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慧宗杲禅师:随念流转、故成魔境,具决定信、便入菩提
愿充满虚空的所有一切众生都能够证悟遍知佛陀的果位,请诸位发起殊胜的菩提心的意乐,而如理地作意听闻,并且要将所听闻的内容纳入相续之中而做行持。
来源:《大慧宗杲禅师书信集》
欲学此道,须是决定信,逢逆顺境,心不动摇,方有趣向分①。
佛言:“信能永灭烦恼本,信能专向佛功德。信于境界无所著,远离诸难得无难②。”又云:“信能超出众魔路,示现无上解脱道③。”如上所说,教有明文,佛岂欺人耶!
若半明半暗④,半信半不信,则触境遇缘,心生疑惑,乃是⑤于境界心有所著,不能于此道决定无疑、灭烦恼本、远离诸难。诸难者,为无决定信,被自己阴魔所扰⑥。
若能一念缘起无生⑦,则不越此念⑧,即时超出魔路。所谓魔路亦非他物,乃是昧却此心,于此心外,妄生差别诸见,而此心即随差别妄念流转,故成就魔境。若能直下信此心决定本来成佛,顿亡诸见,即此魔路便是当人出生死菩提路也。
注释
①方有趣向分:才有证道、达到解脱目标的希望。
②③均见《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十四,唐实叉难陀译。
④半明半暗:犹言似懂非懂。
⑤乃是:于是,就。
⑥被自己的阴魔所扰:被自己的心所显现的色受想行识等五阴境界所阻扰。阴魔,四魔(阴魔、烦恼魔、死魔、天魔)之一,又作五阴魔、五蕴魔、五众魔、身魔,即色、受、想、行、识等五蕴积聚而成的生死苦果,此生死法能夺人慧命。魔者,夺人身命及慧命者。扰,扰乱,阻扰。
⑦如果能够一念之间契入诸法缘起无生之理。
⑧不越此念:即不离此念。越,超出,离开。
南无阿弥陀佛
愿充满虚空的所有一切众生都能够证悟遍知佛陀的果位,请诸位发起殊胜的菩提心的意乐,而如理地作意听闻,并且要将所听闻的内容纳入相续之中而做行持。
来源:《大慧宗杲禅师书信集》
欲学此道,须是决定信,逢逆顺境,心不动摇,方有趣向分①。
佛言:“信能永灭烦恼本,信能专向佛功德。信于境界无所著,远离诸难得无难②。”又云:“信能超出众魔路,示现无上解脱道③。”如上所说,教有明文,佛岂欺人耶!
若半明半暗④,半信半不信,则触境遇缘,心生疑惑,乃是⑤于境界心有所著,不能于此道决定无疑、灭烦恼本、远离诸难。诸难者,为无决定信,被自己阴魔所扰⑥。
若能一念缘起无生⑦,则不越此念⑧,即时超出魔路。所谓魔路亦非他物,乃是昧却此心,于此心外,妄生差别诸见,而此心即随差别妄念流转,故成就魔境。若能直下信此心决定本来成佛,顿亡诸见,即此魔路便是当人出生死菩提路也。
注释
①方有趣向分:才有证道、达到解脱目标的希望。
②③均见《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十四,唐实叉难陀译。
④半明半暗:犹言似懂非懂。
⑤乃是:于是,就。
⑥被自己的阴魔所扰:被自己的心所显现的色受想行识等五阴境界所阻扰。阴魔,四魔(阴魔、烦恼魔、死魔、天魔)之一,又作五阴魔、五蕴魔、五众魔、身魔,即色、受、想、行、识等五蕴积聚而成的生死苦果,此生死法能夺人慧命。魔者,夺人身命及慧命者。扰,扰乱,阻扰。
⑦如果能够一念之间契入诸法缘起无生之理。
⑧不越此念:即不离此念。越,超出,离开。
南无阿弥陀佛
《宇宙诸神》
问:三界神灵,与法界诸神的区别?
答:现象与性质的区别。
现象即是缘起,缘起必有缘灭,故三界神灵依旧被因果束缚。
性质则离现象,随缘起而性清净,故法界诸神随缘自在,而清净周遍。
以意识分别,呈现存在错觉,这是三界众生。
犹如眼睛中,揉进了沙子,眼睛因沙子而刺痛流泪。
眼睛因刺痛而有分辨,分辨的焦灼就是三界众神。
而眼睛挑出沙子后,眼睛看世界的目光。
纯明清澈,晓了圆照,十方清净,无碍无漏,是法界诸神。
妄想众生直观的表现,是众生以意识,作为生命体征。
无论是个体生命意识,还是那脱离了个体意识,
以宇宙众生自我意识的,生命整体广袤,
都依意识分别,固守自我存在体验。
三界神灵,依能量致密的程度,而有形态广大、存在现象的不同。
三界神灵依旧在形态中,被妄想镣铐于存在之中。
法界诸神,依觉悟清净差别,而现空性透明、智慧普照的范围。
法界诸神远离颠倒妄想,依觉悟自性而清净不动。
脱离意识分别,依明空纯觉,呈现法性智慧光明,是法界诸神。
是光明与光明的重叠,犹如太阳光中,有月光、霞光、火光、星光、手电筒光。
无量无尽,无限广大光明圈,容纳无限微观光明团。
无边无尽,层层层层无限广袤,与无限微观的光明形态,同时构成层层叠叠、无限深邃明空光明海洋。
而任何一粒光明微细微粒中,都蕴含着整体光明,法界明空宇宙的全貌。
而整体法界中,任何一层光明世界的本质,任何一法性智慧众生本性,都是无生不变的空性。
光明与光芒,性质都是明晰,明性无二,一性同体。
同体无别的明晰中,光明因明晰的程度,而呈现光芒的纯度。
纯度越纯净,光明越离开光芒形态,不受光芒形态的制约,光明的纯度就越接近本质。
光明本质明性中,明晰熄灭了一切光明形态,明晰不受光明纯度限制。
无来无去,无生无灭,无垢无净,如如不动,就是大觉者。
法性诸神直观的表现,是透明而周遍的清澈。
明性远离生灭分别,空灵熄灭觉知疑惑。
法性如光中之明、树中之香、色中胶青、水中盐味、空中凉意。
言说中脱离语言,故只可意会,不可言说。
形容中脱离想象,故不可思议,言语道断。
三界神灵,犹如燃烧的火焰,火焰有温度、有明亮,火焰是有形态的。
火焰光可以摧灭黑暗,但是摧灭的黑暗范围是有限的。
法性诸神,犹如火光中,熄灭黑暗的明性。
驱逐黑暗,是火光的性质,而非火光的形态。
太阳、篝火、手电筒、闪电光,能够驱散黑暗的,产生光明的物品有很多。
可是驱散黑暗的,明性只有一个。
明性不会因为,产生光明的物品不同,就改变了明性驱散黑暗的性质。
将身体的眼耳鼻舌身意,比喻为火光、太阳、手电筒、电光、蜡烛。
将心灵觉性,比喻为明性,明性随着产生光明的物品出现。
却不被物品的形态,改变自己光明驱散黑暗的性质。
若心随相转。
即有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即有六尘“色声香味触法”。
即生六识“看到,听到,闻到,尝到,触到,想到”。
心离诸相,觉性如火中明性,虽然随火光形态展现,却不为形态物品转变。
则心不挂相。
眼耳鼻舌身意,皆是解脱大道;色声香味触法,就是清净国土。
见闻觉知等六识,就是圆觉智慧。
不变随缘,随缘不变,落落清净,离幻名觉者。
三界如湖水中倒影,倒影因湖水依托,而呈现景象。
因为湖水波澜的存在,倒影误认为自己是真实。
法界犹如湖水倒影的虚空,虚空在湖水倒影中有形态。
而倒影在湖水中的虚空相,却绝对不是虚空的原本。
法界就是,离开湖水倒影的,虚空无体无相的性质。
三界神灵,犹如眼睛酸困,花眼了出现的错觉。
法界诸神,就是眼睛清澈,纯净目光无杂明晰。
在心灵体验中,三界神灵是可以获得的。
无论是幸福、大爱、宽恕、祝福、极乐,还是神通、光明、能量、智慧、永生,都是可以被获得的,可以被掌握的,可以被描述的,可以被拥有的。
反过来说,众生的心灵,被获得,被描述,被掌握,被拥有,镣铐在三界轮回之中。
所以三界众生,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不是解脱而是永生。
因为永生固化了,心识存在感,稳定着意识众生的根本。
所以,三界内众生,从造物主到神灵,从神灵到凡夫,从凡夫到畜生,从畜生到鬼魔,无一例外,都处在生灭轮回之中,永远永远无法解脱。
只有真正信佛的弟子,只有真正渴望真理,而不贪求自我获得的佛弟子,
灵魂才可能,透过意识大脑,透过贪婪心地,看到文字背后的究竟佛义。
看到佛义者,即同见如来。
见如来法义者,就等于在灵魂中,种下了未来成佛的种子。
依法理破除对世间现象的执迷,依戒律清洗身心欲望之烦恼。
依宽恕解脱恐惧,依忏悔远离恶魔,依布施增长福德,依学法增长智慧,依接纳熄灭自我。
久而久之,心灵欲望淡化,自我分解,觉性由内心绽放。
觉性如阳光驱散黑暗,明性如光明普照毫厘,空性不挂碍丝毫获得。
光中无杂,空中无色,明性无染,身心脱落。
过去心,现在心,未来心,三心不可得。生灭法,缘起法,法法性自空。
心法寂灭,一心无取,一法不断,一法无生。
寂静恒常,普照圆满,是名法界诸神。
——2018.5.12微博
问:三界神灵,与法界诸神的区别?
答:现象与性质的区别。
现象即是缘起,缘起必有缘灭,故三界神灵依旧被因果束缚。
性质则离现象,随缘起而性清净,故法界诸神随缘自在,而清净周遍。
以意识分别,呈现存在错觉,这是三界众生。
犹如眼睛中,揉进了沙子,眼睛因沙子而刺痛流泪。
眼睛因刺痛而有分辨,分辨的焦灼就是三界众神。
而眼睛挑出沙子后,眼睛看世界的目光。
纯明清澈,晓了圆照,十方清净,无碍无漏,是法界诸神。
妄想众生直观的表现,是众生以意识,作为生命体征。
无论是个体生命意识,还是那脱离了个体意识,
以宇宙众生自我意识的,生命整体广袤,
都依意识分别,固守自我存在体验。
三界神灵,依能量致密的程度,而有形态广大、存在现象的不同。
三界神灵依旧在形态中,被妄想镣铐于存在之中。
法界诸神,依觉悟清净差别,而现空性透明、智慧普照的范围。
法界诸神远离颠倒妄想,依觉悟自性而清净不动。
脱离意识分别,依明空纯觉,呈现法性智慧光明,是法界诸神。
是光明与光明的重叠,犹如太阳光中,有月光、霞光、火光、星光、手电筒光。
无量无尽,无限广大光明圈,容纳无限微观光明团。
无边无尽,层层层层无限广袤,与无限微观的光明形态,同时构成层层叠叠、无限深邃明空光明海洋。
而任何一粒光明微细微粒中,都蕴含着整体光明,法界明空宇宙的全貌。
而整体法界中,任何一层光明世界的本质,任何一法性智慧众生本性,都是无生不变的空性。
光明与光芒,性质都是明晰,明性无二,一性同体。
同体无别的明晰中,光明因明晰的程度,而呈现光芒的纯度。
纯度越纯净,光明越离开光芒形态,不受光芒形态的制约,光明的纯度就越接近本质。
光明本质明性中,明晰熄灭了一切光明形态,明晰不受光明纯度限制。
无来无去,无生无灭,无垢无净,如如不动,就是大觉者。
法性诸神直观的表现,是透明而周遍的清澈。
明性远离生灭分别,空灵熄灭觉知疑惑。
法性如光中之明、树中之香、色中胶青、水中盐味、空中凉意。
言说中脱离语言,故只可意会,不可言说。
形容中脱离想象,故不可思议,言语道断。
三界神灵,犹如燃烧的火焰,火焰有温度、有明亮,火焰是有形态的。
火焰光可以摧灭黑暗,但是摧灭的黑暗范围是有限的。
法性诸神,犹如火光中,熄灭黑暗的明性。
驱逐黑暗,是火光的性质,而非火光的形态。
太阳、篝火、手电筒、闪电光,能够驱散黑暗的,产生光明的物品有很多。
可是驱散黑暗的,明性只有一个。
明性不会因为,产生光明的物品不同,就改变了明性驱散黑暗的性质。
将身体的眼耳鼻舌身意,比喻为火光、太阳、手电筒、电光、蜡烛。
将心灵觉性,比喻为明性,明性随着产生光明的物品出现。
却不被物品的形态,改变自己光明驱散黑暗的性质。
若心随相转。
即有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即有六尘“色声香味触法”。
即生六识“看到,听到,闻到,尝到,触到,想到”。
心离诸相,觉性如火中明性,虽然随火光形态展现,却不为形态物品转变。
则心不挂相。
眼耳鼻舌身意,皆是解脱大道;色声香味触法,就是清净国土。
见闻觉知等六识,就是圆觉智慧。
不变随缘,随缘不变,落落清净,离幻名觉者。
三界如湖水中倒影,倒影因湖水依托,而呈现景象。
因为湖水波澜的存在,倒影误认为自己是真实。
法界犹如湖水倒影的虚空,虚空在湖水倒影中有形态。
而倒影在湖水中的虚空相,却绝对不是虚空的原本。
法界就是,离开湖水倒影的,虚空无体无相的性质。
三界神灵,犹如眼睛酸困,花眼了出现的错觉。
法界诸神,就是眼睛清澈,纯净目光无杂明晰。
在心灵体验中,三界神灵是可以获得的。
无论是幸福、大爱、宽恕、祝福、极乐,还是神通、光明、能量、智慧、永生,都是可以被获得的,可以被掌握的,可以被描述的,可以被拥有的。
反过来说,众生的心灵,被获得,被描述,被掌握,被拥有,镣铐在三界轮回之中。
所以三界众生,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不是解脱而是永生。
因为永生固化了,心识存在感,稳定着意识众生的根本。
所以,三界内众生,从造物主到神灵,从神灵到凡夫,从凡夫到畜生,从畜生到鬼魔,无一例外,都处在生灭轮回之中,永远永远无法解脱。
只有真正信佛的弟子,只有真正渴望真理,而不贪求自我获得的佛弟子,
灵魂才可能,透过意识大脑,透过贪婪心地,看到文字背后的究竟佛义。
看到佛义者,即同见如来。
见如来法义者,就等于在灵魂中,种下了未来成佛的种子。
依法理破除对世间现象的执迷,依戒律清洗身心欲望之烦恼。
依宽恕解脱恐惧,依忏悔远离恶魔,依布施增长福德,依学法增长智慧,依接纳熄灭自我。
久而久之,心灵欲望淡化,自我分解,觉性由内心绽放。
觉性如阳光驱散黑暗,明性如光明普照毫厘,空性不挂碍丝毫获得。
光中无杂,空中无色,明性无染,身心脱落。
过去心,现在心,未来心,三心不可得。生灭法,缘起法,法法性自空。
心法寂灭,一心无取,一法不断,一法无生。
寂静恒常,普照圆满,是名法界诸神。
——2018.5.12微博
我们曾认为:
“夜半归家粥可温,流年为君立黄昏”
最后不过是:
“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
我们曾认为:
“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为爱翻山海,山海皆可平”
最后才明白:
“山海皆可平,难平是人心”
我们曾认为: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最后才明白:
“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
我们曾认为:
“山高水险,我们来日方长。”
最后才明白:
“行路难,不在山,不在水,只在人情反覆间”
我们现在懂了
“心,生来就是要碎的”
“缘起即灭,缘生已空”
我只愿
“往日情怀酿作酒,换我余生长醉不复忧”
希望她
“将你从前与我心,付与他人可”
更期待
“何日功成名遂了,还乡,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觞,痛饮从来别有肠”
“夜半归家粥可温,流年为君立黄昏”
最后不过是:
“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
我们曾认为:
“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为爱翻山海,山海皆可平”
最后才明白:
“山海皆可平,难平是人心”
我们曾认为: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最后才明白:
“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
我们曾认为:
“山高水险,我们来日方长。”
最后才明白:
“行路难,不在山,不在水,只在人情反覆间”
我们现在懂了
“心,生来就是要碎的”
“缘起即灭,缘生已空”
我只愿
“往日情怀酿作酒,换我余生长醉不复忧”
希望她
“将你从前与我心,付与他人可”
更期待
“何日功成名遂了,还乡,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觞,痛饮从来别有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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