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岸副教授的能量高过李敖吗?
人民大学飞岸副教授又拿日本稻盛和夫的名言训话了!说实在的,我在深圳见得多了!日本人那一套早就不适合中国企业及中国人思维了!飞岸副教授拿错了样板,自然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当下有些教授、有些作家动不动就拿什么卡夫卡、稻盛和夫说事,其实他们连自己的祖宗是谁都不一定知道!为什么?因为赶时髦、徒有虚名!
前段时间郑渊洁先生就讲了一个亲身经历的笑话,看完就知道中国作家都是一群什么人啦!不过是一幅活生生的滥竽充数、皇帝的新装群丑图!
以下为童话大王郑渊洁先生的亲身经历:看完真是捧腹大笑!无比讽刺!
【86年我参加一作家笔会。作家们谈自己看过什么书。一人说完一俄罗斯作家的书后问我:"你看过?"我摇头。她大惊:"你连他的书都没看过你怎么写作?"
轮到我发言时,我瞎编了一个名字,我说我最近在看库斯卡亚的书特受启发你们看过吗?70%的人点头。我说这名字是我瞎编的。从此我再没参加过作家笔会。】
以上可见,中国现在所谓的大作家、大诗人有几个是真才实学的?有几个不是圈内人运作的?有几个不是滥竽充数的?包括飞岸副教授在内,她应该拿一个中国人做榜样!或者至少拿出一个硬骨头做榜样!比如李敖这样的人,他就喜欢怀疑、否定、嫉妒你这样的人!
飞岸副教授,请问你的能量比李敖高了多少?别以为副教授就高出别人许多,其实有没有酒量,只要看你酒后的醉态就知道了!
#今日头条##教育微头条#
人民大学飞岸副教授又拿日本稻盛和夫的名言训话了!说实在的,我在深圳见得多了!日本人那一套早就不适合中国企业及中国人思维了!飞岸副教授拿错了样板,自然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当下有些教授、有些作家动不动就拿什么卡夫卡、稻盛和夫说事,其实他们连自己的祖宗是谁都不一定知道!为什么?因为赶时髦、徒有虚名!
前段时间郑渊洁先生就讲了一个亲身经历的笑话,看完就知道中国作家都是一群什么人啦!不过是一幅活生生的滥竽充数、皇帝的新装群丑图!
以下为童话大王郑渊洁先生的亲身经历:看完真是捧腹大笑!无比讽刺!
【86年我参加一作家笔会。作家们谈自己看过什么书。一人说完一俄罗斯作家的书后问我:"你看过?"我摇头。她大惊:"你连他的书都没看过你怎么写作?"
轮到我发言时,我瞎编了一个名字,我说我最近在看库斯卡亚的书特受启发你们看过吗?70%的人点头。我说这名字是我瞎编的。从此我再没参加过作家笔会。】
以上可见,中国现在所谓的大作家、大诗人有几个是真才实学的?有几个不是圈内人运作的?有几个不是滥竽充数的?包括飞岸副教授在内,她应该拿一个中国人做榜样!或者至少拿出一个硬骨头做榜样!比如李敖这样的人,他就喜欢怀疑、否定、嫉妒你这样的人!
飞岸副教授,请问你的能量比李敖高了多少?别以为副教授就高出别人许多,其实有没有酒量,只要看你酒后的醉态就知道了!
#今日头条##教育微头条#
近日,邯郸市.魏县边马镇和大辛庄乡人民群众反应,在没有签署任何补赏协议情况下,今年3月份水网建设就开始清理地表青苗。粮食是安国之本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为什么不能等一等在动工,把本就剩一个多月就颗粒归仓的小麦毁于当下呢。既然是水网建设项目,属地主管部门难道不清楚其最终目的是什么用途吗?
#未经对方同意拍摄是否违法#在“人人皆可短视频”的当下,每一个路人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入镜”,成为别人视频里的素材。但路人是想拍就能拍的吗?哪些情况会构成侵权?
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介绍,路人在不知情情况下成为他人视频素材的情况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空镜,例如拍一个广场或背景,路人在不经意间进入镜头,这种情况下路人不是视频的主要被拍摄者,是合法的;第二种情况是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跟拍、偷拍;第三种是拍摄路人身体的某些局部画面。
朱巍认为,偷拍他人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哪怕不发布也不行,因为偷拍行为已经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隐私权。若是偷拍他人的敏感、隐私部位,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
拍摄此类短视频在何种情况下才是合法的?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介绍,拍摄者在拍摄时应满足三个条件,即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路人的肖像;不把路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不暴露路人的隐私。
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介绍,路人在不知情情况下成为他人视频素材的情况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空镜,例如拍一个广场或背景,路人在不经意间进入镜头,这种情况下路人不是视频的主要被拍摄者,是合法的;第二种情况是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跟拍、偷拍;第三种是拍摄路人身体的某些局部画面。
朱巍认为,偷拍他人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哪怕不发布也不行,因为偷拍行为已经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隐私权。若是偷拍他人的敏感、隐私部位,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
拍摄此类短视频在何种情况下才是合法的?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介绍,拍摄者在拍摄时应满足三个条件,即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路人的肖像;不把路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不暴露路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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