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样品检测有“规”可依了】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研发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中抗真菌药物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并将该检验方法形成技术规范,供全国检察系统内有相关设备的实验室以及无相应检验方法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参考适用,以更好满足“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案件有关样品检测的需求。 https://t.cn/A6X1tS4C
【改进作风 狠抓落实】专项检查把好“消”字号产品“安全关”
“这些产品存在有禁用物质添加的情况,如果你们发现了一定要及时作下架处理,不要心存侥幸”,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荣波向波密县某药店店员说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上级院下发的《关于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进行排查的通知》,规范“消”字号产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22年6月8日上午,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荣波带队前往波密县城各诊所、药店开展“消”字号产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根据最高检下发的两批共44个不合格“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名单,通过现场查验、询问等方式,对县城内出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诊所、药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诊所、药店售卖“消”字号产品数量不多,且种类较少,未存在有售卖不合格“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情况。期间,检察人员结合使用不合格“消”字号产品导致“大头娃娃”等事件,提醒诊所、药店经营者和现场消费者不要买卖此类产品,如果发现有不合格“消”字号产品,经营者要及时予以下架。
下一步,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将保障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身边事作为服务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的着力点,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检察机关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目前市面上销售的“消字号”产品为消毒用品,主要作用为消毒杀菌,不具备治疗功能,治疗相关疾病应当咨询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并认准“国药准字”。
“这些产品存在有禁用物质添加的情况,如果你们发现了一定要及时作下架处理,不要心存侥幸”,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荣波向波密县某药店店员说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上级院下发的《关于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进行排查的通知》,规范“消”字号产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22年6月8日上午,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荣波带队前往波密县城各诊所、药店开展“消”字号产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根据最高检下发的两批共44个不合格“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名单,通过现场查验、询问等方式,对县城内出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诊所、药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诊所、药店售卖“消”字号产品数量不多,且种类较少,未存在有售卖不合格“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情况。期间,检察人员结合使用不合格“消”字号产品导致“大头娃娃”等事件,提醒诊所、药店经营者和现场消费者不要买卖此类产品,如果发现有不合格“消”字号产品,经营者要及时予以下架。
下一步,波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将保障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身边事作为服务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的着力点,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检察机关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目前市面上销售的“消字号”产品为消毒用品,主要作用为消毒杀菌,不具备治疗功能,治疗相关疾病应当咨询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并认准“国药准字”。
【边检●动态】联合检查 把好“消”字号产品“安全关”
为贯彻落实区检院《关于对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进行排查的通知》要求,保障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合法权益,近日,边坝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访辖区内多个药房、诊所,针对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中违规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禁用物质、以及 “消”字号产品安全评价报告等开展专项监督。
在走访中,检察人员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通知中涉及的两批次43种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进行了排查,重点查看了在售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使用方法等。在排查的同时,向店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求其依法依规合法经营,重视所售药品的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经走访,我县未发现销售《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调查报告》中所指出的两批次43种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现象。
下一步,边坝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职能部门协同发力,梳理执法难点和监管漏洞,有效推动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的规范管理,特别是规范婴幼儿产品的监管,确保群众使用上安全可靠的消毒产品,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终审:王小英
供稿:库文博
责编:旦增曲扎
为贯彻落实区检院《关于对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进行排查的通知》要求,保障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合法权益,近日,边坝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访辖区内多个药房、诊所,针对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中违规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禁用物质、以及 “消”字号产品安全评价报告等开展专项监督。
在走访中,检察人员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通知中涉及的两批次43种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进行了排查,重点查看了在售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使用方法等。在排查的同时,向店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求其依法依规合法经营,重视所售药品的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经走访,我县未发现销售《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调查报告》中所指出的两批次43种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现象。
下一步,边坝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职能部门协同发力,梳理执法难点和监管漏洞,有效推动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的规范管理,特别是规范婴幼儿产品的监管,确保群众使用上安全可靠的消毒产品,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终审:王小英
供稿:库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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