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帖!九图教你#购买新房二手房要避免哪些坑#?】#合肥发布二手房学区房等限购政策# 4月5日晚,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涵盖学位制、二手住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八个方面。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自住房、商住房、公租房......这些不同属性的“房”究竟有什么区别?要申请需具备什么条件?哪些能买卖?购买一手房、二手房又要注意哪些“坑”?戳图了解↓↓收藏备用!
民法典取消有关一手房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
文:强少
图一是原来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2003年)的规定,相信不少买过一手房的人都见过类似的条款,或者在收房时被告知可以退部分房款/补交部分房款。看看民法典(2021年1月1月生效),已经没有这个法律规定了。
有些自媒体危言耸听,标题吓人,称日后购买一手房如果面积少了也不能向开发商追偿。法无禁止即可为,合同还是可以像以前那样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随着一手房买卖流程的成熟和合同文件的逐步完善,最高院取消原有的部分法律法规,将决定权交回给市场主体来协商处理,这是正常的。
文:强少
图一是原来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2003年)的规定,相信不少买过一手房的人都见过类似的条款,或者在收房时被告知可以退部分房款/补交部分房款。看看民法典(2021年1月1月生效),已经没有这个法律规定了。
有些自媒体危言耸听,标题吓人,称日后购买一手房如果面积少了也不能向开发商追偿。法无禁止即可为,合同还是可以像以前那样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随着一手房买卖流程的成熟和合同文件的逐步完善,最高院取消原有的部分法律法规,将决定权交回给市场主体来协商处理,这是正常的。
疫情下的法律问题分析第四篇一手房逾期交房
假如我上年就签约购买某开发商的一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20年6月30日。由于疫情的影响,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地区的地产开发建设都暂停了,那么开发商是否可以以此来推迟交房日期?
答案是可以的,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开工建设,交房日期可顺延,但具体顺延多长时间应根据当地住建部门的复工安排和条件来综合考虑。
假如我上年就签约购买某开发商的一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20年6月30日。由于疫情的影响,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地区的地产开发建设都暂停了,那么开发商是否可以以此来推迟交房日期?
答案是可以的,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开工建设,交房日期可顺延,但具体顺延多长时间应根据当地住建部门的复工安排和条件来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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