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走进永清二中
10月23日下午,阳光明媚,秋意浓浓,经廊坊市县两级教育局组织协调,廊坊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成员永清县检察院女检察官韩雅萍、永清县法院女法官武凡琪、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女律师范琼走进永清县第二中学,以平安幸福为主题,以校园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网络安全,特别是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为该校1700多名学生进行了精彩的讲座。宣讲中,三位讲师以现实中的真实案例为引导,以法律相关规定为纽带,为学生们传授了相关法律知识。期间,讲师们与学生们进行了互动,学生们对讲师的提问积极参与,认真记笔记。活动结束后,有部分学生向讲师们进行了咨询,此次宣讲活动取得非常好的效果。二中校长赵书刚要求全校师生要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
参加宣讲活动的有廊坊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姚迎光、研究室干部王西云、永清县教育局主任科员邢建章、永清县第二中学校长赵书刚等。宣讲活动由邢建章主持。
10月23日下午,阳光明媚,秋意浓浓,经廊坊市县两级教育局组织协调,廊坊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成员永清县检察院女检察官韩雅萍、永清县法院女法官武凡琪、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女律师范琼走进永清县第二中学,以平安幸福为主题,以校园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网络安全,特别是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为该校1700多名学生进行了精彩的讲座。宣讲中,三位讲师以现实中的真实案例为引导,以法律相关规定为纽带,为学生们传授了相关法律知识。期间,讲师们与学生们进行了互动,学生们对讲师的提问积极参与,认真记笔记。活动结束后,有部分学生向讲师们进行了咨询,此次宣讲活动取得非常好的效果。二中校长赵书刚要求全校师生要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
参加宣讲活动的有廊坊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姚迎光、研究室干部王西云、永清县教育局主任科员邢建章、永清县第二中学校长赵书刚等。宣讲活动由邢建章主持。
廊坊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以实际行动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10月18日下午,廊坊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分四个组,分别到大厂县第二小学、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廊坊市第七中学、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以"平安幸福"为主题,以校园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以及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结合案例向四所学校的1300余名学生进行了法律知识讲座。在宣讲过程中,各位讲师与学生互动,学生们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参加活动的有廊坊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姚迎光、研究室干部王西云、廊坊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王金团、大厂县教育局副局长张琦、大厂县第二小学副校长杨亚娟、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赵永刚、开发区第一小学副校长刘江源、廊坊市第七中学副校长刘海霞、市直第一小学副校长王增华等。
10月18日下午,廊坊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分四个组,分别到大厂县第二小学、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廊坊市第七中学、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以"平安幸福"为主题,以校园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以及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结合案例向四所学校的1300余名学生进行了法律知识讲座。在宣讲过程中,各位讲师与学生互动,学生们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参加活动的有廊坊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姚迎光、研究室干部王西云、廊坊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王金团、大厂县教育局副局长张琦、大厂县第二小学副校长杨亚娟、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赵永刚、开发区第一小学副校长刘江源、廊坊市第七中学副校长刘海霞、市直第一小学副校长王增华等。
“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走进香河二中
10月17日下午,佩戴着“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绶带的廊坊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成员香河县法院女法官冯维娜、香河县检察院女检察官贾爱丽、河北正澄律师事务所女律师李建华走进香河县第二中学,以幸福平安为主题,以校园安全、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以及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向该校200余名学生进行了法治宣讲。三位讲师以法律知识为骨干,以大量案例为穿插,生动地向与会的学生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廊坊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姚迎光、香河县教育局法制科科长张炳江、香河县第二中学校长李晓东出席讲座。
香河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周立青主持讲座。
10月17日下午,佩戴着“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绶带的廊坊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成员香河县法院女法官冯维娜、香河县检察院女检察官贾爱丽、河北正澄律师事务所女律师李建华走进香河县第二中学,以幸福平安为主题,以校园安全、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以及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向该校200余名学生进行了法治宣讲。三位讲师以法律知识为骨干,以大量案例为穿插,生动地向与会的学生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廊坊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姚迎光、香河县教育局法制科科长张炳江、香河县第二中学校长李晓东出席讲座。
香河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周立青主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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