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婆生病期间喜欢上一个女人了,她是我老婆病友的家属。我老婆宫颈癌晚期,自从她得病以后,夫妻生活基本没有,花了60多万能卖的都卖了,只剩下一套还在贷款的小房子,压力非常大。老婆还不省心,她脾气也变得异常暴躁特别难伺候,总是说活着没意思!
我是去年在医院食堂打饭与那女人认识的,那天出来得急没带钱和手机,她刚好排在我后面主动提出和我的饭一起结算才解了我的围,一聊才发现他老公跟我老婆在同一层病房。
她也是一个命苦的女人,她告诉我她儿子刚上高一老公就发现得了肝癌,这几年在医院附近租房陪护老公看病,我们互相安慰打气,她还给我老婆送营养品,慢慢地我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同病相怜的女人,不去医院时经常深夜通话几个钟。
可我老婆偶然发现了,她就开始拒绝复查,说我带她去医院就是借机跟情人约会,她还威胁我说要把我的事在那女人的老公面前给抖出来。其实我跟那个女人之间也没发生过什么,是我先喜欢别人,就算在一起也是等老婆去世以后。我越说老婆越生气,当天还晕了过去送到医院过了好一阵才醒来。
我怕老婆受到刺激,她毕竟是跟我在一起12年的发妻,我们还有孩子,如果我刺激到她病情我一定无法原谅自己。可叫我跟那女人不再联系了,我又做不到,她是我黑暗日子里的一丝光明啊!
我有2个问题,想跟请教:
1、以您的经验,我到底应不应该继续跟那女人聊下去?她老公和我老婆身体情况都非常不好,可能撑不了几年。
2、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我老婆就是要把事情做得那么难看,我又不会抛弃她,有没有什么方法让她默许这一切?
文/网友
我是去年在医院食堂打饭与那女人认识的,那天出来得急没带钱和手机,她刚好排在我后面主动提出和我的饭一起结算才解了我的围,一聊才发现他老公跟我老婆在同一层病房。
她也是一个命苦的女人,她告诉我她儿子刚上高一老公就发现得了肝癌,这几年在医院附近租房陪护老公看病,我们互相安慰打气,她还给我老婆送营养品,慢慢地我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同病相怜的女人,不去医院时经常深夜通话几个钟。
可我老婆偶然发现了,她就开始拒绝复查,说我带她去医院就是借机跟情人约会,她还威胁我说要把我的事在那女人的老公面前给抖出来。其实我跟那个女人之间也没发生过什么,是我先喜欢别人,就算在一起也是等老婆去世以后。我越说老婆越生气,当天还晕了过去送到医院过了好一阵才醒来。
我怕老婆受到刺激,她毕竟是跟我在一起12年的发妻,我们还有孩子,如果我刺激到她病情我一定无法原谅自己。可叫我跟那女人不再联系了,我又做不到,她是我黑暗日子里的一丝光明啊!
我有2个问题,想跟请教:
1、以您的经验,我到底应不应该继续跟那女人聊下去?她老公和我老婆身体情况都非常不好,可能撑不了几年。
2、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我老婆就是要把事情做得那么难看,我又不会抛弃她,有没有什么方法让她默许这一切?
文/网友
这几天,问湿疹的很多,感觉不能懒,写写我哥们,不能保证百分百能治,但只要外力影响小师傅都可以看。这是我当时写的朋友圈,我哥们老婆招灵,啥原因还真不好说,所以导致脾气越来越暴躁不受控制,手上一直长水泡,好不了,这不敢吃那不敢吃,一吃海鲜甜食更严重,手指都恨不得烂了,他家族很多医生也找了很多熟人看都看不好过敏原也查了,没用,后来找小师傅看了,当天晚上小师傅就让他自己去路口烧纸,然后给他老婆请个翡翠手镯,才两天,整块全部脱落图九那样,我们那天晚上去吃烧烤拍的,长出新皮,结果没几天就感冒很严重挂水,然后让小师傅给他送了感冒第二天就好了,他都觉得不可思议,未完待续
#历史故事#论姚文秀打杀妻状。唐朝时有位秀才叫姚文秀,名字很秀气,脾气很暴躁。闲着没事经常打老婆玩,有一天可能是喝了一点小酒,打老婆没有掌握好分寸,把老婆给打死了。按照唐朝的法律,故意杀人的分为“故杀”与“斗杀”。“故杀”就是故意杀人,罪犯依律当斩。“斗杀”就是打斗过程中打死了人,相应于现在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这种情况就比故意杀人判决的要轻。因为是管教自己的老婆,因为是失手,依法会 罪减二等,略懂法律的姚秀才认为坐几牢就没事了。
这个案件报到刑部和大理寺,审案的官员也给姚秀才定的是斗殴失手杀人的罪名,理由是“准《律》:非因斗争,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今姚文秀有事而杀者,则非故杀。”大理寺一名叫崔元式的法官(司直),看到这个案卷后认为不对,非因斗争,名为故杀。那什么才叫斗争,单方面的殴打能叫斗争吗?他写到“准《律》:相争为斗,相击为殴,交斗致死,始名斗杀。”姚文秀之妻阿王被打得遍体鳞伤,以至于死亡,姚文秀身上却一无损伤,显然不能称为相击或相争,两人“既非斗争,又蓄怨怒”,则姚文秀的行为当然应定为“故杀”。一个案例出现两种声音,持有不同观点两派人你来我往争论不休。
白居易说,律法所言“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这里的“事”,只不过是代指争斗而已,不是指二人之前发生过什么事。否则天下间谁杀人没有原因,难道就有原因有故事就不算故意杀人了?再论何谓失手,乃是素无前怨,偶然争斗,一 殴一击之间过失杀人,原本并无杀心,而姚文秀显然不是。此人积怨已久,屡次殴打皆不在意妻子死活,应属有杀心。而案发时殴打狼藉,出手之重令妻子当夜便死,绝非偶然错手一击致死。白居易说:此非故杀,孰为故杀?所以,大理寺、刑部所说的“姚文秀怒妻有过,即不是无事;既是有事,因而殴死,则非故杀者”显然是错误的。穆宗皇帝最终采纳了白居易的意见,把姚秀才拉下去乱棍打死。
这个案件报到刑部和大理寺,审案的官员也给姚秀才定的是斗殴失手杀人的罪名,理由是“准《律》:非因斗争,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今姚文秀有事而杀者,则非故杀。”大理寺一名叫崔元式的法官(司直),看到这个案卷后认为不对,非因斗争,名为故杀。那什么才叫斗争,单方面的殴打能叫斗争吗?他写到“准《律》:相争为斗,相击为殴,交斗致死,始名斗杀。”姚文秀之妻阿王被打得遍体鳞伤,以至于死亡,姚文秀身上却一无损伤,显然不能称为相击或相争,两人“既非斗争,又蓄怨怒”,则姚文秀的行为当然应定为“故杀”。一个案例出现两种声音,持有不同观点两派人你来我往争论不休。
白居易说,律法所言“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这里的“事”,只不过是代指争斗而已,不是指二人之前发生过什么事。否则天下间谁杀人没有原因,难道就有原因有故事就不算故意杀人了?再论何谓失手,乃是素无前怨,偶然争斗,一 殴一击之间过失杀人,原本并无杀心,而姚文秀显然不是。此人积怨已久,屡次殴打皆不在意妻子死活,应属有杀心。而案发时殴打狼藉,出手之重令妻子当夜便死,绝非偶然错手一击致死。白居易说:此非故杀,孰为故杀?所以,大理寺、刑部所说的“姚文秀怒妻有过,即不是无事;既是有事,因而殴死,则非故杀者”显然是错误的。穆宗皇帝最终采纳了白居易的意见,把姚秀才拉下去乱棍打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