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敦煌发现野骆驼,遇到狼群围攻,母骆驼引开狼群,保全了驼群】
甘肃敦煌西湖自然保护区,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的西端,西邻库姆塔格沙漠和罗布泊,南接阿克塞。保护区总面积66万公顷,栖息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野骆驼、金雕、黑鹳等6种,以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岩鹭、猞猁、鹅喉羚等33种。

湿地湖泊镶嵌于茫茫戈壁与沙漠之间,是野生动物的庇护所,为它们提供了宝贵的水源。据兰州日报介绍,这里出现野骆驼,排成长长的纵队,从容走过戈壁、沙漠,来到这里饮水。

野骆驼,即双峰野骆驼,被称为“沙漠之舟”,对环境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奔跑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80公里,能够在茫茫沙漠里准确地找到水源。没有水的情况下,可以生存20天;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可以生存30天。不仅耐饥、耐渴,还耐热、耐寒,也不怕沙漠风沙。

01有 30峰在敦煌觅食,60峰在罗布泊“度假”,还发现了白化野骆驼
被誉为“沙漠之舟”的野骆驼,是濒危物种,生存在人迹罕至的沙漠戈壁,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种群数量有所增加,偶尔出现在人们的视野。

在甘肃敦煌西湖自然保护区内,30多峰体态健硕的野骆驼在沙漠里奔跑,之后自觉地排成纵队,跟着领头的野骆驼,不紧不慢地走着。走到有植物的地方,各自分散开觅食,慢悠悠地嚼着枯黄的草。

在甘肃安南坝野骆驼自然保护区,首次发现了一例浑身白色的野骆驼。11峰野骆驼来到水源地喝水,其中有1峰白色的野骆驼,在一群深褐色的野骆驼中鹤立鸡群,就像白化驼鹿一样,十分罕见。专家鉴定此骆驼为白化野骆驼。

在新疆罗布泊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的三角滩区域,发现了60多峰野骆驼,这一大群野骆驼里有雄性,有雌性,有年老的,也有未成年个体,有的在采食,有的静卧反刍,有的慢悠悠地散步,仿佛在“度假”。

在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游客看到一群野骆驼,1峰雄性仰起头张望着,周围簇拥着3峰成年雌性,还有1峰小骆驼被守护在中间。见到汽车,从容中保持着警惕,一有危险随时开溜。

02头小脖子长,蹄子上有“海绵垫”,在流沙中行走不会下陷
家养的骆驼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是进入沙漠、戈壁必不可少的帮手,还能运载沉重的货物。而野骆驼则不喜欢与人亲近,在茫茫沙漠中,野骆驼就像一群从容不迫的“沙漠神兽”。

野骆驼有着鲜明的体态特征,头体长3.2-3.5米;肩高1.6-1.8米;体重450-680公斤,看上去又高又瘦,不像家骆驼那么壮硕。

还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家骆驼没有犬牙,而野骆驼不仅有犬牙,而且还可以长到5厘米长。

浑身呈现出金黄色或深褐色,背部的毛发能够保护皮肤不被阳光炙烤。每年五六月的时候换毛,旧毛要掉不掉,在绒被与皮肤之间形成通风降温的间隙,从而度过炎热的夏天。

头部显得小,脖子长长的,向上弯曲如天鹅颈。背上有两个圆锥形的肉驼峰,下圆,上尖,坚实硬挺,主要由脂肪和结缔组织组成。骆驼的两个驼峰形态有所不同,有的一个尖一个圆,驼峰间距也不同。

野骆驼的四肢细长,有力地支撑着高大的身躯,蹄子上有海绵状胼胝垫,能够在流沙中行走,而不会下陷,而且还能防止被灼热的沙子烫伤。

03长有双重眼睑,鼻孔里有瓣膜,哪怕黄沙漫天也能看得清楚
生活在环境恶劣的生命禁区里,野骆驼进化出神奇的身体结构,以对抗炎热、苦寒、风沙漫天的环境。沙漠里飞沙走石是常有的事,该怎么办?

野骆驼眼睛外面有两排长而密的睫毛,还长有双重的眼睑,可以单独闭合,这样哪怕是漫天黄沙,也能看得清清楚楚。如果风沙吹进了眼睛,就会流出泪水,将眼里的沙子冲出来。

大家都只注意到野骆驼有着可爱的吻部,上唇裂成两瓣,活脱脱一个大型的“兔唇”。其实,野骆驼的鼻子内有乾坤。鼻孔中有瓣膜,能随意开闭,既可以保证呼吸的通畅,又可以防止风沙吹进鼻孔之内。

小小的耳壳里,长有浓密的细毛,可以防止风沙,有时候还可以把耳壳折叠起来,全自动捂上耳朵。

还有一点很重要,因为野骆驼常常要跪卧着,所以胸部、前膝肘端和后膝的皮肤增厚,形成7块耐磨、隔热、保暖的角质垫,当它跪卧时,不会磨损皮肤。

04采食骆驼刺、狼毒草,休息时反刍咀嚼,也可以30天不吃东西
野骆驼的生存环境恶劣,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历史上分布较广。十九世纪中期,野骆驼的地理分布区域比较大,从青海省苏干湖地区,经阿尔金山,罗布泊地区,塔克拉玛干,天山以北的卡拉麦里地区,直到中蒙边境,皆有野骆驼分布。

随着人类活动的干扰,野骆驼的栖息地逐渐缩小,呈孤岛状分布,塔克拉玛干沙漠东部,罗布泊北部,库姆塔格沙漠,以及中蒙边界。

野骆驼生性机警,嗅觉和听觉十分灵敏,总是慢悠悠地行走,但跑起来速度飞快,时速可达80公里左右。

常常在荒漠与沙漠绿洲觅食,食性多种多样。棱棱草、狼毒草、芦苇、骆驼刺等贫瘠的沙漠植物,却是野骆驼的主要食物。

都知道狼毒草有毒,如果牛马误食会中毒,但在野骆驼身上却没有食物中毒这回事。野骆驼自身具备“解毒能力”,这得益于一段叫做“CYP”的基因广泛参与机体代谢。是不是很神奇?

野骆驼还具备超强的“贮存消化”能力,去觅食时,大量采食植物。之后,会找一处安全舒适的地方,跪卧下来,将胃中的食物反刍,慢悠悠地咀嚼着。

野骆驼有多耐饥饿?可以30天不吃东西,依然活得好好的。野骆驼胃里存有粮,哪怕一时没有食物吃,也能顶一阵子了。

再不济,由脂肪和结缔组织构成的驼峰,在饥饿与缺乏营养时,可以慢慢转化为身体所需的热量。这是野骆驼耐饥饿的秘诀!

05一次可以喝10多公斤水,也可以20天不喝水
野骆驼喜欢成群结队生活,夏季一般是一个个家庭分散生活,到了秋冬季,就会聚集成20-80峰的大群迁移,甚至还会聚集成一百多峰的超大群。

野骆驼的队伍,就像军队一样严整,排成纵队,成年强壮的野骆驼带头,母骆驼和小骆驼被安排在队伍中间,沿着固定的路线去觅食、饮水。野骆驼迁移的路线,被称为“骆驼小道”。

野骆驼有较强的记忆力,能够在茫茫沙漠中找到水源,并且能记住代代沿袭的路线。能够辨别沙漠中水源地散发出来的水汽,在几十里外就能嗅到水源。

野骆驼吃东西不挑食,喝水也不挑剔,无论盐水还是淡水都喝。喝水时,由1峰有经验的野骆驼放哨,其他的骆驼畅饮。一旦发现异常,放哨的骆驼会发出示警,大家有条不紊地撤离。

野骆驼喝水,比牛饮还夸张,一次可以喝下10多公斤的水,不仅补充了身体缺失的水分,还要储存水。

在没有水的情况下,可以20天不喝水,而不被渴死,但身体会显得消瘦。等喝到充足的水后,渐渐恢复。

为什么这么能耐渴呢?一,野骆驼的血浆中有一种特殊的蛋白质,可以维持血浆中的水分;二,野骆驼能够通过调节体温来控制水的消耗;三,鼻腔粘膜面积很大,能防止水分散失。

06遇到狼群围攻,母骆驼以自身引开狼群,保全了驼群
野骆驼身躯高大,生活在荒凉贫瘠的“生命禁区”,按理说可以成为“沙漠一霸”,但是野骆驼最怕狼了,只要嗅到狼的尿液气味,都会赶紧逃离。

除了狼,雪豹也是野骆驼的天敌!科考队在罗布泊发现,一具老年野骆驼的尸骨周围,有狼的脚印,也有雪豹的脚印。不过,野骆驼的天敌主要是狼。

成年强壮的野骆驼,当然不那么好对付,所以狼群狩猎,将目光盯在产后不久的母骆驼,以及年幼的小骆驼身上。科学研究发现蒙古境内的野骆驼幼仔成活率不足10%,就是因为被狼群吃掉了。

刚产仔不久的母骆驼,必须在沙漠边缘的水源地附近生活,这就没法借助大沙漠躲避天敌,防御能力低下,所以常常被狼盯上。在这种情况下,母骆驼受到惊吓,也无力反抗,只能丢下幼崽逃跑。

是不是觉得母骆驼太狠心了?自然法则是残酷的,但也有温情感人的一面,红外相机曾拍到,遭遇狼群围攻时,一峰母骆驼以自身引开狼群,保护了整个驼群。

在遭遇危险时,野生动物会努力将伤害减到最低,哪怕后果是牺牲自己!

07有一招奇葩的防御方式,发怒时喷出胃里的食物
别看野骆驼总是慢吞吞的,性格很温和的样子,但其实它们也会生气、发怒。遇到危险,第一反应是逃跑,利用自己的速度优势,逃到茫茫沙漠里,躲避危险。

野骆驼有一招奇葩的防御方式,那就是喷出胃里的食物!你要是敢惹毛了我,我就喷你一身。

野骆驼胃里半消化的食物,是黄白色的黏稠物,散发着一股强烈的酸腐气味,如果被它喷了一身,那场面是惨不忍睹啊!

家养骆驼也很擅长这一招,不知道有没有人惹毛过骆驼,被骆驼喷了一身?如果有,那难以言喻的感觉,恐怕终身难忘。

如果野骆驼遭遇狼群围攻时,使用这一招,不知道能不能准确喷中敏捷的狼?如果喷不中,不仅延误了逃跑时机,还浪费了胃里珍贵的食物,还是走为上策。

08种群数量约1000峰!产仔期严禁旅游探险
野骆驼呈孤岛状分布,数量比大熊猫还要稀少,数量在1000峰左右。栖息在荒凉贫瘠的沙漠,还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怎么就活成濒危动物了呢?

中国野骆驼种群数量减少的因素有:野狼捕食、人类捕猎、矿业开发破坏了生存环境。说到底,最主要的威胁是人类活动的干扰,让野骆驼的栖息地缩减,影响种群繁衍。

还有一个原因是,野骆驼的繁殖能力不高,每2年才繁殖一次,孕期需要400天,一胎只产一仔,小骆驼长到四五岁才具备繁殖能力。

为了保护野骆驼,成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严禁盗猎,保护野骆驼的生存环境,减少人为干扰。

每年的5月前后,是野骆驼的产仔期,严禁到野骆驼的栖息地旅游探险!因为旅游探险车辆会碾压植被,车辙印会覆盖或破坏掉“骆驼小道”,会惊扰到野骆驼,迫使野骆驼逃离,或改变迁移路线。

如果野骆驼群因汽车轰鸣声受惊,迅速逃离,那驼群里年幼的小骆驼,容易掉队,如果跟不上驼群,则会遭到天敌捕食。

希望“沙漠之舟”野骆驼可以自由生长、繁衍,恢复种群数量,摘掉“濒危动物”的名号。

因为雪松隔挡,三号教学楼的阳光总照不进来。
我不喜欢上的就是“西安鼓乐”这门课,先生四十多点,口音重,名字也不好念,明卟剑,我们老叫他明儿不见。西安鼓乐,说白了就是敲锣打鼓,说得好听点,那就是唐代宫廷燕乐。
上学那会儿意气风发,总觉着练好自己的专业就行,其他选修课只要不挂,入都入不了眼,三年时光晃晃悠悠,我也从学妹摇成了学姐,最后一次去听“西安鼓乐”,本是为了那四个点的学分,却让我受益匪浅,一生难忘。
那日算不上烈日炎炎,却闷的紧,我闲散着上了二楼,要搁平时,一踏进楼道就能听到那死难听的《朝天子》,笙竽锣梆一应俱全,再配上那屮(che)厶(si)丿(yi)厶(si)的唱法,刚好能在班里睡个回笼觉,今儿却没听到那声。
奇了,先生还没来?
我进得挺早,班里没什么人,便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七月份的西安热得发慌,光是坐在窗边也不够,怕是得坐进水池里才凉快。
同学们陆陆续续都来得早,还有许多我一学期都没怎么见过的‘生面孔’,大家心思一样,就是那四个点。本是安静的午后略显得嘈杂,人都挤着往电风扇下坐,我是占了捷足先登的好,没人与我抢这自来风。
眼看着要到点了,明先生还是未来,人群窸窸窣窣,交头接耳,三号楼是苏联时期建的楼,东西都置办得陈旧,我趴在那老木头的桌面上,一双皮鞋就这么入了眼。
那人轻咳着进了教室,手里抱了本书,金丝边的眼眶松垮的搭在耳后,衬衣也有褶皱,三十出头却看着有些憔悴。
“抱歉同学们,来晚了。”
我本以为见着了明先生,却没想着来的是他学生,余正华。
那人气喘吁吁,像是刚跑过的样子,他摸索着开了CD机,里面终是放着不变的那首《朝天子》,酣畅淋漓的唢呐声一响,睡觉的几个人就都醒了,大家都听的呱噪,我却见着余老师抹了下眼泪。
一节课过的挺快,毕竟听听曲儿,打打拍子就能混去,到了时间,同学们又陆陆续续出了班,余老师却淡淡的说了声:“同学们,再见。”
我本未觉出什么,下楼却像是扯了腿,我忆起余老师的神情,停了步子,转身就往回跑。

余老师正收拾着桌上的笔记,看着去而复返的我,问道:“怎么了同学?”
他可能也记不住我的名字,我粗喘着气,看着余老师,倏然说道:“老师,能与我讲讲明先生的事吗?”那阳光带着慵懒洒向地面,余正华的鞋子却踏着泥泞,教室里的风扇一下一下的转着,时光似是戛然而止。
余老师先是未说话,随后却满是柔情。
“先生他…内子他,以后都不来了。”他说完扔了粉笔到盒子里,又说道:“不过你们这届大三也修完了。”
我先是一惊,后又觉着这应是个很长的故事,便坐到了讲桌前的桌子上,余老师手撑着桌沿,笑着说道:“先生他,人挺好。”
他翻着那本《西安鼓乐》,暖阳照过书页,好似又回到那个初识的日子,他意气风发,他正值风华,他27,他18。
余正华是民乐系二胡专业的学生,进校时因为技艺高超,被系主任点了做学生,一节专业课上的他头痛欲裂,正想着中午吃什么,金庭就开了口:“正华,这本书你给明老师送去。”
“明老师?”
“明卟剑。”金庭收了二胡,说道。
余正华应是没听清,说了句:“明不见?”
金庭年纪不小,却是个老来宝,一点也无系主任的架子,他朝着余正华笑了笑,道:“差不多吧。”
余正华当头一棒,苦瘪了脸,他接过书本一看,《西安鼓乐》,这门课他们还没开,这先生他也不识得。
“家属院一栋一单元一楼东户,好记吧?”金老笑笑,拍了拍这小子的肩膀。
余正华最怕这笑面虎,虽是关系好,却也杵得很,他再怎么技艺高超,却也听话的去了。
好在是家属院离着教学楼不远,一条梧桐大道走到头,就是家属院的老门,余正华跨着步子往前走,门卫大爷扬声道:“找谁?”
余正华本就没好气,听了这老陕腔调,更是火冒三丈,“送东西!”余正华喊道。
“哪栋哪户哪单元?”
余正华咬了咬牙,翻了白眼道:“一栋一楼一单元,明不见!”
他连老师都未叫,真是熊心豹子胆。
那门卫还未反应过来,就听着不远处传来一声:“哎!在这儿呢!”
两人闻声转了过去,就见一中山装的男人,撩了两支袖子,灰头土脸的小跑了过来。
“谁找我?”
余正华的眼镜跌了一半,他张着嘴,有种被人揪了小辫儿的感觉,门卫这才放行,余正华未免尴尬,轻声说道:“明,明老师,这是您的书。”
明卟剑这才笑道,“方才你唤我来着?”
余正华红了脸,推了推眼镜,谁想这明先生是个好脾气,拉着人就往前院里去,“我这儿正挖荠菜呢,来帮忙。”
他说着递给了余正华一个小铲子,细心的帮人撸了袖子。
“来吧!”
就这样,余正华不仅帮着金主任送了书,还帮着明先生挖了菜。
“先生,我还未吃饭呢。”
“唤我名字的时候,可这样胆怯?”余正华不占理,就这么扯着塑料袋。
烈日当空,却是清风徐来,明卟剑干完了也没放余正华走,这小子耐心有点告罄了,站在那儿直抖腿。
“男抖贫,女抖欠,人抖穷,树抖死。”明卟剑捆了塑料袋,路过余正华说了一句。
“我不信这。”
余正华斜眼打量着这人,文质彬彬的书呆子,就是形容这样的人,他解了中山装的一个扣,擦了擦汗,道:“想吃什么?”
余正华没料到这人与他说话,便说道:“先生,我来之前吃过饭了。”
说完肚子就叫了。
两人无言,明卟剑笑了笑,进了厨房,这楼也老,屋子里都是些宣纸毛笔,因着在一楼,总也见不到光,虽是夏天却也有些冻手,余正华就这么站在门口,没过一会先生便端来了一份“鸡蛋羹”。
“你来送了书,又来挖了菜,本是该感谢你,我却在厨艺上没什么本事。”这人比他高个半头,缩起来却小得很,余正华别过脸接了羹,轻声说道:“总不能站着让人吃吧。”
明卟剑忙用胳膊扫开了宣纸,这才腾出了一点地方。

屋里老电视机放着《霸王别姬》,收音机里却响着时事新闻,余正华不解的问道:“老师,您多大了?”
“看着小?”
“不,看着老。”余正华是个嘴不把门的,就这么戳了出来。
明卟剑:“……”
“年方二七,臭小子。”明卟剑没好气的挖了勺鸡蛋羹,忿忿说道。
“年纪不大啊,怎么就听些这老不溜秋的东西呢?”余正华说着,那电视里就响起了程蝶衣的唱曲儿。
明卟剑有些听入迷,跟着哼了两句,道:“这都是好东西啊,你还小,不懂。”
午饭过后,明卟剑送走了余正华,他出了门,却久久忘不了明卟剑那句:“假霸王碰上了真虞姬。”,也忘不了程蝶衣那句:“不疯魔不成活。”
许是戏听腻了,一碗鸡蛋羹便饱了肚。
此后再见,便是每节的‘西安鼓乐’课,那人满腹经纶却洒向了教室瞌睡人,但他总是孜孜不倦,即使看到那一个个瞌睡的面孔,依旧是意气风发,余正华觉得心疼,他不知是心疼鼓乐还是心疼这人。
那节课后,他老老实实的端了书,走了过去,沉声道:“先生,可否与我再说一遍?”
“上课没仔细听?”
余正华笑笑,明卟剑也笑笑。
“那日顶好的天,先生笑的格外开心,我只记得我问他‘为何如此不知疲倦?’,他只说,‘这东西总得有人传承’。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很多东西是有人拉着扯着,才得以保存。”
我本想问,为何明先生不来了,余老师似是看出我的疑惑,轻声道:“先生他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于上周四13时26分,逝世了。”
我不言其他,只咽了咽喉。

那天我从教室走出,不知怎的,心里就十分难受,也是在那时,我定下了自己论文的题目:
《传承》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将它完成,却如何也敲不下结尾,连日辗转反侧,左右斟酌,我才写下:传承是一份呕心沥血,生活是,生命是,爱也是。

这篇论最终获了奖,刊登在校园报上。

庆幸的是,西安鼓乐被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这门课也一直延续至今,我不说谁是假霸王,谁是真虞姬,单说这余老师对先生的追随,那便是不疯魔不成活。
我已毕业十年,每年余老师生日,我都会再去那小院看望他,他总是抱着那本《西安鼓乐》,迎着余晖向我走来,真正的风华正茂,我惝恍之中好像瞧见了明先生的影子,他带着笑,说那一句“臭小子!”
又过十年,余老师的眼睛不行了,金边变成了老花,课也上不动,我最终抛下自己的工作,回到了母校,‘传承’了他们的信念,直到任职那天我才知道,西安鼓乐这门课,从始至终,都是没有工资没有补助。我站在讲台上,乐此不疲的对着坐下学生,鸡同鸭讲一般,我却没有半丝气馁,因为总有人在砥砺前行。
那日课后,余老扶着墙走到教室,看了看那些认真记笔记的后生仔,突然笑了笑,念叨: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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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随笔

NO.9​0

前言:来自两年前的一段小记,偶然翻到,发现那时的自己至真至纯,对于爱和喜欢有简单的诠释,想起那个勇敢又小心翼翼的年轻人,热泪。


想谈一段陈绮贞式的恋爱

有时候会想自己是不是太堕落了,面对真实和不真实的爱情总是头脑发热。

有时候又觉得,这样没什么坏的,哪怕只是期待呢,哪怕什么都不会到来呢。

因为小时候就是这么想的,父母从不压制我的懵懂,对于小孩子之间简单的喜欢,我会找妈妈说,我有多喜欢小学班上那个总被我追着打的小男孩,妈妈会说,你去找他玩呀,找他聊天呀,我教你一招怎么表达你的“爱意”。然后我小脸一红,说,我不敢呀!

芳龄19的时候,谈过一场鲁莽又不太成功的初恋,最后因为互不联系体面分手。

后来再对恋爱抱有期望的时候,夏天已经到了,夜晚星空晴朗,我从长满柏树的路上回宿舍,耳机里有一首推送歌曲《我喜欢上你内心的活动》,忽然之间,想起一个男孩,想起有一次,我和他对视时候的眼神,然后就突然觉得,自己可能是喜欢上他了。

突然萌生的喜欢的心思就像小时候一样,简单至极。

我从来不敢在玩笑里提到他,也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多讲话,在朋友圈装满“他和夏天一起来了”的暧昧季节里,我就像一只遥远又聒噪的夏蝉。

特别害怕夏天就这样子过去了,没给我任何一个接近他的机会,又畏首畏尾,害怕做出什么让人讨厌的事。为了给自己找借口,我尽可能的多给自己找一些事情做,以此来填补盛夏时节的空白。

可以说,夏天过得足够长,薄衬衫洗净踮脚挂在阳台上的动作都快要厌烦,南京的北边下好几场雨,天色淡青,像调了清新滤镜。

有一天我们搬走了,离开了旁边的山林,蝉声变得小小的。偶尔洗过澡还是会湿着头发走那条小路,在网球场旁边坐一坐,再绕远回去新宿舍。当然,耳机里还是那一首歌,有时候听着就会自己笑起来,想到那个男孩子的时候,脸红心跳。

好在我丢人的场面没被人发现过,也好在我藏的够隐蔽,夏天就要过去,天亮的很晚,太阳下山很早,每个黄昏都露出一种惋惜又温和的光。

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坐在食堂靠窗的边上,透着窗户,远远的看操场上的那个男孩子,吃了一盘拌面,要不是他离开操场,差点要了第二盘。

后来蝉声再也不见了,最后的暮夏一天我几乎趴在窗台的石板上面,远远的看暮色森林里,耳朵找了很久,除了风,没有动静。

天气变冷,就开始把所有关于爱情的事情正式的包裹起来,就像披上一件又一件风衣,越来越厚,越来越厚。

年轻的女孩们,理所当然谈论关于爱情的问题,那时候觉得,不想表示太多对于某一个人的喜欢,不管是给朋友还是自己,都好像会显得自己有多如饥似渴一般,好像会被笑话。

没错,冬天一到我就开始笑话自己,作业不够写还是单独旅行不够舒适,非要渴求那种极小概率的爱情,我开始看好书烂书,开始在冬日一个人吃很多喜欢的食物,也开始在夜晚跑步,然后单独躺在操场上看星星,以此消磨那些关于悸动的想法。

秋天和冬天,我唯一还在做的事情,就是把这个男孩子悄悄写进自己的日记里面,有时遇见,有时说话,有时不说,我都不会太惊奇,然后记下来。

有时候想,可能我就这样惦记一辈子,期望一辈子,好像很遗憾,又好像很划算。

想起《后会无期》里有两句对白:

江河把遥控器的电池取下来送给苏米,告诉她可以来除静电。

苏米说:“冬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天气很快就要变暖了,静电不会有了。”

江河说:“每年都会有冬天的。”

同样的是,这份喜欢藏了一年之后,我发现,每年都会有夏天的。

春夏时节,野猫也开始了躁动的寻偶计划,长大了一点点的我也突然发觉,“思春”这件事并不像我原来面对它那样可恼,反而有一种奇妙的意味,带了一种少女专属的朦胧感。

我上网查了一下“思春”的意思:“即怀春、情窦初开;指少女爱慕异性。现泛指对异性有渴望之情。”“怀春”听起来就好听很多,这种感情简单又美好,像清水芙蓉,无法亵渎。

常常劝自己已经过了单纯恋爱的年纪,春天过去,仲夏又来,又一次有“少女想法”的时候,又是因为听到了陈绮贞。

今年她已经四十一岁,可是写出来的调调仍能促使人不顾一切的去追求爱情。我也清楚,想谈恋爱不只是因为陈绮贞,不只是因为哪一首歌,而是因为我,原来有一个喜欢的男孩子。

在无聊的时候,也会产生一些甜蜜的幻想,大方的接受自己会幻想这件事并不可耻,甚至也觉得自己还年轻着,感到骄傲,偷偷的骄傲。

特别渴望看到自己会用什么样子的字句表达喜欢的男孩,不想太烂俗,也不想太没有烟火气,不想自己太溢于言表,也不想自己无动于衷。

冯唐说:“我要用尽我的万种风情,让你在将来任何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内心无法安宁。”我觉得太强势,舍不得。

李敖说:“别人眉来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我觉得胆怯,不甘愿。

最后,我又拿不出什么更好的词句来形容,话说太多就浪费,这一点美好和喜欢,就只能藏在心里,日月如流,旷日长久。

夏天马上要来了,门前的树长起了茂密的树叶,忙碌和干燥的生活又要开始,西瓜切在阳光里,夕阳橙红色,胶片相机漏着光。

实在是暧昧的季节,我要去试试,和喜欢的人谈一场恋爱会是什么样子,但是又胆怯,又不甘,想等顺其自然,等很久又顺不到一起。

像整个夏天,蝉声夏生秋死,得不到答案。但是如果有人问我,遇到了喜欢的人怎么办,我会特别自私的说,喜欢就去追!

2020.6.16 https://t.cn/RxrBS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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