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北风沙里走到酒店门口,不严肃的黄轩“幼稚”了】《欢迎光临》最终以6.5分落幕。
黄轩凭借北漂门童张光正,再次出圈,小人物的可爱和奋斗,让黄轩彻底演活了。
这是黄轩第一次尝试轻喜剧,但把更多面的黄轩展现出来了,除了那个拍文艺片、严肃电影的黄轩之外,爱开玩笑甚至幼稚的一面,也被彻底挖掘。
“土”到极致奠定了他的地位黄轩上一次被广泛议论,应该是《山海情》了。当时片子刚上时,满屏幕的黄土与风沙,演员的脸上写着质朴两个字,一口浓浓的乡音,一个刻画真实的故事,这是一部看似“土”到极致的剧,然而,正是这部片子,奠定了黄轩真正的地位。
在这部剧里的黄轩,说着西北方言的样子,憨憨的笑容,就是那个马德福,西北广袤的土地上一个最平常的名字。
剧看完了,一时间有很多感触,对黄轩的演技,又有了不同的认识。
他是《芳华》里的刘峰,穿上军装,处在那个环境里,笑起来的时候就能把人拉回故事里的年代。
他演出了那个年代青年的神韵,眼里有光,有坚定的信仰。
初次被一个演员的演技震撼,也是在这部电影里。刘峰从一个信仰就是力量的青年,到失去一条腿成了残疾人,他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那个金子一样发着光的刘峰早就不知所踪,拖着残腿受尽白眼的中年男人才是他。
曾经坚定的信念呢?曾经的舞台、梦想,如今想来就是一场梦。
一个人在时代变迁里是如此的渺小,他付出全部青春守护的东西最后击碎了他。这些,是从黄轩的眼神里读到的东西。
电影最打动我的一幕,是他和何小萍在车站的重逢,两个同样历经沧桑的人,眼神相触,便是无言的倾诉。
他们见面,谁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坐在长椅上,刘峰点起了一支烟,他抽了一口,那一刹那,过往的岁月像一缕烟一样飘过,那些美好的青春啊,再也回不来了。
那一刻黄轩的眼神和动作,我记了很久很久,一直没有办法宣泄的情绪得到了出口,在那个镜头里,眼泪止不住得流,那一刻好像懂了电影的名字“芳华”。
那是第一次认识黄轩,后来就记住了他。
他一直都在努力做个好演员从刘峰到白居易,他一直都在努力做一个好的演员。
如果说《妖猫传》是陈凯歌对于盛唐奇幻的想象,那黄轩的白居易无疑就是这个故事最好的引子。一个故事需要一个承载者,一个叙述者,诗人白居易和他的《长恨歌》就是最好的素材。
千百年前的白居易是在怎样的契机下写出《长恨歌》的,我们不能得知,当我们诵读那些诗句的时候,还是会为诗人笔下的想象难过,这是文字的力量。要演好这样的一个角色,其实是不容易的。
诗人该是什么样的?盛唐的诗人又该是什么样的?而白居易和他诗,对整个盛唐的辉煌、对这个真实的故事,又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在骂这部电影,掺杂了太多商业元素,将艺术工业化,但没有人去抨击黄轩的表演。
他的表演,某种层面满足了人们对于白居易的想象。而《长恨歌》一直被人们记到了今天,每个读高中的孩子,语文课上都曾读过的文字。
从古到今,三个完全不同的角色,只见角色而不见演员,这就是黄轩的魅力。
从《芳华》认识他之后,才知道原来他是兰州人,他身上一直都有西北汉子是洒脱。
在兰州疫情严重时,黄轩默默为家乡做了很多,捐钱捐物,一直心系家乡。
身为西北人,我对他的故乡情结感同身受。他从西北走出去,走向了更大的舞台,但从没有忘记来时的路。
他不是明星,他是演员黄轩很少参加综艺,是用心在拍戏。我不想称他为“明星”,也许他身上没有那么多关注,没有流量明星的商业价值,但他是演员黄轩,是在影视剧的发展历程上值得被记住的一个人。
从他身上,看到了身为演员的坚守,从立志要从事这个行业,就要一直在这个圈子里打拼,直到被世人看见。这条路黄轩走得也不容易,值得庆幸的是,他的才华得到了认可,有好的作品,有过硬的演技,观众对是有期待的。
这样也很好,世事纷扰,但不变的是对努力的认可。他的坚守被看见,这就是梦想最大的意义。
一个不混名利场的人,在娱乐圈能走多远?市场是需要流量还是需要真正的演员?黄轩用他的作品给出了答案。
做好自己的事,跟导演合作,选好的剧本,演好自己的戏,这是他的选择。在今天的娱乐圈,他是那么格格不入,“阴阳合同”“日薪百万”“偶像塌房”……这些事太多了,但黄轩选择了另一条路,他默默往前走,不理会那些纷扰。
从演员到艺术家,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黄轩凭借北漂门童张光正,再次出圈,小人物的可爱和奋斗,让黄轩彻底演活了。
这是黄轩第一次尝试轻喜剧,但把更多面的黄轩展现出来了,除了那个拍文艺片、严肃电影的黄轩之外,爱开玩笑甚至幼稚的一面,也被彻底挖掘。
“土”到极致奠定了他的地位黄轩上一次被广泛议论,应该是《山海情》了。当时片子刚上时,满屏幕的黄土与风沙,演员的脸上写着质朴两个字,一口浓浓的乡音,一个刻画真实的故事,这是一部看似“土”到极致的剧,然而,正是这部片子,奠定了黄轩真正的地位。
在这部剧里的黄轩,说着西北方言的样子,憨憨的笑容,就是那个马德福,西北广袤的土地上一个最平常的名字。
剧看完了,一时间有很多感触,对黄轩的演技,又有了不同的认识。
他是《芳华》里的刘峰,穿上军装,处在那个环境里,笑起来的时候就能把人拉回故事里的年代。
他演出了那个年代青年的神韵,眼里有光,有坚定的信仰。
初次被一个演员的演技震撼,也是在这部电影里。刘峰从一个信仰就是力量的青年,到失去一条腿成了残疾人,他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那个金子一样发着光的刘峰早就不知所踪,拖着残腿受尽白眼的中年男人才是他。
曾经坚定的信念呢?曾经的舞台、梦想,如今想来就是一场梦。
一个人在时代变迁里是如此的渺小,他付出全部青春守护的东西最后击碎了他。这些,是从黄轩的眼神里读到的东西。
电影最打动我的一幕,是他和何小萍在车站的重逢,两个同样历经沧桑的人,眼神相触,便是无言的倾诉。
他们见面,谁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坐在长椅上,刘峰点起了一支烟,他抽了一口,那一刹那,过往的岁月像一缕烟一样飘过,那些美好的青春啊,再也回不来了。
那一刻黄轩的眼神和动作,我记了很久很久,一直没有办法宣泄的情绪得到了出口,在那个镜头里,眼泪止不住得流,那一刻好像懂了电影的名字“芳华”。
那是第一次认识黄轩,后来就记住了他。
他一直都在努力做个好演员从刘峰到白居易,他一直都在努力做一个好的演员。
如果说《妖猫传》是陈凯歌对于盛唐奇幻的想象,那黄轩的白居易无疑就是这个故事最好的引子。一个故事需要一个承载者,一个叙述者,诗人白居易和他的《长恨歌》就是最好的素材。
千百年前的白居易是在怎样的契机下写出《长恨歌》的,我们不能得知,当我们诵读那些诗句的时候,还是会为诗人笔下的想象难过,这是文字的力量。要演好这样的一个角色,其实是不容易的。
诗人该是什么样的?盛唐的诗人又该是什么样的?而白居易和他诗,对整个盛唐的辉煌、对这个真实的故事,又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在骂这部电影,掺杂了太多商业元素,将艺术工业化,但没有人去抨击黄轩的表演。
他的表演,某种层面满足了人们对于白居易的想象。而《长恨歌》一直被人们记到了今天,每个读高中的孩子,语文课上都曾读过的文字。
从古到今,三个完全不同的角色,只见角色而不见演员,这就是黄轩的魅力。
从《芳华》认识他之后,才知道原来他是兰州人,他身上一直都有西北汉子是洒脱。
在兰州疫情严重时,黄轩默默为家乡做了很多,捐钱捐物,一直心系家乡。
身为西北人,我对他的故乡情结感同身受。他从西北走出去,走向了更大的舞台,但从没有忘记来时的路。
他不是明星,他是演员黄轩很少参加综艺,是用心在拍戏。我不想称他为“明星”,也许他身上没有那么多关注,没有流量明星的商业价值,但他是演员黄轩,是在影视剧的发展历程上值得被记住的一个人。
从他身上,看到了身为演员的坚守,从立志要从事这个行业,就要一直在这个圈子里打拼,直到被世人看见。这条路黄轩走得也不容易,值得庆幸的是,他的才华得到了认可,有好的作品,有过硬的演技,观众对是有期待的。
这样也很好,世事纷扰,但不变的是对努力的认可。他的坚守被看见,这就是梦想最大的意义。
一个不混名利场的人,在娱乐圈能走多远?市场是需要流量还是需要真正的演员?黄轩用他的作品给出了答案。
做好自己的事,跟导演合作,选好的剧本,演好自己的戏,这是他的选择。在今天的娱乐圈,他是那么格格不入,“阴阳合同”“日薪百万”“偶像塌房”……这些事太多了,但黄轩选择了另一条路,他默默往前走,不理会那些纷扰。
从演员到艺术家,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一个地方不论远近,要么你从来不去,一旦去过一次,就好像订立了一个合同,就会不断去与它相会。我与查济是如此,与阿七是如此,与我那些所爱好的事物也是如此,再去查济的念头无数次在脑海里,却总是被现实所绊住,其实这么说是找借口,就是自己疲惫,没有了不顾后果那般上路的勇气。好在往后时日还多着呢,念着想着其实也就在路上了。而阿七,我曾经喂养过他一段时间,他从一只小朋友猫长成一只年轻人猫,也就半年了点,我总是拿着罐头或者粮,围着车库边的花坛绕上两圈,他就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也有和他打个照面的时候,他是不怕生人至少不怕我的,或者说似乎我在的时候他安心些,旁边快递柜有人取东西他也不跑走。阿七是只花猫,不是梨花,有些黄有几块白,毛不像有些小土猫一样摸起来硬硬的,说起这个来我还跟他有过一阵子情绪,他吃着我给他的罐头和粮,摸都不给我摸一样,寻思下次不给他带罐头了,然后逛逛淘宝,看到优惠又给他买了些。后来有几日也忘了是几周没见着他,就是我出门开着个罐头扔那边,办完事情回来还是那般样子,有两次回来看见别的猫在吃,刚想上去刚走,又想着他们其实也是阿七。阿七从来是不需要人可怜的,虽然他有时候看上去是副可怜鬼的样子,上边说他一开始不给摸,然后有一次边吃着吃食,我蹲在边上看他那副吃我的又清高的“嘴脸”,我倒也没所谓了,我喜欢阿七,然后他过来拿头蹭蹭我,喉咙里面咕噜咕噜的,我就摸摸他,后面就一直可以摸了,没什么故事矫情的,然后他在我面前就一直挺自然的,也不当我是外人了。阿七回来是过了大半个月的时候了,我下班回来取快递,他就在那,我不知道怎么写为什么他就在那,就是这样子,他突然离开,突然出现,我上楼开了个罐头,拿下来给他吃,他不是原来小小的样子,成了一只年轻人猫,在我面前当然就是大爷,我蹲在他边上摸摸他的头,像摸着七老八十神智不清的老大爷的脑袋一样,“哪去了这阵子?”他当然不会跟我唠叨两句,这不是他的风格。现在他又没了,兴许是跟哪个女孩儿猫去隔壁小区了,我也没怎么去找他,只是偶尔再走到那片地方,想起他还小些的时候,奶声奶气的叫声,想起他第一次给我摸他的脖子,他的声带在喉咙里像蜂鸟的翅膀一样颤动,声音越过点点灌丛,越过那些楼,目光也随着这声音无限延展,最后终止在夺目的云层阻断的地方。
今年年初的时候 在楼道看见一只走失的猫 没找到主人 但是特别喜欢 然后晚上淋着大雨走到宠物店 买了猫砂盆猫砂猫粮 一整套 这只猫在我家度过了一晚上 第二天找到了主人 把猫送回去了
于是我跟这只猫只有一晚上的交集
这只猫除了一坨猫屎以外别的什么都没有留下
只剩下一堆乱七八糟的宠物用品
这件事情我是不会忘记
那她会不会也记得我呢
于是我跟这只猫只有一晚上的交集
这只猫除了一坨猫屎以外别的什么都没有留下
只剩下一堆乱七八糟的宠物用品
这件事情我是不会忘记
那她会不会也记得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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