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无神论论坛##政教分离##雪菲随笔#【世界各国关于无神论者权益的法律简图:七个国家可能判无神论者死刑;五一评论:中国没有亵渎神明罪,每位公民享有批评宗教消极因素的自由。】
红色:无神论者可判死刑;橙黄无神论者入狱;黄色:无神论者权利受限。(图一)七个国家可能判无神论者死刑。(图二)
世界无神论人口比例地图:无神论者国家排名:中国、法国、日本无神论者比例最高。(图三)
中国认为自己是无神论者的占 47%,其次是日本,再之是法国,接下去为德国,以下地图颜色越深越说明无神论者比例高。
五一评论:中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所有公民的人权。每位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更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中国没有亵渎神明罪。每位公民享有批评宗教消极因素的自由!
红色:无神论者可判死刑;橙黄无神论者入狱;黄色:无神论者权利受限。(图一)七个国家可能判无神论者死刑。(图二)
世界无神论人口比例地图:无神论者国家排名:中国、法国、日本无神论者比例最高。(图三)
中国认为自己是无神论者的占 47%,其次是日本,再之是法国,接下去为德国,以下地图颜色越深越说明无神论者比例高。
五一评论:中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所有公民的人权。每位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更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中国没有亵渎神明罪。每位公民享有批评宗教消极因素的自由!
《荒唐》(完)#同人cp日推[超话]#
前文:https://t.cn/A6XkF9Ff
核心价值观24字分别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1、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概括,与党的奋斗目标保持一致。
2、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从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改革,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党和政府不断重视人民的自由和平等,社会的公正和法治。
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其涵盖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行为各个环节,贯穿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各方面,是每一位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都应当树立的基本价值追求。
前文:https://t.cn/A6XkF9Ff
核心价值观24字分别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1、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概括,与党的奋斗目标保持一致。
2、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从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改革,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党和政府不断重视人民的自由和平等,社会的公正和法治。
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其涵盖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行为各个环节,贯穿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各方面,是每一位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都应当树立的基本价值追求。
【加装电梯,是道德和法律的较量?!】#电梯##关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电梯[超话]#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党和政府鼓励的行为,是为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却困难重重,举步维艰,问题多多,矛盾纠纷突出,体现的是道德和法律的较量!
众所周知,《民法典》赋予公民投票表决权。但有的低层业主就自以为了不起了,就滥用权利了。明明加装电梯对其影响不大,甚至是没有什么影响,却提出毫无根据的理由,反对加装电梯。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么要钱,要么眼红、嫉妒,认为加装电梯后高层房价升值比低层高。这就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同时,《民法典》赋予公民平等的权利,每位业主都可以同意增设电梯,也可以不同意增设电梯。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政府规章是否适用《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但不少设区市政府的文件,将同梯号业主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一般都是全体业主参与表决),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增设电梯的条件。这一规定,明显有利于低层业主,特别是一、二层业主。因此,规定本身就不公平,因为更多地保护了低层业主的权益,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当然,有的低层业主道德素质、思想境界高,具有爱心和同情心,他们从方便高层业主出行考虑,为老人、病人、小孩着想,没有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欣然同意低层业主加装电梯。
综上所述,从加装电梯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和度量胸襟。这是道德和法律的较量!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众所周知,《民法典》赋予公民投票表决权。但有的低层业主就自以为了不起了,就滥用权利了。明明加装电梯对其影响不大,甚至是没有什么影响,却提出毫无根据的理由,反对加装电梯。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么要钱,要么眼红、嫉妒,认为加装电梯后高层房价升值比低层高。这就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同时,《民法典》赋予公民平等的权利,每位业主都可以同意增设电梯,也可以不同意增设电梯。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政府规章是否适用《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但不少设区市政府的文件,将同梯号业主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且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一般都是全体业主参与表决),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增设电梯的条件。这一规定,明显有利于低层业主,特别是一、二层业主。因此,规定本身就不公平,因为更多地保护了低层业主的权益,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当然,有的低层业主道德素质、思想境界高,具有爱心和同情心,他们从方便高层业主出行考虑,为老人、病人、小孩着想,没有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欣然同意低层业主加装电梯。
综上所述,从加装电梯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和度量胸襟。这是道德和法律的较量!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