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跳湖救人!青海辅警这张“浑身结冰”照,让全国人心疼】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公安交警大队辅警张斌斌舍身救人的事迹,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12月2日,张斌斌在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评选活动中,荣获天天正能量特别奖,《西海都市报》与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联合为他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天天正能量是阿里巴巴集团联合西海都市报社在内的全国一百多家主流媒体共同打造的大型公益平台,以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为宗旨。此前,《西海都市报》报道过的西安街头勇斗歹徒的青海老干部陈志强、早市卖小鱼救母的8岁男孩浩浩、荒山植树61年的互助好汉李洪占等青海正能量人物,都曾获得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奖。
★★新闻回放:
11月30日凌晨,气温零下23摄氏度,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一辆私家车不慎落入白螺湖,车内两人被困。危急时刻,闻讯赶来的河南县公安交警大队辅警张斌斌和其他民警及时将两名被困者救上岸。
当晚,张斌斌赶到白螺湖时,看见车内两名落水男子经自救已爬上车顶,但半个身子都淹没在水中,随时有再次落水的危险。凌晨的高原,异常寒冷,被困人员随时可能出现身体失温的情况。时间就是生命,张斌斌来不及脱掉衣服、鞋子,奋不顾身跳入冰冷的湖里。湖水漫到了张斌斌的颈部,但他毫不畏惧,艰难爬上车顶紧紧抱住两名被困人员,并将绳索牢牢系在其中一人身上。经过岸上同事合力救援,第一名被困人员被成功救上岸。接着,张斌斌再次跳入冰冷的湖中,用尽全身力气将第二名被困人员拖上岸。经过十余分钟的奋力救援,被困的两人成功获救。
★★记者连线:
张斌斌:凌晨1时50分许,我被同事的电话叫醒,称县城附近的白螺湖里有人落水,需要前去救援。救人事关重大,我匆忙穿上衣服赶到现场。透过灯光,看到湖中央有物体晃动。定睛一看,看见车顶上趴着两名男子。当时情况紧急,我顾不上多想,跳入湖中。
到湖中心位置时,湖水漫到了颈部,感到喘不过气。当时,我意识清楚,能听到同事在湖岸边喊我,我却说不出话来,可能水太冷使我一时失去了知觉。大约过了数十秒,我恢复了意识,大声向岸边的同事回话,提醒他们水很深别下水。随后,我慢慢游向被困者,经过数十分钟的努力,将两人成功救到岸上。
记得将第二名被困者救到湖边的冰面上时,他已经没有力气了。我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扶着他向岸边走,突然湖面的冰破裂,我俩落入水里,幸好被岸边等待救援的同事救上岸。
当时,我全身都湿透了。回到单位换了衣服,过了约五分钟,我和同事又赶往医院看望两名落水者。看到两人身体没有大碍后,我们回到单位休息。
当晚几乎没合眼,不时起来喝杯热水又躺下,直到早晨6时才睡着,到9时被上班的同事叫醒。
★★获奖感言:
能获得这个奖项很高兴,也感到很意外。这个奖不仅仅属于我自己,还属于当晚参与救援的其他民警。救人是警察的天职,是职责所在,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就像你们报道里所写的,湖水很凉,但人心很暖。作为人民警察,这是应该做的。
12月1日,当事人和家属送锦旗感谢我和同事,给我们献上了洁白的哈达。被救者看见我时流眼泪了,不停地握手表达谢意。看到他们安然无恙,我也很高兴。
★★网友留言:
“勇敢的心”:寒冷的夜晚,你们的所作所为,感动了草原上每一个人,这个社会有你们真好!
“路在脚下”:退伍不褪色,不忘军人本色。
“随缘”:向这位可爱的辅警致敬,危难时刻显身手。
★★记者手记:
张斌斌从军12年。2017年复员到河南县交警大队上班,他一直用一名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退伍不褪色”。当身边的群众需要帮助时,他毫不犹豫,挺身而出,不畏艰难,用一颗火热的心,温暖群众。他的事迹自从本报报道后,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大家为他的善举所感动。
【天天正能量颁奖词】
零下23摄氏度,辅警跳湖救人,一张浑身结冰的照片,触动全国人的心。
脚下是刺骨冰湖,对面是濒临休克的生命,他没有丝毫迟疑,“赴汤蹈火”,向生命奔赴而去。
一句“别无选择”,是退役军人的侠肝义胆,更是他对身上制服最高的忠诚。
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决定联合《西海都市报》,为辅警张斌斌颁发天天正能量特别奖5000元。
那一夜的寒冰刺骨,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但我们深知,无论白天黑夜,无论骄阳严冬,面对生命,他们永远全力以赴。
可爱,可靠,可敬,奖励给他,敬意给所有和他一样不舍昼夜守护生命的“张斌斌们”。(记者 赵俊杰)
天天正能量是阿里巴巴集团联合西海都市报社在内的全国一百多家主流媒体共同打造的大型公益平台,以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为宗旨。此前,《西海都市报》报道过的西安街头勇斗歹徒的青海老干部陈志强、早市卖小鱼救母的8岁男孩浩浩、荒山植树61年的互助好汉李洪占等青海正能量人物,都曾获得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奖。
★★新闻回放:
11月30日凌晨,气温零下23摄氏度,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一辆私家车不慎落入白螺湖,车内两人被困。危急时刻,闻讯赶来的河南县公安交警大队辅警张斌斌和其他民警及时将两名被困者救上岸。
当晚,张斌斌赶到白螺湖时,看见车内两名落水男子经自救已爬上车顶,但半个身子都淹没在水中,随时有再次落水的危险。凌晨的高原,异常寒冷,被困人员随时可能出现身体失温的情况。时间就是生命,张斌斌来不及脱掉衣服、鞋子,奋不顾身跳入冰冷的湖里。湖水漫到了张斌斌的颈部,但他毫不畏惧,艰难爬上车顶紧紧抱住两名被困人员,并将绳索牢牢系在其中一人身上。经过岸上同事合力救援,第一名被困人员被成功救上岸。接着,张斌斌再次跳入冰冷的湖中,用尽全身力气将第二名被困人员拖上岸。经过十余分钟的奋力救援,被困的两人成功获救。
★★记者连线:
张斌斌:凌晨1时50分许,我被同事的电话叫醒,称县城附近的白螺湖里有人落水,需要前去救援。救人事关重大,我匆忙穿上衣服赶到现场。透过灯光,看到湖中央有物体晃动。定睛一看,看见车顶上趴着两名男子。当时情况紧急,我顾不上多想,跳入湖中。
到湖中心位置时,湖水漫到了颈部,感到喘不过气。当时,我意识清楚,能听到同事在湖岸边喊我,我却说不出话来,可能水太冷使我一时失去了知觉。大约过了数十秒,我恢复了意识,大声向岸边的同事回话,提醒他们水很深别下水。随后,我慢慢游向被困者,经过数十分钟的努力,将两人成功救到岸上。
记得将第二名被困者救到湖边的冰面上时,他已经没有力气了。我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扶着他向岸边走,突然湖面的冰破裂,我俩落入水里,幸好被岸边等待救援的同事救上岸。
当时,我全身都湿透了。回到单位换了衣服,过了约五分钟,我和同事又赶往医院看望两名落水者。看到两人身体没有大碍后,我们回到单位休息。
当晚几乎没合眼,不时起来喝杯热水又躺下,直到早晨6时才睡着,到9时被上班的同事叫醒。
★★获奖感言:
能获得这个奖项很高兴,也感到很意外。这个奖不仅仅属于我自己,还属于当晚参与救援的其他民警。救人是警察的天职,是职责所在,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就像你们报道里所写的,湖水很凉,但人心很暖。作为人民警察,这是应该做的。
12月1日,当事人和家属送锦旗感谢我和同事,给我们献上了洁白的哈达。被救者看见我时流眼泪了,不停地握手表达谢意。看到他们安然无恙,我也很高兴。
★★网友留言:
“勇敢的心”:寒冷的夜晚,你们的所作所为,感动了草原上每一个人,这个社会有你们真好!
“路在脚下”:退伍不褪色,不忘军人本色。
“随缘”:向这位可爱的辅警致敬,危难时刻显身手。
★★记者手记:
张斌斌从军12年。2017年复员到河南县交警大队上班,他一直用一名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退伍不褪色”。当身边的群众需要帮助时,他毫不犹豫,挺身而出,不畏艰难,用一颗火热的心,温暖群众。他的事迹自从本报报道后,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大家为他的善举所感动。
【天天正能量颁奖词】
零下23摄氏度,辅警跳湖救人,一张浑身结冰的照片,触动全国人的心。
脚下是刺骨冰湖,对面是濒临休克的生命,他没有丝毫迟疑,“赴汤蹈火”,向生命奔赴而去。
一句“别无选择”,是退役军人的侠肝义胆,更是他对身上制服最高的忠诚。
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决定联合《西海都市报》,为辅警张斌斌颁发天天正能量特别奖5000元。
那一夜的寒冰刺骨,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但我们深知,无论白天黑夜,无论骄阳严冬,面对生命,他们永远全力以赴。
可爱,可靠,可敬,奖励给他,敬意给所有和他一样不舍昼夜守护生命的“张斌斌们”。(记者 赵俊杰)
人民日报批通信套餐乱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1年前三季度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截至今年9月,我国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已达16.4亿户,比上年末净增4185万户。随着移动通信业务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事务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不过,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一些消费者也遇到了买套餐被误导、换套餐费周折等烦心事。
有些“免流”套餐名不符实,存在欺诈嫌疑
近年来,移动通信业快速发展,网络流量成为用户选择通信套餐的重要指标。于是,有的运营商推出“免流卡”等服务,宣称用户每月只需支付十几元,就可“免流量”使用多款手机程序。然而,有不少读者发现,使用这类套餐后,每月流量费用不仅没有下降,甚至“见底更快了”。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这类产品在宣传用语和资费细则上都存在“话术陷阱”。以一款“免流卡”为例:产品宣传海报上称,月租只要19元,套餐内100余款手机程序都可以“免流量”使用,套餐外流量则按照1元1G的标准收费。然而,再往下翻页面,点击“资费详情”4个小字便会发现,所谓“免流量”并非不消耗流量,也不是免收流量费用,而是指所涉及的100余款手机程序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专属流量”,一旦流量消耗超出限值,就会按照套餐外流量收费。
不仅如此,宣传海报上面还有另一行小字:“更多免流手机程序”,标明了具体“免流范围”。原来,纳入免流范围的手机程序在版本上也有一定限制。在一些直播软件的条目下还有额外说明:观看直播、播放视频产生的流量可以免费,但是用户上传视频及图片所产生的流量,则不在专属流量范围内。
明明是有严格限制的“专属流量”,却在广告中被称为“免流量”,这对一些用户产生误导。一位读者在来信中说,6月初,他购买了一款“免流卡”,1个月后手机就欠费了,“联系客服后才知道,原来我所使用的流量不在定向范围内,因此产生了高额费用。既然免流量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宣传时就应当在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
“几年前,一些电信企业推出‘无限流量套餐’,但套餐内的高速流量其实很有限,一旦用完就会大幅限速,十分影响使用体验。如今这种‘手机程序免流’套路,与之前的相差无几,都有名不符实的问题,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陕西西安市读者孟鹏辉说。
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
有读者反映,日常生活中隔三岔五就会接到电信企业打来的各种营销电话。“有次我正在午休,被电话叫醒,说是回馈老客户,可以升级套餐,我没有同意。没几天,这个号码又多次打来电话,有几次还是在开会的时候,让人不胜其扰。”河北读者冯龄说。
据了解,这类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优惠活动”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客服着重介绍套餐升级后在通话时长、流量等方面的提升,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办理过程也十分便捷,只要客户口头同意、输入验证码等步骤,很快就能办理成功。
山东青岛市读者薛冰今年大学毕业,原先的校园套餐不能继续使用,产生了不少流量费。这时,电信企业客服来电,为她推荐了一款套餐,“流量多、有优惠”。“一开始我拒绝了,对方不断介绍这个套餐的优点,还说是针对我的流量消耗情况专门推荐的。我被说得有些心动,也就同意了。客服通过电话很快帮我办理了套餐升级。”薛冰说。事后,她上网查询了套餐详情,才发现该套餐月收费将近160元。“而且,我在网上发现了很多更适合我费用也更便宜的套餐。如果是在营业厅,我会详细比较各个套餐的详情,绝对不会选择这款套餐。但在电话里,客服只是诱导消费者购买他们主推的产品,消费者根本没有其他选择。”薛冰说。
此外,还有一些营销电话以“免费赠送”的名义诱导用户消费。马先生曾接到一个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说公司为了回馈老用户,免费赠送5个G的流量。我想既然是赠送,便答应了。挂掉电话却收到短信,说申请加购流量包成功,需付费10元。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的营销电话则是推荐用户免费体验某项新业务,却并不说明体验过后会自动续订,等用户发现话费比往常高出一截时,才明白原来“体验”已经转为“订购”。
套餐更换升级容易但降档难,存在人为设置障碍等现象
“消费者对语音时长和流量的需求随时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应当保证消费者能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和更换套餐。不过,实际上想换套餐没有那么容易。”上海读者王君月说,“升级套餐时,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办。但是要降档时却说为了保护我的权益,需要本人到营业厅办理。”
有些消费者则遇到了“踢皮球”的情况:客服表示,办理套餐降级需要去营业厅,可到了营业厅,业务员又说自己没有权限,需要打电话找客服。对此,一名营业厅工作人员说:“公司在各个地方的业务规定不同,套餐降档的办理方法存在差异。有些网点属于代办点,和直营厅的权限不同,确实无法办理部分套餐。”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在本企业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或更改任一在售的资费方案。
河南读者张杨柳认为,电信企业制定套餐的办理程序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应当做到政策稳定、内容透明。“前不久,我去营业厅办理套餐降档,工作人员一开始说不能办,沟通了很久都没用,最后我表示,如果不让办理就携号转网,工作人员请示后也就给我办理了。如果在更换套餐方面确实有限制,应当及时公开,明确在什么地方、哪些情形下可以办理。而不是明明可以操作,却人为设置障碍。”张杨柳说。
读者呼吁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近年来,信息通信行业持续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据统计,今年前3个季度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受理申诉量同比、环比均有下降。一些读者在来信中建议,要巩固成果、补好短板,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效降低电信企业和用户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很多消费者的期盼。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对电信资费公示制度作出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资费公示制度,做好资费“清单式”公示,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以及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资费专区,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销售的在售资费方案。
记者走访了多家电信企业营业厅,显眼位置都摆放了便于取阅的资费手册。工作人员还表示,资费情况若有变动,手册会及时更新。在电信企业官网,也可以查询各种在售套餐。
有读者认为,督促电信企业自觉尊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非常重要。曾经在福州市从事移动通信业务的高先生说:“电信企业设置的套餐方案非常复杂,消费者未必有兴趣和精力仔细研究相关规则,所以双方存在一定的信息差。其实,为消费者推荐合适的电信套餐产品,本就是业务员的职责,关键在于能不能做到对消费者负责。”高先生认为,对电信企业来说,自律、他律都必不可少。
一些读者呼吁,相关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重视对消费者的提醒和指导。去年,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曾就套餐降档受阻问题约谈过企业,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对此,长沙市读者李女士认为,相关部门应适时总结和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揭露常见套路,呈现惩处结果,“这样可以警醒经营者,也可以提醒消费者”。
业内专家表示,当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如果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争议,可运用《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向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投诉。用户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未答复的,可以向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被申诉人所在省份没有设立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1年前三季度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截至今年9月,我国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已达16.4亿户,比上年末净增4185万户。随着移动通信业务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事务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不过,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一些消费者也遇到了买套餐被误导、换套餐费周折等烦心事。
有些“免流”套餐名不符实,存在欺诈嫌疑
近年来,移动通信业快速发展,网络流量成为用户选择通信套餐的重要指标。于是,有的运营商推出“免流卡”等服务,宣称用户每月只需支付十几元,就可“免流量”使用多款手机程序。然而,有不少读者发现,使用这类套餐后,每月流量费用不仅没有下降,甚至“见底更快了”。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这类产品在宣传用语和资费细则上都存在“话术陷阱”。以一款“免流卡”为例:产品宣传海报上称,月租只要19元,套餐内100余款手机程序都可以“免流量”使用,套餐外流量则按照1元1G的标准收费。然而,再往下翻页面,点击“资费详情”4个小字便会发现,所谓“免流量”并非不消耗流量,也不是免收流量费用,而是指所涉及的100余款手机程序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专属流量”,一旦流量消耗超出限值,就会按照套餐外流量收费。
不仅如此,宣传海报上面还有另一行小字:“更多免流手机程序”,标明了具体“免流范围”。原来,纳入免流范围的手机程序在版本上也有一定限制。在一些直播软件的条目下还有额外说明:观看直播、播放视频产生的流量可以免费,但是用户上传视频及图片所产生的流量,则不在专属流量范围内。
明明是有严格限制的“专属流量”,却在广告中被称为“免流量”,这对一些用户产生误导。一位读者在来信中说,6月初,他购买了一款“免流卡”,1个月后手机就欠费了,“联系客服后才知道,原来我所使用的流量不在定向范围内,因此产生了高额费用。既然免流量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宣传时就应当在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
“几年前,一些电信企业推出‘无限流量套餐’,但套餐内的高速流量其实很有限,一旦用完就会大幅限速,十分影响使用体验。如今这种‘手机程序免流’套路,与之前的相差无几,都有名不符实的问题,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陕西西安市读者孟鹏辉说。
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
有读者反映,日常生活中隔三岔五就会接到电信企业打来的各种营销电话。“有次我正在午休,被电话叫醒,说是回馈老客户,可以升级套餐,我没有同意。没几天,这个号码又多次打来电话,有几次还是在开会的时候,让人不胜其扰。”河北读者冯龄说。
据了解,这类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优惠活动”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客服着重介绍套餐升级后在通话时长、流量等方面的提升,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办理过程也十分便捷,只要客户口头同意、输入验证码等步骤,很快就能办理成功。
山东青岛市读者薛冰今年大学毕业,原先的校园套餐不能继续使用,产生了不少流量费。这时,电信企业客服来电,为她推荐了一款套餐,“流量多、有优惠”。“一开始我拒绝了,对方不断介绍这个套餐的优点,还说是针对我的流量消耗情况专门推荐的。我被说得有些心动,也就同意了。客服通过电话很快帮我办理了套餐升级。”薛冰说。事后,她上网查询了套餐详情,才发现该套餐月收费将近160元。“而且,我在网上发现了很多更适合我费用也更便宜的套餐。如果是在营业厅,我会详细比较各个套餐的详情,绝对不会选择这款套餐。但在电话里,客服只是诱导消费者购买他们主推的产品,消费者根本没有其他选择。”薛冰说。
此外,还有一些营销电话以“免费赠送”的名义诱导用户消费。马先生曾接到一个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说公司为了回馈老用户,免费赠送5个G的流量。我想既然是赠送,便答应了。挂掉电话却收到短信,说申请加购流量包成功,需付费10元。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的营销电话则是推荐用户免费体验某项新业务,却并不说明体验过后会自动续订,等用户发现话费比往常高出一截时,才明白原来“体验”已经转为“订购”。
套餐更换升级容易但降档难,存在人为设置障碍等现象
“消费者对语音时长和流量的需求随时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应当保证消费者能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和更换套餐。不过,实际上想换套餐没有那么容易。”上海读者王君月说,“升级套餐时,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办。但是要降档时却说为了保护我的权益,需要本人到营业厅办理。”
有些消费者则遇到了“踢皮球”的情况:客服表示,办理套餐降级需要去营业厅,可到了营业厅,业务员又说自己没有权限,需要打电话找客服。对此,一名营业厅工作人员说:“公司在各个地方的业务规定不同,套餐降档的办理方法存在差异。有些网点属于代办点,和直营厅的权限不同,确实无法办理部分套餐。”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在本企业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或更改任一在售的资费方案。
河南读者张杨柳认为,电信企业制定套餐的办理程序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应当做到政策稳定、内容透明。“前不久,我去营业厅办理套餐降档,工作人员一开始说不能办,沟通了很久都没用,最后我表示,如果不让办理就携号转网,工作人员请示后也就给我办理了。如果在更换套餐方面确实有限制,应当及时公开,明确在什么地方、哪些情形下可以办理。而不是明明可以操作,却人为设置障碍。”张杨柳说。
读者呼吁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近年来,信息通信行业持续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据统计,今年前3个季度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受理申诉量同比、环比均有下降。一些读者在来信中建议,要巩固成果、补好短板,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效降低电信企业和用户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很多消费者的期盼。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对电信资费公示制度作出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资费公示制度,做好资费“清单式”公示,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以及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资费专区,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销售的在售资费方案。
记者走访了多家电信企业营业厅,显眼位置都摆放了便于取阅的资费手册。工作人员还表示,资费情况若有变动,手册会及时更新。在电信企业官网,也可以查询各种在售套餐。
有读者认为,督促电信企业自觉尊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非常重要。曾经在福州市从事移动通信业务的高先生说:“电信企业设置的套餐方案非常复杂,消费者未必有兴趣和精力仔细研究相关规则,所以双方存在一定的信息差。其实,为消费者推荐合适的电信套餐产品,本就是业务员的职责,关键在于能不能做到对消费者负责。”高先生认为,对电信企业来说,自律、他律都必不可少。
一些读者呼吁,相关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重视对消费者的提醒和指导。去年,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曾就套餐降档受阻问题约谈过企业,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对此,长沙市读者李女士认为,相关部门应适时总结和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揭露常见套路,呈现惩处结果,“这样可以警醒经营者,也可以提醒消费者”。
业内专家表示,当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如果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争议,可运用《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向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投诉。用户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未答复的,可以向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被申诉人所在省份没有设立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
【#人民日报批通信套餐乱象# 升级易降档难】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1年前三季度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截至今年9月,我国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已达16.4亿户,比上年末净增4185万户。随着移动通信业务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事务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不过,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一些消费者也遇到了买套餐被误导、换套餐费周折等烦心事。
有些“免流”套餐名不符实,存在欺诈嫌疑
近年来,移动通信业快速发展,网络流量成为用户选择通信套餐的重要指标。于是,有的运营商推出“免流卡”等服务,宣称用户每月只需支付十几元,就可“免流量”使用多款手机程序。然而,有不少读者发现,使用这类套餐后,每月流量费用不仅没有下降,甚至“见底更快了”。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这类产品在宣传用语和资费细则上都存在“话术陷阱”。以一款“免流卡”为例:产品宣传海报上称,月租只要19元,套餐内100余款手机程序都可以“免流量”使用,套餐外流量则按照1元1G的标准收费。然而,再往下翻页面,点击“资费详情”4个小字便会发现,所谓“免流量”并非不消耗流量,也不是免收流量费用,而是指所涉及的100余款手机程序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专属流量”,一旦流量消耗超出限值,就会按照套餐外流量收费。
不仅如此,宣传海报上面还有另一行小字:“更多免流手机程序”,标明了具体“免流范围”。原来,纳入免流范围的手机程序在版本上也有一定限制。在一些直播软件的条目下还有额外说明:观看直播、播放视频产生的流量可以免费,但是用户上传视频及图片所产生的流量,则不在专属流量范围内。
明明是有严格限制的“专属流量”,却在广告中被称为“免流量”,这对一些用户产生误导。一位读者在来信中说,6月初,他购买了一款“免流卡”,1个月后手机就欠费了,“联系客服后才知道,原来我所使用的流量不在定向范围内,因此产生了高额费用。既然免流量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宣传时就应当在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
“几年前,一些电信企业推出‘无限流量套餐’,但套餐内的高速流量其实很有限,一旦用完就会大幅限速,十分影响使用体验。如今这种‘手机程序免流’套路,与之前的相差无几,都有名不符实的问题,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陕西西安市读者孟鹏辉说。
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
有读者反映,日常生活中隔三岔五就会接到电信企业打来的各种营销电话。“有次我正在午休,被电话叫醒,说是回馈老客户,可以升级套餐,我没有同意。没几天,这个号码又多次打来电话,有几次还是在开会的时候,让人不胜其扰。”河北读者冯龄说。
据了解,这类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优惠活动”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客服着重介绍套餐升级后在通话时长、流量等方面的提升,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办理过程也十分便捷,只要客户口头同意、输入验证码等步骤,很快就能办理成功。
山东青岛市读者薛冰今年大学毕业,原先的校园套餐不能继续使用,产生了不少流量费。这时,电信企业客服来电,为她推荐了一款套餐,“流量多、有优惠”。“一开始我拒绝了,对方不断介绍这个套餐的优点,还说是针对我的流量消耗情况专门推荐的。我被说得有些心动,也就同意了。客服通过电话很快帮我办理了套餐升级。”薛冰说。事后,她上网查询了套餐详情,才发现该套餐月收费将近160元。“而且,我在网上发现了很多更适合我费用也更便宜的套餐。如果是在营业厅,我会详细比较各个套餐的详情,绝对不会选择这款套餐。但在电话里,客服只是诱导消费者购买他们主推的产品,消费者根本没有其他选择。”薛冰说。
此外,还有一些营销电话以“免费赠送”的名义诱导用户消费。马先生曾接到一个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说公司为了回馈老用户,免费赠送5个G的流量。我想既然是赠送,便答应了。挂掉电话却收到短信,说申请加购流量包成功,需付费10元。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的营销电话则是推荐用户免费体验某项新业务,却并不说明体验过后会自动续订,等用户发现话费比往常高出一截时,才明白原来“体验”已经转为“订购”。
套餐更换升级容易但降档难,存在人为设置障碍等现象
“消费者对语音时长和流量的需求随时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应当保证消费者能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和更换套餐。不过,实际上想换套餐没有那么容易。”上海读者王君月说,“升级套餐时,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办。但是要降档时却说为了保护我的权益,需要本人到营业厅办理。”
有些消费者则遇到了“踢皮球”的情况:客服表示,办理套餐降级需要去营业厅,可到了营业厅,业务员又说自己没有权限,需要打电话找客服。对此,一名营业厅工作人员说:“公司在各个地方的业务规定不同,套餐降档的办理方法存在差异。有些网点属于代办点,和直营厅的权限不同,确实无法办理部分套餐。”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在本企业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或更改任一在售的资费方案。
河南读者张杨柳认为,电信企业制定套餐的办理程序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应当做到政策稳定、内容透明。“前不久,我去营业厅办理套餐降档,工作人员一开始说不能办,沟通了很久都没用,最后我表示,如果不让办理就携号转网,工作人员请示后也就给我办理了。如果在更换套餐方面确实有限制,应当及时公开,明确在什么地方、哪些情形下可以办理。而不是明明可以操作,却人为设置障碍。”张杨柳说。
读者呼吁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近年来,信息通信行业持续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据统计,今年前3个季度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受理申诉量同比、环比均有下降。一些读者在来信中建议,要巩固成果、补好短板,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效降低电信企业和用户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很多消费者的期盼。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对电信资费公示制度作出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资费公示制度,做好资费“清单式”公示,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以及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资费专区,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销售的在售资费方案。
记者走访了多家电信企业营业厅,显眼位置都摆放了便于取阅的资费手册。工作人员还表示,资费情况若有变动,手册会及时更新。在电信企业官网,也可以查询各种在售套餐。
有读者认为,督促电信企业自觉尊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非常重要。曾经在福州市从事移动通信业务的高先生说:“电信企业设置的套餐方案非常复杂,消费者未必有兴趣和精力仔细研究相关规则,所以双方存在一定的信息差。其实,为消费者推荐合适的电信套餐产品,本就是业务员的职责,关键在于能不能做到对消费者负责。”高先生认为,对电信企业来说,自律、他律都必不可少。
一些读者呼吁,相关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重视对消费者的提醒和指导。去年,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曾就套餐降档受阻问题约谈过企业,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对此,长沙市读者李女士认为,相关部门应适时总结和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揭露常见套路,呈现惩处结果,“这样可以警醒经营者,也可以提醒消费者”。
业内专家表示,当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如果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争议,可运用《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向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投诉。用户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未答复的,可以向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被申诉人所在省份没有设立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
有些“免流”套餐名不符实,存在欺诈嫌疑
近年来,移动通信业快速发展,网络流量成为用户选择通信套餐的重要指标。于是,有的运营商推出“免流卡”等服务,宣称用户每月只需支付十几元,就可“免流量”使用多款手机程序。然而,有不少读者发现,使用这类套餐后,每月流量费用不仅没有下降,甚至“见底更快了”。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这类产品在宣传用语和资费细则上都存在“话术陷阱”。以一款“免流卡”为例:产品宣传海报上称,月租只要19元,套餐内100余款手机程序都可以“免流量”使用,套餐外流量则按照1元1G的标准收费。然而,再往下翻页面,点击“资费详情”4个小字便会发现,所谓“免流量”并非不消耗流量,也不是免收流量费用,而是指所涉及的100余款手机程序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专属流量”,一旦流量消耗超出限值,就会按照套餐外流量收费。
不仅如此,宣传海报上面还有另一行小字:“更多免流手机程序”,标明了具体“免流范围”。原来,纳入免流范围的手机程序在版本上也有一定限制。在一些直播软件的条目下还有额外说明:观看直播、播放视频产生的流量可以免费,但是用户上传视频及图片所产生的流量,则不在专属流量范围内。
明明是有严格限制的“专属流量”,却在广告中被称为“免流量”,这对一些用户产生误导。一位读者在来信中说,6月初,他购买了一款“免流卡”,1个月后手机就欠费了,“联系客服后才知道,原来我所使用的流量不在定向范围内,因此产生了高额费用。既然免流量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宣传时就应当在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
“几年前,一些电信企业推出‘无限流量套餐’,但套餐内的高速流量其实很有限,一旦用完就会大幅限速,十分影响使用体验。如今这种‘手机程序免流’套路,与之前的相差无几,都有名不符实的问题,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陕西西安市读者孟鹏辉说。
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
有读者反映,日常生活中隔三岔五就会接到电信企业打来的各种营销电话。“有次我正在午休,被电话叫醒,说是回馈老客户,可以升级套餐,我没有同意。没几天,这个号码又多次打来电话,有几次还是在开会的时候,让人不胜其扰。”河北读者冯龄说。
据了解,这类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优惠活动”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客服着重介绍套餐升级后在通话时长、流量等方面的提升,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办理过程也十分便捷,只要客户口头同意、输入验证码等步骤,很快就能办理成功。
山东青岛市读者薛冰今年大学毕业,原先的校园套餐不能继续使用,产生了不少流量费。这时,电信企业客服来电,为她推荐了一款套餐,“流量多、有优惠”。“一开始我拒绝了,对方不断介绍这个套餐的优点,还说是针对我的流量消耗情况专门推荐的。我被说得有些心动,也就同意了。客服通过电话很快帮我办理了套餐升级。”薛冰说。事后,她上网查询了套餐详情,才发现该套餐月收费将近160元。“而且,我在网上发现了很多更适合我费用也更便宜的套餐。如果是在营业厅,我会详细比较各个套餐的详情,绝对不会选择这款套餐。但在电话里,客服只是诱导消费者购买他们主推的产品,消费者根本没有其他选择。”薛冰说。
此外,还有一些营销电话以“免费赠送”的名义诱导用户消费。马先生曾接到一个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说公司为了回馈老用户,免费赠送5个G的流量。我想既然是赠送,便答应了。挂掉电话却收到短信,说申请加购流量包成功,需付费10元。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的营销电话则是推荐用户免费体验某项新业务,却并不说明体验过后会自动续订,等用户发现话费比往常高出一截时,才明白原来“体验”已经转为“订购”。
套餐更换升级容易但降档难,存在人为设置障碍等现象
“消费者对语音时长和流量的需求随时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应当保证消费者能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和更换套餐。不过,实际上想换套餐没有那么容易。”上海读者王君月说,“升级套餐时,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办。但是要降档时却说为了保护我的权益,需要本人到营业厅办理。”
有些消费者则遇到了“踢皮球”的情况:客服表示,办理套餐降级需要去营业厅,可到了营业厅,业务员又说自己没有权限,需要打电话找客服。对此,一名营业厅工作人员说:“公司在各个地方的业务规定不同,套餐降档的办理方法存在差异。有些网点属于代办点,和直营厅的权限不同,确实无法办理部分套餐。”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在本企业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或更改任一在售的资费方案。
河南读者张杨柳认为,电信企业制定套餐的办理程序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应当做到政策稳定、内容透明。“前不久,我去营业厅办理套餐降档,工作人员一开始说不能办,沟通了很久都没用,最后我表示,如果不让办理就携号转网,工作人员请示后也就给我办理了。如果在更换套餐方面确实有限制,应当及时公开,明确在什么地方、哪些情形下可以办理。而不是明明可以操作,却人为设置障碍。”张杨柳说。
读者呼吁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近年来,信息通信行业持续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据统计,今年前3个季度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受理申诉量同比、环比均有下降。一些读者在来信中建议,要巩固成果、补好短板,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效降低电信企业和用户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很多消费者的期盼。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对电信资费公示制度作出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资费公示制度,做好资费“清单式”公示,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以及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资费专区,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销售的在售资费方案。
记者走访了多家电信企业营业厅,显眼位置都摆放了便于取阅的资费手册。工作人员还表示,资费情况若有变动,手册会及时更新。在电信企业官网,也可以查询各种在售套餐。
有读者认为,督促电信企业自觉尊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非常重要。曾经在福州市从事移动通信业务的高先生说:“电信企业设置的套餐方案非常复杂,消费者未必有兴趣和精力仔细研究相关规则,所以双方存在一定的信息差。其实,为消费者推荐合适的电信套餐产品,本就是业务员的职责,关键在于能不能做到对消费者负责。”高先生认为,对电信企业来说,自律、他律都必不可少。
一些读者呼吁,相关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重视对消费者的提醒和指导。去年,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曾就套餐降档受阻问题约谈过企业,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对此,长沙市读者李女士认为,相关部门应适时总结和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揭露常见套路,呈现惩处结果,“这样可以警醒经营者,也可以提醒消费者”。
业内专家表示,当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如果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争议,可运用《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向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投诉。用户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未答复的,可以向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被申诉人所在省份没有设立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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