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资委通报车位纠纷事件#说深圳禁止出售停车位的 因为我们小区的停车位也有固定车位的
我还特意问了我爸 我们小区是不是贪污了啊?
我爸说不是 是当时开发商为了卖房而赠送车位 但我觉得 那位女士太激动[允悲]过于撒泼了 但也可能对方说了一些话激怒了这位女士吧
因为已经看过这么多事情 得到的经验是:没有在现场 不能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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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奋斗】叶丹:践行“三个司法” 砥砺为民初心
自“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开展以来,石泉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继承先辈的优良传统,在助力乡村振兴、“三县”建设的征程上跃马扬鞭、建功立业、尽展风流。
叶丹,女,39岁,中共党员,先后任石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法治宣传股股长,2021年3月被组织任命为曾溪司法所所长。多年来她始终坚守初心、恪尽职守,不断强基提能、安民润民、利民惠民,在践行“主动司法、民生司法、活力司法”中冲锋在前,有力地提升了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受到了领导和群众一致认可好评。
践行“主动司法”,筑牢基层基础
初到最基层工作,叶丹心里还有些忐忑,但面对刚刚恢复建制的基层司法所现状,她觉得“有为才有位”,只有主动司法、主动作为才能得到驻地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
为尽快打开工作局面,叶丹紧抓“主动司法”这个关键,首先做到“眼勤”,她不但主动积极观察新发展阶段对基层司法所提出的挑战和机遇,还认真观察司法工作是否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是否适应现阶段人民群众的要求,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放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总框架中推进,在观察中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在“嘴勤”方面,叶丹经常向县局和镇党委、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工作,主动当好镇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好助手,积极为辖区内重大决策提供法治建议、把好法治关口,严格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出言献策,她的努力获得了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大力支持和认可。
在日常工作中她还做到“手勤”“腿勤”,无论是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还是矛盾纠纷调解案卷,都会第一时间规范整理,对司法所的经验成绩也都及时提炼总结。她深入村组,挨家挨户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等,坚决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沉”到实际工作中,“沉”到群众中去,使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群众中落地生根。
通过“四勤”工作法,叶丹同志将“主动司法”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仅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还收获了驻地镇党委、政府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为司法所开展工作赢得了“头彩”,进一步筑牢了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
做实“民生司法”,真心服务群众
努力工作就是最好的“民生”,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时刻面对的是基层群众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无论是人民调解、法治宣传,还是法律服务、社区矫正,都牵连着社会民生的方方面面,只有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切实作为,才能确保群众平安稳定,和谐安宁。
工作中,她首先立足群众最为关心的调解工作,对曾溪镇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深入指导,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和选任,协调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就地化解。
村民张某放牛时不看管,导致自家的牛被马蜂蜇死,因此大闹村委会,叶丹知道后将人带到了司法所,一杯茶,几句贴心话,才平复了张某激动的心情,随后通过耐心细致的做群众工作,一切从群众出发,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张某终于想通了,并对叶丹表示了诚挚的感谢,认为叶丹能够主持公道,切实解决了他的问题,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王某原是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后因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被终止暂予监外执行并收监。王某收监后,其妻子张某情绪低落,对生活失去信心,叶丹同志就经常到张某家中走访,从思想上帮助其重拾信心,鼓励通过书信帮助丈夫王某在监狱积极改造。
今年3月初,张某提出自己身体不好、行动不便,加之疫情原因,自丈夫王某收监后,家人还没有前往监狱看望,担心其思想和身体上“吃不消”,不利于改造,希望她能想想办法。叶丹第一时间向县司法局提交了探视申请书及相关亲属信息,经过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共同努力,王某和张某终于透过屏幕相见。
她坚持用群众的满意度验证服务,如何把工作做到让群众交口称赞,得到社会认可,叶丹同志用一次次的法治宣传,一件件的矛盾化解,一次次的法律服务,一份份的心灵交流,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三感三度”就是她最好的成绩单。
展现“活力司法”,树立良好形象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广大群众的最前沿,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展现司法行政系统活力,树立良好形象,司法所责无旁贷,这一点叶丹看得十分透彻。
有了这种认识,叶丹将创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作为主要抓手,不断着力标准化、规范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主动协调办公用房,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心理疏导室、档案室等功能部室,协调县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相机等办公设备。
要想激发活力,人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叶丹深知专业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面对基层法律专业人员紧缺的实际,她积极争取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结合镇域实际和现有条件,不断壮大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实现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在叶丹的精心谋划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短短一年时间,曾溪镇从广大镇村干部、教师、网格长中抽调人员,经过叶丹的培训,迅速组建了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等“五支队伍”并积极发挥作用,除利用广播、集中培训、群众会、院坝会、文艺演出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外,还发挥队伍作用,主动参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监管和教育帮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中去,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不仅如此,她还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建立“首问负责制+司法服务”、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机制,并带头进行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绝不让群众多等一天,及时成功高效地为群众办理了一件件忧心事、烦心事,凸显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活力,也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享受到法治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司法行政系统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得到大幅度提升,曾溪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也逐年攀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长期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叶丹同志并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始终不忘为民初心,在县司法局打造“三个司法”的号召和激励下,不断产生新动能,迈出新步伐,昂首阔步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自“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开展以来,石泉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继承先辈的优良传统,在助力乡村振兴、“三县”建设的征程上跃马扬鞭、建功立业、尽展风流。
叶丹,女,39岁,中共党员,先后任石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法治宣传股股长,2021年3月被组织任命为曾溪司法所所长。多年来她始终坚守初心、恪尽职守,不断强基提能、安民润民、利民惠民,在践行“主动司法、民生司法、活力司法”中冲锋在前,有力地提升了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受到了领导和群众一致认可好评。
践行“主动司法”,筑牢基层基础
初到最基层工作,叶丹心里还有些忐忑,但面对刚刚恢复建制的基层司法所现状,她觉得“有为才有位”,只有主动司法、主动作为才能得到驻地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
为尽快打开工作局面,叶丹紧抓“主动司法”这个关键,首先做到“眼勤”,她不但主动积极观察新发展阶段对基层司法所提出的挑战和机遇,还认真观察司法工作是否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是否适应现阶段人民群众的要求,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放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总框架中推进,在观察中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在“嘴勤”方面,叶丹经常向县局和镇党委、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工作,主动当好镇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好助手,积极为辖区内重大决策提供法治建议、把好法治关口,严格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出言献策,她的努力获得了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大力支持和认可。
在日常工作中她还做到“手勤”“腿勤”,无论是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还是矛盾纠纷调解案卷,都会第一时间规范整理,对司法所的经验成绩也都及时提炼总结。她深入村组,挨家挨户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等,坚决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沉”到实际工作中,“沉”到群众中去,使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群众中落地生根。
通过“四勤”工作法,叶丹同志将“主动司法”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仅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还收获了驻地镇党委、政府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为司法所开展工作赢得了“头彩”,进一步筑牢了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
做实“民生司法”,真心服务群众
努力工作就是最好的“民生”,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时刻面对的是基层群众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无论是人民调解、法治宣传,还是法律服务、社区矫正,都牵连着社会民生的方方面面,只有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切实作为,才能确保群众平安稳定,和谐安宁。
工作中,她首先立足群众最为关心的调解工作,对曾溪镇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深入指导,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和选任,协调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就地化解。
村民张某放牛时不看管,导致自家的牛被马蜂蜇死,因此大闹村委会,叶丹知道后将人带到了司法所,一杯茶,几句贴心话,才平复了张某激动的心情,随后通过耐心细致的做群众工作,一切从群众出发,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张某终于想通了,并对叶丹表示了诚挚的感谢,认为叶丹能够主持公道,切实解决了他的问题,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王某原是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后因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被终止暂予监外执行并收监。王某收监后,其妻子张某情绪低落,对生活失去信心,叶丹同志就经常到张某家中走访,从思想上帮助其重拾信心,鼓励通过书信帮助丈夫王某在监狱积极改造。
今年3月初,张某提出自己身体不好、行动不便,加之疫情原因,自丈夫王某收监后,家人还没有前往监狱看望,担心其思想和身体上“吃不消”,不利于改造,希望她能想想办法。叶丹第一时间向县司法局提交了探视申请书及相关亲属信息,经过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共同努力,王某和张某终于透过屏幕相见。
她坚持用群众的满意度验证服务,如何把工作做到让群众交口称赞,得到社会认可,叶丹同志用一次次的法治宣传,一件件的矛盾化解,一次次的法律服务,一份份的心灵交流,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三感三度”就是她最好的成绩单。
展现“活力司法”,树立良好形象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广大群众的最前沿,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展现司法行政系统活力,树立良好形象,司法所责无旁贷,这一点叶丹看得十分透彻。
有了这种认识,叶丹将创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作为主要抓手,不断着力标准化、规范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主动协调办公用房,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心理疏导室、档案室等功能部室,协调县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相机等办公设备。
要想激发活力,人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叶丹深知专业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面对基层法律专业人员紧缺的实际,她积极争取镇党委、镇政府的支持,结合镇域实际和现有条件,不断壮大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实现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在叶丹的精心谋划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短短一年时间,曾溪镇从广大镇村干部、教师、网格长中抽调人员,经过叶丹的培训,迅速组建了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等“五支队伍”并积极发挥作用,除利用广播、集中培训、群众会、院坝会、文艺演出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外,还发挥队伍作用,主动参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监管和教育帮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中去,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不仅如此,她还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建立“首问负责制+司法服务”、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机制,并带头进行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绝不让群众多等一天,及时成功高效地为群众办理了一件件忧心事、烦心事,凸显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活力,也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享受到法治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司法行政系统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得到大幅度提升,曾溪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也逐年攀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长期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叶丹同志并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始终不忘为民初心,在县司法局打造“三个司法”的号召和激励下,不断产生新动能,迈出新步伐,昂首阔步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的确是这样。大二还是大三的时候,有一次和室从学校打车出去逛街。路上和司机闲聊司机问起我们是什么专业,我们说是学法的。司机就告诉我们说他一年多前出了个车祸,后来把对方起诉到法院想走民事诉讼的流程,但是都一年了,法院也没个信,问我们是不是法院不想给办,或者看他是小老百姓就给他使劲往后拖。我们就给他解释司法流程一套走下来基本都是以年为单位起步的,要是铁了心就想走诉讼判决的话,短则一年半载,长可能涉及二审甚至再审,三四五年也是有的。而且基层法院本身就案源杂且多,每年能处理的案子也有限,一年左右的等待区间对诉讼程序来说,实在太正常不过。司机最后也表示理解,还说这事儿其实说小不小但是也绝对不算大,就是这么一直等着没个信,心里老是有块石头放不下,老感觉不能正常生活。
这个司机的心理状态对于每一个被牵涉到诉讼的自然人来说再正常不过,况且,他还是在一个相对平稳的生活环境下等待一个不太激烈的诉讼的推进。但剧里的小夫妻显然不可能有什么安逸的环境,孙家涉黑,小夫妻一旦起诉,孙家其他人不可能放过他们,警察可以以xi毒罪名曲线救国把孙家的小儿子抓了,但是终归抓不了孙家所有人,或者就算可以抓,也总是有年限的,总不可能所有人都是死立执。等到刑满释放出来,他们就会变好吗,显然不会。那这对小夫妻到时候怎么办,被反复报复,反复折磨?还是抛弃这个城市的一切拖家带口跑到另一个城市重新开始?这代价太大了,所以选择退一步,接受和解然后安稳度日,不好吗……
对于外人来说,起诉不过是上嘴皮碰下嘴皮,总有人常说不蒸馒头争口气,可是有的时候,争一时之快真的不会有更好的结果。虽然憋屈,但确实没有办法。法理和人情从来都在正义的两端,有的时候并不是大家爱和稀泥,而是真的除了和稀泥没有更好的办法。
上课时老师常说,我国的国情就是现实中大家多数都是能私了就不对公,能调解就不走判决,做人留一线或许被刻在了国人骨子里。我们总是在最后时刻才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因为在大多数人眼里,拿起法律的武器代表我没有退路了,我要撕破脸了,我不想忍气吞声了。在这种文化下,对簿公堂,永远都是最后的手段,不得已的手段。
作为一个菜鸟法学生,我仍然支持所有人在绝大多数遇到纠纷的情况下善于并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但这绝不是所有情况都适用的答案。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法律的判决也不仅仅代表着简单的胜诉败诉。希望每个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的人都是因为这是最优的选择,而不是我高喊着理想中的正义却忽视了被搞得一团糟的生活。
这个司机的心理状态对于每一个被牵涉到诉讼的自然人来说再正常不过,况且,他还是在一个相对平稳的生活环境下等待一个不太激烈的诉讼的推进。但剧里的小夫妻显然不可能有什么安逸的环境,孙家涉黑,小夫妻一旦起诉,孙家其他人不可能放过他们,警察可以以xi毒罪名曲线救国把孙家的小儿子抓了,但是终归抓不了孙家所有人,或者就算可以抓,也总是有年限的,总不可能所有人都是死立执。等到刑满释放出来,他们就会变好吗,显然不会。那这对小夫妻到时候怎么办,被反复报复,反复折磨?还是抛弃这个城市的一切拖家带口跑到另一个城市重新开始?这代价太大了,所以选择退一步,接受和解然后安稳度日,不好吗……
对于外人来说,起诉不过是上嘴皮碰下嘴皮,总有人常说不蒸馒头争口气,可是有的时候,争一时之快真的不会有更好的结果。虽然憋屈,但确实没有办法。法理和人情从来都在正义的两端,有的时候并不是大家爱和稀泥,而是真的除了和稀泥没有更好的办法。
上课时老师常说,我国的国情就是现实中大家多数都是能私了就不对公,能调解就不走判决,做人留一线或许被刻在了国人骨子里。我们总是在最后时刻才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因为在大多数人眼里,拿起法律的武器代表我没有退路了,我要撕破脸了,我不想忍气吞声了。在这种文化下,对簿公堂,永远都是最后的手段,不得已的手段。
作为一个菜鸟法学生,我仍然支持所有人在绝大多数遇到纠纷的情况下善于并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但这绝不是所有情况都适用的答案。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法律的判决也不仅仅代表着简单的胜诉败诉。希望每个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的人都是因为这是最优的选择,而不是我高喊着理想中的正义却忽视了被搞得一团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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