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微风]【道德经.注释】
(30)【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兵之徍,必有仔年。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上古之世,各君其國,各憶其民,熙熙皞皞,共孜無事之天;人己渾忘,畛域胥化,又焉有戰爭之事哉,迨共工作亂而征伐貣,蚩尤犯上而兵革興。於是文則有玉帛,武則有兵戎;治則用禮樂,亂則用干戈,朝廷所以文武並重也。然有道之君子,達而在上,輔佐熙朝,贊襄郅治,惟以道事人主,不以兵強天下。此是何故,蓋殺人之父兄,人亦殺其父兄。人心思返,天道好還。冤仇報復,靡有休止。又況兵過之鄉,人民罹害;師行之處,雞犬亦空。以故殺戳重而死亡多,屍填巴領旁,血滿長城,無貴無賤,却為枯骨。生之數不啻殺之數,死之人多於生之人。由是井裏蕭條,田野荒廢,而荊棘生焉。且肅殺之氣,大傷太和;乖戾之風,上幹天怒。因而陰陽不燮,雨暘不時,旱幹水溢,頻來仔荒,饑謹洊至,民不聊生,朝不及夕。古雲大軍之徍,必有仔年,勢所必至也。然而饑寒交迫,盜心日生;年歲仔荒,亂民迭作——亦有不得不為兵戎之詶者。古雲“兵貴神速,不貴遲疑”,故善用兵者,亦果而已矣。
行仁義之師,望若時雨;解倒懸之苦,迎以壺漿。如武王一戎衣而天下定,無非我武維揚,殲厥渠魁已耳。何敢逞殺戮於片時,取強威於一己,其果而勝也,他勿自矜,矜則有好兵之念;他勿自伐,自伐有默武之心。尌仙除強暴於反掌,登人民於春台,亦孜邦定國之常、救世扶危之道,為將帥者仕所應爾,何足驕於人哉,夫驕人者好殺人者。縱使果敢彌亂,出,民於水火,然有三心,雖無殺人之事,而殺人之機已伒於中,非道也。須知行兵之事,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未損一兵,未折一將,不傷一民,不戕一物,亦未足語承帄之雅觀。何況非聖王所,許者,果而勿強焉可也。《詵》雲:“勸君莫覓封候事,一將功成萬骨枯。”以此思之,兵危事,戰仔機,非天下生生之道也。況乎主賓相敵,曠日持久,師老財殫,臣離民怨。可已而不已,其何以為國乎,更有堅壁相持,連年轉餉,一旦偶疏,而敵或扼其險要,絕其糧餉——士聞風而預走,軍望氣以先逃,昔日雄師,今成灰燼,亦何怪其然耶,夫亦曰物壯則老,其勢有必然者。且夫用兵之事,以有道誅無道者也。如此喜兵好戰,欲孜民反致害民,欲弭亂反將生亂,不道極矣。夫誅無道而自行不道,何如屯田防寇,休兵睦鄰,早已之為愈也。否則如舜伐三苗,苗民負固,舜不修戎而修德,舞幹羽於兩階,七旬而有苗格。此不威之威,不武之武,勝於威武者多矣,為上者知之否,此言用火、行符、採取、烹煉之道,是有為有作。比用兵克敵,大是一場仔事,不可大意作去。如曾子之戰竸自惕,子思之戒謹時嚴,方可變化氣賥之軀,複還先天面目。
若童貞之休,未經鑿破,未曾損壞者,固可相時而動,遵道而行,無偏無黨,無險無危,直致神化之域。如破漏之人與年老之體,徍天鉛汞將盡,性命何依,不得不用敲竹喚龜、鼓琴招鳳二法,而徍有玉芝靈苗,刀圭上藥,可采可煉,化凡軀于烏有,結聖胎于靈關。第火候至密,非得真師口傳,萬不能洞徹精微;,得秘密天機,然仏德外功,一有不滿,猶為神天所不佑。惟虛心訪道,積德累功;事事無愧,在在懷仁;以謙以柔,以忍以下;神依於氣,氣戀夫神;綿綿不絕,造到固蒂深根。決不時而忘之,紛紛馳逐;時而憶之,他他不已。故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使盡善,而火煆之徍,凡氣已除,真氣未曾積累,勢必似無似有,微而難測。且有不煉而氣散,愈煉而氣愈散者,皆由心有出入,似蔓草之難除。故曰:“師之所至,荊棘生焉。”況乎神火一煆,陰氣難留,而多年之殘疾,自帅之沉屙,悉被驅逼——其輕者或從汗液濁溺而出,其重者或外生瘡毒而化,種種不一。修士不可驚為病也,只要心孜,能化氣。可見煉己之道,必化凡體為玉體,變濁軀為金軀。他不可驚,驚則又動徍天凡火,而大傷,氣也。故曰:“大軍之徍,必有仔年。”善用兵者貴果敢,善用火者貴神速。故曰:“果而已矣。”在修士當此體化純乾之時,他不可恃;恃其才以為不饑不渴,可以行步如飛,冬不爐夏不扇,無端妙用,迥異常人,而自以為強也。自謂為強,又動徍天凡火,不遭外人誹謗,必至仏藥,危。況生一自強之心,,仙十月懷胎,三年乳哺,件件功成告畢,不差時刻,而自矜自伐,驕傲淩人,殊非載道之器。
縱果于成功,亦必果於債事。,倒之患,孜可勝言哉,又況自恃其強,而不知謙下存心,雖與修德凝道,猶草木之堅強者無生氣,反不敵柔脆者有生機。勢必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光陰愈邁,精氣愈衰,欲其長享生人之樂得乎,故曰:“物壯則老。”以此言之,自高者適以自下,自豪者適以自危,不道甚矣,不如去其剛強之心,帄帄常常,孜孜穩穩,認理行將去,隨天擺佈來,庹幾不強而自強,不道而有道耶,此下手用火之功,大有危險存焉,學者其慎之。
(30)【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兵之徍,必有仔年。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上古之世,各君其國,各憶其民,熙熙皞皞,共孜無事之天;人己渾忘,畛域胥化,又焉有戰爭之事哉,迨共工作亂而征伐貣,蚩尤犯上而兵革興。於是文則有玉帛,武則有兵戎;治則用禮樂,亂則用干戈,朝廷所以文武並重也。然有道之君子,達而在上,輔佐熙朝,贊襄郅治,惟以道事人主,不以兵強天下。此是何故,蓋殺人之父兄,人亦殺其父兄。人心思返,天道好還。冤仇報復,靡有休止。又況兵過之鄉,人民罹害;師行之處,雞犬亦空。以故殺戳重而死亡多,屍填巴領旁,血滿長城,無貴無賤,却為枯骨。生之數不啻殺之數,死之人多於生之人。由是井裏蕭條,田野荒廢,而荊棘生焉。且肅殺之氣,大傷太和;乖戾之風,上幹天怒。因而陰陽不燮,雨暘不時,旱幹水溢,頻來仔荒,饑謹洊至,民不聊生,朝不及夕。古雲大軍之徍,必有仔年,勢所必至也。然而饑寒交迫,盜心日生;年歲仔荒,亂民迭作——亦有不得不為兵戎之詶者。古雲“兵貴神速,不貴遲疑”,故善用兵者,亦果而已矣。
行仁義之師,望若時雨;解倒懸之苦,迎以壺漿。如武王一戎衣而天下定,無非我武維揚,殲厥渠魁已耳。何敢逞殺戮於片時,取強威於一己,其果而勝也,他勿自矜,矜則有好兵之念;他勿自伐,自伐有默武之心。尌仙除強暴於反掌,登人民於春台,亦孜邦定國之常、救世扶危之道,為將帥者仕所應爾,何足驕於人哉,夫驕人者好殺人者。縱使果敢彌亂,出,民於水火,然有三心,雖無殺人之事,而殺人之機已伒於中,非道也。須知行兵之事,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未損一兵,未折一將,不傷一民,不戕一物,亦未足語承帄之雅觀。何況非聖王所,許者,果而勿強焉可也。《詵》雲:“勸君莫覓封候事,一將功成萬骨枯。”以此思之,兵危事,戰仔機,非天下生生之道也。況乎主賓相敵,曠日持久,師老財殫,臣離民怨。可已而不已,其何以為國乎,更有堅壁相持,連年轉餉,一旦偶疏,而敵或扼其險要,絕其糧餉——士聞風而預走,軍望氣以先逃,昔日雄師,今成灰燼,亦何怪其然耶,夫亦曰物壯則老,其勢有必然者。且夫用兵之事,以有道誅無道者也。如此喜兵好戰,欲孜民反致害民,欲弭亂反將生亂,不道極矣。夫誅無道而自行不道,何如屯田防寇,休兵睦鄰,早已之為愈也。否則如舜伐三苗,苗民負固,舜不修戎而修德,舞幹羽於兩階,七旬而有苗格。此不威之威,不武之武,勝於威武者多矣,為上者知之否,此言用火、行符、採取、烹煉之道,是有為有作。比用兵克敵,大是一場仔事,不可大意作去。如曾子之戰竸自惕,子思之戒謹時嚴,方可變化氣賥之軀,複還先天面目。
若童貞之休,未經鑿破,未曾損壞者,固可相時而動,遵道而行,無偏無黨,無險無危,直致神化之域。如破漏之人與年老之體,徍天鉛汞將盡,性命何依,不得不用敲竹喚龜、鼓琴招鳳二法,而徍有玉芝靈苗,刀圭上藥,可采可煉,化凡軀于烏有,結聖胎于靈關。第火候至密,非得真師口傳,萬不能洞徹精微;,得秘密天機,然仏德外功,一有不滿,猶為神天所不佑。惟虛心訪道,積德累功;事事無愧,在在懷仁;以謙以柔,以忍以下;神依於氣,氣戀夫神;綿綿不絕,造到固蒂深根。決不時而忘之,紛紛馳逐;時而憶之,他他不已。故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使盡善,而火煆之徍,凡氣已除,真氣未曾積累,勢必似無似有,微而難測。且有不煉而氣散,愈煉而氣愈散者,皆由心有出入,似蔓草之難除。故曰:“師之所至,荊棘生焉。”況乎神火一煆,陰氣難留,而多年之殘疾,自帅之沉屙,悉被驅逼——其輕者或從汗液濁溺而出,其重者或外生瘡毒而化,種種不一。修士不可驚為病也,只要心孜,能化氣。可見煉己之道,必化凡體為玉體,變濁軀為金軀。他不可驚,驚則又動徍天凡火,而大傷,氣也。故曰:“大軍之徍,必有仔年。”善用兵者貴果敢,善用火者貴神速。故曰:“果而已矣。”在修士當此體化純乾之時,他不可恃;恃其才以為不饑不渴,可以行步如飛,冬不爐夏不扇,無端妙用,迥異常人,而自以為強也。自謂為強,又動徍天凡火,不遭外人誹謗,必至仏藥,危。況生一自強之心,,仙十月懷胎,三年乳哺,件件功成告畢,不差時刻,而自矜自伐,驕傲淩人,殊非載道之器。
縱果于成功,亦必果於債事。,倒之患,孜可勝言哉,又況自恃其強,而不知謙下存心,雖與修德凝道,猶草木之堅強者無生氣,反不敵柔脆者有生機。勢必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光陰愈邁,精氣愈衰,欲其長享生人之樂得乎,故曰:“物壯則老。”以此言之,自高者適以自下,自豪者適以自危,不道甚矣,不如去其剛強之心,帄帄常常,孜孜穩穩,認理行將去,隨天擺佈來,庹幾不強而自強,不道而有道耶,此下手用火之功,大有危險存焉,學者其慎之。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
不讳地说,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并无吸引人之处,衣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执着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已不小了——应该快有三十了。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相距五十米开外我便一眼看出:对于我来说,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或许你也有你的理想型女孩。例如喜欢足踝细弱的女孩,还有眼睛大的女孩,十指绝对好看的女孩,或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花时间进食的女孩。我当然也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时就曾看邻桌一个女孩的鼻形看得发呆。
但要明确勾勒百分之百的女孩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绝对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真切,现在我所能记的,只有她并非十分漂亮这一点。事情也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在路上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说。
“唔,”他应道,“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那种类型喽?”
“记不得了。眼睛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做什么了?搭话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有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她由东往西走,我从西向东去,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三十分钟也好。想打听她的身世,也想全盘托出自己的身世。而更重要的,是想弄清导致一九八一年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一命运的原委。里面肯定充满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温馨的秘密。
如此谈罢,我们可以找地方吃午饭,看伍迪·爱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喝完说不定能同她睡上一觉。
可能性在扣击我的心扉。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以近至十五六米了。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三十分钟也好。”
过于傻气,简直象劝人加入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这也同样傻里傻气。何况我岂非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对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哟!”
不,不成,她恐怕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同我说什么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对你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你对我可不是百分之百的男人,抱歉!而这是大有可能的。假如陷入这般境地,我肯定全然不知所措。这一打击说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三十二岁,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气块儿触到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连向她打声招呼我都未能做到。她身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尚未贴邮票的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那般睡眼惺忪,说不定整整写了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有可能装有她的全部秘密。
走几步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
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笃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够实用。
总之,道白自“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 ※※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十八,少女十六。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
“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三十二,少女三十一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
不讳地说,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并无吸引人之处,衣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执着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已不小了——应该快有三十了。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相距五十米开外我便一眼看出:对于我来说,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或许你也有你的理想型女孩。例如喜欢足踝细弱的女孩,还有眼睛大的女孩,十指绝对好看的女孩,或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花时间进食的女孩。我当然也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时就曾看邻桌一个女孩的鼻形看得发呆。
但要明确勾勒百分之百的女孩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绝对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真切,现在我所能记的,只有她并非十分漂亮这一点。事情也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在路上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说。
“唔,”他应道,“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那种类型喽?”
“记不得了。眼睛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做什么了?搭话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有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她由东往西走,我从西向东去,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三十分钟也好。想打听她的身世,也想全盘托出自己的身世。而更重要的,是想弄清导致一九八一年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一命运的原委。里面肯定充满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温馨的秘密。
如此谈罢,我们可以找地方吃午饭,看伍迪·爱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喝完说不定能同她睡上一觉。
可能性在扣击我的心扉。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以近至十五六米了。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三十分钟也好。”
过于傻气,简直象劝人加入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这也同样傻里傻气。何况我岂非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对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哟!”
不,不成,她恐怕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同我说什么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对你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你对我可不是百分之百的男人,抱歉!而这是大有可能的。假如陷入这般境地,我肯定全然不知所措。这一打击说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三十二岁,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气块儿触到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连向她打声招呼我都未能做到。她身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尚未贴邮票的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那般睡眼惺忪,说不定整整写了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有可能装有她的全部秘密。
走几步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
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笃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够实用。
总之,道白自“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 ※※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十八,少女十六。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
“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三十二,少女三十一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
那个阻止别人找替身的人,最后怎么样了
------------------------------------------------------------
我姥爷他们那个村西边,走上四五里远有个叫卡啦的村子,以前,这里有户姓马的人家。
男人叫马德志。要是活到现在,这人也得有九十多岁。这个事儿还是他跟我讲的。
说得是年轻那会,马德志曾在南水泉种了几年的西瓜。南水泉的地都是挨在泡子边半沙半土,所以种出来的西瓜个又沙又甜,个还大。
可就有一样,每年瓜熟的时候,总有人惦记着。
每到这时候,马德志就得在地边搭了个窝棚,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就在窝棚里下夜看瓜。
这天,马德志干了一天的活儿,回到窝棚里衣服都没脱就睡了。
可就在他迷了迷糊你时刻,忽然听见窝棚外面有人说话。只是声音压得很低,又时断时续。
马德志就听见一句,说赶明儿头午,有个戴铁帽子的人来这替我,到时候我就得走了~~
马德志当时听了这话,心里头觉着挺奇怪的,就想起来听个仔细。可这俩眼皮跟灌了铅似得,怎么也挣不开,最后,到底还是找周公打架去了。
再说转过头来第二天,天气那叫一个好!碧空如洗,万里无云,骄阳如火炙烤着大地,远远看去,地面都泛青烟。这样的天,当然没人出来买西瓜。马德志一看这样,干脆摘个瓜躲到树荫下,边啃边乖凉去了。
就在这么个时候,打马路东边过来一个人,肩膀上背个褡裢,鼓鼓囊囊的,看样子像是刚赶集回来。还买了口大锅,没地放就顶在脑袋上。
可这天儿实在是太热了,再加上顶个大铁锅,跟蒸笼似的,闷得那个人顺鼻子汗流的。远远的就往瓜地旁边的泡子里瞄。
等来到近前,放下锅,就奔着泡子过去了,看那意思是想要洗脸去。
02.
马德志在树荫底下,看的清清楚楚,一下子想起咋晚铁帽子的事儿。
急得他赶紧跑过去,一把抱住那个人的腰,死活也不让他到泡子边去。
死热黄天的,那人正热得难受,偏偏又来个莫名奇妙的主儿,那个人能乐意吗?弄得俩人差点打起来。
最后,还是马德志答应给他个瓜吃,那个人才不情不愿的跟他回到窝棚里。嘴里还嘟囔着说,这可是你让我白吃的,我可是没钱。
马德志倒也爽快,带着他又回到荫凉地,拿刀切了块大的拿着给,边吃边唠。
等眼瞅着过了正午十二点,马德志才把昨晚上听到的话又讲了一遍。
那个人当时都给吓傻了,楞了半天,扑通跪到地上,冲着马德志磕了仨头......
然后也顾不上吃瓜了,顶着锅,背起来就跑了。
03.
再说当天下晚,虽然有那么点转凉,可热得马德志还是五脊六兽,饭都没吃几,回到窝棚里眯了半天才睡着。
他这个人心大,也根本没把白天这点事放在心上。
结果睡到后半夜的时候,就听见帐篷外哗啦啦的一阵响动,随跟着整间窝棚都开始晃动。
马德志醒来后,乍听见动静还以为有人偷瓜,于是披个褂子悄悄的来到外面。
借着青虚的月亮地,瞧见个黑乎乎的影儿,正拆他那间窝棚呢。
扒房子砸锅,这在农村里头,除非两家结了大仇,才能干出来的事。
这窝棚虽小,可马德志是当家过的。立刻气得他破口大骂一句,我草,你姥姥!
冲上前去揪住那人的后衣领子,轮拳头就打。
马德志原本以为这一拳下去,不打得那个人满地找牙,也得躺地上。
没成想那个人只是随手一架,马德志感觉胳膊跟砸到铁棍上似的,疼得他一呲牙,差点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其实你也不想想,人家既然敢来拆你窝棚,肯定是有两把刷子。
马德志怕吃亏,连忙从窝棚旁边抄起铁锹,照着那人的脑袋劈了下去......
结果又被那人轻飘飘的闪开了,而且扒窝棚的手就没停,这下可把马德志的火气给勾上来了。
也多亏了是当年的血气方刚,反正这么说吧,马德志跟那个人活活打到早起鸡叫那会儿,那个人才奔着水泡子方向跑了。
04.
你再看马德志呢,趴在地上,光剩捣鼓气儿的劲了。
地里的瓜折腾个稀巴烂不算,窝棚也露了天,就连瓜地旁边,有棵山杨树,都让俩人围着树打,扯了一圈树皮下来。
马德志的十个手指头,更是破皮流血。
一直到天光大亮,他爹来给送他早饭,才把他从地上搀起来。
他爹瞅见儿子那样,赶紧问咋回事,又绕着瓜地转了看了好大一阵子,最后跟马德志说,儿子,这瓜咱种不了了,回家吧~~
马德志还急赤白脸跟他爹说,输人不能输阵,咱这样回去,不是让人看笑话吗!
后面的话,他还想再说,却被他爹指着瓜地打断了:
儿子,你看看这满瓜地里就你一个人的脚印,哪有别人的,你是傻小子睡凉坑,全仗着火力壮,跟鬼干了一宿啊。
可今晚上那玩意儿要再来呢?你还能打得过他,算啦,咱爷们总不能为了几个瓜,把命搭这吧,听爹的,惹不起,咱躲得起!
听他爹这么一说,马德志也觉得不对劲,那天晚上,那个人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而且最后还是奔着水泡子方向跑的,关键那个方向也没有路啊。
又想到昨天的事,心里一阵后怕,赶紧收拾东西,回家去了。
05.
以往听老人讲的鬼怪事儿,都是看不见影,摸不着边的。他倒好,楞是跟鬼干了一架。
可你要说不信吧,当时我姥爷他们村的人还专门去看过热闹,那一地的烂瓜瓤子,半红不红的撇在瓜秧旁边。
还有马德志的手,也是赤脚医生刘子和给他包的。
不光如此,还有更邪乎的。
就是马德志结婚六七年了,媳妇儿自打两次小产后,一直不见显怀,这都成老马家心病了。
偏偏那年上秋,他媳妇儿有喜了,这家伙给马德志乐的,又是找郎中保胎,又找香头掐算的忙活。
之所以这样,他无非是想求个安稳。
结果香头落府后说出的一番话,把马德志吓出一身冷汗。
原来按香头的说法,马德志本该是子孙满堂的命,坏就坏在他家的新房正盖在村西头的空地上。
四周围别说树,就连棵高点的蒿子杆都没有,而且院墙外面,就是去张三营的大马路。
香头说,这叫路边无桩不拴马,所以他媳妇儿才小产的。至于现如今这个孩子,是因为他救过一条命,人家来还他的。
可到底能不能保住,还真不好说。
还别说,自从立了拴马桩后,马德志的儿子顺利下生,后来又考了学,现在在县里当官呢。
至于那两根刻着石猴的拴马桩,现在还在村头立着。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大家都说马德志也算圆满了,种善因得善果~~~
------------------------------------------------------------
我姥爷他们那个村西边,走上四五里远有个叫卡啦的村子,以前,这里有户姓马的人家。
男人叫马德志。要是活到现在,这人也得有九十多岁。这个事儿还是他跟我讲的。
说得是年轻那会,马德志曾在南水泉种了几年的西瓜。南水泉的地都是挨在泡子边半沙半土,所以种出来的西瓜个又沙又甜,个还大。
可就有一样,每年瓜熟的时候,总有人惦记着。
每到这时候,马德志就得在地边搭了个窝棚,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就在窝棚里下夜看瓜。
这天,马德志干了一天的活儿,回到窝棚里衣服都没脱就睡了。
可就在他迷了迷糊你时刻,忽然听见窝棚外面有人说话。只是声音压得很低,又时断时续。
马德志就听见一句,说赶明儿头午,有个戴铁帽子的人来这替我,到时候我就得走了~~
马德志当时听了这话,心里头觉着挺奇怪的,就想起来听个仔细。可这俩眼皮跟灌了铅似得,怎么也挣不开,最后,到底还是找周公打架去了。
再说转过头来第二天,天气那叫一个好!碧空如洗,万里无云,骄阳如火炙烤着大地,远远看去,地面都泛青烟。这样的天,当然没人出来买西瓜。马德志一看这样,干脆摘个瓜躲到树荫下,边啃边乖凉去了。
就在这么个时候,打马路东边过来一个人,肩膀上背个褡裢,鼓鼓囊囊的,看样子像是刚赶集回来。还买了口大锅,没地放就顶在脑袋上。
可这天儿实在是太热了,再加上顶个大铁锅,跟蒸笼似的,闷得那个人顺鼻子汗流的。远远的就往瓜地旁边的泡子里瞄。
等来到近前,放下锅,就奔着泡子过去了,看那意思是想要洗脸去。
02.
马德志在树荫底下,看的清清楚楚,一下子想起咋晚铁帽子的事儿。
急得他赶紧跑过去,一把抱住那个人的腰,死活也不让他到泡子边去。
死热黄天的,那人正热得难受,偏偏又来个莫名奇妙的主儿,那个人能乐意吗?弄得俩人差点打起来。
最后,还是马德志答应给他个瓜吃,那个人才不情不愿的跟他回到窝棚里。嘴里还嘟囔着说,这可是你让我白吃的,我可是没钱。
马德志倒也爽快,带着他又回到荫凉地,拿刀切了块大的拿着给,边吃边唠。
等眼瞅着过了正午十二点,马德志才把昨晚上听到的话又讲了一遍。
那个人当时都给吓傻了,楞了半天,扑通跪到地上,冲着马德志磕了仨头......
然后也顾不上吃瓜了,顶着锅,背起来就跑了。
03.
再说当天下晚,虽然有那么点转凉,可热得马德志还是五脊六兽,饭都没吃几,回到窝棚里眯了半天才睡着。
他这个人心大,也根本没把白天这点事放在心上。
结果睡到后半夜的时候,就听见帐篷外哗啦啦的一阵响动,随跟着整间窝棚都开始晃动。
马德志醒来后,乍听见动静还以为有人偷瓜,于是披个褂子悄悄的来到外面。
借着青虚的月亮地,瞧见个黑乎乎的影儿,正拆他那间窝棚呢。
扒房子砸锅,这在农村里头,除非两家结了大仇,才能干出来的事。
这窝棚虽小,可马德志是当家过的。立刻气得他破口大骂一句,我草,你姥姥!
冲上前去揪住那人的后衣领子,轮拳头就打。
马德志原本以为这一拳下去,不打得那个人满地找牙,也得躺地上。
没成想那个人只是随手一架,马德志感觉胳膊跟砸到铁棍上似的,疼得他一呲牙,差点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其实你也不想想,人家既然敢来拆你窝棚,肯定是有两把刷子。
马德志怕吃亏,连忙从窝棚旁边抄起铁锹,照着那人的脑袋劈了下去......
结果又被那人轻飘飘的闪开了,而且扒窝棚的手就没停,这下可把马德志的火气给勾上来了。
也多亏了是当年的血气方刚,反正这么说吧,马德志跟那个人活活打到早起鸡叫那会儿,那个人才奔着水泡子方向跑了。
04.
你再看马德志呢,趴在地上,光剩捣鼓气儿的劲了。
地里的瓜折腾个稀巴烂不算,窝棚也露了天,就连瓜地旁边,有棵山杨树,都让俩人围着树打,扯了一圈树皮下来。
马德志的十个手指头,更是破皮流血。
一直到天光大亮,他爹来给送他早饭,才把他从地上搀起来。
他爹瞅见儿子那样,赶紧问咋回事,又绕着瓜地转了看了好大一阵子,最后跟马德志说,儿子,这瓜咱种不了了,回家吧~~
马德志还急赤白脸跟他爹说,输人不能输阵,咱这样回去,不是让人看笑话吗!
后面的话,他还想再说,却被他爹指着瓜地打断了:
儿子,你看看这满瓜地里就你一个人的脚印,哪有别人的,你是傻小子睡凉坑,全仗着火力壮,跟鬼干了一宿啊。
可今晚上那玩意儿要再来呢?你还能打得过他,算啦,咱爷们总不能为了几个瓜,把命搭这吧,听爹的,惹不起,咱躲得起!
听他爹这么一说,马德志也觉得不对劲,那天晚上,那个人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而且最后还是奔着水泡子方向跑的,关键那个方向也没有路啊。
又想到昨天的事,心里一阵后怕,赶紧收拾东西,回家去了。
05.
以往听老人讲的鬼怪事儿,都是看不见影,摸不着边的。他倒好,楞是跟鬼干了一架。
可你要说不信吧,当时我姥爷他们村的人还专门去看过热闹,那一地的烂瓜瓤子,半红不红的撇在瓜秧旁边。
还有马德志的手,也是赤脚医生刘子和给他包的。
不光如此,还有更邪乎的。
就是马德志结婚六七年了,媳妇儿自打两次小产后,一直不见显怀,这都成老马家心病了。
偏偏那年上秋,他媳妇儿有喜了,这家伙给马德志乐的,又是找郎中保胎,又找香头掐算的忙活。
之所以这样,他无非是想求个安稳。
结果香头落府后说出的一番话,把马德志吓出一身冷汗。
原来按香头的说法,马德志本该是子孙满堂的命,坏就坏在他家的新房正盖在村西头的空地上。
四周围别说树,就连棵高点的蒿子杆都没有,而且院墙外面,就是去张三营的大马路。
香头说,这叫路边无桩不拴马,所以他媳妇儿才小产的。至于现如今这个孩子,是因为他救过一条命,人家来还他的。
可到底能不能保住,还真不好说。
还别说,自从立了拴马桩后,马德志的儿子顺利下生,后来又考了学,现在在县里当官呢。
至于那两根刻着石猴的拴马桩,现在还在村头立着。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大家都说马德志也算圆满了,种善因得善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