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一口价”金饰!》最近一段时间,黄金价格又啵啵啵地往上涨,今天小编带你关注的,也是关于黄金的话题。
黄金饰品在日常穿戴中越来越常见,受消费水平及黄金价值属性、款式等因素影响,不少年轻人也加入“逐金”行列,但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值得关注。
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近日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以来,梁溪区消保委共受理涉首饰类消费纠纷180件,超9成涉及黄金首饰,而大多数金饰消费纠纷由“一口价”黄金饰品的克重、置换等问题而引发。
以下这个调解案例就很具有代表性,涉及到“一口价”黄金饰品。
梁溪区消保委受理后,考虑到纠纷双方分歧较大且存在专业问题,启动了人民调解模式——参与调解的人员除消保委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律师及无锡市金银珠宝玉石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士。
10月22日,“95后”姑娘小茹(化名)以2300多元的价格,在城区一家金店购买了一款足金项链。几天后她想起来,在购买过程中,店员没有告知她这款金项链的克重数,小票上也没有标明。经称重,该项链重约2.3克。折算下来,每克金价远高于购买当日的金价。
小茹想想觉得买亏了,想用该项链换一款按克重计价的黄金首饰。对此,商家予以拒绝,理由是只限于同类调换。
小茹表示,商家在小票上明确有“本店所售饰品可免费为顾客当场复秤”等字样,但店员在销售时并未为她复秤,对于金饰克重数也“避而不谈”,同时,店员当场承诺日后可调换店内任意黄金饰品。小茹认为,商家前期不告知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后期承诺不兑现,属于失信。
对此,商家回应称,小茹购买的黄金项链为“一口价”黄金饰品。对于此类饰品,店内已明码标价,未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至于“可任意调换”的承诺,商家予以否认。同时,商家表示,该款一口价黄金首饰的卖点在工艺和款式,小茹购买时在票据上签了字,代表她对此是认可的。
调解中,调解人员查看了双方交易的票据凭证,上面仅载有商品的编号、品名、金额等信息,“克重”一栏为空。至于小茹所说的商家承诺,她现场无法提供证据。为充分了解相关情况,调解人员到该金店现场查看了其“一口价”金饰销售情况,发现此类商品标签背面有克重信息,但售出后该标签会被店员剪下。
经调解人员现场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同意小茹以补差价的形式,用原“一口价”金饰在该店换购一款总金额不低于4000元的克重金饰。
小茹遇到的消费问题在金饰消费纠纷中“高频”出现,对于消费者来说,当务之急是了解以下问题:
“一口价”金饰与“克重”金饰有何区别?
是否会有隐瞒“一口价”黄金饰品克重?
后期饰品置换又会存在哪些问题?
梁溪区消保委探访城区20家金店,了解在售的“一口价”足金黄金饰品情况,涉及周大福、六福、老凤祥、老庙、潮宏基、周大生、无锡银楼等13个品牌。
“一口价”款式、硬度更优,“按克重”重量上更划算
经走访发现,上述金店内都有“一口价”和“按克重”两类足金首饰。这两类金饰标注的“含金量”并无区别,不同点在于计价方式、工艺、款式等方面。
其中,“一口价”是商家按件一口价定价,这类金饰的工艺主要为3D、5G工艺,款式较为丰富、新潮,店员在推销时会着重介绍其款式以及硬金不易压扁等优点。
“按克重”金饰的计价方式:金饰克重*(当日金价+加工费),与“一口价”金饰相比,款式选择有一定局限性,但在克重上比“一口价”金饰有优势。
在价格方面,受访金店销售的“一口价”足金首饰,每克金价在700多元至1000多元不等,而各金店当日的金价在每克408元至495元不等(各金店定价及优惠活动不同)。
“一口价”金饰克重究竟多少?多数不主动告知,吊牌上“躲猫猫”
对于“一口价”金饰,多数受访金店销售人员不会主动介绍饰品的克重,但被问及该问题时,会予以说明。对于为何不主动介绍金重,销售人员的解释主要为,“一口价”金饰的卖点在于款式、工艺等,并非克重。
探访中发现,大多数受访金店在售的“一口价”金饰的重量“藏身”于商品吊牌的背面或内部,仅1家金店把“一口价”金饰的“克重”明确标注于吊牌正面的价格旁,另两家受访门店没有标注克重。在被问及“一口价”金饰重量时,这两家门店的销售人员的答复是“不知道”,也不同意现场称重。
“一口价”能否置换“克重”?多数受访金店可以,但“有条件”
不少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会出现调换款式、大小等“以旧换新”类的售后需求。那么,“一口价”金饰在后期以旧换新时,是否可置换“克重”金饰呢?
对于该问题,4家金店表示,不支持跨类别以旧换新,只接受“一口价”换“一口价”。16家金店销售人员表示“可以”或“在顾客坚持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出于维护客户关系等方面考虑勉强可以”,不同金店给出的调换方案也不同,主要有两大类:按价款或按克重。
上述16家金店中,有14家给出的置换方案是“按克重”。举例而言,顾客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重量为4克的“一口价”金饰,如果换克重金饰,则只能按4克来计算。如置换“一口价”金饰,才可在满足相关时间等前提下按4000元来折抵。
其他2家金店置换方案为“按价格”,但有条件:置换时一般要求扣除旧金损耗,并在此基础上补差价换大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新“克重”金饰。同样是上述举例,参照其中1家金店规定的15%旧金损耗率和换大50%的置换要求,即顾客在置换时需要补1700元差价,差价计算方式为(4000-4000*15%)*1.5-(4000-4000*15%)。此外,还要根据被置换金饰的重量支付加工费。另一家没有“换大50%”的要求,但规定的旧金损耗率为30%。
同时,多家金店强调,这种跨类置换仅限于在购买门店,而不适用品牌任意门店。“其实算下来,‘一口价’置换‘克重’不划算,也比较麻烦。”一名销售人员坦言。
与金融机构发售的投资类黄金不同,金店内的黄金饰品属于首饰类,目前对于“一口价”金饰并没有一定要标注“重量”的强制要求。
尽管如此,为避免消费纠纷发生,梁溪区消保委提醒商家,在销售“一口价”金饰时,应主动明确告知消费者重量,而非出于销量等方面考量,对金重避而不答。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饰时,要明确自己的需求侧重点——是更愿意为金饰的工艺、款式买单,还是更在意克重。
黄金饰品在日常穿戴中越来越常见,受消费水平及黄金价值属性、款式等因素影响,不少年轻人也加入“逐金”行列,但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值得关注。
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近日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以来,梁溪区消保委共受理涉首饰类消费纠纷180件,超9成涉及黄金首饰,而大多数金饰消费纠纷由“一口价”黄金饰品的克重、置换等问题而引发。
以下这个调解案例就很具有代表性,涉及到“一口价”黄金饰品。
梁溪区消保委受理后,考虑到纠纷双方分歧较大且存在专业问题,启动了人民调解模式——参与调解的人员除消保委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律师及无锡市金银珠宝玉石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士。
10月22日,“95后”姑娘小茹(化名)以2300多元的价格,在城区一家金店购买了一款足金项链。几天后她想起来,在购买过程中,店员没有告知她这款金项链的克重数,小票上也没有标明。经称重,该项链重约2.3克。折算下来,每克金价远高于购买当日的金价。
小茹想想觉得买亏了,想用该项链换一款按克重计价的黄金首饰。对此,商家予以拒绝,理由是只限于同类调换。
小茹表示,商家在小票上明确有“本店所售饰品可免费为顾客当场复秤”等字样,但店员在销售时并未为她复秤,对于金饰克重数也“避而不谈”,同时,店员当场承诺日后可调换店内任意黄金饰品。小茹认为,商家前期不告知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后期承诺不兑现,属于失信。
对此,商家回应称,小茹购买的黄金项链为“一口价”黄金饰品。对于此类饰品,店内已明码标价,未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至于“可任意调换”的承诺,商家予以否认。同时,商家表示,该款一口价黄金首饰的卖点在工艺和款式,小茹购买时在票据上签了字,代表她对此是认可的。
调解中,调解人员查看了双方交易的票据凭证,上面仅载有商品的编号、品名、金额等信息,“克重”一栏为空。至于小茹所说的商家承诺,她现场无法提供证据。为充分了解相关情况,调解人员到该金店现场查看了其“一口价”金饰销售情况,发现此类商品标签背面有克重信息,但售出后该标签会被店员剪下。
经调解人员现场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家同意小茹以补差价的形式,用原“一口价”金饰在该店换购一款总金额不低于4000元的克重金饰。
小茹遇到的消费问题在金饰消费纠纷中“高频”出现,对于消费者来说,当务之急是了解以下问题:
“一口价”金饰与“克重”金饰有何区别?
是否会有隐瞒“一口价”黄金饰品克重?
后期饰品置换又会存在哪些问题?
梁溪区消保委探访城区20家金店,了解在售的“一口价”足金黄金饰品情况,涉及周大福、六福、老凤祥、老庙、潮宏基、周大生、无锡银楼等13个品牌。
“一口价”款式、硬度更优,“按克重”重量上更划算
经走访发现,上述金店内都有“一口价”和“按克重”两类足金首饰。这两类金饰标注的“含金量”并无区别,不同点在于计价方式、工艺、款式等方面。
其中,“一口价”是商家按件一口价定价,这类金饰的工艺主要为3D、5G工艺,款式较为丰富、新潮,店员在推销时会着重介绍其款式以及硬金不易压扁等优点。
“按克重”金饰的计价方式:金饰克重*(当日金价+加工费),与“一口价”金饰相比,款式选择有一定局限性,但在克重上比“一口价”金饰有优势。
在价格方面,受访金店销售的“一口价”足金首饰,每克金价在700多元至1000多元不等,而各金店当日的金价在每克408元至495元不等(各金店定价及优惠活动不同)。
“一口价”金饰克重究竟多少?多数不主动告知,吊牌上“躲猫猫”
对于“一口价”金饰,多数受访金店销售人员不会主动介绍饰品的克重,但被问及该问题时,会予以说明。对于为何不主动介绍金重,销售人员的解释主要为,“一口价”金饰的卖点在于款式、工艺等,并非克重。
探访中发现,大多数受访金店在售的“一口价”金饰的重量“藏身”于商品吊牌的背面或内部,仅1家金店把“一口价”金饰的“克重”明确标注于吊牌正面的价格旁,另两家受访门店没有标注克重。在被问及“一口价”金饰重量时,这两家门店的销售人员的答复是“不知道”,也不同意现场称重。
“一口价”能否置换“克重”?多数受访金店可以,但“有条件”
不少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会出现调换款式、大小等“以旧换新”类的售后需求。那么,“一口价”金饰在后期以旧换新时,是否可置换“克重”金饰呢?
对于该问题,4家金店表示,不支持跨类别以旧换新,只接受“一口价”换“一口价”。16家金店销售人员表示“可以”或“在顾客坚持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出于维护客户关系等方面考虑勉强可以”,不同金店给出的调换方案也不同,主要有两大类:按价款或按克重。
上述16家金店中,有14家给出的置换方案是“按克重”。举例而言,顾客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重量为4克的“一口价”金饰,如果换克重金饰,则只能按4克来计算。如置换“一口价”金饰,才可在满足相关时间等前提下按4000元来折抵。
其他2家金店置换方案为“按价格”,但有条件:置换时一般要求扣除旧金损耗,并在此基础上补差价换大一定金额或比例的新“克重”金饰。同样是上述举例,参照其中1家金店规定的15%旧金损耗率和换大50%的置换要求,即顾客在置换时需要补1700元差价,差价计算方式为(4000-4000*15%)*1.5-(4000-4000*15%)。此外,还要根据被置换金饰的重量支付加工费。另一家没有“换大50%”的要求,但规定的旧金损耗率为30%。
同时,多家金店强调,这种跨类置换仅限于在购买门店,而不适用品牌任意门店。“其实算下来,‘一口价’置换‘克重’不划算,也比较麻烦。”一名销售人员坦言。
与金融机构发售的投资类黄金不同,金店内的黄金饰品属于首饰类,目前对于“一口价”金饰并没有一定要标注“重量”的强制要求。
尽管如此,为避免消费纠纷发生,梁溪区消保委提醒商家,在销售“一口价”金饰时,应主动明确告知消费者重量,而非出于销量等方面考量,对金重避而不答。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饰时,要明确自己的需求侧重点——是更愿意为金饰的工艺、款式买单,还是更在意克重。
【抚州这个县初步开放餐饮单位(外卖、网络订餐)经营!】#这是康师傅的报复吗#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为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饮食安全,维持餐饮秩序,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计划逐步有序开放餐饮单位经营。现将《资溪县初步开放餐饮单位(外卖、网络订餐)经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资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9日
资溪县初步开放餐饮单位
(外卖、网络订餐)经营方案
为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饮食安全,维持餐饮秩序,现计划逐步有序开放餐饮单位经营。结合我县疫情防控部署安排,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根据《江西省重大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方案》、《资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告》(1-6号)、《餐饮服务安全操作规范》,制定此方案。
二、初步开放对象
全县有外卖、网络订餐业务的小型、中型餐饮单位。
三、开放时间
预计2020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起。
四、程序及审批
(一)餐饮单位业主请前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股进行备案登记(附件1),登记时应提供本单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登记台账(附件4)。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根据开放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填写现场审核表(附件3),并要求餐饮单位签署承诺书(附件2)。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审核通过的餐饮单位进行疫情防控培训。
(四)取得开业许可并接受疫情防控培训后,餐饮经营者可从规定时间起严格遵循本方案要求开展餐饮经营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经营资质:申请开放的餐饮单位应资质齐全,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
(二)经营方式:只允许以外卖、网络订餐的方式经营,禁止店内用餐服务,暂时封存店内所有桌、凳、椅及包厢。
(三)环境要求:保持餐饮单位内部环境整洁,使用的外卖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店内应配备足量的消杀药品和防护措施,每日进行消毒。厨余垃圾要加盖、分类及时处理。
(四)服务要求:在餐饮单位显示屏或明显位置张贴“本店不提供店内就餐、取餐”告示,一律以外卖形式配送,用显示屏滚动或张贴防护知识。
(五)采购进货管理: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六)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制定从业人员管理排查台账,实行每日报备制、晨检制,每日测量员工体温并记录。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所有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员工上岗前应进行洗手消毒。发现有发热(37.2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的在岗员工,应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指挥部(0794-5792536)。
(七)网络配送第三方平台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应及时将相关要求向入网餐饮单位宣贯传达,只能配送依申请允许经营的餐饮单位提供的食品。配送员必须穿戴工装工帽和口罩,配送时应采用无接触配送方式。订餐平台应每日对食品配送箱、交通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
六、监管及责任
(一)监管职责:
1.公示依申请允许开放的餐饮单位名单。
2.加大巡查力度。制定巡查方案,确定巡查人员,每日巡查不得少于3次。
3.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餐饮单位及方案规定行为的餐饮单位,应取消其经营资质并列入餐饮服务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本方案自2020年2月10日起开始施行,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https://t.cn/R2WxYwR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为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饮食安全,维持餐饮秩序,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计划逐步有序开放餐饮单位经营。现将《资溪县初步开放餐饮单位(外卖、网络订餐)经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资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9日
资溪县初步开放餐饮单位
(外卖、网络订餐)经营方案
为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饮食安全,维持餐饮秩序,现计划逐步有序开放餐饮单位经营。结合我县疫情防控部署安排,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继续传播和扩散,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根据《江西省重大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方案》、《资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告》(1-6号)、《餐饮服务安全操作规范》,制定此方案。
二、初步开放对象
全县有外卖、网络订餐业务的小型、中型餐饮单位。
三、开放时间
预计2020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起。
四、程序及审批
(一)餐饮单位业主请前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股进行备案登记(附件1),登记时应提供本单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登记台账(附件4)。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根据开放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填写现场审核表(附件3),并要求餐饮单位签署承诺书(附件2)。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审核通过的餐饮单位进行疫情防控培训。
(四)取得开业许可并接受疫情防控培训后,餐饮经营者可从规定时间起严格遵循本方案要求开展餐饮经营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经营资质:申请开放的餐饮单位应资质齐全,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
(二)经营方式:只允许以外卖、网络订餐的方式经营,禁止店内用餐服务,暂时封存店内所有桌、凳、椅及包厢。
(三)环境要求:保持餐饮单位内部环境整洁,使用的外卖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店内应配备足量的消杀药品和防护措施,每日进行消毒。厨余垃圾要加盖、分类及时处理。
(四)服务要求:在餐饮单位显示屏或明显位置张贴“本店不提供店内就餐、取餐”告示,一律以外卖形式配送,用显示屏滚动或张贴防护知识。
(五)采购进货管理: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六)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制定从业人员管理排查台账,实行每日报备制、晨检制,每日测量员工体温并记录。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所有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员工上岗前应进行洗手消毒。发现有发热(37.2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的在岗员工,应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指挥部(0794-5792536)。
(七)网络配送第三方平台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应及时将相关要求向入网餐饮单位宣贯传达,只能配送依申请允许经营的餐饮单位提供的食品。配送员必须穿戴工装工帽和口罩,配送时应采用无接触配送方式。订餐平台应每日对食品配送箱、交通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
六、监管及责任
(一)监管职责:
1.公示依申请允许开放的餐饮单位名单。
2.加大巡查力度。制定巡查方案,确定巡查人员,每日巡查不得少于3次。
3.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餐饮单位及方案规定行为的餐饮单位,应取消其经营资质并列入餐饮服务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本方案自2020年2月10日起开始施行,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https://t.cn/R2WxYwR
【带你去神户吃和果子】
和果子是传统的日式点心为了迎合不同的季节和场合,而有了很多不同的种类和做法。来日本旅游,不尝尝和果子就太可惜啦!
【本高砂屋 元町本店】
明治30年代在神户诞生了“元祖高砂金锷”,作为当时的高端商品大受欢迎,随着时光变迁,人们吃得越发讲究,但金锷人气依旧不减当年[威武]
那“金鍔”到底是什么样的和果子,就让大神来告诉你!金锷是用寒天将红豆粒制成豆馅,再用麻油稍微将小麦粉制的外皮煎烤而成的和果子。因如刀的锷(刀身与握柄部位)便有了此名。
这一款距今已有百年的甜点,已是本高砂屋的招牌。这么多年,它们也开创了更多大受好评的点心。秉承“让更多人吃到真正美味的点心”这个理念,本高砂屋只会越来越好。欢迎大家前来品尝[笑而不语]
地址:神戸市中央区元町通3-2-11
营业时间:10:00~19:00
金锷:1个162日元
交通:JR,阪急【元町站】向南徒步3分钟#神户旅行[超话]#
和果子是传统的日式点心为了迎合不同的季节和场合,而有了很多不同的种类和做法。来日本旅游,不尝尝和果子就太可惜啦!
【本高砂屋 元町本店】
明治30年代在神户诞生了“元祖高砂金锷”,作为当时的高端商品大受欢迎,随着时光变迁,人们吃得越发讲究,但金锷人气依旧不减当年[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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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款距今已有百年的甜点,已是本高砂屋的招牌。这么多年,它们也开创了更多大受好评的点心。秉承“让更多人吃到真正美味的点心”这个理念,本高砂屋只会越来越好。欢迎大家前来品尝[笑而不语]
地址:神戸市中央区元町通3-2-11
营业时间:10:00~19:00
金锷:1个162日元
交通:JR,阪急【元町站】向南徒步3分钟#神户旅行[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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