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疾控发布紧急提醒#2022年1月13日,广东省中山市在就诊患者人群中发现一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女,24岁,家住坦洲镇国际花城一期,坦洲镇某公司员工。1月12日到坦洲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13日凌晨核酸检测为阳性。
1月13日,上海市报告的1月11日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相关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5名检测结果异常人员。
1月13日23时49分,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在重点人员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阳性人员。
1月14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在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居民新冠病毒初筛阳性,女,53岁,居住在南屏镇将军山榕园2栋,经珠海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
当前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境外疫情输入导致的本土疫情频繁发生,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春节即将来临,大中小学进入寒假,外出务工人员返沈,人员流动性增大。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沈阳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2021年12月29日以来有广东省中山市旅居史、2022年1月4日以来有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旅居史、2021年12月30日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旅居史、2021年12月31日以来有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其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2.2022年1月4日以来有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除外)旅居史、2021年12月30日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除外)旅居史、2021年12月31日以来有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除外)的来(返)沈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尽快到附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14天健康监测;前往核酸采样的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保持一米距离,如实告知旅居史。
3.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主动向社区(村)、单位和酒店报备,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沈后,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同时做好每日自主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及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非必要不离沈,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扫码,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
5.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对于保护易感人群、有效遏制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请3-11岁无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在监护人全程陪同的情况下,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未接种的市民朋友,尽早主动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6.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在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附:一、上海市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人员1:女,18岁,系静安区愚园路228号某奶茶店的服务人员,为1月11日报告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结果异常,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已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人员2:男,17岁,系静安区愚园路228号某奶茶店的兼职服务人员,为1月11日报告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结果异常,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未曾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人员3:女,22岁,系静安区愚园路228号某奶茶店的服务人员,为1月11日报告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结果异常,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已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人员4:女,20岁,系人员3的妹妹,两人同住,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结果异常,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已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人员5:女,26岁,待业人员,为1月11日报告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结果异常,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自述在境外已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二、浙江省杭州市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汪某,女,西溪医院肿瘤科住院部护士,现居住在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雅苑小区,1月11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13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仍为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轻症病例。
1月9日,6时50分步行上班,在西溪雅苑小区门口流动摊贩买早饭后上班,17时步行下班,18时40分在小区内丁雪山杭州卤肉天目山路店购物,回家后未外出。
1月10日,全天在家,除12时10分、15时收外卖外,与他人无接触。1月11日,6时50分步行上班,13时30分到单位职工采样间采集鼻咽拭子,后在单位上班及休息至1月12日。
1月12日,10时步行下班,10时13分在西溪雅苑小区内蔬果超市卖场买菜 ,10时15分在小区内聚果园水果店买甘蔗,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月13日,6时50分步行上班,13时30分与同事到职工采样间采集鼻咽拭子,21时左右接到医院电话,混采阳性,重新采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后单人单间隔离至今。
1月13日,上海市报告的1月11日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相关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5名检测结果异常人员。
1月13日23时49分,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在重点人员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阳性人员。
1月14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在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居民新冠病毒初筛阳性,女,53岁,居住在南屏镇将军山榕园2栋,经珠海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
当前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境外疫情输入导致的本土疫情频繁发生,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春节即将来临,大中小学进入寒假,外出务工人员返沈,人员流动性增大。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沈阳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2021年12月29日以来有广东省中山市旅居史、2022年1月4日以来有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旅居史、2021年12月30日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旅居史、2021年12月31日以来有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其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2.2022年1月4日以来有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除外)旅居史、2021年12月30日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除外)旅居史、2021年12月31日以来有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除外)的来(返)沈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尽快到附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14天健康监测;前往核酸采样的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保持一米距离,如实告知旅居史。
3.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主动向社区(村)、单位和酒店报备,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沈后,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同时做好每日自主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及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非必要不离沈,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扫码,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
5.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对于保护易感人群、有效遏制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请3-11岁无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在监护人全程陪同的情况下,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未接种的市民朋友,尽早主动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6.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在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附:一、上海市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人员1:女,18岁,系静安区愚园路228号某奶茶店的服务人员,为1月11日报告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结果异常,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已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人员2:男,17岁,系静安区愚园路228号某奶茶店的兼职服务人员,为1月11日报告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结果异常,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未曾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人员3:女,22岁,系静安区愚园路228号某奶茶店的服务人员,为1月11日报告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结果异常,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已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人员4:女,20岁,系人员3的妹妹,两人同住,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结果异常,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已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人员5:女,26岁,待业人员,为1月11日报告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的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结果异常,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人员自述在境外已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
二、浙江省杭州市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汪某,女,西溪医院肿瘤科住院部护士,现居住在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雅苑小区,1月11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13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仍为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轻症病例。
1月9日,6时50分步行上班,在西溪雅苑小区门口流动摊贩买早饭后上班,17时步行下班,18时40分在小区内丁雪山杭州卤肉天目山路店购物,回家后未外出。
1月10日,全天在家,除12时10分、15时收外卖外,与他人无接触。1月11日,6时50分步行上班,13时30分到单位职工采样间采集鼻咽拭子,后在单位上班及休息至1月12日。
1月12日,10时步行下班,10时13分在西溪雅苑小区内蔬果超市卖场买菜 ,10时15分在小区内聚果园水果店买甘蔗,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月13日,6时50分步行上班,13时30分与同事到职工采样间采集鼻咽拭子,21时左右接到医院电话,混采阳性,重新采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后单人单间隔离至今。
【刚刚通报!确诊病例密接者现在临沂!轨迹公布!紧急寻人!】
刚刚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
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
临兰疾控[2022]第4号
2022年1月13日,兰山区接外地协查函,函告天津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1名密切接触者现在我区。收到协查函后,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该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在我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以下为该密切接触者在兰山区部分活动轨迹:
1、2022年1月10日11:23(付款时间)在临西十路与大山路交会北200米路东“中国体育彩票”购买彩票。
2、2022年1月10日上午11:40-12:15左右在沂州糁馆(临西九路与聚财二路交会)就餐。
3、2022年1月10日12:49-13:00左右在滨河万达广场一楼化妆品区活动,13:01进入老凤祥购物,13:33自一楼乘坐影城电梯到负一楼,13:35自负一楼乘坐影城电梯至一楼回到老凤祥,13:44离开老凤祥,13:44至13:51在一楼活动。
4、2022年1月11日9:38抵达泰盛广场负二层停车场,乘扶梯(家家悦超市门口)于9:49-9:58在泰盛广场一楼 “老凤祥”(通达路沿街店)活动,10:00左右到达华丰国际服装城(通达路和砚池街交会南约50米路西)乘坐电梯(直梯)到达服装城二楼,在二楼电梯左侧店铺购物,10:40左右回到泰盛广场一楼后乘扶梯(同上)至负一楼,10:42-10:49在泰盛广场负一楼草莓果子露购物,11:03后乘坐扶梯至泰盛广场负二楼停车场,11:09离开。
5、2022年1月12日19:20-22:10左右在“筋头巴脑刘一锅”店(开源路与金雀山路交会北150米)就餐。
6、2022年1月13日凌晨2:40左右在开源路与开阳路交会附近流动摊位购买关东煮(微信扫码付款时间2:43,收款人“万佳冷饮批发” )。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或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39-8016255。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4日
在此提醒大家
一定要勤洗手、戴口罩
做好个人防护
不去人多密闭的场所,减少聚集
不懈怠,不松劲
严防严控
一起抗击疫情!
刚刚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
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
临兰疾控[2022]第4号
2022年1月13日,兰山区接外地协查函,函告天津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1名密切接触者现在我区。收到协查函后,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该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在我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以下为该密切接触者在兰山区部分活动轨迹:
1、2022年1月10日11:23(付款时间)在临西十路与大山路交会北200米路东“中国体育彩票”购买彩票。
2、2022年1月10日上午11:40-12:15左右在沂州糁馆(临西九路与聚财二路交会)就餐。
3、2022年1月10日12:49-13:00左右在滨河万达广场一楼化妆品区活动,13:01进入老凤祥购物,13:33自一楼乘坐影城电梯到负一楼,13:35自负一楼乘坐影城电梯至一楼回到老凤祥,13:44离开老凤祥,13:44至13:51在一楼活动。
4、2022年1月11日9:38抵达泰盛广场负二层停车场,乘扶梯(家家悦超市门口)于9:49-9:58在泰盛广场一楼 “老凤祥”(通达路沿街店)活动,10:00左右到达华丰国际服装城(通达路和砚池街交会南约50米路西)乘坐电梯(直梯)到达服装城二楼,在二楼电梯左侧店铺购物,10:40左右回到泰盛广场一楼后乘扶梯(同上)至负一楼,10:42-10:49在泰盛广场负一楼草莓果子露购物,11:03后乘坐扶梯至泰盛广场负二楼停车场,11:09离开。
5、2022年1月12日19:20-22:10左右在“筋头巴脑刘一锅”店(开源路与金雀山路交会北150米)就餐。
6、2022年1月13日凌晨2:40左右在开源路与开阳路交会附近流动摊位购买关东煮(微信扫码付款时间2:43,收款人“万佳冷饮批发” )。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经开区)、村社区或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39-8016255。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4日
在此提醒大家
一定要勤洗手、戴口罩
做好个人防护
不去人多密闭的场所,减少聚集
不懈怠,不松劲
严防严控
一起抗击疫情!
【#杭州通报1例新冠确诊#】#杭州一护士新冠阳性#1月13日23时49分,杭州市在重点人员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阳性人员。病例汪某,女,西溪医院肿瘤科住院部护士,现居住在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雅苑小区,1月11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13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仍为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轻症病例。排查出的相关密接者和次密接者均在第一时间被纳入管控,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该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1月9日,6时50分步行上班,在西溪雅苑小区门口流动摊贩买早饭后上班,17时步行下班,18时40分在小区内丁雪山杭州卤肉天目山路店购物,回家后未外出。
1月10日,全天在家,除12时10分、15时收外卖外,与他人无接触。
1月11日,6时50分步行上班,13时30分到单位职工采样间采集鼻咽拭子,后在单位上班及休息至1月12日。
1月12日,10时步行下班,10时13分在西溪雅苑小区内蔬果超市卖场买菜 ,10时15分在小区内聚果园水果店买甘蔗,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月13日,6时50分步行上班,13时30分与同事到职工采样间采集鼻咽拭子,21时左右接到医院电话,混采阳性,重新采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后单人单间隔离至今。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人民网浙江频道)https://t.cn/A6JfwGUi
该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1月9日,6时50分步行上班,在西溪雅苑小区门口流动摊贩买早饭后上班,17时步行下班,18时40分在小区内丁雪山杭州卤肉天目山路店购物,回家后未外出。
1月10日,全天在家,除12时10分、15时收外卖外,与他人无接触。
1月11日,6时50分步行上班,13时30分到单位职工采样间采集鼻咽拭子,后在单位上班及休息至1月12日。
1月12日,10时步行下班,10时13分在西溪雅苑小区内蔬果超市卖场买菜 ,10时15分在小区内聚果园水果店买甘蔗,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月13日,6时50分步行上班,13时30分与同事到职工采样间采集鼻咽拭子,21时左右接到医院电话,混采阳性,重新采样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后单人单间隔离至今。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人民网浙江频道)https://t.cn/A6Jfw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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