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凤城·嗨购唐山”唐山市“夏日消费季”即将开启】为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5月1日至9月30日,唐山市将举办“相约凤城·嗨购唐山”2022年“夏日消费季”活动,进一步促进消费升级,提升消费品质,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快速恢复,
本次“夏日消费季”活动以“相约凤城·嗨购唐山”为主题,由唐山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路南区、路北区服务业发展局主办;唐山商业联合会、唐山饭店与餐饮协会、唐山电商协会、唐山成品油协会、唐山数字贸易综合服务中心协办。活动围绕汽车、成品油、绿色家电、餐饮、会展消费、打造新型消费以及夜经济街区等重点内容,持续开展十二大项促销活动。
一、举办“抗击疫情 感恩回馈”畅享凤凰城活动
4月30日至9月30日,联合建行唐山分行,对唐山市的老百姓发放各类优惠福利券,包括面向各县(市、区)街道、社区抗疫人员发放的专属“抗疫礼”,五一主题百姓消费券等,可在知名商超、甜品、餐饮、外卖、影院等领域消费使用。同时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烟草商户企业推出一系列信贷产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助力疫情后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二、举办“阳光五月天·情浓母亲节”主题优惠活动
5月1日至5月31日,依托“母亲节”,围绕美妆护肤、潮流服饰、精品女装、黄金珠宝等女士用品,组织全市各大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餐饮、住宿企业开展满额立减、打折促销、发放优惠券等系列优惠促销活动。举办各类团购促销日、黄金珠宝美妆护肤品牌日、潮流服饰、精品女装大促日、亲子欢乐运动日、微景观DIY会员体验日等系列主题让利优惠促销活动。
三、举办“约‘惠’一夏·点亮凤城”系列夜间消费活动
5月1日至9月30日,广泛开展以“夜食、夜购、夜游、夜宿、夜行、夜娱”为形式的系列消费活动 ,在特色餐饮、时尚零售、休闲娱乐、旅游演艺、酒店住宿、观光游览等方面,创新消费模式,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力争全年建成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9月底,集合微博话题、抖音话题热度,同步在相关媒体官方微信、官方抖音平台展开大众评选,并邀约相关专家举办评审会,评选出唐山十大夜经济地标。
四、举办“千里闻艾香.端午购物嘉年华”活动
6月1日至6月30日,举办多项庆祝端午节的促销活动,提高商超知名度,吸引人潮,为顾客提供一个温馨的购物场所,让顾客感受一个难忘的端午佳节。
五、举办“让利销售·惠劵为民”唐山加油节活动
5月1日至9月30日,充分利用“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假期,分别采取会员卡充值优惠、赠送非油商品购物券、加油卡兑换券等多种促销方式,开展油品和非油品促销活动,不断提升加油站整体销售。适时启动成品油在线监测平台建设。
六、举办绿色家电消费补贴活动
5 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线上品牌家电卖场推出“优惠券”,开展“抗疫有您 回报有我”系列活动,向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志愿者、公安干警、安保人员等“逆行者”个人减免、优惠团购等系列活动。市民在参与活动家电卖场全市范围内线下实体店购买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烟机、灶具、热水器、洗碗机、蒸箱、烤箱、电饭锅等产品时,可参与各大家电销售企业推出的系列优惠活动。
七、举办2022唐山电商季活动
5 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各类电商企业和主播以“平台、短视频、直播带货”的形式参与2022唐山电商季各类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全网关注的社会氛围。带动全国网民线上知唐山、线上购唐山。充分利用抖音、快手等电商直播平台,凝聚本地平台和企业力量,组织企业参与“双品网购节”、农产品直播等一系列电商主题促销活动。
八、举办2022“城乡互动”产销对接活动
5月1日至9月30日,建立市内大型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库,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市内大型、知名农产品流通企业赴省内加工企业交流考察,拓宽流通企业货品采购来源;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赴流通企业推介访问,扩大加工企业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企业产、销信息互通,繁荣市场消费。
九、推出“点餐式”服务,搭建商业银行与商贸企业之间“连心桥”
5月1日至9月31日,组织开发“唐山市商贸流通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统计小程序”,聚焦商贸流通领域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融资贷款、收银设备、智慧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征集汇总,分析整理。组织中国银联河北分公司唐山营业部和辖区内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对接解决,持续跟进服务,争取各项优惠政策,依法合规与商家签订合作协议,搭建“连心桥”,“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为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减负纾困。
十、举办“2022年唐山夏季国际车展”
8月组织50家以上汽车及汽车后市场品牌亮相唐山,打造供应链、创新链、新业态、新模式汽车盛会,为观众打造全新沉浸消费服务体验,共建汽车生态圈。车展将围绕整车销售、后市场产品、养车服务等特色展区,推出路演、主题会议、数字智能化购车、热点问题沙龙、俱乐部年会等体验活动,赋予传统产业价值提升新势能。
十一、举办“唐山夏季家博会”
8月中下旬以家电、家装、家具、建材、卫浴、陶瓷和软装等为主题,举办家庭装修一站式采购博览会,着力打造集家装设计、施工管理、家居建材等全产业链为一体的家装生活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满足唐山市民消费者一站式、高品质的装修采购服务需求。
十二、“月饼礼券,来老字号!”云闪付促消费活动
9月1日-9月30 日,消费者在参与老字号品牌餐饮企业指定线下实体店消费,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礼券,最高立减50元,单用户每周限领1张礼券;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品牌小吃店消费,通过云闪付和银行类 APP支付,现场满10元立减3元,单用户(单手机号、单卡)单日限一笔。
本次“夏日消费季”活动以“相约凤城·嗨购唐山”为主题,由唐山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路南区、路北区服务业发展局主办;唐山商业联合会、唐山饭店与餐饮协会、唐山电商协会、唐山成品油协会、唐山数字贸易综合服务中心协办。活动围绕汽车、成品油、绿色家电、餐饮、会展消费、打造新型消费以及夜经济街区等重点内容,持续开展十二大项促销活动。
一、举办“抗击疫情 感恩回馈”畅享凤凰城活动
4月30日至9月30日,联合建行唐山分行,对唐山市的老百姓发放各类优惠福利券,包括面向各县(市、区)街道、社区抗疫人员发放的专属“抗疫礼”,五一主题百姓消费券等,可在知名商超、甜品、餐饮、外卖、影院等领域消费使用。同时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烟草商户企业推出一系列信贷产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助力疫情后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二、举办“阳光五月天·情浓母亲节”主题优惠活动
5月1日至5月31日,依托“母亲节”,围绕美妆护肤、潮流服饰、精品女装、黄金珠宝等女士用品,组织全市各大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餐饮、住宿企业开展满额立减、打折促销、发放优惠券等系列优惠促销活动。举办各类团购促销日、黄金珠宝美妆护肤品牌日、潮流服饰、精品女装大促日、亲子欢乐运动日、微景观DIY会员体验日等系列主题让利优惠促销活动。
三、举办“约‘惠’一夏·点亮凤城”系列夜间消费活动
5月1日至9月30日,广泛开展以“夜食、夜购、夜游、夜宿、夜行、夜娱”为形式的系列消费活动 ,在特色餐饮、时尚零售、休闲娱乐、旅游演艺、酒店住宿、观光游览等方面,创新消费模式,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力争全年建成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9月底,集合微博话题、抖音话题热度,同步在相关媒体官方微信、官方抖音平台展开大众评选,并邀约相关专家举办评审会,评选出唐山十大夜经济地标。
四、举办“千里闻艾香.端午购物嘉年华”活动
6月1日至6月30日,举办多项庆祝端午节的促销活动,提高商超知名度,吸引人潮,为顾客提供一个温馨的购物场所,让顾客感受一个难忘的端午佳节。
五、举办“让利销售·惠劵为民”唐山加油节活动
5月1日至9月30日,充分利用“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假期,分别采取会员卡充值优惠、赠送非油商品购物券、加油卡兑换券等多种促销方式,开展油品和非油品促销活动,不断提升加油站整体销售。适时启动成品油在线监测平台建设。
六、举办绿色家电消费补贴活动
5 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线上品牌家电卖场推出“优惠券”,开展“抗疫有您 回报有我”系列活动,向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志愿者、公安干警、安保人员等“逆行者”个人减免、优惠团购等系列活动。市民在参与活动家电卖场全市范围内线下实体店购买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烟机、灶具、热水器、洗碗机、蒸箱、烤箱、电饭锅等产品时,可参与各大家电销售企业推出的系列优惠活动。
七、举办2022唐山电商季活动
5 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各类电商企业和主播以“平台、短视频、直播带货”的形式参与2022唐山电商季各类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全网关注的社会氛围。带动全国网民线上知唐山、线上购唐山。充分利用抖音、快手等电商直播平台,凝聚本地平台和企业力量,组织企业参与“双品网购节”、农产品直播等一系列电商主题促销活动。
八、举办2022“城乡互动”产销对接活动
5月1日至9月30日,建立市内大型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库,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市内大型、知名农产品流通企业赴省内加工企业交流考察,拓宽流通企业货品采购来源;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赴流通企业推介访问,扩大加工企业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企业产、销信息互通,繁荣市场消费。
九、推出“点餐式”服务,搭建商业银行与商贸企业之间“连心桥”
5月1日至9月31日,组织开发“唐山市商贸流通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统计小程序”,聚焦商贸流通领域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融资贷款、收银设备、智慧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征集汇总,分析整理。组织中国银联河北分公司唐山营业部和辖区内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对接解决,持续跟进服务,争取各项优惠政策,依法合规与商家签订合作协议,搭建“连心桥”,“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为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减负纾困。
十、举办“2022年唐山夏季国际车展”
8月组织50家以上汽车及汽车后市场品牌亮相唐山,打造供应链、创新链、新业态、新模式汽车盛会,为观众打造全新沉浸消费服务体验,共建汽车生态圈。车展将围绕整车销售、后市场产品、养车服务等特色展区,推出路演、主题会议、数字智能化购车、热点问题沙龙、俱乐部年会等体验活动,赋予传统产业价值提升新势能。
十一、举办“唐山夏季家博会”
8月中下旬以家电、家装、家具、建材、卫浴、陶瓷和软装等为主题,举办家庭装修一站式采购博览会,着力打造集家装设计、施工管理、家居建材等全产业链为一体的家装生活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满足唐山市民消费者一站式、高品质的装修采购服务需求。
十二、“月饼礼券,来老字号!”云闪付促消费活动
9月1日-9月30 日,消费者在参与老字号品牌餐饮企业指定线下实体店消费,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礼券,最高立减50元,单用户每周限领1张礼券;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品牌小吃店消费,通过云闪付和银行类 APP支付,现场满10元立减3元,单用户(单手机号、单卡)单日限一笔。
北宋(960-1127年)
青白釉台盏
1991年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福民乡东坑宋皇佑二年(1050年)墓出土
峡江县博物馆藏
此件台盏分为酒盏和酒台两部分。酒盏六棱形,酒台托中心有一不规则圆孔,与托圈相通。
台盏相较于普通的托盏、盏托,是一种高级酒具,《辽史·礼志》有重要仪式中贵族“执台盏进酒”的记载。
#瓷器[超话]##中国古代陶瓷艺术[超话]##约会博物馆##博物馆奇妙之旅##国宝寻踪[超话]##摄影[超话]##中国图库[超话]#
青白釉台盏
1991年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福民乡东坑宋皇佑二年(1050年)墓出土
峡江县博物馆藏
此件台盏分为酒盏和酒台两部分。酒盏六棱形,酒台托中心有一不规则圆孔,与托圈相通。
台盏相较于普通的托盏、盏托,是一种高级酒具,《辽史·礼志》有重要仪式中贵族“执台盏进酒”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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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冷知识##古人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秋天已至,但“秋老虎”还是时不时会来。高温天气容易使食物腐坏,作为一枚注重食品安全的高质量吃货,在科技条件相对不发达的古代,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呢?
餐厨具、双手常洗洗
洗净盛装食物的餐具,是防止病从口入的基础。刘安在《淮南子》中说:“涤杯而食,洗爵而饮,浣而后溃,可以养家老。”
此外,处理食物的双手也要保持洁净。清朝美食家袁枚曾在《随园食单》提出“四多”观点:“多磨刀,多换布,多刮板,多洗手,然后治菜”,以保证制作的食物卫生。
食物保洁 从源头隔离做起
秦汉时期,“巾幕”成为百姓保洁食物的常用品。“巾幕”,即用干净的纱布或网罩,将食物覆盖或罩起来。以防灰尘或苍蝇落上,弄脏食物。
安全吃货的修养,从不吃变质腐败食物开始。孔子在《论语·乡党》提出“十不食”的科学饮食观,虽然是出于“礼”的考虑而提出,但部分对预防食物中毒起到积极作用。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意思是:粮食陈旧变味了、鱼肉腐烂了;食物颜色变了;气味变了;烹调不当;不新鲜的东西等,都不吃。
在商代早期,人们就已懂得将食物、饮品放入深井用以冷藏、保鲜。至周代,出现了冰鉴,又称冰盘,是利用天然冰冷藏食物的容器。
《周礼·凌人》记载:“凌人,掌冰……春始治鉴,凡外内饔之膳羞鉴焉,凡酒浆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鉴。”“凌人”官职,专门掌管采冰、储冰和用冰之事。
为了能大量地保鲜食品,东周时期人们发明了冰窖。《诗经》中记载:“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早),献羔祭韭。”周人于腊月采冰,正月往冰窖里存冰,二月用冰镇的羊羔肉和韭菜上供祭神。古人祭神、祭祖仪式十分频繁,献祭的供品要新鲜
胆敢售假 就让法律来制裁
周代:果实未熟,不得买卖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大概可追溯到周代。“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未成熟的五谷和果实,不能拿到市场上贩卖。食品交易门槛的设定,是为了安全起见。
汉代:售卖腐肉,与盗同法
两汉时期,经济有所发展,食品种类变得丰富。食品安全的立法意识强烈,开始制定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刑罚。
汉朝《二年律令》明确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如果因肉类腐坏而发生食品中毒事故,致人死、伤、病后果的,须将变质的食品焚毁。否则,肇事者与相关官员要一起连坐,依据《盗》法论处。
唐代:问题食品致死,责任人处绞刑
大唐时期,食品安全法规更加成熟。唐律吸收汉代《二年律令》有关预防和惩罚毒肉类的立法经验,并进一步完善,尤其对行为人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分情况作了区分。
《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其有害心,故与尊长食,欲令死者,亦准谋杀条论;施于卑贱致死,依故杀法。”
即:如果自己把毒肉拿去食用致死的,依过失杀人罪处置……如果有害人之心,故意给长者食致其死亡,依谋杀尊长罪论处;故意给卑幼奴贱者食用致人死亡的,依故意杀卑贱罪处置。刑法之分明与严厉,可见一斑。
南宋:行会把质量关,入会方可经营
南宋经济繁荣,商品交易频繁。食品掺假牟利的现象屡屡发生。《宋刑统》继承唐律规定,以刑法严惩销售腐败变质食品者。
宋代政府,还引入行业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并按照行业登记在册,否则不得从事经营。行会组织负责品控,行会首领作为担保人,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
食物相克?实为有条件的禁忌
螃蟹和柿子、海鲜和水果、土豆和鸡蛋……提起这些食品组合,至今仍会有人拿“食物相克”说事。这一流传悠久的说法,很大程度上是文化意义上的禁忌、有条件的禁忌。
食物相克与当时的饮食卫生观、五行理论、脏腑学说、食性理论或生活实践有关,也受风俗文化和佛、道、儒学说的影响。如果吃了某几种食物后,身体出现了不适,可以考虑是不是食物不干净、食用方式不当或食物不耐受或过敏等。饮食有节,是高质量吃货的自律品格。
专属试毒 顶流吃货的待遇
在古代,对于饮食卫生质量要求最高的无疑是皇宫御膳房。
皇家膳食,从食材选用到制作都须精挑细选。据《唐律疏议》记载“若秽恶之物在食饮中,徒二年;拣择不精及进御不时,减二等。不品尝者,杖一百。”依此看来,不要说食物不卫生了,就是进奉不及时,都要获罪。
保障食物卫生固然重要,防止人为投毒更是重中之重。比较直接的方法是:皇帝在用膳前,由侍膳太监先尝,即“尝膳”。用银器盛菜,是另一相当灵验的防遭毒杀方法。银器遇毒,如含有硫化物的砒霜,会立刻变黑。因为银碰到硫化物会起化学反应,生成黑色的硫化银。
如果使用陶瓷类质地的器皿,则会在器皿外挂一个用来验毒的小“银牌”。当着皇帝的面,把银牌放进汤菜里试一下。清朝的末代皇帝溥仪证实了这一点,“每个菜碟或菜碗都有一个银牌,这是为了戒备下毒而设的”。
当然,皇帝用来招待臣僚或是外国来使的食物,也不能有质量问题。
以古察今,古人在漫长探索中总结来的食品安全观值得一分为二地借鉴。在美食王国里,安心地大快朵颐,顺带抚慰“内卷”下的倦怠灵魂,无疑是吃货们对抗苦夏的快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秋天已至,但“秋老虎”还是时不时会来。高温天气容易使食物腐坏,作为一枚注重食品安全的高质量吃货,在科技条件相对不发达的古代,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呢?
餐厨具、双手常洗洗
洗净盛装食物的餐具,是防止病从口入的基础。刘安在《淮南子》中说:“涤杯而食,洗爵而饮,浣而后溃,可以养家老。”
此外,处理食物的双手也要保持洁净。清朝美食家袁枚曾在《随园食单》提出“四多”观点:“多磨刀,多换布,多刮板,多洗手,然后治菜”,以保证制作的食物卫生。
食物保洁 从源头隔离做起
秦汉时期,“巾幕”成为百姓保洁食物的常用品。“巾幕”,即用干净的纱布或网罩,将食物覆盖或罩起来。以防灰尘或苍蝇落上,弄脏食物。
安全吃货的修养,从不吃变质腐败食物开始。孔子在《论语·乡党》提出“十不食”的科学饮食观,虽然是出于“礼”的考虑而提出,但部分对预防食物中毒起到积极作用。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意思是:粮食陈旧变味了、鱼肉腐烂了;食物颜色变了;气味变了;烹调不当;不新鲜的东西等,都不吃。
在商代早期,人们就已懂得将食物、饮品放入深井用以冷藏、保鲜。至周代,出现了冰鉴,又称冰盘,是利用天然冰冷藏食物的容器。
《周礼·凌人》记载:“凌人,掌冰……春始治鉴,凡外内饔之膳羞鉴焉,凡酒浆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鉴。”“凌人”官职,专门掌管采冰、储冰和用冰之事。
为了能大量地保鲜食品,东周时期人们发明了冰窖。《诗经》中记载:“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早),献羔祭韭。”周人于腊月采冰,正月往冰窖里存冰,二月用冰镇的羊羔肉和韭菜上供祭神。古人祭神、祭祖仪式十分频繁,献祭的供品要新鲜
胆敢售假 就让法律来制裁
周代:果实未熟,不得买卖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大概可追溯到周代。“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未成熟的五谷和果实,不能拿到市场上贩卖。食品交易门槛的设定,是为了安全起见。
汉代:售卖腐肉,与盗同法
两汉时期,经济有所发展,食品种类变得丰富。食品安全的立法意识强烈,开始制定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刑罚。
汉朝《二年律令》明确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如果因肉类腐坏而发生食品中毒事故,致人死、伤、病后果的,须将变质的食品焚毁。否则,肇事者与相关官员要一起连坐,依据《盗》法论处。
唐代:问题食品致死,责任人处绞刑
大唐时期,食品安全法规更加成熟。唐律吸收汉代《二年律令》有关预防和惩罚毒肉类的立法经验,并进一步完善,尤其对行为人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分情况作了区分。
《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其有害心,故与尊长食,欲令死者,亦准谋杀条论;施于卑贱致死,依故杀法。”
即:如果自己把毒肉拿去食用致死的,依过失杀人罪处置……如果有害人之心,故意给长者食致其死亡,依谋杀尊长罪论处;故意给卑幼奴贱者食用致人死亡的,依故意杀卑贱罪处置。刑法之分明与严厉,可见一斑。
南宋:行会把质量关,入会方可经营
南宋经济繁荣,商品交易频繁。食品掺假牟利的现象屡屡发生。《宋刑统》继承唐律规定,以刑法严惩销售腐败变质食品者。
宋代政府,还引入行业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并按照行业登记在册,否则不得从事经营。行会组织负责品控,行会首领作为担保人,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
食物相克?实为有条件的禁忌
螃蟹和柿子、海鲜和水果、土豆和鸡蛋……提起这些食品组合,至今仍会有人拿“食物相克”说事。这一流传悠久的说法,很大程度上是文化意义上的禁忌、有条件的禁忌。
食物相克与当时的饮食卫生观、五行理论、脏腑学说、食性理论或生活实践有关,也受风俗文化和佛、道、儒学说的影响。如果吃了某几种食物后,身体出现了不适,可以考虑是不是食物不干净、食用方式不当或食物不耐受或过敏等。饮食有节,是高质量吃货的自律品格。
专属试毒 顶流吃货的待遇
在古代,对于饮食卫生质量要求最高的无疑是皇宫御膳房。
皇家膳食,从食材选用到制作都须精挑细选。据《唐律疏议》记载“若秽恶之物在食饮中,徒二年;拣择不精及进御不时,减二等。不品尝者,杖一百。”依此看来,不要说食物不卫生了,就是进奉不及时,都要获罪。
保障食物卫生固然重要,防止人为投毒更是重中之重。比较直接的方法是:皇帝在用膳前,由侍膳太监先尝,即“尝膳”。用银器盛菜,是另一相当灵验的防遭毒杀方法。银器遇毒,如含有硫化物的砒霜,会立刻变黑。因为银碰到硫化物会起化学反应,生成黑色的硫化银。
如果使用陶瓷类质地的器皿,则会在器皿外挂一个用来验毒的小“银牌”。当着皇帝的面,把银牌放进汤菜里试一下。清朝的末代皇帝溥仪证实了这一点,“每个菜碟或菜碗都有一个银牌,这是为了戒备下毒而设的”。
当然,皇帝用来招待臣僚或是外国来使的食物,也不能有质量问题。
以古察今,古人在漫长探索中总结来的食品安全观值得一分为二地借鉴。在美食王国里,安心地大快朵颐,顺带抚慰“内卷”下的倦怠灵魂,无疑是吃货们对抗苦夏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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