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滦南县两官员以公谋私被举报
来源:法制 发布时间:2022-05-25
近日,有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靳营村村民举报:称(县卫健局副局长)靳宝国、(原靳营村支部副书记现支部委员)靳雅芹,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引起了本村群众强烈不满,举报多次无人查处其二人违纪行为,致使集体利益受到损失。
当地村民举报其二人违纪行为共有三点。第一、2016年靳营村国家补贴为村民改建卫生厕所,靳宝国利用卫健局主管的权利伙同胞妹靳雅芹及其家人,无视村委会整体规划,把建改厕工程霸占,镇领导为此事与村委会负责人协调未达成共识,靳宝国、靳雅芹强行施工,由于建改厕不达标,多户所建不能使用,群众有抵触。靳宝国、靳雅芹为达到骗取国家补贴的目的,让村民每户报改一厕给200元(不管改与不改),诱骗村民领取建改厕物资,造成我村国家改厕物资到处弃毁(后附照片),需改建925处实改建445处,没有改建的多达480处。靳宝国兄妹违法让村民建屋后渗水池充数,把改厕数量多报至975处,利用各种手段使国家补贴资金流入个人腰包,由于建改厕存在大量隐患引起民愤,村委会坚持原则未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致使其未能当时领取工程款。2018年靳宝国,靳雅芹伙同他人私刻公章,制造假合同(由靳秀春承头),假会议记录(部分党支部成员参与,没有村主任及村委委员参与),靳宝国利用职权出具县卫健局假验收报告,靳营村在未验收情况下,骗取国家资金近60万元(分两次)。
第二,2003年靳雅芹与其长兄利用职权霸占集体耕地、长期不交承包费至今;后又将祖坟从村公墓迁址到霸占的集体耕地内(照片为证),建坟三座树碑彰显家族势力,破坏集体农田,把集体农田变成了祖业产。上级责成倴城镇调查后,采纳靳雅芹提供了假承包合同、假收款白条,找靳国山(2008年任村负责人之前任村委一职)出了假承包合同(近期伪造的,靳雅芹家找的靳国山)我们要求鉴定,靳久有假收款白条是给死人安脏(靳久有病故多年)笔迹明显模仿伪造,与靳久有笔迹不符,何况靳久有从未任过会计,假收款白条也是近期伪造的,我们要求笔迹鉴定。靳营村土地承包,当时从未以白条收过款。靳雅芹假白条交4.7亩款,每年却领7.8亩738.66元国家粮食补贴,欺骗国家群众。不能自圆其说,漏洞百出。靳宝国、靳雅芹及家人违法建祖坟破坏集体耕地,靳宝国、靳雅芹及家人却说是村两委同意的,实际是村两委会成员都不知情,是靳宝国、靳雅琴依仗权势、家族势力私自而为。倴城镇某些领导不顾事实,采用靳雅芹、靳宝国家族出示的伪证,不采纳实地勘察及举报人提供的证据。
第三,2018年9月4日靳营村多名党员群众向县,镇党组织部检举本村违法入党人员,靳秀滨、靳建国、靳有富、靳春谦、靳志民、靳礼刚等6人,经镇组织委员调查靳有富、靳春谦、靳志民、靳礼刚等4人入党程序有问题,4人被依法传唤,证实了非法入党的性质被开除党籍,靳建国、靳秀滨二人当时也被查实了。靳秀滨:没有入党时间及地址,靳建国:只有人证没有材料佐证,等重大问题。存在违法入党的事实,由于受靳雅芹村支部副书记,(靳秀滨妻子、靳建国胞姐)靳宝国县卫健局副局长(靳秀滨妻兄、靳建国胞兄)等人包庇运作,对靳营村原支部副书记靳雅芹(当时没有支部书记)做了通知,没有依法传唤查证,至今对靳秀滨、靳建国没有做出处理。以上事实,有目共睹,证据确凿,可至今无人查处,把实质问题定为派系之争。希望当地政府重视此事,调查清楚后给村民一个明白,并查处其二人违规行为。
(编辑:张家新)
来源:法制 发布时间:2022-05-25
近日,有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靳营村村民举报:称(县卫健局副局长)靳宝国、(原靳营村支部副书记现支部委员)靳雅芹,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引起了本村群众强烈不满,举报多次无人查处其二人违纪行为,致使集体利益受到损失。
当地村民举报其二人违纪行为共有三点。第一、2016年靳营村国家补贴为村民改建卫生厕所,靳宝国利用卫健局主管的权利伙同胞妹靳雅芹及其家人,无视村委会整体规划,把建改厕工程霸占,镇领导为此事与村委会负责人协调未达成共识,靳宝国、靳雅芹强行施工,由于建改厕不达标,多户所建不能使用,群众有抵触。靳宝国、靳雅芹为达到骗取国家补贴的目的,让村民每户报改一厕给200元(不管改与不改),诱骗村民领取建改厕物资,造成我村国家改厕物资到处弃毁(后附照片),需改建925处实改建445处,没有改建的多达480处。靳宝国兄妹违法让村民建屋后渗水池充数,把改厕数量多报至975处,利用各种手段使国家补贴资金流入个人腰包,由于建改厕存在大量隐患引起民愤,村委会坚持原则未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致使其未能当时领取工程款。2018年靳宝国,靳雅芹伙同他人私刻公章,制造假合同(由靳秀春承头),假会议记录(部分党支部成员参与,没有村主任及村委委员参与),靳宝国利用职权出具县卫健局假验收报告,靳营村在未验收情况下,骗取国家资金近60万元(分两次)。
第二,2003年靳雅芹与其长兄利用职权霸占集体耕地、长期不交承包费至今;后又将祖坟从村公墓迁址到霸占的集体耕地内(照片为证),建坟三座树碑彰显家族势力,破坏集体农田,把集体农田变成了祖业产。上级责成倴城镇调查后,采纳靳雅芹提供了假承包合同、假收款白条,找靳国山(2008年任村负责人之前任村委一职)出了假承包合同(近期伪造的,靳雅芹家找的靳国山)我们要求鉴定,靳久有假收款白条是给死人安脏(靳久有病故多年)笔迹明显模仿伪造,与靳久有笔迹不符,何况靳久有从未任过会计,假收款白条也是近期伪造的,我们要求笔迹鉴定。靳营村土地承包,当时从未以白条收过款。靳雅芹假白条交4.7亩款,每年却领7.8亩738.66元国家粮食补贴,欺骗国家群众。不能自圆其说,漏洞百出。靳宝国、靳雅芹及家人违法建祖坟破坏集体耕地,靳宝国、靳雅芹及家人却说是村两委同意的,实际是村两委会成员都不知情,是靳宝国、靳雅琴依仗权势、家族势力私自而为。倴城镇某些领导不顾事实,采用靳雅芹、靳宝国家族出示的伪证,不采纳实地勘察及举报人提供的证据。
第三,2018年9月4日靳营村多名党员群众向县,镇党组织部检举本村违法入党人员,靳秀滨、靳建国、靳有富、靳春谦、靳志民、靳礼刚等6人,经镇组织委员调查靳有富、靳春谦、靳志民、靳礼刚等4人入党程序有问题,4人被依法传唤,证实了非法入党的性质被开除党籍,靳建国、靳秀滨二人当时也被查实了。靳秀滨:没有入党时间及地址,靳建国:只有人证没有材料佐证,等重大问题。存在违法入党的事实,由于受靳雅芹村支部副书记,(靳秀滨妻子、靳建国胞姐)靳宝国县卫健局副局长(靳秀滨妻兄、靳建国胞兄)等人包庇运作,对靳营村原支部副书记靳雅芹(当时没有支部书记)做了通知,没有依法传唤查证,至今对靳秀滨、靳建国没有做出处理。以上事实,有目共睹,证据确凿,可至今无人查处,把实质问题定为派系之争。希望当地政府重视此事,调查清楚后给村民一个明白,并查处其二人违规行为。
(编辑:张家新)
河北唐山滦南县两官员以公谋私被举报
来源:法制 发布时间:2022-05-25
近日,有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靳营村村民举报:称(县卫健局副局长)靳宝国、(原靳营村支部副书记现支部委员)靳雅芹,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引起了本村群众强烈不满,举报多次无人查处其二人违纪行为,致使集体利益受到损失。
当地村民举报其二人违纪行为共有三点。第一、2016年靳营村国家补贴为村民改建卫生厕所,靳宝国利用卫健局主管的权利伙同胞妹靳雅芹及其家人,无视村委会整体规划,把建改厕工程霸占,镇领导为此事与村委会负责人协调未达成共识,靳宝国、靳雅芹强行施工,由于建改厕不达标,多户所建不能使用,群众有抵触。靳宝国、靳雅芹为达到骗取国家补贴的目的,让村民每户报改一厕给200元(不管改与不改),诱骗村民领取建改厕物资,造成我村国家改厕物资到处弃毁(后附照片),需改建925处实改建445处,没有改建的多达480处。靳宝国兄妹违法让村民建屋后渗水池充数,把改厕数量多报至975处,利用各种手段使国家补贴资金流入个人腰包,由于建改厕存在大量隐患引起民愤,村委会坚持原则未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致使其未能当时领取工程款。2018年靳宝国,靳雅芹伙同他人私刻公章,制造假合同(由靳秀春承头),假会议记录(部分党支部成员参与,没有村主任及村委委员参与),靳宝国利用职权出具县卫健局假验收报告,靳营村在未验收情况下,骗取国家资金近60万元(分两次)。
第二,2003年靳雅芹与其长兄利用职权霸占集体耕地、长期不交承包费至今;后又将祖坟从村公墓迁址到霸占的集体耕地内(照片为证),建坟三座树碑彰显家族势力,破坏集体农田,把集体农田变成了祖业产。上级责成倴城镇调查后,采纳靳雅芹提供了假承包合同、假收款白条,找靳国山(2008年任村负责人之前任村委一职)出了假承包合同(近期伪造的,靳雅芹家找的靳国山)我们要求鉴定,靳久有假收款白条是给死人安脏(靳久有病故多年)笔迹明显模仿伪造,与靳久有笔迹不符,何况靳久有从未任过会计,假收款白条也是近期伪造的,我们要求笔迹鉴定。靳营村土地承包,当时从未以白条收过款。靳雅芹假白条交4.7亩款,每年却领7.8亩738.66元国家粮食补贴,欺骗国家群众。不能自圆其说,漏洞百出。靳宝国、靳雅芹及家人违法建祖坟破坏集体耕地,靳宝国、靳雅芹及家人却说是村两委同意的,实际是村两委会成员都不知情,是靳宝国、靳雅琴依仗权势、家族势力私自而为。倴城镇某些领导不顾事实,采用靳雅芹、靳宝国家族出示的伪证,不采纳实地勘察及举报人提供的证据。
第三,2018年9月4日靳营村多名党员群众向县,镇党组织部检举本村违法入党人员,靳秀滨、靳建国、靳有富、靳春谦、靳志民、靳礼刚等6人,经镇组织委员调查靳有富、靳春谦、靳志民、靳礼刚等4人入党程序有问题,4人被依法传唤,证实了非法入党的性质被开除党籍,靳建国、靳秀滨二人当时也被查实了。靳秀滨:没有入党时间及地址,靳建国:只有人证没有材料佐证,等重大问题。存在违法入党的事实,由于受靳雅芹村支部副书记,(靳秀滨妻子、靳建国胞姐)靳宝国县卫健局副局长(靳秀滨妻兄、靳建国胞兄)等人包庇运作,对靳营村原支部副书记靳雅芹(当时没有支部书记)做了通知,没有依法传唤查证,至今对靳秀滨、靳建国没有做出处理。以上事实,有目共睹,证据确凿,可至今无人查处,把实质问题定为派系之争。希望当地政府重视此事,调查清楚后给村民一个明白,并查处其二人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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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靳营村村民举报:称(县卫健局副局长)靳宝国、(原靳营村支部副书记现支部委员)靳雅芹,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引起了本村群众强烈不满,举报多次无人查处其二人违纪行为,致使集体利益受到损失。
当地村民举报其二人违纪行为共有三点。第一、2016年靳营村国家补贴为村民改建卫生厕所,靳宝国利用卫健局主管的权利伙同胞妹靳雅芹及其家人,无视村委会整体规划,把建改厕工程霸占,镇领导为此事与村委会负责人协调未达成共识,靳宝国、靳雅芹强行施工,由于建改厕不达标,多户所建不能使用,群众有抵触。靳宝国、靳雅芹为达到骗取国家补贴的目的,让村民每户报改一厕给200元(不管改与不改),诱骗村民领取建改厕物资,造成我村国家改厕物资到处弃毁(后附照片),需改建925处实改建445处,没有改建的多达480处。靳宝国兄妹违法让村民建屋后渗水池充数,把改厕数量多报至975处,利用各种手段使国家补贴资金流入个人腰包,由于建改厕存在大量隐患引起民愤,村委会坚持原则未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致使其未能当时领取工程款。2018年靳宝国,靳雅芹伙同他人私刻公章,制造假合同(由靳秀春承头),假会议记录(部分党支部成员参与,没有村主任及村委委员参与),靳宝国利用职权出具县卫健局假验收报告,靳营村在未验收情况下,骗取国家资金近60万元(分两次)。
第二,2003年靳雅芹与其长兄利用职权霸占集体耕地、长期不交承包费至今;后又将祖坟从村公墓迁址到霸占的集体耕地内(照片为证),建坟三座树碑彰显家族势力,破坏集体农田,把集体农田变成了祖业产。上级责成倴城镇调查后,采纳靳雅芹提供了假承包合同、假收款白条,找靳国山(2008年任村负责人之前任村委一职)出了假承包合同(近期伪造的,靳雅芹家找的靳国山)我们要求鉴定,靳久有假收款白条是给死人安脏(靳久有病故多年)笔迹明显模仿伪造,与靳久有笔迹不符,何况靳久有从未任过会计,假收款白条也是近期伪造的,我们要求笔迹鉴定。靳营村土地承包,当时从未以白条收过款。靳雅芹假白条交4.7亩款,每年却领7.8亩738.66元国家粮食补贴,欺骗国家群众。不能自圆其说,漏洞百出。靳宝国、靳雅芹及家人违法建祖坟破坏集体耕地,靳宝国、靳雅芹及家人却说是村两委同意的,实际是村两委会成员都不知情,是靳宝国、靳雅琴依仗权势、家族势力私自而为。倴城镇某些领导不顾事实,采用靳雅芹、靳宝国家族出示的伪证,不采纳实地勘察及举报人提供的证据。
第三,2018年9月4日靳营村多名党员群众向县,镇党组织部检举本村违法入党人员,靳秀滨、靳建国、靳有富、靳春谦、靳志民、靳礼刚等6人,经镇组织委员调查靳有富、靳春谦、靳志民、靳礼刚等4人入党程序有问题,4人被依法传唤,证实了非法入党的性质被开除党籍,靳建国、靳秀滨二人当时也被查实了。靳秀滨:没有入党时间及地址,靳建国:只有人证没有材料佐证,等重大问题。存在违法入党的事实,由于受靳雅芹村支部副书记,(靳秀滨妻子、靳建国胞姐)靳宝国县卫健局副局长(靳秀滨妻兄、靳建国胞兄)等人包庇运作,对靳营村原支部副书记靳雅芹(当时没有支部书记)做了通知,没有依法传唤查证,至今对靳秀滨、靳建国没有做出处理。以上事实,有目共睹,证据确凿,可至今无人查处,把实质问题定为派系之争。希望当地政府重视此事,调查清楚后给村民一个明白,并查处其二人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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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在海边的“特殊”庭审丨#天平杯随手拍大赛#作品展播】五月的渤海湾,海水湛蓝,清爽的海风吹起层层波浪,在阳光的照耀下泛起点点星光,伏休的渔船排列整齐停泊港口,渔民围圈就坐,静待庭审开始。“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一场在海边的“特殊”庭审正式拉开帷幕。5月23日,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在滦南嘴东湿地保护区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1年7月9日,在明知唐山海域是禁渔期的情况下,被告人周某、张某仍伙同他人从嘴东河口三口码头出发,在唐山海域使用属于禁用渔具的地笼网进行非法捕捞,被唐山海警局滦南工作站正在海上巡逻的海警查获。滦南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某、张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滦南法院提起公诉。
滦南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张某2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国家禁用的渔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张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周某罚金人民币3000元、张某罚金人民币3500元。
庭审后,滦南法院干警联合海警局海警向参与旁听的群众及附近渔民宣传了海洋生态保护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同保护好渔业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银行”。(来源: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手拍#
2021年7月9日,在明知唐山海域是禁渔期的情况下,被告人周某、张某仍伙同他人从嘴东河口三口码头出发,在唐山海域使用属于禁用渔具的地笼网进行非法捕捞,被唐山海警局滦南工作站正在海上巡逻的海警查获。滦南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某、张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滦南法院提起公诉。
滦南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张某2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国家禁用的渔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张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周某罚金人民币3000元、张某罚金人民币3500元。
庭审后,滦南法院干警联合海警局海警向参与旁听的群众及附近渔民宣传了海洋生态保护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同保护好渔业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银行”。(来源: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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