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国两会聚焦# 【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建议对防治性骚扰专门立法#】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会长、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亚兰提交了《关于保护妇女劳动权益的建议》。其中,李亚兰代表建议,我国应制定防治性骚扰专门性法律法规。通过对性骚扰的立法,明确规定职场性骚扰证明标准及举证责任的承担,完善用人单位及性骚扰加害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用人单位在发生职场性骚扰时所采取的保护受害者、惩罚加害者的各项措施。通过立法的完善有效遏制职场性骚扰行为,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完善。“坚决遏制职场性骚扰有利于女性职场地位的提高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李亚兰代表进一步解释,目前我国民法典第1010条对性骚扰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原则性较强。正在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拟列举性骚扰的常见情形并规定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预防和制止措施。整体来看,与性骚扰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对较少,且比较分散,而性骚扰也存在举证难等问题,需要专门立法作出系统性的规定。(中国妇女报)
【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建议对防治性骚扰专门立法#】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会长、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亚兰提交了《关于保护妇女劳动权益的建议》。其中,李亚兰代表建议,我国应制定防治性骚扰专门性法律法规。通过对性骚扰的立法,明确规定职场性骚扰证明标准及举证责任的承担,完善用人单位及性骚扰加害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用人单位在发生职场性骚扰时所采取的保护受害者、惩罚加害者的各项措施。通过立法的完善有效遏制职场性骚扰行为,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完善。“坚决遏制职场性骚扰有利于女性职场地位的提高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李亚兰代表进一步解释,目前我国民法典第1010条对性骚扰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原则性较强。正在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拟列举性骚扰的常见情形并规定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预防和制止措施。整体来看,与性骚扰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对较少,且比较分散,而性骚扰也存在举证难等问题,需要专门立法作出系统性的规定。(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人大代表李亚兰:#建议制定女职工就业性别歧视标准#】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指出,相比男职工而言,女职工在劳动中面临的因生理造成的特殊困难会更大。就业歧视,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的‘四期’问题等都阻碍了女职工就业及在职场上有所建树。李亚兰建议制定具体的女职工就业性别歧视标准。同时,可通过完善企业女职工就业性别歧视司法救济模式的方式进行保护,通过由企业提供举证并承担不提供举证的后果,能够降低女职工维权成本,解决女职工提供就业性别歧视证据难度较高的问题。同时,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程序等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女职工在遭遇就业性别歧视时的维权积极性,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侠客岛看两会#https://t.cn/A66GQwrb(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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