶不适是蛋白质的错吗#【呕吐、血便、肚子疼还不吃饭...这是怎么和过敏扯上关系的?】如果怀疑是牛奶过敏引起的,应该查一下牛奶过敏原,看看孩子是不是真的牛奶过敏。【很多家长会把乳糖不耐受和牛奶过敏混淆,乳糖不耐受和牛奶过敏应该怎么区分呢?】注意,乳糖不耐受的孩子,同样需要更换奶粉,这时需要选择的是免乳糖配方奶,这也是一种特殊配方奶粉,仅适用于乳糖不耐受的宝宝,也应该在医生诊断和指导下使用。
1.不要稍微怀疑孩子是牛奶过敏或者乳糖不耐受,就随意选择更换脱敏奶粉。
2.应该到医院明确诊断后,在医生指导下选择。
3.另外,孩子对一种奶粉适应后,没有特殊原因也不建议频繁更换奶粉的种类和品牌,以防孩子不适应新的奶粉出现症状。
有的家长可能会发现,自己家孩子喝了牛奶以后会拉肚子,甚至是便血,或者吃了某种东西呕吐、肚子疼,有时还会皮肤出疹子。

这是怎么回事呢?其实,这种情况,可能与食物过敏有关。

简单的说,食物过敏就是孩子因为吃了某种东西而引发的过敏反应,任何食物都有可能成为过敏原,常见的有牛奶、鸡蛋、鱼、小麦、花生、黄豆和各种坚果。

孩子的过敏体质程度不同,食物过敏的病情也有轻有重,出现包括皮肤、消化道、呼吸道和心血管系统等各方面的不适。

严重时,甚至可以诱发过敏性休克!

一:食物过敏有哪些症状?
消化道症状
你最先想到的,可能是呕吐、腹泻这些消化道症状。

研究显示食物过敏出现胃肠道过敏症状的概率约50%,典型的症状有呕吐、腹泻、血便、腹痛等。

比如,有些过敏体质的孩子吃了某种东西,因为肌体不能够接受,出于本能反应,把食物呕吐出去,也就是返流性呕吐。

有的呕吐会立刻出现,有的是吃完东西后1-2小时才出现。

随后食物继续往下运行,进一步刺激消化道,在进食后的6小时左右出现腹泻、或者血便,可能是血丝样,可能是果冻样,或者是时隐时现的便血。

如果孩子反复血便,营养补充跟不上,还可能导致贫血,多数是缺铁性的贫血,必要时要去医院做个便常规、血常规,再找找原因。

此外,过敏引起的胃肠道症状中,腹痛的发生率也挺高的。有家长反映说,孩子老爱肚子疼,或者一阵一阵的哭闹,来医院看了, B超做了,好像也没有什么事儿,但过一段时间症状又反复出现了。

这时候家长就要注意,孩子是不是每次吃了某种食物以后,才总是这样?再去医院时,就要告诉医生孩子的过敏史,或者怀疑过敏的食物了。

在排除肠道器质性病变以后,如果真的是过敏刺激引起的,只要不吃过敏食物,孩子的症状就可以减少、减轻、甚至消失了。

还有一种很常见,但容易忽视是食物过敏的消化道反应,那就是便秘。

比如有的孩子喝牛奶过敏,表现为大便干燥,很多天才拉一次便便。家长可能只考虑了胃肠功能问题,喜欢给孩子吃点益生菌、健脾通便的药物,或者用点开塞露,效果往往都不明显。

皮肤症状
除了刚说的这些消化道症状,食物过敏也会引起皮肤过敏症状,食物过敏反应在皮肤的发生率大概是60%。

比如湿疹、荨麻疹,有些就是食物过敏引起的。还有的孩子出现嘴唇肿胀、眼睑肿胀,也可能是食物过敏引起的,这就是血管神经性水肿。

呼吸道症状
食物过敏还会出现呼吸道以及其它全身症状。比如过敏性鼻炎症状、慢性咳嗽、喘息、哮喘急性发作等等。

重一些的孩子还会出现全身的症状,比如持续的不适或者腹部绞痛,孩子往往易怒、爱哭,更严重的可能出现过敏性休克,或者喉头水肿。

拒食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家长们一定要注意。

有时孩子对某种食物过敏时,出于机体本能的反应,孩子会特别不愿意吃这种食物,喂也喂不进去。

所以如果你的孩子有过敏体质,还经常有消化道症状,家长一定要注意区分:孩子到底是挑食、不喜欢某些食物口味?还是因为对这种食物过敏?不要一味地为了增加营养而强喂。

二:过敏发生的时间轴
刚才我们介绍的,都是食物过敏的表现,这些症状有时候会单一出现,有时会多个症状多部位同时出现。

从时间轴上来看,孩子对不同食物的过敏,也是有一定发展规律的。

一般最先出现的是牛奶过敏,牛奶是孩子最早接触的异体蛋白,在出生后6个月左右牛奶过敏严重程度到达高峰,1~2岁以后慢慢好转,所以有的孩子婴幼儿期湿疹严重,可能就是牛奶过敏引起的。

接下来,孩子容易过敏的食物是鸡蛋,一般会在孩子6个月左右,接触鸡蛋一段时间后开始出现,3岁左右鸡蛋过敏程度到达高峰,3~5岁以后鸡蛋过敏的患病率就逐渐下降了。

再往后,孩子容易过敏的食物是坚果、花生、鱼等等,随着年龄的增长,坚果、海鲜等食物出现过敏的机会越来越多,持续很多年,甚至会发生比较重的过敏反应。

三:牛奶过敏怎么办?

如果孩子是过敏体质,按时间顺序,我们首先要面对的是牛奶过敏问题。

实际上大约有2~3%的宝宝会在食用牛奶数分钟或者数小时之内,出现不同程度的牛奶过敏现象。

究其原因,牛奶过敏实际上是对牛奶中的酪蛋白及乳清蛋白过敏。

如果发现宝宝对牛奶明显过敏,可以改用深度水解蛋白配方奶或者氨基酸配方粉。这些奶粉中的牛奶蛋白经过处理后,牛奶蛋白分子变成了较小的片段,分解成为短肽或者氨基酸,降低了蛋白的过敏性。这样一来,很多对牛奶过敏宝宝就可以食用了。

根据牛奶水解程度的不同,目前市面上除了深度水解配方奶粉(eHF),还有一种适度水解配方奶粉(pHF),这种奶粉中的牛奶蛋白经过处理后,只是部分分解成为肽链。

与深度水解蛋白奶粉不同的是,适度水解蛋白配方奶粉一般不用于牛奶蛋白过敏的初始治疗阶段。

另外,根据蛋白来源不同,市面上还同时存在乳清蛋白水解配方奶粉和酪蛋白水解配方奶粉。

每个宝宝的过敏体质程度不同,牛奶过敏有轻有重,你的宝宝到底适合那种配方奶,还需要咨询消化科以及营养科的医生。

乳糖不耐受,与牛奶过敏类似的还有一个病,叫乳糖不耐受。

患这种病的孩子,小肠乳糖酶分泌少,不能完全消化奶中的乳糖,引起腹泻。

很多家长会把乳糖不耐受和牛奶过敏混淆,乳糖不耐受和牛奶过敏应该怎么区分呢?可以看一下这张表格:

注意,乳糖不耐受的孩子,同样需要更换奶粉,这时需要选择的是免乳糖配方奶,这也是一种特殊配方奶粉,仅适用于乳糖不耐受的宝宝,也应该在医生诊断和指导下使用。

其实,最自然、最安全、过敏发生率最低的,还是母乳。

母乳中有很多免疫球蛋白和多种抗体,对过敏有制约作用,又干净又营养,有过敏家族史或者过敏体质的宝宝可以尽量延长母乳喂养时间,最少不低于4~6个月,有条件的话,建议喂到一岁。

四:减少食物过敏,从辅食添加开始

宝宝出生后的第一年,给孩子添加辅食不要早于4个月,花样也不宜更新太频繁,每周增加一种新食物就好。

添加固体食物的时候,量要少,每次少量添加一种就可以了,观察孩子确实没有过敏反应,再逐渐增加喂食的量,一旦有过敏反应要立刻停止,让孩子慢慢适应,慢慢增进更多食物。

随着年龄增长,孩子的免疫功能越来越完善,有些起初过敏的食物也可能不再过敏了。

比如说大豆、牛奶、鸡蛋这些,可以在首次发现过敏反应半年之后,再检查一下过敏原,或者在医生指导下,再尝试少量的喂宝宝吃一次,看看症状是否减轻或者干脆消失了。

再次尝试时,可以对食物进行深加工,以去除或者破坏过敏原。最好的例子就是把牛奶发酵成酸奶,去除了乳糖,蛋白质也有一些改变。

如果孩子过敏比较重,或者对多种食物都过敏,就要请营养师给孩子进行专门的饮食指导了。

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千万别忘了及时跟老师沟通,哪些食物不能吃,避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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