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档案在自己手里还能激活吗? 对于电大毕业生的档案管理不是那么严格,毕业后一般直接交到个人手中。有些人却并不清楚如何正确的处理自己的电大档案,便直接将档案放在了自己手里。
国家有明确规定,档案只能由有资质的单位托管,如人才中心、学校、国有企业等。把档案随意放在自己的手中,这是违规操作。档案在自己手里的话,最重要的是要尽快存入合法的档案管理中心。
一、电大毕业生应该如何管理自己的档案呢?
电大毕业生拿到毕业档案后,要立即将这个档案与自己的原档案(即与高中生或中专生的档案)合并,这样人才市场才会接收。
首先我们要找到自己的原始文件,然后将自己的电大档案归档。如果找不到自己的原始档案,就需要把原始档案补上,然后把电大的档案放到原始档案里归档。
二、电大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激活?
1.首先要核实档案的情况,搞清楚档案目前为止的状态,再看看是否已经拆开,档案材料被拆开的情况,即便个人档案材料是完整真实的,一般接收单位和机构都会拒绝接收的。
2、对于未拆封的档案,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对我们的档案进行审核,有些实在无法作证的材料,在没有新的佐证情况下,只能当没有处理,确实有缺的材料也需要进行对应的补办。
3.要是材料都没有丢失,并且经过了审查,那么档案就会直接再次密封,这样档案就会完整。只要存放进正规人才,那么你的档案就可以进行正常的公对公之间的调动了,也就是档案被重新激活了。 https://t.cn/A6XEuDnB
国家有明确规定,档案只能由有资质的单位托管,如人才中心、学校、国有企业等。把档案随意放在自己的手中,这是违规操作。档案在自己手里的话,最重要的是要尽快存入合法的档案管理中心。
一、电大毕业生应该如何管理自己的档案呢?
电大毕业生拿到毕业档案后,要立即将这个档案与自己的原档案(即与高中生或中专生的档案)合并,这样人才市场才会接收。
首先我们要找到自己的原始文件,然后将自己的电大档案归档。如果找不到自己的原始档案,就需要把原始档案补上,然后把电大的档案放到原始档案里归档。
二、电大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激活?
1.首先要核实档案的情况,搞清楚档案目前为止的状态,再看看是否已经拆开,档案材料被拆开的情况,即便个人档案材料是完整真实的,一般接收单位和机构都会拒绝接收的。
2、对于未拆封的档案,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对我们的档案进行审核,有些实在无法作证的材料,在没有新的佐证情况下,只能当没有处理,确实有缺的材料也需要进行对应的补办。
3.要是材料都没有丢失,并且经过了审查,那么档案就会直接再次密封,这样档案就会完整。只要存放进正规人才,那么你的档案就可以进行正常的公对公之间的调动了,也就是档案被重新激活了。 https://t.cn/A6XEuDnB
#2022北京高考来了# 【@北京高考生:“两码一证明”交了吗?6月7日起要上考场了】据北京考试报消息,明天(6月7日),北京高考生将要走进考场参加考试了。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考试前要准备好考试用品和证件,考试期间要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2022高考来了#
提前备好考试用具
今天(6号),考生应准备好身份证和准考证及准考证背面所列的考试用具(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标准化考试模板),可准备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将考试用具连同身份证和准考证一起放入,以便检查时一目了然。
除规定的用品外,考生千万不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也不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物品。
今天要提交“两码一证明”
今天(6日),考生要按所在学校(报名单位)要求提交健康码、行程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月7日、8日下午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考点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
考前和考试期间,考生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监测情况,对刻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开考15分钟后
考生不能参加当场科目考试
考生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前35分钟(语文科目为考前40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场科目考试。外语科目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16:30,其他科目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
考试当天,考生出发时间要留有余地,确保按时到达考点。考生赴考途中应做好安全防疫工作,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做好手部卫生。考试期间送考家长不得在考点门口、周边聚集。
规范答题
不得在答题卡上做标记
北京市高考评卷采取网上评阅方式,因此考生答题时应注意答题规范,避免影响考试成绩。
答题时,考生务必将全部答案填涂或填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答题区域内作答无效。
选择题的答案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选项涂满涂黑;非选择题答案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建议用0.5mm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作答在黑色框答题区域相应位置内(作图时可以使用2B铅笔),未在对应的答题区域作答或者超出答题区域作答的均不得分。
考生要保持卡面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不得在答题卡任何区域内乱涂乱画,也不得在答题卡上任何地方做任何标记。
留意天气情况 合理穿着应考
北京市气象台发布高考期间(6月7日至10日)天气状况,本市大部分时间天空云量较多。其中,6月7日夜间至8日白天有雷阵雨,雨量分布不均。受降雨和天空状况影响,6月7日至8日最高气温26℃左右,体感舒适;6月9日至10日气温略有回升,湿度增加,午后体感闷热。
气象部门提醒,降雨造成路面湿滑,能见度有所下降,对交通出行有不利影响,考生和家长要提前安排出行,并提前准备雨具,注意防雨防雷电。
6月已是炎夏,气温较高,空气相对干燥。如果暑气较重,考生应当选择舒适面料的衣服,如棉、麻、丝等天然纤维材料的衣服都较轻薄、透气,容易散热。下雨天气温转凉可以备一件薄外套。考生要注意的是,不少考点校考场内有空调,因此最好多备一件长袖衣服,预防着凉。
诚信应考 服从管理
考生要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监考员指导下正确粘贴个人信息条形码。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
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题卡、试题册、草稿纸整理好,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检查无误并允许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考试材料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题册、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
考生不得将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所发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新京报)
提前备好考试用具
今天(6号),考生应准备好身份证和准考证及准考证背面所列的考试用具(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标准化考试模板),可准备一个透明的塑料袋,将考试用具连同身份证和准考证一起放入,以便检查时一目了然。
除规定的用品外,考生千万不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也不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物品。
今天要提交“两码一证明”
今天(6日),考生要按所在学校(报名单位)要求提交健康码、行程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月7日、8日下午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考点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
考前和考试期间,考生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监测情况,对刻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开考15分钟后
考生不能参加当场科目考试
考生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前35分钟(语文科目为考前40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场科目考试。外语科目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16:30,其他科目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
考试当天,考生出发时间要留有余地,确保按时到达考点。考生赴考途中应做好安全防疫工作,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做好手部卫生。考试期间送考家长不得在考点门口、周边聚集。
规范答题
不得在答题卡上做标记
北京市高考评卷采取网上评阅方式,因此考生答题时应注意答题规范,避免影响考试成绩。
答题时,考生务必将全部答案填涂或填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答题区域内作答无效。
选择题的答案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选项涂满涂黑;非选择题答案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建议用0.5mm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作答在黑色框答题区域相应位置内(作图时可以使用2B铅笔),未在对应的答题区域作答或者超出答题区域作答的均不得分。
考生要保持卡面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不得在答题卡任何区域内乱涂乱画,也不得在答题卡上任何地方做任何标记。
留意天气情况 合理穿着应考
北京市气象台发布高考期间(6月7日至10日)天气状况,本市大部分时间天空云量较多。其中,6月7日夜间至8日白天有雷阵雨,雨量分布不均。受降雨和天空状况影响,6月7日至8日最高气温26℃左右,体感舒适;6月9日至10日气温略有回升,湿度增加,午后体感闷热。
气象部门提醒,降雨造成路面湿滑,能见度有所下降,对交通出行有不利影响,考生和家长要提前安排出行,并提前准备雨具,注意防雨防雷电。
6月已是炎夏,气温较高,空气相对干燥。如果暑气较重,考生应当选择舒适面料的衣服,如棉、麻、丝等天然纤维材料的衣服都较轻薄、透气,容易散热。下雨天气温转凉可以备一件薄外套。考生要注意的是,不少考点校考场内有空调,因此最好多备一件长袖衣服,预防着凉。
诚信应考 服从管理
考生要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监考员指导下正确粘贴个人信息条形码。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
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题卡、试题册、草稿纸整理好,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检查无误并允许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考试材料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题册、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
考生不得将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所发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新京报)
女子自费为小区买儿童滑梯,邻居滑倒后将她告上法庭!判了

据光明网报道:
业主自费为小区购置公共游乐设施交于物业公司管理,本是为丰富小区儿童娱乐生活,谁知却因地面湿滑,有人踩到脚垫而摔伤。这种情况,谁该对伤者承担责任?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
案件经过
业主自费购置儿童滑梯
张女士一家住在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区,家中有一名两岁的宝宝。因为小区为一个商住一体的大厦,游乐设施较少,小区内的业主带孩子时可以游玩的项目很少。
2020年10月,苦于每次带孩子出门都无处游玩,张女士想到了由她自己购买游乐设施的办法,她当即用微信跟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提出由其自费为小区添置一套儿童滑梯设施,供小区业主的孩子们免费游玩。物业公司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工作人员当天就对张女士的提议予以同意,并表示他们会为张女士购买的儿童滑梯腾好地方。
没过多久,张女士就从网上购买了一套儿童滑梯设施(含脚垫),经与物业公司商议后,放置在了小区大厦的一楼大厅公共区域,且离物业公司前台不远。自从有了滑梯,张女士的小孩和小区其他儿童经常会去滑梯上玩耍,滑梯给小区许多业主在日常带娃时多了一个选择和去处。滑梯区域的卫生保洁以及滑梯被儿童游玩乱后的归整等工作,则由物业公司负责。
滑梯脚垫意外致人摔伤
2020年11月的一天,刘女士到张女士所在的小区办事,经过小区大厦一楼大厅时踩到张女士所购置滑梯配套的脚垫。当天脚垫下面恰好有水渍,因而十分湿滑,刘女士站立不稳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前台物业人员赶忙上前查看,并将摔伤在地的刘女士送至了医院诊疗。
图为监控视频资料
刘女士原以为只是个小伤休养下就好了,但没想到一拍片后发现是椎体骨折,经过多次治疗后背部还是疼痛,难以很快痊愈。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T12椎体粉碎性骨折,构成伤残,残疾等级评定为十级;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
刘女士觉得导致她摔倒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的积水导致脚垫湿滑,在小区一楼大厅内也没有设置“小心地滑”的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张女士购买并放置滑梯也存在过错。因此,刘女士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和张女士要求共同赔偿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20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各自应否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
物业公司认为,刘女士作为成年人理应根据周围环境谨慎行走,其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张女士在物业公司管理区域设置儿童滑梯以及脚垫,虽有进行报备并征得同意,但其未设置或树立警示标识或隔离带,也存在一定过错。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也仅是未能妥善进行管理,最多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得知自己被告上法院,张女士更是觉得冤。她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为了整栋楼小朋友玩得开心才购买的滑梯,也不盈利,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无责,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刘女士自己也有过错,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首先,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张女士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将购置的滑梯游乐设施放置在物业公司同意放置的区域供全体小区业主免费使用,相应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依法应当由物业公司负担。而本案中,物业公司不仅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对于小区大厦一楼大厅地面湿滑、案涉脚垫踩后存在致人滑倒风险等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和提醒。因此,物业公司未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过失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应对刘女士在本案中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其次,刘女士作为成年公民,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尽量预判和避免,但其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发现通行地点存在风险,该疏忽亦是导致其摔倒的一定原因,其自身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依法可以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刘女士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刘女士要求张女士赔偿的诉请。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解析
善行无过不应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主要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即行为人存在过错方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双方对于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争议性不大,因为物业公司未能充分有效提供物业服务的过错比较明显,但对于购买案涉游乐设施的张女士应否承担责任则争议较大,各执一词。
正如判决书中所说,张女士这种好心自费为小区购置游乐设施供公众游玩的善行善举不应该被认定为存在过错而给予否定性的评价。相反,本案的判决给张女士的这种善行进行了“正名”,还了张女士一个“清白”。
张女士在本案中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有三:
第一,张女士作为小区业主自费为所在小区购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女士在购置有关设施时是出于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便利小区儿童快乐游玩等善良目的,对于本案事故的发生并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第二,张女士购置并放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与本案事故发生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作为儿童游玩设施的案涉滑梯和脚垫客观上并未增加小区大厦一楼大厅的人身危险性,购置和放置的行为也不会必然导致类似事故的发生。脚垫被刘女士踩后致其摔倒的主要原因在于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好安全防范义务、消除地面湿滑的安全隐患。
第三,要求张女士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于法无据,亦于理不合。与人为善、与邻为善是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友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在城市小区邻居之间日益陌生的时代,本案中的张女士出于便利所在小区儿童游玩而自费购买游乐设施并提前征得物业同意以便管理的善心、善行,正是值得弘扬、表扬并予以保护的社会正能量所在,张女士的案涉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义务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来培育、引导、弘扬正确的价值导向,为社会正能量“撑腰”。在应否承担责任这一问题上,坚决不因有人受伤而扩大赔偿主体范围,坚决不“和稀泥”,就对与错、赔与不赔等是非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应,表明了国家审判机关的观点和立场,确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
来源:人民法院报、江苏省江阴县人民法院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老金:强烈呼吁我国法律应符合我国伦理公德良序传统,对好人好事、正当防卫(过当)、场所事故(鱼塘、水渠、卫生间、电梯之类)、喝酒猝死、借车及搭乘等互助事故等皆应予以免责,以坚决抵制的西方只顾自已不管他人的所谓个性自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风气照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进方向!!!

据光明网报道:
业主自费为小区购置公共游乐设施交于物业公司管理,本是为丰富小区儿童娱乐生活,谁知却因地面湿滑,有人踩到脚垫而摔伤。这种情况,谁该对伤者承担责任?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
案件经过
业主自费购置儿童滑梯
张女士一家住在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区,家中有一名两岁的宝宝。因为小区为一个商住一体的大厦,游乐设施较少,小区内的业主带孩子时可以游玩的项目很少。
2020年10月,苦于每次带孩子出门都无处游玩,张女士想到了由她自己购买游乐设施的办法,她当即用微信跟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提出由其自费为小区添置一套儿童滑梯设施,供小区业主的孩子们免费游玩。物业公司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工作人员当天就对张女士的提议予以同意,并表示他们会为张女士购买的儿童滑梯腾好地方。
没过多久,张女士就从网上购买了一套儿童滑梯设施(含脚垫),经与物业公司商议后,放置在了小区大厦的一楼大厅公共区域,且离物业公司前台不远。自从有了滑梯,张女士的小孩和小区其他儿童经常会去滑梯上玩耍,滑梯给小区许多业主在日常带娃时多了一个选择和去处。滑梯区域的卫生保洁以及滑梯被儿童游玩乱后的归整等工作,则由物业公司负责。
滑梯脚垫意外致人摔伤
2020年11月的一天,刘女士到张女士所在的小区办事,经过小区大厦一楼大厅时踩到张女士所购置滑梯配套的脚垫。当天脚垫下面恰好有水渍,因而十分湿滑,刘女士站立不稳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前台物业人员赶忙上前查看,并将摔伤在地的刘女士送至了医院诊疗。
图为监控视频资料
刘女士原以为只是个小伤休养下就好了,但没想到一拍片后发现是椎体骨折,经过多次治疗后背部还是疼痛,难以很快痊愈。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T12椎体粉碎性骨折,构成伤残,残疾等级评定为十级;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
刘女士觉得导致她摔倒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的积水导致脚垫湿滑,在小区一楼大厅内也没有设置“小心地滑”的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张女士购买并放置滑梯也存在过错。因此,刘女士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和张女士要求共同赔偿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20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各自应否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
物业公司认为,刘女士作为成年人理应根据周围环境谨慎行走,其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张女士在物业公司管理区域设置儿童滑梯以及脚垫,虽有进行报备并征得同意,但其未设置或树立警示标识或隔离带,也存在一定过错。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也仅是未能妥善进行管理,最多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得知自己被告上法院,张女士更是觉得冤。她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为了整栋楼小朋友玩得开心才购买的滑梯,也不盈利,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无责,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刘女士自己也有过错,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首先,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张女士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将购置的滑梯游乐设施放置在物业公司同意放置的区域供全体小区业主免费使用,相应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依法应当由物业公司负担。而本案中,物业公司不仅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对于小区大厦一楼大厅地面湿滑、案涉脚垫踩后存在致人滑倒风险等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和提醒。因此,物业公司未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过失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应对刘女士在本案中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其次,刘女士作为成年公民,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尽量预判和避免,但其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发现通行地点存在风险,该疏忽亦是导致其摔倒的一定原因,其自身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依法可以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刘女士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刘女士要求张女士赔偿的诉请。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解析
善行无过不应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主要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即行为人存在过错方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双方对于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争议性不大,因为物业公司未能充分有效提供物业服务的过错比较明显,但对于购买案涉游乐设施的张女士应否承担责任则争议较大,各执一词。
正如判决书中所说,张女士这种好心自费为小区购置游乐设施供公众游玩的善行善举不应该被认定为存在过错而给予否定性的评价。相反,本案的判决给张女士的这种善行进行了“正名”,还了张女士一个“清白”。
张女士在本案中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有三:
第一,张女士作为小区业主自费为所在小区购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女士在购置有关设施时是出于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便利小区儿童快乐游玩等善良目的,对于本案事故的发生并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第二,张女士购置并放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与本案事故发生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作为儿童游玩设施的案涉滑梯和脚垫客观上并未增加小区大厦一楼大厅的人身危险性,购置和放置的行为也不会必然导致类似事故的发生。脚垫被刘女士踩后致其摔倒的主要原因在于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好安全防范义务、消除地面湿滑的安全隐患。
第三,要求张女士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于法无据,亦于理不合。与人为善、与邻为善是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友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在城市小区邻居之间日益陌生的时代,本案中的张女士出于便利所在小区儿童游玩而自费购买游乐设施并提前征得物业同意以便管理的善心、善行,正是值得弘扬、表扬并予以保护的社会正能量所在,张女士的案涉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义务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来培育、引导、弘扬正确的价值导向,为社会正能量“撑腰”。在应否承担责任这一问题上,坚决不因有人受伤而扩大赔偿主体范围,坚决不“和稀泥”,就对与错、赔与不赔等是非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应,表明了国家审判机关的观点和立场,确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
来源:人民法院报、江苏省江阴县人民法院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老金:强烈呼吁我国法律应符合我国伦理公德良序传统,对好人好事、正当防卫(过当)、场所事故(鱼塘、水渠、卫生间、电梯之类)、喝酒猝死、借车及搭乘等互助事故等皆应予以免责,以坚决抵制的西方只顾自已不管他人的所谓个性自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风气照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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