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身边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在2017年出台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文件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鉴于空气质量联防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定为10日之内,有关意见请于2021年3月8日前书面反馈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王海江
邮 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6069523
邮 箱:hnxcydyk@126.com
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2017年划定的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1.北苑大道—许州路—陈庄街—玉兰路—昌达街—忠武路—花都路—中原路—新兴路—许州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新兴路—盐洛高速—新绿街—西外环路—永昌西路—汉风路—农大路—劳动北路—农轩路—清河西路—魏武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西航路—北航路—东航路—新元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许昌市殡仪馆、香山公园、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均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具体范围见附件。
2.本市辖区内的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3.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按规定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
本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发电机组等机械类型。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未安装污染物控制装置或者污染物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要求
1.禁用区内,禁止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在禁用区内使用时,应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限值标准要求,目视不能有明显可见烟。
3.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落实本通知要求,并对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许昌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示意图
2022年2月26日
《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通告》编制说明
广大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建成区扩大的实际,我局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调整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豫环文〔2017〕297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各相关部门应配合环境保护部门,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码头、机场等为重点,每周进行巡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按日计罚”。我市于2017年11月6日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61号)文件要求,各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范围。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六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第五十九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第五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61号)。
三、通告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四部分。
(一)划定了禁用区范围
1.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关于“禁用区划定以城市建成区为主要区域,也可以根据环境质量形势,扩大禁用区范围”精神,参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许昌市2020年城市建成区范围示意图》,结合当前中心城区建设实际、环境质量形势和污染防治需要,本着人民群众能够识别、各级职能部门精准监管执法的原则,经实地勘查,对2017年划定的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进行调整扩大。调整后的许昌市城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为:北苑大道—许州路—陈庄街—玉兰路—昌达街—忠武路—花都路—中原路—新兴路—许州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新兴路—盐洛高速—新绿街—西外环路—永昌西路—汉风路—农大路—劳动北路—农轩路—清河西路—魏武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西航路—北航路—东航路—新元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许昌市殡仪馆、香山公园、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所在区域,包含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
2.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管控要求,将辖区内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纳入高排放机械管理范围”之要求,将我市辖区内的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纳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3.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按规定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二)确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和高排放认定标准
本通知所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公告第5号)确定,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发电机组等机械类型。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未安装污染物控制装置或者污染物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明确了禁用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要求
1.根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本市销售、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和第十四条“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之规定,明确:禁用区内,禁止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区域,限定区域内可选择执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烟度排放的III类限值(不能有可见烟)。
3.根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抽测和采用电子标签、电子围栏、排气监控等技术手段,对本市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之规定,明确: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落实本通知要求,并对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确定了“禁用区”实施时间
我市“禁用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在2017年出台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文件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鉴于空气质量联防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定为10日之内,有关意见请于2021年3月8日前书面反馈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王海江
邮 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6069523
邮 箱:hnxcydyk@126.com
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2017年划定的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1.北苑大道—许州路—陈庄街—玉兰路—昌达街—忠武路—花都路—中原路—新兴路—许州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新兴路—盐洛高速—新绿街—西外环路—永昌西路—汉风路—农大路—劳动北路—农轩路—清河西路—魏武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西航路—北航路—东航路—新元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许昌市殡仪馆、香山公园、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均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具体范围见附件。
2.本市辖区内的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3.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按规定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
本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发电机组等机械类型。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未安装污染物控制装置或者污染物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要求
1.禁用区内,禁止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在禁用区内使用时,应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限值标准要求,目视不能有明显可见烟。
3.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落实本通知要求,并对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许昌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示意图
2022年2月26日
《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通告》编制说明
广大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建成区扩大的实际,我局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调整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豫环文〔2017〕297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各相关部门应配合环境保护部门,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码头、机场等为重点,每周进行巡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按日计罚”。我市于2017年11月6日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61号)文件要求,各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范围。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六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第五十九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第五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61号)。
三、通告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四部分。
(一)划定了禁用区范围
1.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关于“禁用区划定以城市建成区为主要区域,也可以根据环境质量形势,扩大禁用区范围”精神,参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许昌市2020年城市建成区范围示意图》,结合当前中心城区建设实际、环境质量形势和污染防治需要,本着人民群众能够识别、各级职能部门精准监管执法的原则,经实地勘查,对2017年划定的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进行调整扩大。调整后的许昌市城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为:北苑大道—许州路—陈庄街—玉兰路—昌达街—忠武路—花都路—中原路—新兴路—许州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新兴路—盐洛高速—新绿街—西外环路—永昌西路—汉风路—农大路—劳动北路—农轩路—清河西路—魏武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西航路—北航路—东航路—新元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许昌市殡仪馆、香山公园、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所在区域,包含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
2.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管控要求,将辖区内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纳入高排放机械管理范围”之要求,将我市辖区内的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纳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3.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按规定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二)确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和高排放认定标准
本通知所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公告第5号)确定,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发电机组等机械类型。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未安装污染物控制装置或者污染物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明确了禁用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要求
1.根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本市销售、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和第十四条“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之规定,明确:禁用区内,禁止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区域,限定区域内可选择执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烟度排放的III类限值(不能有可见烟)。
3.根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抽测和采用电子标签、电子围栏、排气监控等技术手段,对本市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之规定,明确: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落实本通知要求,并对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确定了“禁用区”实施时间
我市“禁用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咸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276名# [话筒]】2月24日,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27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共27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ianyang.gov.cn)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https://t.cn/A66hscRO 。
资格审查时间:https://t.cn/A66hscEq 。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https://t.cn/A66hscE8 ,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人数。https://t.cn/A66hscnJ ,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2022年3月4日24时至3月5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已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确认、面试等环节使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面试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交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无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现场确认,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现场确认和面试。
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关注市人社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3321043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33210407
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戳:https://t.cn/A66hc09C#咸阳##咸阳身边事# https://t.cn/RUvEn5u
一、岗位计划
本次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共27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ianyang.gov.cn)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https://t.cn/A66hscRO 。
资格审查时间:https://t.cn/A66hscEq 。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https://t.cn/A66hscE8 ,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人数。https://t.cn/A66hscnJ ,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2022年3月4日24时至3月5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已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2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确认、面试等环节使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面试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交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无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确认。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现场确认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现场确认,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现场确认和面试。
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关注市人社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3321043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33210407
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戳:https://t.cn/A66hc09C#咸阳##咸阳身边事# https://t.cn/RUvEn5u
元宇宙:可能落在巨头们的布局之外
元宇宙对于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现实的物理城市空间将在元宇宙中实现数字化改造,因而元宇宙可以极大增强用户的空间感;另一方面,在地理空间信息、数字孪生、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加持下,元宇宙将赋能城市管理部门实现对城市的实时化、精细化、动态化运营。
准确来说,元宇宙并不是一个新概念,而是在数字技术下的一个经典概念重生。然而受技术和产业规模限制,目前对于元宇宙的前景预测以及场景展望较多,距离其实际应用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面对热度持续攀升的元宇宙,数字科技巨头进行了哪些布局?未来还可能会出现哪些全新的落地方式?元宇宙产业又将会形成怎样的发展格局?
数字科技巨头的布局
目前,传统互联网红利已经达到顶峰并开始呈现出消退态势。毫无疑问,元宇宙的兴起为互联网企业点燃了新的希望,国内外各大数字科技巨头也纷纷开启了元宇宙的探索步伐。综合来看,在技术能力和产业规模的约束下,各大企业基于自身的特性、资源等内在因素,布局元宇宙的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3种:
第一,硬件和软件布局模式。经过互联网领域的激烈竞争,数字科技企业深刻明白,只有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才能在竞争和发展中获得主动权。当前数字科技巨头对于元宇宙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布局主要体现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从硬件来看,英伟达、高通等企业加快推动GPU芯片发展;业内人士认为,VR头盔或在未来10年内取代手机,Meta、苹果、字节跳动等企业加速在这一领域布局。从软件来看,Meta和谷歌在虚拟现实操作系统上展开激烈竞争;微软加快推出企业端应用的混合现实程序——Microsoft mesh。
第二,商业场景布局模式。互联网领域具有显著的马太效应,往往容易形成赢者通吃的产业生态格局。根据预计,未来90%以上的人类活动都可以在元宇宙中进行,并且具有比现实世界更大规模的场景连接功能。面对元宇宙所带来的新一轮巨大商业机遇,传统互联网巨头纷纷依托其既有优势,在其优势赛道上加快对社交、电商、会议等元宇宙应用场景的布局。Meta、腾讯、GREE等企业加速推动元宇宙社交发展,亚马逊、阿里巴巴、京东等企业加快布局元宇宙电商平台,微软、Meta等企业不断开拓元宇宙会议场景。
第三,基础设施布局模式。运营商在元宇宙竞争赛道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元宇宙发展对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些基础设施的主要提供者仍将是运营商。从当前布局来看,国内三大运营商已经预见到元宇宙的巨大商机:一方面,三大运营商联合成立了国内首家元宇宙行业协会,共同推进元宇宙相关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各大运营商也正各自独立地积极展开赛道布局。如中国电信今年启动了“盘古计划”,以5G创新应用增强其在元宇宙领域的竞争力;中国移动加快构建元宇宙算力网络,推进“即取即用”的算力服务体系建设;中国联通则加快推动VR产业发展,夯实数字底座。
当前,元宇宙产业的全球不均衡发展态势正在加速形成,我国也应进一步强化元宇宙相关科技产业布局,在未来元宇宙的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
可能出现的新落地方式
当前,虽然已有许多数字科技巨头围绕元宇宙展开布局,但从整体上来看,仍是概念与资本的热度反映,相关布局方式也多表现为传统互联网商业赛道的争夺。从元宇宙的本质属性和产业发展实际出发,未来元宇宙或将出现一些全新的落地方式。
第一,公共服务。当前,元宇宙产业仍处于发展的萌芽期,相关布局主要聚焦于商业领域,目前鲜有企业布局元宇宙公共服务领域,仅有韩国政府正积极推动构建元宇宙公共服务平台。由于元宇宙能够进一步克服时间、空间、语言等客观条件限制,提供更加形象化的服务,在未来技术更加成熟的条件下,元宇宙有望在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大规模应用。
第二,智慧城市。元宇宙对于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现实的物理城市空间将在元宇宙中实现数字化改造,因而元宇宙可以极大增强用户的空间感;另一方面,在地理空间信息、数字孪生、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加持下,元宇宙将赋能城市管理部门实现对城市的实时化、精细化、动态化运营。目前,元宇宙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巨大应用前景已经被广泛认可,但实际展开布局的企业并不多。
第三,制造业应用。当前元宇宙主要应用于娱乐、游戏等领域,而元宇宙只有对物理世界有正向反馈才有现实价值。因此,业内对于元宇宙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充满期待。元宇宙可以推动不同产业链条实现场景动态可视化,推动制造业可视化、场景化、个性化改造。目前,已有小范围的探索实验,如百威英博通过与微软合作建立元宇宙酿酒工厂,可以远程实现对工厂里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实时掌控。但元宇宙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仍缺乏具体案例。
第四,立体文创产业。从互联网到元宇宙,由于视觉仿真因素的全面融入,信息的表达形式从二维平面升级到三维立体空间,元宇宙将以更加形象、具体、生动的方式实现内容输出,有力增强用户的真实感、临场感和沉浸感。在此过程中,元宇宙的快速发展,将带动影视、动画、音乐等内容制作的全面升级,给文创产业带来一次全新的发展机遇。当前,腾讯、字节跳动等企业已经开始布局文创元宇宙。
产业未来的发展格局
作为信息形态与载体的全新升级,元宇宙正以“新物种”的姿态进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可以预见,各行各业只要把握住元宇宙的发展机遇,充分做好衔接工作,就能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未来,元宇宙产业的发展格局主要有以下3个组成部分。
第一,元宇宙技术产业。元宇宙场景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种数字技术综合集成。元宇宙技术产业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元宇宙直接相关技术,如XR、AI、3D、空间映射、数字孪生等;二是元宇宙底层架构技术,如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未来网络等,保证元宇宙系统的正常运转;三是元宇宙连接技术,如可穿戴设备、嵌入式技术、脑机接口、微传感器等,实现数字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稳定连接。
第二,产业元宇宙。未来,在元宇宙的影响下,传统产业将被加速重塑和改造,实现从产业互联网到产业元宇宙的转变。一方面,目前与互联网结合紧密的电商、娱乐、社交、会议等细分领域,将加速进入元宇宙,届时这些领域将迎来体验升级。另一方面,当前与互联网结合程度相对较弱的生产、种植等领域,在元宇宙中,将实现对现有应用场景的超越。
第三,元宇宙辅助产业。元宇宙所形成的虚拟经济社会系统的有序运行,需要一系列被广泛认可的标准和协议为基础,推动元宇宙不同生态系统实现大连接,而这离不开支付、安全、信用、认证等辅助产业的支撑。(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科技日报
元宇宙对于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现实的物理城市空间将在元宇宙中实现数字化改造,因而元宇宙可以极大增强用户的空间感;另一方面,在地理空间信息、数字孪生、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加持下,元宇宙将赋能城市管理部门实现对城市的实时化、精细化、动态化运营。
准确来说,元宇宙并不是一个新概念,而是在数字技术下的一个经典概念重生。然而受技术和产业规模限制,目前对于元宇宙的前景预测以及场景展望较多,距离其实际应用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面对热度持续攀升的元宇宙,数字科技巨头进行了哪些布局?未来还可能会出现哪些全新的落地方式?元宇宙产业又将会形成怎样的发展格局?
数字科技巨头的布局
目前,传统互联网红利已经达到顶峰并开始呈现出消退态势。毫无疑问,元宇宙的兴起为互联网企业点燃了新的希望,国内外各大数字科技巨头也纷纷开启了元宇宙的探索步伐。综合来看,在技术能力和产业规模的约束下,各大企业基于自身的特性、资源等内在因素,布局元宇宙的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3种:
第一,硬件和软件布局模式。经过互联网领域的激烈竞争,数字科技企业深刻明白,只有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才能在竞争和发展中获得主动权。当前数字科技巨头对于元宇宙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布局主要体现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从硬件来看,英伟达、高通等企业加快推动GPU芯片发展;业内人士认为,VR头盔或在未来10年内取代手机,Meta、苹果、字节跳动等企业加速在这一领域布局。从软件来看,Meta和谷歌在虚拟现实操作系统上展开激烈竞争;微软加快推出企业端应用的混合现实程序——Microsoft mesh。
第二,商业场景布局模式。互联网领域具有显著的马太效应,往往容易形成赢者通吃的产业生态格局。根据预计,未来90%以上的人类活动都可以在元宇宙中进行,并且具有比现实世界更大规模的场景连接功能。面对元宇宙所带来的新一轮巨大商业机遇,传统互联网巨头纷纷依托其既有优势,在其优势赛道上加快对社交、电商、会议等元宇宙应用场景的布局。Meta、腾讯、GREE等企业加速推动元宇宙社交发展,亚马逊、阿里巴巴、京东等企业加快布局元宇宙电商平台,微软、Meta等企业不断开拓元宇宙会议场景。
第三,基础设施布局模式。运营商在元宇宙竞争赛道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元宇宙发展对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些基础设施的主要提供者仍将是运营商。从当前布局来看,国内三大运营商已经预见到元宇宙的巨大商机:一方面,三大运营商联合成立了国内首家元宇宙行业协会,共同推进元宇宙相关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各大运营商也正各自独立地积极展开赛道布局。如中国电信今年启动了“盘古计划”,以5G创新应用增强其在元宇宙领域的竞争力;中国移动加快构建元宇宙算力网络,推进“即取即用”的算力服务体系建设;中国联通则加快推动VR产业发展,夯实数字底座。
当前,元宇宙产业的全球不均衡发展态势正在加速形成,我国也应进一步强化元宇宙相关科技产业布局,在未来元宇宙的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
可能出现的新落地方式
当前,虽然已有许多数字科技巨头围绕元宇宙展开布局,但从整体上来看,仍是概念与资本的热度反映,相关布局方式也多表现为传统互联网商业赛道的争夺。从元宇宙的本质属性和产业发展实际出发,未来元宇宙或将出现一些全新的落地方式。
第一,公共服务。当前,元宇宙产业仍处于发展的萌芽期,相关布局主要聚焦于商业领域,目前鲜有企业布局元宇宙公共服务领域,仅有韩国政府正积极推动构建元宇宙公共服务平台。由于元宇宙能够进一步克服时间、空间、语言等客观条件限制,提供更加形象化的服务,在未来技术更加成熟的条件下,元宇宙有望在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大规模应用。
第二,智慧城市。元宇宙对于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现实的物理城市空间将在元宇宙中实现数字化改造,因而元宇宙可以极大增强用户的空间感;另一方面,在地理空间信息、数字孪生、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加持下,元宇宙将赋能城市管理部门实现对城市的实时化、精细化、动态化运营。目前,元宇宙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巨大应用前景已经被广泛认可,但实际展开布局的企业并不多。
第三,制造业应用。当前元宇宙主要应用于娱乐、游戏等领域,而元宇宙只有对物理世界有正向反馈才有现实价值。因此,业内对于元宇宙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充满期待。元宇宙可以推动不同产业链条实现场景动态可视化,推动制造业可视化、场景化、个性化改造。目前,已有小范围的探索实验,如百威英博通过与微软合作建立元宇宙酿酒工厂,可以远程实现对工厂里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实时掌控。但元宇宙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仍缺乏具体案例。
第四,立体文创产业。从互联网到元宇宙,由于视觉仿真因素的全面融入,信息的表达形式从二维平面升级到三维立体空间,元宇宙将以更加形象、具体、生动的方式实现内容输出,有力增强用户的真实感、临场感和沉浸感。在此过程中,元宇宙的快速发展,将带动影视、动画、音乐等内容制作的全面升级,给文创产业带来一次全新的发展机遇。当前,腾讯、字节跳动等企业已经开始布局文创元宇宙。
产业未来的发展格局
作为信息形态与载体的全新升级,元宇宙正以“新物种”的姿态进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可以预见,各行各业只要把握住元宇宙的发展机遇,充分做好衔接工作,就能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未来,元宇宙产业的发展格局主要有以下3个组成部分。
第一,元宇宙技术产业。元宇宙场景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种数字技术综合集成。元宇宙技术产业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元宇宙直接相关技术,如XR、AI、3D、空间映射、数字孪生等;二是元宇宙底层架构技术,如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未来网络等,保证元宇宙系统的正常运转;三是元宇宙连接技术,如可穿戴设备、嵌入式技术、脑机接口、微传感器等,实现数字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稳定连接。
第二,产业元宇宙。未来,在元宇宙的影响下,传统产业将被加速重塑和改造,实现从产业互联网到产业元宇宙的转变。一方面,目前与互联网结合紧密的电商、娱乐、社交、会议等细分领域,将加速进入元宇宙,届时这些领域将迎来体验升级。另一方面,当前与互联网结合程度相对较弱的生产、种植等领域,在元宇宙中,将实现对现有应用场景的超越。
第三,元宇宙辅助产业。元宇宙所形成的虚拟经济社会系统的有序运行,需要一系列被广泛认可的标准和协议为基础,推动元宇宙不同生态系统实现大连接,而这离不开支付、安全、信用、认证等辅助产业的支撑。(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科技日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